坊記
關燈
小
中
大
親之過,而敬其美。
」《孝經》:「將順其美,匡救其惡。
」《論語》既引《論語》爲説,則上之雲雲注非孔子,明矣。
曰:「三年《論語》立言多有别解,諸書引用則就文解釋。
無改於父之道,此指可以改、可以無改者言。
可謂孝矣。
」《采風記》:西人不能譯孝字,以尚無此字思想與名辭。
孔子以前之中國,當亦如今西人,孔子乃作《孝經》。
故《孝經》之作,天地震動。
使如俗説,則亦如今文昌《勸孝歌》耳,何足爲經!大惡不待三年,大美不須更改,《春秋》毀泉臺是也。
高宗雲:《無逸篇》中所引《百篇》序别爲一篇,妄也。
「三年其惟不言。
孔子之制禮,皆有所託。
三年不言,託于高宗,自必因有事實,乃始託之。
不然,亦不必屬高宗矣。
然高宗不言之故或非因喪,故哀公、子張屢以是事爲問。
《論語》所記答辭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
」使古人皆然,經承襲之,固不足爲經,弟子何以又發問?故知此爲微言。
古人皆然者,謂《堯典》耳。
《經》雲「三載,四海遏密八音」。
以實事言,《春秋》時實無三年喪期;以經制言,則《堯典》已通行矣。
言乃讙。
」春秋以前不行三年喪,在喪不去官,故春秋世官,父死子繼,父老子代政,父死即于本年出使,以衰斬當使臣,孟子亦在喪赴官,此世族政治之法。
《春秋》譏世卿,乃斷父子不相繼世位之制,又立喪禮:有喪則去官,居喪不與外事。
三年之喪,君不呼其門,公卿以下不世。
居喪去職,不與外事可也,若天子、諸侯與不世之公卿不能。
因尊卑而異其禮,故乃創爲三年不言、冢宰攝政之喪制,託始高宗。
子雲:「從命不忿,微諫不倦,勞而不怨,可謂孝矣。
注:「微諫不倦者,子於父母尚和順,不用鄂鄂。
」《論語》曰:「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
」《内則》曰:「父母有過,下氣、怡色、柔聲以諫;諫若不入,起敬起孝,説則復諫。
」此所謂不倦。
陳可大曰:「一説『忿』當作『怠』。
聽從而不怠,語意正與此同。
」王氏念孫曰:「一説是也。
怠與倦義相近,謂久而不衰也。
《大戴禮·曾子立孝篇》曰:『微諫而不倦,聽從而不怠。
』語意正與此同。
《内則》:『子婦孝者、敬者,父母舅姑之命,勿逆勿怠。
』若從命而不忿戾,未得爲孝也。
」王氏引之曰:「高誘注《淮南·精神篇》:勞,憂也。
此承上『微諫不倦』而言,言諫而不入,恐其得罪於鄉黨州閭,孝子但心憂之,而不怨其親也。
」《詩》雲:『孝子不匱。
』」注:匱,乏也。
孝子無乏止之時。
《正義》:「是《大雅·既醉》,美成王告太平之詩。
」 子雲:「睦於父母之黨,可謂孝矣。
黨謂父族母族,衆矣,而尤以兄弟爲重。
春秋以前,倫常之學未立,風氣大約同今泰西。
五倫之中,略言朋友、君臣、父子、夫婦,所謂三綱,或頗極力反對之,兄弟則在若有若亡之間。
經創立家學,故重孝道。
父母之所愛敬,亦愛敬之,至于犬馬盡然,而況于人乎?而況于兄弟乎?故由孝以推之,而各得其所也。
故君子因睦以合族。
同宗合族。
姓氏之學,西人所略,經立家學,乃言敬宗收族也。
《詩》雲:『此令兄弟,海外兄弟如路人,經乃以此進之。
綽綽有裕;兄弟相助以成家。
不令兄弟,其不善者如海外。
交相爲瘉。
』」每以兄弟爲病。
子雲:「於父之執,父執友。
可以乘其車,不可以衣其衣,君子以廣孝也。
」注:「父之執,與父執注志同者也。
可以乘其車,車差遠於身者也,謂今注與己位等。
」《正義》:「若尊卑懸絶,不可傳同車服。
」方性夫曰:「於父之執,猶且如此,則孝之所及廣矣,故曰以廣孝也。
」 子雲:「小人進化所謂庶人。
皆能養其親,凡野人不養老人,則有禮當養親。
君子資格在卿大夫,加人不止一等。
不敬,德彌進者養彌隆。
何以辨?」無以稱君子之名,此孝分等級之説。
子雲:「父子不同位,注:同位尊卑等,爲其相褻。
以厚敬也。
禮:父子異宮而居,所以申子之孝,謂有孫則異宮而居,則訂禮以後之小别。
《商鞅傳》:「秦國有夷狄風,父子同居,男女無别。
」則同居當爲異居。
蓋秦當時如今海外,父子不相收養,男女成立已後,異財别居,如同路人。
故草昧父子異居,言其不同財、不相養。
定禮以後,亦有父子異宮者,乃使子别居,以申其孫之孝思。
《書》雲:『厥辟不辟,忝厥祖。
』」辟,君也;忝,辱也。
爲君不君,與臣子相褻則辱先祖矣。
君父之道也。
尊,嚴也;厥,其也。
〇海外無家學,有名無姓,與單于同。
經立家學,乃詳譜牒、姓氏、祖宗、孫曾。
至於海外各邦,父子且有不相聞問,至於祖孫,更無從詰究;其久留中國者,或頗仿中國法,亦言姓氏、祖宗。
能中國則中國之,此當急引長。
子雲:「父母在,不稱老。
文詳《曲禮》。
言孝不言慈。
今反對三綱者皆言慈不言孝。
父父子子各有其道,凡爲父者不患不慈,非立坊則道不明也。
閨門之内,門以内恩掩義。
戲而不歎。
恐緻親不歡。
君子以此坊民,中外之俗,其愛子女之心理同。
外人則親不收恤,如路人然,故專以孝作坊。
民猶有薄於孝外俗原無老老之俗,反其初。
而厚於慈。
」但如其常,即是厚也。
子雲:「長民者,朝廷敬老,則民作孝。
」上老老而民興孝。
〇注:長民,謂天子、諸侯也。
子雲:「祭祀海外無祭先之禮。
之有屍也,事死如事生。
宗廟海外無宗廟之制。
之有主也,示民有事也。
事亡如事存。
修宗廟,敬祭事,教民追孝也。
《論語》慎終追遠。
以此坊民,坊民忘先。
民猶忘其親。
」注:「有事,有所事也。
」方性夫曰:「屍設於祭祀之時,主藏於宗廟之内,故於祭祀言有屍,宗廟言有主也。
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所以示民。
」有事追孝,與《祭統》言追注養繼孝同義。
子雲:「敬則用祭器。
注:「祭器,籩、豆、簋、鉶之屬也。
有敬事於賓客則用之,謂饗食也。
盤、盂之屬爲燕器。
」故君子不以菲從質之義。
廢禮,不以美沒禮。
注:言不可以其薄不及禮而不行禮,亦不可以其美過禮而去禮。
禮主敬,廢滅之是不敬。
故食禮,主人親饋,則客祭;敬主人親行。
主人不親饋,則客不祭。
故君子苟無禮,雖美不食焉。
君子不享多儀。
《易》曰:『東鄰文家。
殺牛,不如西鄰質家。
之禴祭,寔受其福。
』《詩》雲:『既醉以酒,既飽以德。
』以此示民,示與表同。
《表記》立爲標準,以示民趨向,所以勸誘之。
《坊記》則新建堤坊以捍禦狂瀾,所以禁遏淫溢也。
民猶争利而忘義。
」坊立則效。
凡「民猶」雲雲,皆謂秦漢以下,若春秋,則尚無坊。
不言水災,且大言之,則《地形訓》三十六民本指海外而言。
中國古有水患,因坊而得救。
以今日言,舊坊幾于無用,群思去之,海外之民有水患,浩浩滔天,下民昏墊,遠來乞援,不得不以舊坊示之。
是凡言「民猶」雲雲者,謂中國爲小坊,尚將推之全球,立爲大坊也。
子雲:此條三事,皆海外所無,經初創以示教者。
「七日戒,緻齊七日。
三日齊。
散齊三日。
承注一人焉以爲屍,立屍之法。
過之者趨走,以教敬也。
注:戒謂散齊也,承,猶事也。
醴酒醴最淡
」《孝經》:「將順其美,匡救其惡。
」《論語》既引《論語》爲説,則上之雲雲注非孔子,明矣。
曰:「三年《論語》立言多有别解,諸書引用則就文解釋。
無改於父之道,此指可以改、可以無改者言。
可謂孝矣。
」《采風記》:西人不能譯孝字,以尚無此字思想與名辭。
孔子以前之中國,當亦如今西人,孔子乃作《孝經》。
故《孝經》之作,天地震動。
使如俗説,則亦如今文昌《勸孝歌》耳,何足爲經!大惡不待三年,大美不須更改,《春秋》毀泉臺是也。
高宗雲:《無逸篇》中所引《百篇》序别爲一篇,妄也。
「三年其惟不言。
孔子之制禮,皆有所託。
三年不言,託于高宗,自必因有事實,乃始託之。
不然,亦不必屬高宗矣。
然高宗不言之故或非因喪,故哀公、子張屢以是事爲問。
《論語》所記答辭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
」使古人皆然,經承襲之,固不足爲經,弟子何以又發問?故知此爲微言。
古人皆然者,謂《堯典》耳。
《經》雲「三載,四海遏密八音」。
以實事言,《春秋》時實無三年喪期;以經制言,則《堯典》已通行矣。
言乃讙。
」春秋以前不行三年喪,在喪不去官,故春秋世官,父死子繼,父老子代政,父死即于本年出使,以衰斬當使臣,孟子亦在喪赴官,此世族政治之法。
《春秋》譏世卿,乃斷父子不相繼世位之制,又立喪禮:有喪則去官,居喪不與外事。
三年之喪,君不呼其門,公卿以下不世。
居喪去職,不與外事可也,若天子、諸侯與不世之公卿不能。
因尊卑而異其禮,故乃創爲三年不言、冢宰攝政之喪制,託始高宗。
子雲:「從命不忿,微諫不倦,勞而不怨,可謂孝矣。
注:「微諫不倦者,子於父母尚和順,不用鄂鄂。
」《論語》曰:「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
」《内則》曰:「父母有過,下氣、怡色、柔聲以諫;諫若不入,起敬起孝,説則復諫。
」此所謂不倦。
陳可大曰:「一説『忿』當作『怠』。
聽從而不怠,語意正與此同。
」王氏念孫曰:「一説是也。
怠與倦義相近,謂久而不衰也。
《大戴禮·曾子立孝篇》曰:『微諫而不倦,聽從而不怠。
』語意正與此同。
《内則》:『子婦孝者、敬者,父母舅姑之命,勿逆勿怠。
』若從命而不忿戾,未得爲孝也。
」王氏引之曰:「高誘注《淮南·精神篇》:勞,憂也。
此承上『微諫不倦』而言,言諫而不入,恐其得罪於鄉黨州閭,孝子但心憂之,而不怨其親也。
」《詩》雲:『孝子不匱。
』」注:匱,乏也。
孝子無乏止之時。
《正義》:「是《大雅·既醉》,美成王告太平之詩。
」 子雲:「睦於父母之黨,可謂孝矣。
黨謂父族母族,衆矣,而尤以兄弟爲重。
春秋以前,倫常之學未立,風氣大約同今泰西。
五倫之中,略言朋友、君臣、父子、夫婦,所謂三綱,或頗極力反對之,兄弟則在若有若亡之間。
經創立家學,故重孝道。
父母之所愛敬,亦愛敬之,至于犬馬盡然,而況于人乎?而況于兄弟乎?故由孝以推之,而各得其所也。
故君子因睦以合族。
同宗合族。
姓氏之學,西人所略,經立家學,乃言敬宗收族也。
《詩》雲:『此令兄弟,海外兄弟如路人,經乃以此進之。
綽綽有裕;兄弟相助以成家。
不令兄弟,其不善者如海外。
交相爲瘉。
』」每以兄弟爲病。
子雲:「於父之執,父執友。
可以乘其車,不可以衣其衣,君子以廣孝也。
」注:「父之執,與父執注志同者也。
可以乘其車,車差遠於身者也,謂今注與己位等。
」《正義》:「若尊卑懸絶,不可傳同車服。
」方性夫曰:「於父之執,猶且如此,則孝之所及廣矣,故曰以廣孝也。
」 子雲:「小人進化所謂庶人。
皆能養其親,凡野人不養老人,則有禮當養親。
君子資格在卿大夫,加人不止一等。
不敬,德彌進者養彌隆。
何以辨?」無以稱君子之名,此孝分等級之説。
子雲:「父子不同位,注:同位尊卑等,爲其相褻。
以厚敬也。
禮:父子異宮而居,所以申子之孝,謂有孫則異宮而居,則訂禮以後之小别。
《商鞅傳》:「秦國有夷狄風,父子同居,男女無别。
」則同居當爲異居。
蓋秦當時如今海外,父子不相收養,男女成立已後,異財别居,如同路人。
故草昧父子異居,言其不同財、不相養。
定禮以後,亦有父子異宮者,乃使子别居,以申其孫之孝思。
《書》雲:『厥辟不辟,忝厥祖。
』」辟,君也;忝,辱也。
爲君不君,與臣子相褻則辱先祖矣。
君父之道也。
尊,嚴也;厥,其也。
〇海外無家學,有名無姓,與單于同。
經立家學,乃詳譜牒、姓氏、祖宗、孫曾。
至於海外各邦,父子且有不相聞問,至於祖孫,更無從詰究;其久留中國者,或頗仿中國法,亦言姓氏、祖宗。
能中國則中國之,此當急引長。
子雲:「父母在,不稱老。
文詳《曲禮》。
言孝不言慈。
今反對三綱者皆言慈不言孝。
父父子子各有其道,凡爲父者不患不慈,非立坊則道不明也。
閨門之内,門以内恩掩義。
戲而不歎。
恐緻親不歡。
君子以此坊民,中外之俗,其愛子女之心理同。
外人則親不收恤,如路人然,故專以孝作坊。
民猶有薄於孝外俗原無老老之俗,反其初。
而厚於慈。
」但如其常,即是厚也。
子雲:「長民者,朝廷敬老,則民作孝。
」上老老而民興孝。
〇注:長民,謂天子、諸侯也。
子雲:「祭祀海外無祭先之禮。
之有屍也,事死如事生。
宗廟海外無宗廟之制。
之有主也,示民有事也。
事亡如事存。
修宗廟,敬祭事,教民追孝也。
《論語》慎終追遠。
以此坊民,坊民忘先。
民猶忘其親。
」注:「有事,有所事也。
」方性夫曰:「屍設於祭祀之時,主藏於宗廟之内,故於祭祀言有屍,宗廟言有主也。
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所以示民。
」有事追孝,與《祭統》言追注養繼孝同義。
子雲:「敬則用祭器。
注:「祭器,籩、豆、簋、鉶之屬也。
有敬事於賓客則用之,謂饗食也。
盤、盂之屬爲燕器。
」故君子不以菲從質之義。
廢禮,不以美沒禮。
注:言不可以其薄不及禮而不行禮,亦不可以其美過禮而去禮。
禮主敬,廢滅之是不敬。
故食禮,主人親饋,則客祭;敬主人親行。
主人不親饋,則客不祭。
故君子苟無禮,雖美不食焉。
君子不享多儀。
《易》曰:『東鄰文家。
殺牛,不如西鄰質家。
之禴祭,寔受其福。
』《詩》雲:『既醉以酒,既飽以德。
』以此示民,示與表同。
《表記》立爲標準,以示民趨向,所以勸誘之。
《坊記》則新建堤坊以捍禦狂瀾,所以禁遏淫溢也。
民猶争利而忘義。
」坊立則效。
凡「民猶」雲雲,皆謂秦漢以下,若春秋,則尚無坊。
不言水災,且大言之,則《地形訓》三十六民本指海外而言。
中國古有水患,因坊而得救。
以今日言,舊坊幾于無用,群思去之,海外之民有水患,浩浩滔天,下民昏墊,遠來乞援,不得不以舊坊示之。
是凡言「民猶」雲雲者,謂中國爲小坊,尚將推之全球,立爲大坊也。
子雲:此條三事,皆海外所無,經初創以示教者。
「七日戒,緻齊七日。
三日齊。
散齊三日。
承注一人焉以爲屍,立屍之法。
過之者趨走,以教敬也。
注:戒謂散齊也,承,猶事也。
醴酒醴最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