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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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古代的大夫,如果犯下不廉潔行為污穢而被罷官放逐的人,不直接說他是因不廉潔污穢而被放逐,而叫作‘簠簋不饬’;有犯下淫亂罪行或男女無别罪行的人,不叫淫亂行為、男女無别,而叫作‘帷幕不修’;有犯下蒙蔽君王不夠忠誠的罪行時,不叫作蒙蔽上主、為人不忠,而叫作‘臣節未著’;有軟弱無能,不能勝任官位的人,不叫作軟弱無能無法勝任,而叫作‘下官不職’;有犯下幹擾國家法紀的人,不叫作幹擾國家法紀,而叫作‘行事不請’。

    這五種罪行,大夫們有自己定下的罪名,是因為不忍心直接稱呼他有罪。

    不僅如此,還要為他們有所避諱,這是因為要讓他們自己感到慚愧和可恥。

    所以大夫們犯下罪行,如果是在上面五種罪行範圍内,自己知道自己的罪行,要主動摘下帽子,整理好冠帶,拿着一盤水,上面放好劍,來到帝王的宮殿親自請罪,君王不會讓相關司法官吏将他們捆綁來接受處罰。

    如果犯下大罪,接受命令之後要向北面拜上兩拜,跪下自殺。

    君主不會讓人将他拉走進而用刑罰殺死。

    有句話說:‘大夫這是你咎由自取的,我對待你已經很有禮了。

    ’就算刑罰不加到大夫身上,大夫犯罪也不能逃脫懲罰,這是受到教化的原因。

    而所說的禮儀不用到平民身上,是因為平民因為忙于生計而不能充分學習禮儀,因此不要求平民懂得完備的禮儀。

    ”冉有跪到地上然後起身離開自己的席位,恭敬地說:“您說得太好了!我從來沒有聽說過。

    ”回去後便立即記下了孔子的這番話。

    ” 刑政 【原文】 仲弓問于孔子曰:“雍聞至刑無所用政①,至政無所用刑。

    至刑無所用政,桀纣之世是也;至政無所用刑,成康之世是也。

    信乎?”孔子曰:“聖人之治化②也,必刑政相參焉。

    太上③以德教民,而以禮齊④之,其次以政言導民,以刑禁之,刑不刑也。

    化之弗⑤變,導之弗從,傷義以敗俗,于是乎用刑矣。

    制五刑必即天倫,行刑罰則輕無赦。

    刑,侀⑥也,侀,成也。

    壹成而不可更,故君子盡心焉。

    ” 【注釋】 ①雍:仲弓,姓冉名雍,字仲弓,孔子弟子。

    至:最,極。

     ②治化:治理教化。

     ③太上:最好,最上等。

     ④齊:統一。

     ⑤弗:不。

     ⑥侀:定型。

     【譯文】 仲弓問孔子說:“我聽說治理國家時,過度使用刑罰就無處使用政令,完善的政令就不需要使用刑罰。

    前者所說,是夏桀商纣統治的時代;後者的情況是成康統治的時代。

    這是真的嗎?”孔子回答說:“聖人治理教化百姓,一定會刑罰政令相互結合使用。

    最上乘的做法是用仁德來教化百姓,用禮儀來統一思想,然後用政令引導百姓,用刑罰禁止百姓犯罪,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不用刑罰。

    教化他們,但是卻不改正,引導他們卻不服從,損傷道義敗壞風俗的人,隻有使用刑罰加以處置了。

    專用五刑統治百姓,一定要順從天道,執行刑罰時不論罪行輕重都不能赦免。

    刑罰就是侀,侀就是已成事實不能更改的意思。

    隻要刑罰已成事實就不可更改,因此君子要全心全力去審理各種案件。

    ” 【原文】 仲弓曰:“古之聽訟①,尤罰麗于事②,不以其心③,可得聞乎?”孔子曰:“凡聽五刑之訟,必原④父子之情,立君臣之義以權之⑤。

    意論⑥輕重之序,慎測淺深之量以别之⑦。

    悉其聰明⑧,緻⑨其忠愛以盡之。

    大司寇正刑明辟以察獄⑩,獄必三訊?焉。

    有指無簡?,則不聽也。

    附從輕,赦?從重,疑獄則泛與衆共之?,疑則赦之。

    皆以小大之比成?也。

    是故爵人?必于朝,與衆共之也,刑人?必于市,與衆棄之也。

    古者公家不畜刑人?,大夫弗養?其士,遇之塗,弗與之言。

    屏?諸四方,唯其所之,弗及與政,弗欲生之也。

    ” 【注釋】 ①聽訟:審理訴訟案件。

    聽,處理,審理。

    訟,訴訟或者訴訟案件。

     ②麗:根據,依附。

    事:事實。

     ③心:動機。

     ④原:推原,探究。

     ⑤立:确立、建立。

    權:權衡。

     ⑥意論:意,内心。

    論,論證。

     ⑦慎測:仔細小心地檢測。

    量:分量。

     ⑧聰明:明辨是非。

     ⑨緻:考定。

     ⑩正刑:正定刑法。

    明辟:明斷罪行。

    察獄:審查案件。

     ?三訊:向群臣、群吏、群衆三方面征求意見。

     ?有指:有犯罪的動機意圖。

    無簡:沒有犯罪事實。

     ?赦:赦免。

     ?疑獄:可疑的案件。

    共:共同審理。

     ?成:審理妥帖。

     ?爵人:給人授以官爵。

     ?刑人:給人施以刑罰。

     ?畜:收留。

    刑人:因犯罪而受到刑罰的人。

     ?養:奉養。

     ?屏:屏除,這裡是放逐。

     【譯文】 仲弓說:“古時候審理訴訟案件時,尤其注重依據事實來審判,而不是根據其犯罪的動機,可以将這些說給我聽一聽嗎?”孔子說:“凡是審理五種罪行的案件,必須要推原父子間的親情,按照君臣之義來權衡他是否犯法。

    目的是論證情節的輕重,仔細地審查其罪行分量的深淺以區别對待。

    盡自己分辨是非的能力,正定其忠愛之心以窮究案情。

    大司寇的責任就是在審理案件時正定刑法、明察案情,審案必須要向群臣、群吏、群衆三方征求意見。

    那種有犯罪的意圖卻沒有犯罪事實的就不要治罪。

    量刑時那種可重可輕的要從輕發落,赦免時要先赦免那些原判較重的,如果案件可疑的話就要廣泛地和民衆一同審理,如果情有可原的就予以赦免。

    不論案件大還是小,都要審理好。

    因此授予人官爵就一定要在朝廷之上,讓衆人一同參加,給人施以刑罰時就一定要在街市上當衆施行,讓衆人也一同唾棄他。

    古時候諸侯不允許收留犯罪的人,大夫也不允許供養犯罪的人。

    在道路上,遇到犯人不要和他說話。

    将他放逐出去,随便流放到什麼地方,不要讓他參與政事,以示不想讓他存活在人間。

    ” 【原文】 仲弓曰:“聽獄,獄之成成何官①?”孔子曰:“成獄成于吏,吏以獄成告于正②,正既聽之,乃告大司寇。

    大司寇聽之,乃奉于王,王命三公卿士參聽棘木之下③,然後乃以獄之成告于王,王三宥④之以聽命。

    而制刑焉,所以重之也。

    ” 仲弓曰:“其禁何禁?”孔子曰:“巧言破律⑤,遁名改作⑥,執左道以亂政者殺⑦;作淫聲⑧,造異服⑨,設伎奇器⑩,以蕩?上心者殺;行僞而堅?,言詐而辯?,學非而博?,順非而澤?,以惑衆者殺;假于鬼神,時日蔔筮,以疑衆者殺。

    此四誅者不以聽?。

    ” 【注釋】 ①成何官:取決于哪些官員。

     ②正:原意是一官之長,這裡指監獄的長官。

     ③卿士:一作“卿史”,官名,掌管國家政事。

    參聽:參與審理、參與判決。

    棘木之下:古人聽訟的地方。

     ④三宥:古人判案時,有三種情況可以從寬處理:一是無知犯罪,二是過失犯罪,三是罪犯者精神異常。

     ⑤巧言破律:花言巧語破壞法律。

     ⑥遁名改作:假冒他人名義改變法律。

     ⑦執左道:指犯上作亂。

    亂政:破壞朝政。

     ⑧作淫聲:發出淫靡之音。

     ⑨造異服:制造奇裝異服。

     ⑩設伎奇器:設計奇巧怪異的器物。

     ?蕩:動搖、動蕩。

     ?行僞而堅:行為詐僞并且頑固不靈。

     ?言詐而辯:謊話連篇并且巧舌如簧。

     ?學非而博:學習一些邪惡的僞知識并且知識廣博。

     ?順非而澤:順從邪惡的事情并且找各種理由粉飾。

     ?不以聽:不需要在棘木之下進行審判。

     【譯文】 仲弓說:“審理案件,确定案件結果是由什麼官員完成的?”孔子說:“定案是由獄中的小吏完成的,小吏再将審判的結果告訴監獄的長官,長官審理完後,再将結果上呈給大司寇,大司寇審查後,再将結果上呈給君主。

    君主命令三公及卿士一起在棘木之下仔細審查此案,審理以後,若有不明之處,他們便向君主提出。

    君主考慮是否是可以寬恕的三種情況,然後再審理案件進而制定相對應的刑罰。

    因此,定案是十分慎重的一件事。

    ” 仲弓說:“法律命令禁止的都有哪些事呢?”孔子說:“花言巧語破壞法律,假冒他人名義改變法律,犯上作亂擾亂朝政的人要處死;發出淫靡之音,制造奇巧怪異的器物用來迷惑君王心志的人要處死;行為詐僞并頑固不靈,謊話連篇擅長狡辯,學習一些邪惡的僞知識并且知之甚多,順從邪惡之風并找各種理由粉飾,迷惑衆人的人要處死;假借鬼神時日,進行占蔔以迷惑衆人的人要處死。

    這四種被判死刑的案例不需要再進行審理。

    ” 【原文】 仲弓曰:“其禁盡于此而已?”孔子曰:“此其急①者,其餘禁者十有四焉。

    命服命車②,不粥③于市;圭璋璧琮④,不粥于市;宗廟之器,不粥于市;兵車旍旗⑤,不粥于市;犧牲秬鬯⑥,不粥于市;戎器兵甲,不粥于市;用器不中度⑦,不粥于市;布帛精粗⑧,不中數⑨,廣狹不中量⑩,不粥于市;奸色亂正色?,不粥于市;文錦?珠玉之器,雕飾靡麗?,不粥于市;衣服飲食,不粥于市;果實不時?,不粥于市;五木不中伐?,不粥于市;鳥獸魚鼈不中殺?,不粥于市。

    凡執此禁以齊衆者,不赦過也。

    ” 【注釋】 ①急:緊急、重要的。

     ②命服命車:古君王根據不同等級賞賜給臣子的服裝及車子。

     ③粥:通“鬻”,賣。

     ④圭璋璧琮:指貴重的玉制禮器。

     ⑤旍旗:泛指所有旗幟。

    旍,古同“旌”。

     ⑥秬鬯:古代用來祭祀或者賞賜有功之臣的美酒。

     ⑦用器不中度:使用的器具不符合規格。

     ⑧精粗:精良和粗劣。

     ⑨不中數:不符合數量規格。

     ⑩廣狹不中量:寬窄不符合規格。

     ?奸色:雜色。

    亂:摻雜。

     ?文錦:繡有華美花紋的彩色絲織品。

     ?雕飾靡麗:雕刻的裝飾奢侈華麗。

     ?不時:不按季節或時令,指果實尚未成熟。

     ?不中伐:沒到砍伐的時節,指樹木尚未成材。

     ?不中殺:指還沒有長成。

     【譯文】 仲弓說:“法令禁止的事情就隻有這些嗎?”孔子說:“這隻是最重要的幾件事,其他禁止的事情還有十四件。

    君王賞賜的服裝和車子不可以拿到市集上販賣;圭璋璧琮等貴重的玉制禮器不可以拿到市集上出售;宗廟祭祀用的禮器不可以拿到市集上出售;戰車旌旗不可以拿到市集上出售;祭祀用的牲畜和美酒不可以拿到市集上出售;兵器铠甲不可以拿到市集上出售;不符合規格的器具不可以拿到市集上出售;布帛粗細數目不均勻的不可以拿到市集上出售;寬窄不一緻的物品不可以拿到市集上出售;純色中摻雜色的不可以拿到市集上出售,文錦珠玉、雕飾有華美花紋的器皿不可以拿到集市上出售;所穿的衣服和所吃的食物不可以拿到市集上出售;未成熟的果實不可以拿到市集上出售;未成材的樹木不可以拿到市集上出售;還沒到宰殺時候的鳥獸魚鼈不可以拿到市集上出售。

    這些禁止的條令都是用來治理百姓的,如果犯禁,一律不赦免他們的過失。

    ” 禮運 【原文】 孔子為魯司寇①,與于蠟②。

    既賓事畢③,乃出遊于觀④之上,喟然而歎。

    言偃侍,曰:“夫子何歎也?”孔子曰:“昔大道⑤之行,與三代⑥之英,吾未之逮⑦,而有記⑧焉。

     【注釋】 ①司寇:官職名,掌管刑獄糾察等事。

     ②與:參與。

    蠟:祭祀名,在十二月祭百神,稱之為“蠟”。

     ③既:已經。

    賓:陪祭者。

     ④觀:高台上的建築物。

     ⑤大道:上古五帝時代的社會準則。

     ⑥三代:夏、商、周三代。

     ⑦逮:趕得上。

     ⑧記:記載。

     【譯文】 孔子擔任魯國司寇的時候,參與蠟祭,等到賓客蠟祭完畢以後,便外出到高台上遊覽,深深地感歎。

    言偃陪侍在一旁,問道:“老師您為什麼歎息呢?”孔子說:“以前大道施行于天下的時代,說的是夏、商、周三代那樣英明傑出的君王時代,我都沒有趕上,所看到的隻有記載罷了。

     【原文】 “大道之行,天下為公①,選賢與能,講信修②睦。

    故人不獨③親其親,不獨子其子,老有所終,壯有所用,矜寡孤疾皆有所養④。

    貨惡⑤其棄于地,不必藏⑥于己。

    力惡其不出于身,不必為人。

    是以奸謀閉而弗興⑦,盜竊亂賊不作。

    故外戶而不閉,謂之大同。

     【注釋】 ①天下為公:天下是公共的。

     ②修:增進。

     ③獨:獨自。

     ④矜:年老沒有妻子的人。

    寡:年老沒有丈夫的人。

     ⑤惡:憎惡,厭惡。

     ⑥藏:收藏。

     ⑦興:興兵作亂。

     【譯文】 “在大道施行的時候,天下是人們所共有的,把有賢德、有才能的人選出來給大家辦事,人人講求誠信,崇尚和睦。

    因此人們不單奉養自己的父母,不單撫育自己的子女,要使老年人能終其天年,壯年人能為社會效力,老而無妻的人、老而無夫的人、幼年喪父的孩子、老而無子的人、殘疾人都能得到供養。

    人們厭惡财貨被抛在地上浪費不用,同時也不一定要私自收藏在自己家中。

    人們厭惡空有健壯的身體卻無處使用力氣,同時做事也不一定就隻為了自己。

    這樣一來,奸邪有陰謀的事情就不會發生,盜賊等混亂也不會出現。

    所以家家戶戶外門都不需要關閉,這就是所說的大同世界。

     【原文】 “今大道既隐①,天下為家,各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