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禮新義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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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之爲海外國名;世之爲三十年;殷爲海外,即《詩》之殷商五篇;民極即五極;王之當讀爲皇;「鄉射」之即《儀禮》饗射;《周易》爲《左傳》一爻變五爻不變,《連山》爲三爻變,《歸藏》爲八;賦、比、興之即商、齊、二南;官府之爲王畿,邦國之爲九州,都鄙之爲要荒;伍人爲伍,用聯以爲合十數,同《國語》六鄉、六遂之爲六郊、六遂;九分其國,以爲九分,九分注即九軍,國九分,尚有十五分其鄙之文;要服之爲要荒,包蠻、夷、鎮三服而言;吉服五兇服五齊服五之爲十五服;百二十女皆爲命官之妻;閏月居門,即《玉藻》「闔左扉,王立門中」,「終月」之爲歸餘於終。
凡改正誤説不下千百條,皆求古説,以明經旨。
《周禮》誤説考。
《周禮》經少,而記説文繁,記傳有已入正文者。
《考工記》序官、《考工記》序職方四十六字是也。
有在注疏者,鄭、賈諸家是也。
有别行者,《尚書》之僞《周官篇》、《詩》、《書》古文家諸説是也。
大抵是少誤多,如鄭注以九州爲七千裡,孤爲三孤,三公爲師保之類。
除商榷以外,别撰專書,以明其誤。
所有疑難,皆歸於説,不再疑經。
《逸禮》、《周禮》。
《周禮》終西漢之世未立學官,傳習者稀,師説甚微,淵源不具,實出孔壁,即劉歆《移書》所稱之《逸禮》也。
《藝文志》:「《禮古經》者,出於魯淹中及孔氏,與十七篇注文相似,多三十九篇。
」漢師因此三十九篇,釐爲六篇,乃爲今本《周禮》。
詳於制度,如今之《政要》、《搢紳》舊説。
雖有數名,當以《周禮》爲正。
《儀禮》爲禮經,乃司徒所掌之六禮。
篇中稱五禮,禮本可兼制度言,但各有正名,宜從其朔。
教别宜俗考。
《禮記》「禮從宜,使從俗」。
《王制》「不易其俗」,「不易其宜」。
中國道一風同,故小統之書,立教之事多有分别。
惟《周禮》則不然,即如以色言,四正四色,四隅又四色,《考工》備言之,則合中黃爲九矣。
如以拜言,各方之拜不同,或異或同,不能指實,經非中國一家之書,不能盡改外國之拜而不用。
又如九祝,各國各有方章、儀節之不同,不能獨取中國。
故經曰九拜、九祝,九指九州,但言拜祝,雖九州不必懸殊,各有九等,而儀由地異者,可類推矣。
推類省文。
經凡數官比聯,文多相同,其中但本職爲異,如鄉遂、川澤、山原之類,可以類推。
經文小司馬、輿司馬、軍司馬,舊皆以爲缺文,實則省文互見,推類可知。
蓋其文可省,故經下有官無文。
今仿各官例,推類補説,不必爲缺文也。
常聯别出考。
考各官有本職,有差使。
本職爲官常,兼攝爲官聯。
每官除一本職外,以六聯爲差使標目。
今於各職分别本職、差使,故凡六儀之文,皆另行提出,以明官常、官聯之分。
四等名物同異表。
皇帝王伯四等典制,有同有異。
同者如百二十官、十二女、千七百國之類,小大雖殊,數目則同。
凡異者皆由疆域而出,地有廣狹,故實有多少之殊。
今悉分别同者一表,異者另立。
禮樂中和表。
《孝經》:「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移風易俗,莫善於樂。
」傳記言禮樂之宗旨者詳矣。
《周禮》以禮樂分天産地産、陰教陽教,蓋禮樂爲三統之分,剛柔仁義風土不同,政俗相反,各以所偏者言之,顛倒反覆,裁成進退。
宗旨不同,教化所以異也。
五州異儀異服表。
一拜跪之儀,各地不同;一衣服之章,各地不同;一言語之節,各國不同。
雖有萬國公法,不能使萬國必遵,而《周禮》實則將來皇帝大統之公法。
皇帝既分天下爲九州,既位不畫一,又未必裁成九數。
然皇帝大統之書,不僅録中制。
故凡以九爲目注,多爲九州;以八爲目,多指八方;以六爲目,多指六合。
九州之拜,八州之法,六官之典,以數爲别者,别其地,非就中法中分爲九爲八也。
此當就地球中各之分異名異節立爲一表,分法在上,以下各由其方而列。
凡注《周禮》,各引其方之異以注之。
此讀《周禮》當以全球言之,非以中國一名一物空分爲八、九也。
釋疑考。
經文疑義,歷代師儒各有所陳,與先儒以爲劉歆僞撰諸條,今悉發明本義,以解舊疑。
中國神州圖考。
天下有二中:以地球論,則崑崙爲中;以教化論,則中國爲中。
故五極黃帝所司,萬二千裡,《淮南》以爲中國,不以爲崑崙;鄭注祀地示有神州、崑崙之不同,職是故也。
黃帝爲神州,故四面皆爲鬼方。
以神州爲中,則以西爲東,以東爲西,所謂顛倒衣裳;如美爲西極月,亞爲東極日,故《詩》曰「匪東方明」則月光,「匪雞鳴」則蠅聲。
月光、蠅聲,《邶風》於西方言「中露」、「泥中」,即所謂「匪鶉匪鳶,翰飛戾天;匪鱣匪鮪,潛逃於淵」。
四方各有本性,一經顛倒,以東爲西,以西爲東,即仁義合並,水火既濟,化德爲才之義。
人皇南面,爲黃衣狐裘;天皇西面,爲緇衣羔裘;地皇東面,爲素衣麑裘。
一以一屬。
如《會典》每部立各司。
五官爲長,其職文同《王制》。
凡一「以」字爲一司,如司寇,卿也;以五刑爲司刑職,以五刺爲司刺,以圜土爲司圜,以五禁爲司禁,以五民爲司民,如清刑部分立五司。
就此推之,則官屬實有明文,其屬或在本官,或在别編,皆由此而推。
大約諸卿、大夫、長官每
凡改正誤説不下千百條,皆求古説,以明經旨。
《周禮》誤説考。
《周禮》經少,而記説文繁,記傳有已入正文者。
《考工記》序官、《考工記》序職方四十六字是也。
有在注疏者,鄭、賈諸家是也。
有别行者,《尚書》之僞《周官篇》、《詩》、《書》古文家諸説是也。
大抵是少誤多,如鄭注以九州爲七千裡,孤爲三孤,三公爲師保之類。
除商榷以外,别撰專書,以明其誤。
所有疑難,皆歸於説,不再疑經。
《逸禮》、《周禮》。
《周禮》終西漢之世未立學官,傳習者稀,師説甚微,淵源不具,實出孔壁,即劉歆《移書》所稱之《逸禮》也。
《藝文志》:「《禮古經》者,出於魯淹中及孔氏,與十七篇注文相似,多三十九篇。
」漢師因此三十九篇,釐爲六篇,乃爲今本《周禮》。
詳於制度,如今之《政要》、《搢紳》舊説。
雖有數名,當以《周禮》爲正。
《儀禮》爲禮經,乃司徒所掌之六禮。
篇中稱五禮,禮本可兼制度言,但各有正名,宜從其朔。
教别宜俗考。
《禮記》「禮從宜,使從俗」。
《王制》「不易其俗」,「不易其宜」。
中國道一風同,故小統之書,立教之事多有分别。
惟《周禮》則不然,即如以色言,四正四色,四隅又四色,《考工》備言之,則合中黃爲九矣。
如以拜言,各方之拜不同,或異或同,不能指實,經非中國一家之書,不能盡改外國之拜而不用。
又如九祝,各國各有方章、儀節之不同,不能獨取中國。
故經曰九拜、九祝,九指九州,但言拜祝,雖九州不必懸殊,各有九等,而儀由地異者,可類推矣。
推類省文。
經凡數官比聯,文多相同,其中但本職爲異,如鄉遂、川澤、山原之類,可以類推。
經文小司馬、輿司馬、軍司馬,舊皆以爲缺文,實則省文互見,推類可知。
蓋其文可省,故經下有官無文。
今仿各官例,推類補説,不必爲缺文也。
常聯别出考。
考各官有本職,有差使。
本職爲官常,兼攝爲官聯。
每官除一本職外,以六聯爲差使標目。
今於各職分别本職、差使,故凡六儀之文,皆另行提出,以明官常、官聯之分。
四等名物同異表。
皇帝王伯四等典制,有同有異。
同者如百二十官、十二女、千七百國之類,小大雖殊,數目則同。
凡異者皆由疆域而出,地有廣狹,故實有多少之殊。
今悉分别同者一表,異者另立。
禮樂中和表。
《孝經》:「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移風易俗,莫善於樂。
」傳記言禮樂之宗旨者詳矣。
《周禮》以禮樂分天産地産、陰教陽教,蓋禮樂爲三統之分,剛柔仁義風土不同,政俗相反,各以所偏者言之,顛倒反覆,裁成進退。
宗旨不同,教化所以異也。
五州異儀異服表。
一拜跪之儀,各地不同;一衣服之章,各地不同;一言語之節,各國不同。
雖有萬國公法,不能使萬國必遵,而《周禮》實則將來皇帝大統之公法。
皇帝既分天下爲九州,既位不畫一,又未必裁成九數。
然皇帝大統之書,不僅録中制。
故凡以九爲目注,多爲九州;以八爲目,多指八方;以六爲目,多指六合。
九州之拜,八州之法,六官之典,以數爲别者,别其地,非就中法中分爲九爲八也。
此當就地球中各之分異名異節立爲一表,分法在上,以下各由其方而列。
凡注《周禮》,各引其方之異以注之。
此讀《周禮》當以全球言之,非以中國一名一物空分爲八、九也。
釋疑考。
經文疑義,歷代師儒各有所陳,與先儒以爲劉歆僞撰諸條,今悉發明本義,以解舊疑。
中國神州圖考。
天下有二中:以地球論,則崑崙爲中;以教化論,則中國爲中。
故五極黃帝所司,萬二千裡,《淮南》以爲中國,不以爲崑崙;鄭注祀地示有神州、崑崙之不同,職是故也。
黃帝爲神州,故四面皆爲鬼方。
以神州爲中,則以西爲東,以東爲西,所謂顛倒衣裳;如美爲西極月,亞爲東極日,故《詩》曰「匪東方明」則月光,「匪雞鳴」則蠅聲。
月光、蠅聲,《邶風》於西方言「中露」、「泥中」,即所謂「匪鶉匪鳶,翰飛戾天;匪鱣匪鮪,潛逃於淵」。
四方各有本性,一經顛倒,以東爲西,以西爲東,即仁義合並,水火既濟,化德爲才之義。
人皇南面,爲黃衣狐裘;天皇西面,爲緇衣羔裘;地皇東面,爲素衣麑裘。
一以一屬。
如《會典》每部立各司。
五官爲長,其職文同《王制》。
凡一「以」字爲一司,如司寇,卿也;以五刑爲司刑職,以五刺爲司刺,以圜土爲司圜,以五禁爲司禁,以五民爲司民,如清刑部分立五司。
就此推之,則官屬實有明文,其屬或在本官,或在别編,皆由此而推。
大約諸卿、大夫、長官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