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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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自然的問題的哲學理論叫做自然哲學或形而上學(Metaphysics)。

    形而上學在哲學史上占最重要的一部分。

    考Metaphysics的名稱起源于希臘。

    亞裡士多德死了以後,他的弟子整理他的遺著,把他論究一般原理的論文排在他的物理論(Physics)之後而名之曰Metaphysics(Meta=after,Metaphysics即物理論以後之論文)。

    Meta本為位置上的“後于”之義,但到了後來,又成為性質上的“後于”之義了。

    Metaphysics這個字雖始于亞裡士多德之死後,但形而上學這一種學問卻始于亞裡士多德以前,如柏拉圖的Dialectics也完全是形而上學。

     形而上學的問題包括兩類: I 本體論(Ontology)。

    “自然的本質是什麼”?為本體論所探究的問題。

    本體論裡面又有二元論及多元論。

     (A)一元論(Monism)。

    以為宇宙萬象都為一種最後的本質所構成。

     其中又有: (1)唯物論(Materialism)。

    以為物質為宇宙萬象的最後的本質,例如拉馬脫利(Lamettrie)的學說。

     (2)唯心論(Spiritualism)。

    以為精神為宇宙萬象的最後的本質,例如柏拉圖的學說。

     (3)具體二元論(Concretemonism)。

    以為物心二者乃實在的兩面,乃構成實在的二種根本的要素例如太雷斯的物活論。

     (4)抽象二元論(Abstractmonism)。

    以為物心二者乃實在表現的二種形式而非構成實在的二種要素。

    例如斯匹諾莎的無限實體論。

     (B)二元論(Dualism)。

    以為宇宙萬象乃由二種最後的本質所構成。

    例如笛卡爾的物心二元論。

     (C)多元論(Pluralism)。

    以為宇宙萬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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