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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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哈就在康德把物本身看做被我們所思維的實體而不把物本身看做現實的存在這一點施以批評。

    康德以為感覺或經驗的對象都不外是單單的現象。

    所謂單被我們所思維的實體(物本身)對于我們不是現實的對象。

    在康德,實體為悟性所把握,存在則為感官所把握。

    沒有實體的存在是單單的現象,是感覺的“物”。

    沒有存在的實體是被思維的實體,是“物本身”。

    這是為我們所思維,而且是不得不被我們所思維的。

    但是這是不具存在(至少不具我們所謂存在),這是缺乏客觀性的。

    這物本身雖是真實的物,卻不是現實的物。

    這樣,康德把真理從現實分離,又把現實從真理分離,這難道不是極大的矛盾麼?福爾巴哈攻擊康德,絕不由于康德的承認物本身,卻是由于康德的不承認物本身的現實性;也絕不由于康德把物本身看做“被思維的實體”,卻由于康德不把物本身看做“具有存在的實體”。

    因為康德的理論違背唯物論,而且這種哲學必然地會轉向到菲斯的一流的觀念論或其他感覺上面去,所以福爾巴哈把它加以排斥。

     福爾巴哈的弟子裡面也有人攻擊着康德,以為康德的哲學乃系兩栖動物。

    它一面是唯物論,一面又是觀念論。

    當做唯物論者或經驗論者,康德承認着物本身。

    可是當做觀念論者,他又承認着與感覺的“物”完全不同的那種“精神”。

    這樣,現實的“物”和所以理解這些物的“精神”互相對立着,那末,這種“精神”究竟怎樣能夠與完全異質的“物”接近呢?康德的遞辭以為精神具有若幹先驗的認識,因此,物不得不照現在精神所見到的樣子映入精神之内。

    所以我們把物照現在所認識到的樣子加以認識,這實出于我們的創造。

    我們身内所具的精神不外為神的精神。

    正和神創造世界一樣,我們的精神從物創造出與物本身不同的那種現象。

    在唯物論者,物質與精神根本不是具有差别的,所以先驗的認識與物本身的區别實在沒有設立的必要。

     此外,拉發爾克(Lafargue,1842—1911)在1900年對于康德更有徹底的批判。

    他以為化學家對于物本身的研究最為進步,化學家鑽入到物體的内部,把物體分析為各種要素,然後再行綜合,由各種要素組成物體。

    假定人們到了能夠自由制出物體以供使用的時候,那末,從這時候起,人們可以說是已經知道了物本身的。

    即使基督教的上帝是存在的,是把世界加以創造的,上帝的能力想來也不過如是罷。

     第二節 辯證唯物論者的認識論 主觀的觀念論者與唯物論者都可以把感覺看做我們知識的源泉。

    白克累和第台羅(Diderot,1713—1784)都是從洛克出發的。

    認識論的第一個前提當然是“我們知識的源泉是感覺”。

    對此,上述二派的意見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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