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認識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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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這方面也可證明觀念與外物并不一緻。

     (四)外物的刺激增益時,内界的感覺未必與之俱增。

    據心理實驗,感覺強度的增益與否當視感官當時所已感受的刺激的強弱如何而定。

    昏夜囊螢,足以照書,置之白晝,或幾無睹。

    刺激增益之度與感覺增益之度,其間有一定的比例。

    例如聽覺,必加舊刺激三分之一而後始有增加之感。

    又如聲太大則感覺不增,聲太小則感覺不及。

    所以觀念與外物絕不能說是完全一緻的。

     第二節 觀念論(Idealism) 哲學史上Idealism一字的意義頗多,簡括言之,約有三種:(一)在形而上學裡面,Idealism可譯為唯心論,乃指以精神的實在為世界的唯一的本體的那種理論;(二)在倫理學及美學裡面,Idealism可譯為理想論,乃指崇尚理想的那種理論;(三)在認識論裡面,Idealism則可譯為觀念論,以為吾人的知識要不外為觀念,與Realism相對,主張認識内容純系觀念所構成,并無任何外物的存在以作吾人認識的根據(故認識對象同時亦為觀念的,在它,對象即内容,内容即對象,二者毫無分别)。

     觀念論分為二類。

    一為主觀的觀念論(SubjectiveIdealism),以為我們的知識不外為個人的精神裡面的主觀的曆程。

    這種主張的極端則為唯我論(Solipsism)。

    主觀的觀念論者有白克累與菲斯的等。

    一為客觀的觀念論(ObjectiveIdealism),以為我們的知識都系觀念的,但所謂觀念并非指個人的觀念。

    客觀的觀念論者有柏拉圖與赫智爾等。

     (一)主觀的觀念論 (I)白克累(Berkeley,1684—1753)“Esseestpercipi”,(“存在即被知”)這句話是白克累哲學裡面的一句名言。

    他以為一切物性都系我們心中的觀念,無鼻與舌,我們即不能知道香與味;洛克所謂第一性質也就無從知悉,所以一切外物的存在皆不外為主觀的認識。

    我們見了某種顔色,嘗了某種味道,然後把這些感覺的集合體名之曰物(Thing)。

    并且把這種被知的物看做是與知物的那種活動的存在物(就是所謂心,精神,靈魂或自我)互相對立的。

    可是把物看做存在于心外的這種見解是矛盾的。

    因為除了我們感官所能知覺的東西以外,實在别無所謂物的緣故。

    感覺的性質以外的物的本體不過是一個單單抽象的空名。

    所謂“物”實就是“無”。

    但是在其他方面,白克累對于客觀的自然終究不能抛棄,他也以為天地萬物,不因個人主觀的消滅,便失其存在;不過在他,天地萬物乃系神的心中所存的永久的觀念。

    個人的心縱或消滅,但神的心絕不會消滅,所以神的心中的觀念(天地萬物)也絕不至随個人的心的背滅而消滅的。

     考白克累的主張,其中實含有矛盾。

    若他既以為一切客觀皆系主觀的産物,則其極必陷入唯我論,而否定一切他人甚至于父母的存在。

    又若他用神的觀念來說明天地萬物的客觀的存在,則神的根據究竟何在?如說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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