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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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哲學為對于自然、人生及知識三者探求綜合的根本的原理之學問。

    現在為什麼先講知識哲學呢?這是因為我們在樹立宇宙觀與人生觀之前,必須先問我們的知識是否可靠的緣故。

    認識的研究為現近哲學研究之中心問題。

    蓋認識的起源、效力、本質諸問題實為研究哲學時首先所應解決者。

    正如我們用眼看物,物的形态如何尚屬次要問題,眼的正确與否實系先決問題。

     但是哲學研究并非始于認識的研究。

    希臘哲學實肇端于自然哲學,如米利都學派(MilesianSchool)、愛萊亞學派(Eleatics)的哲學大多注重自然問題的探究。

    上述二學派裡面,雖亦有人間作一二關于認識的研究,然他們的思想都系片斷的,他們視知識論不過為形而上學的附屬品罷了。

    把認識能力的問題視為哲學上重要的研究問題,實開端于詭辯學徒。

    詭辯學徒對于知識的主張偏于消極,其後蘇格拉底、柏拉圖及亞裡斯多德(Aristotle)三大師出,對詭辯學徒加以猛烈的反對,他們承認我們人類可以獲得真正的知識,并竭力想把這種知識加以積極的建設。

     近代哲學的初期也以建設自然哲學的體系為主要的目的,如笛卡兒(Descartes)的心身二元論,荷蒲斯(Hobbes)的機械論,斯匹諾莎(Spinoza)的泛神論,萊蒲尼茲(Leibnilz)的單子論都是其例。

    直到洛克(Locke,1632—1704)所著的人類悟性論(“EssayontheHumanUnderstanding”)出,而後認識論始成獨立的研究。

    在洛克以前,關于認識的片斷的研究固屬不少,然依嚴格的意義言之,洛克實可說是認識論的元祖。

    康德(Kant,1724—1804)承洛克之後,著有純粹理性批判(“KritikderReinenVernunft”)一書,于是認識論的體系遂告完備,而世之學者亦益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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