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哲學與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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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Belief)。

     (三)哲學是理知的,宗教是情意的。

     (四)哲學是個人的,宗教是集團的(例如各種宗教都有各種共通的儀式)。

     (五)宗教教義是已定的,呆闆的(例如基督教中“三位一體”與“原罪”諸說),哲學理論是未定的,自由的。

     (六)哲學是說明的,其說明純是合理的,宗教則不然,其中想像極占勢力,若除掉想像的要素,宗教殆不能成立。

     (七)宗教把人生(現世)看做是未來生活(來世)的準備,哲學一般卻多注重現世,想探求根本原理以應人生現世的需要。

     這樣哲學與宗教既有極大的差别,為什麼二者之間在實際上卻會發生密切的關系?考其原因,不外下列三點。

    第一,宗教的對象為神靈;哲學的對象為宇宙和人生,其中當然包括神靈在内。

    而且神靈在宗教為信仰的對象;而在哲學則為研究的對象(如道,實在,本體等)。

    第二哲學把宗教本身當成研究的對象,宗教哲學為哲學的一分科;宗教則不研究哲學,有時利用哲學,有時則反對哲學。

    第三,宗教系保守的,崇尚神秘;哲學則反是,于是沖突由此而起。

    宗教往往想撲滅哲學,但是終不可能。

    叔本華(Schopenhauer)說:“宗教為俗人的宗教,哲學則為學者的宗教。

    ”這話确是不錯。

     問題: 一、人類的文化,大體講,包含着幾種要素? 二、宗教與哲學的區别何在? 三、哲學與宗教既有區别,二者之間,為什麼又會發生密切的關系? 參考書: 一、謝頌羔:《宗教學ABC》 二、嚴既澄:《比較宗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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