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述史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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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釋】
①《元經》之帝元魏:阮逸注雲:“至齊、梁則中國有元魏,故帝魏矣。
”見5.47條。
②亂離斯瘼(mò),吾誰适歸:實模仿《詩經·小雅·四月》:“亂離瘼矣,爰其适歸。
”毛傳雲:“離,憂。
瘼,病。
” ③居先王之國:阮逸注雲:“都洛。
” ④予:阮逸注雲:“文中子自謂,言予自晉陽穆公已來事魏,故曰‘先王之民’。
” ⑤皇始之授魏而帝晉:阮逸注雲:“魏太祖入長安,始有中原,是歲丙申皇始元年,當東晉孝武帝盡太元二十一年也。
然《元經》尚以安、恭紀年。
”授,通“受”,即受天命。
⑥我聞有命,未敢以告人:實模仿《詩經·唐風·揚之水》:“我聞有命,不敢以告人。
”東漢鄭玄注雲:“不敢以告人而去者,畏昭公謂己動民心。
” ⑦傷之者,懷之也:阮逸注雲:“雖實去,尚追懷之。
” ⑧卒帝:阮逸注雲:“魏至孝文方得紀帝。
” ⑨“貴其時”三句:阮逸注雲:“天時、人事盛大而帝之,得其宜也。
” 【譯文】 董常說:“《元經》稱北魏為帝,這是為何?”文中子說:“天下離亂,我投奔誰呢?誰能供奉天地,庇護百姓,誰就是我的君主。
并且他居于先王之國土,接受先王之大道,我是先王的百姓,稱他為帝有何不可?”董常說:“請問皇始元年魏已受天命,為何還要稱晉為帝?”文中子說:“主宰中原的王朝,将無法主宰中原。
我知曉魏已受天命,但卻不敢告訴他人,隻能為此而悲傷。
之所以悲傷,是因為心懷舊邦。
”董常問:“請問為何最終稱為帝呢?”文中子說:“北魏上得天時,功業盛大,于是合宜而為。
” 7.11 子曰:“穆公來①,王肅至②,而元魏達矣。
” 【注釋】 ①穆公:晉陽穆公。
見1.1、4.16、5.12、5.47條及注。
②王肅(464—501):字恭懿,琅邪臨沂(今山東臨沂)人。
北魏名臣,東晉丞相王導之後,南齊尚書左仆射王奂之子。
少而聰辯,博涉經史,有大志。
初仕蕭赜,曆任著作郎、太子舍人等職。
太和十七年(493),父兄皆為蕭赜所殺,遂自建業投奔北魏,曆任輔國将軍、大将軍長史等職,積功為豫州刺史、揚州大中正。
《魏書》卷六十三、《北史》卷四十二有傳。
【譯文】 文中子說:“晉陽穆公和王肅來歸北魏後,北魏國政昌達興盛。
” 7.12 子曰:“非至公,不及史也①。
” 【注釋】 ①非至公,不及史也:阮逸注雲:“以先王為公。
”即以先聖先王之大道為準則。
及史,《論語·衛靈公》:“子曰:‘吾猶及史之阙文也。
’”北宋邢昺疏雲:“史,是掌書之官也。
文,字也。
古之良史于書字有疑則阙之,以待能者,不敢穿鑿。
”此指編修史書。
【譯文】 文中子說:“若非至公至正之人,則不能秉筆編史修傳。
” 7.13 叔恬曰:“敢問《元經》書陳亡而具五國①,何也?”子曰:“江東,中國之舊也,衣冠禮樂之所就也②。
永嘉之後③,江東貴焉④,而卒不貴⑤,無人也。
齊、梁、陳于是乎不與其為國也⑥。
及其亡也,君子猶懷之,故書曰:‘晉、宋、齊、梁、陳亡’,具五以歸其國⑦,且言其國亡也⑧。
嗚呼!棄先王之禮樂以至是乎!”叔恬曰:“晉、宋亡國久矣,今具之,何謂也?”子曰:“衣冠文物之舊,君子不欲其先亡。
宋嘗有樹晉之功,有複中國之志⑨,亦不欲其先亡也,故具齊、梁、陳,以歸其國也。
其未亡,則君子奪其國焉⑩,曰‘中國之禮樂安在?’其已亡,則君子與其國焉,曰‘猶我中國之遺人也’?。
”叔恬曰:“敢問其志。
”文中子泫然而興曰:“銅川府君之志也?,通不敢廢。
書五國并時而亡,蓋傷先王之道盡墜。
故君子大其言,極其敗,于是乎掃地而求更新也?。
‘期逝不至,而多為恤’?,汝知之乎?此《元經》所以書也。
” 【注釋】 ①《元經》書陳亡而具五國:阮逸注雲:“書‘隋九年春,帝正月,晉、宋、齊、梁、陳亡。
’” ②就:歸。
③永嘉:即永嘉之亂,晉室南渡。
見5.11條“惠、懷”注。
④江東貴焉:阮逸注雲:“中國衣冠往依焉。
” ⑤貴:阮逸注雲:“猶興也。
” ⑥齊、梁、陳于是乎不與其為國也:阮逸注雲:“宋嘗有樹晉之功,君子猶與之也;至齊、梁、陳,無複念中國,但自相篡立,故曰:‘不與其為國也。
’” ⑦歸其國:阮逸注雲:“歸晉舊國。
”即歸宗于晉,意在說明宋、齊、梁、陳皆承襲晉的疆土及典章制度。
⑧亡:阮逸注雲:“《春秋》書梁亡,言自亡也。
江東亦然。
不任賢,不修典禮,尚淫靡之文,自取亡國,故曰‘自亡’。
” ⑨宋嘗有樹晉之功,有複中國之志:阮逸注雲:“宋祖劉裕平桓玄、盧循,此樹晉功也;伐南燕,擒慕容超,伐後秦姚泓,平洛陽,修谒五陵,留子義真守長安,此複中國志也。
” ⑩其未亡,則君子奪其國焉:阮逸注雲:“齊、梁、陳不修禮樂,但自謀立,故君子至公及史,以其未亡而必奪之也。
”即君子在編修史書時,剝奪齊、梁、陳國之稱号。
?“其已亡”三句:阮逸注雲:“已亡,謂晉、宋禮樂猶存先王之化,衣冠猶有中國之人。
故君子及史,雖其已亡,而必與之也。
” ?銅川府君:見1.1條注。
?掃地:清除,去除。
此指清除積弊。
?期逝不至,而多為恤:《詩經·小雅·杕杜》:“期逝不至,而多為恤。
”毛傳雲:“逝,往。
恤,憂也。
遠行不必如期,室家之情以期望之。
”阮逸注雲:“文中子喻己懷先王之道,亦猶此詩爾。
”意在說明,聖王不至,我空懷先王之道不得施展而心中無比憂傷。
【譯文】 叔恬說:“請問《元經》記錄陳國滅亡載錄為晉、宋、齊、梁、陳滅亡,這是為何?”文中子說:“江東是中原故地,典章制度盡歸于此。
永嘉之亂後,江東顯貴雲集,然而最終沒有興盛,實因沒有賢才。
齊、梁、陳也便難稱為國了。
等到他們亡國之後,賢人君子尚有所懷念,因此記錄為:‘晉、宋、齊、梁、陳亡’,列此五國以歸宗于晉,并且言明他們是自亡其國。
哎!抛棄先王禮樂正道以緻淪落于此啊!”叔恬問:“晉、宋已經滅亡很久了,現在又予提及,這是為何?”文中子說:“典章舊制,君子不願其過早散失。
宋承晉志欲建功業,有志恢複中原,亦不願典章制度過早散失,因此列齊、梁、陳以歸宗于宋。
雖然齊、梁、陳沒有亡國,但君子不稱其為國,說‘哪裡還有中原的禮樂政教呢?’雖然晉、宋已經亡國,但君子稱其為國,說‘尚存有我中原禮樂之後裔’。
”叔恬問:“請問您的志向?”文中子流着眼淚感歎道:“銅川府君的志向,我不敢忘記。
記載五國同時滅亡,是感傷先王之道盡失。
因此君子推崇先王之言,窮究敗亡之因,進而清除積弊以求除舊布新。
然而‘聖王不至,我心憂傷’,你了解嗎?這就是我寫作《元經》的原因。
” 7.14 文中子曰:“漢、魏禮樂,其末不足稱也。
然《書》不可廢,尚有近古對議存焉①。
制、志、诏、冊,則幾乎典诰矣②。
” 【注釋】 ①然《書》不可廢,尚有近古對議存焉:阮逸注雲:“《續書》有對、議。
問對,若高貴鄉公問諸儒經義,淳于俊、馬昭等對曰‘三王以德化民,三王以禮為治’是也。
議,若夏侯玄議時事曰‘铨衡台閣,上之分;孝悌闾裡,下之分’是也。
” ②制、志、诏、冊,則幾乎典诰矣:阮逸注雲:“制,發于君心也;志,臣下志君之善也;告,君告于下也;冊,君求于賢也,皆近于《二典》《九诰》。
”阮逸所雲“《二典》《九诰》”,即《尚書》中的《堯典》《舜典》,和《仲虺之诰》《湯诰》《盤庚》《大诰》《康诰》《酒诰》《召诰》《洛诰》《康王之诰》。
見5.15、5.16、5.17條及注。
【譯文】 文中子說:“漢、魏的禮樂政教,實屬末流,不足稱道。
然而《續書》之道不可廢弛,尚有接近古道的對、議存于其中。
《續書》中的制、志、诏、冊,都近乎《尚書》中的典、诰了。
” 7.15 薛收問仁。
子曰:“五常之始也①。
”問性。
子曰:“五常之本也②。
”問道。
子曰:“五常一也③。
” 【注釋】 ①五常:見1.6條注。
②本:阮逸注雲:“謂善也。
孟子曰:‘人性無不善。
’” ③一:阮逸注雲:“性善,其道一也。
《禮》曰:‘率性之謂道。
’”即“道”與“五常”的根本皆為性善。
【譯文】 薛收問何為仁。
文中子說:“仁是社會倫常的基礎。
”問何為性。
文中子說:“性是社會倫常的根本。
”問何為道。
文中子說:“道與社會倫常本質相同。
” 7.16 賈瓊曰:“子于道有不盡矣乎①?”子曰:“通于三才、五常有不盡者,神明殛也②。
或力不足者,斯止矣③。
” 【注釋】 ①子于道有不
”見5.47條。
②亂離斯瘼(mò),吾誰适歸:實模仿《詩經·小雅·四月》:“亂離瘼矣,爰其适歸。
”毛傳雲:“離,憂。
瘼,病。
” ③居先王之國:阮逸注雲:“都洛。
” ④予:阮逸注雲:“文中子自謂,言予自晉陽穆公已來事魏,故曰‘先王之民’。
” ⑤皇始之授魏而帝晉:阮逸注雲:“魏太祖入長安,始有中原,是歲丙申皇始元年,當東晉孝武帝盡太元二十一年也。
然《元經》尚以安、恭紀年。
”授,通“受”,即受天命。
⑥我聞有命,未敢以告人:實模仿《詩經·唐風·揚之水》:“我聞有命,不敢以告人。
”東漢鄭玄注雲:“不敢以告人而去者,畏昭公謂己動民心。
” ⑦傷之者,懷之也:阮逸注雲:“雖實去,尚追懷之。
” ⑧卒帝:阮逸注雲:“魏至孝文方得紀帝。
” ⑨“貴其時”三句:阮逸注雲:“天時、人事盛大而帝之,得其宜也。
” 【譯文】 董常說:“《元經》稱北魏為帝,這是為何?”文中子說:“天下離亂,我投奔誰呢?誰能供奉天地,庇護百姓,誰就是我的君主。
并且他居于先王之國土,接受先王之大道,我是先王的百姓,稱他為帝有何不可?”董常說:“請問皇始元年魏已受天命,為何還要稱晉為帝?”文中子說:“主宰中原的王朝,将無法主宰中原。
我知曉魏已受天命,但卻不敢告訴他人,隻能為此而悲傷。
之所以悲傷,是因為心懷舊邦。
”董常問:“請問為何最終稱為帝呢?”文中子說:“北魏上得天時,功業盛大,于是合宜而為。
” 7.11 子曰:“穆公來①,王肅至②,而元魏達矣。
” 【注釋】 ①穆公:晉陽穆公。
見1.1、4.16、5.12、5.47條及注。
②王肅(464—501):字恭懿,琅邪臨沂(今山東臨沂)人。
北魏名臣,東晉丞相王導之後,南齊尚書左仆射王奂之子。
少而聰辯,博涉經史,有大志。
初仕蕭赜,曆任著作郎、太子舍人等職。
太和十七年(493),父兄皆為蕭赜所殺,遂自建業投奔北魏,曆任輔國将軍、大将軍長史等職,積功為豫州刺史、揚州大中正。
《魏書》卷六十三、《北史》卷四十二有傳。
【譯文】 文中子說:“晉陽穆公和王肅來歸北魏後,北魏國政昌達興盛。
” 7.12 子曰:“非至公,不及史也①。
” 【注釋】 ①非至公,不及史也:阮逸注雲:“以先王為公。
”即以先聖先王之大道為準則。
及史,《論語·衛靈公》:“子曰:‘吾猶及史之阙文也。
’”北宋邢昺疏雲:“史,是掌書之官也。
文,字也。
古之良史于書字有疑則阙之,以待能者,不敢穿鑿。
”此指編修史書。
【譯文】 文中子說:“若非至公至正之人,則不能秉筆編史修傳。
” 7.13 叔恬曰:“敢問《元經》書陳亡而具五國①,何也?”子曰:“江東,中國之舊也,衣冠禮樂之所就也②。
永嘉之後③,江東貴焉④,而卒不貴⑤,無人也。
齊、梁、陳于是乎不與其為國也⑥。
及其亡也,君子猶懷之,故書曰:‘晉、宋、齊、梁、陳亡’,具五以歸其國⑦,且言其國亡也⑧。
嗚呼!棄先王之禮樂以至是乎!”叔恬曰:“晉、宋亡國久矣,今具之,何謂也?”子曰:“衣冠文物之舊,君子不欲其先亡。
宋嘗有樹晉之功,有複中國之志⑨,亦不欲其先亡也,故具齊、梁、陳,以歸其國也。
其未亡,則君子奪其國焉⑩,曰‘中國之禮樂安在?’其已亡,則君子與其國焉,曰‘猶我中國之遺人也’?。
”叔恬曰:“敢問其志。
”文中子泫然而興曰:“銅川府君之志也?,通不敢廢。
書五國并時而亡,蓋傷先王之道盡墜。
故君子大其言,極其敗,于是乎掃地而求更新也?。
‘期逝不至,而多為恤’?,汝知之乎?此《元經》所以書也。
” 【注釋】 ①《元經》書陳亡而具五國:阮逸注雲:“書‘隋九年春,帝正月,晉、宋、齊、梁、陳亡。
’” ②就:歸。
③永嘉:即永嘉之亂,晉室南渡。
見5.11條“惠、懷”注。
④江東貴焉:阮逸注雲:“中國衣冠往依焉。
” ⑤貴:阮逸注雲:“猶興也。
” ⑥齊、梁、陳于是乎不與其為國也:阮逸注雲:“宋嘗有樹晉之功,君子猶與之也;至齊、梁、陳,無複念中國,但自相篡立,故曰:‘不與其為國也。
’” ⑦歸其國:阮逸注雲:“歸晉舊國。
”即歸宗于晉,意在說明宋、齊、梁、陳皆承襲晉的疆土及典章制度。
⑧亡:阮逸注雲:“《春秋》書梁亡,言自亡也。
江東亦然。
不任賢,不修典禮,尚淫靡之文,自取亡國,故曰‘自亡’。
” ⑨宋嘗有樹晉之功,有複中國之志:阮逸注雲:“宋祖劉裕平桓玄、盧循,此樹晉功也;伐南燕,擒慕容超,伐後秦姚泓,平洛陽,修谒五陵,留子義真守長安,此複中國志也。
” ⑩其未亡,則君子奪其國焉:阮逸注雲:“齊、梁、陳不修禮樂,但自謀立,故君子至公及史,以其未亡而必奪之也。
”即君子在編修史書時,剝奪齊、梁、陳國之稱号。
?“其已亡”三句:阮逸注雲:“已亡,謂晉、宋禮樂猶存先王之化,衣冠猶有中國之人。
故君子及史,雖其已亡,而必與之也。
” ?銅川府君:見1.1條注。
?掃地:清除,去除。
此指清除積弊。
?期逝不至,而多為恤:《詩經·小雅·杕杜》:“期逝不至,而多為恤。
”毛傳雲:“逝,往。
恤,憂也。
遠行不必如期,室家之情以期望之。
”阮逸注雲:“文中子喻己懷先王之道,亦猶此詩爾。
”意在說明,聖王不至,我空懷先王之道不得施展而心中無比憂傷。
【譯文】 叔恬說:“請問《元經》記錄陳國滅亡載錄為晉、宋、齊、梁、陳滅亡,這是為何?”文中子說:“江東是中原故地,典章制度盡歸于此。
永嘉之亂後,江東顯貴雲集,然而最終沒有興盛,實因沒有賢才。
齊、梁、陳也便難稱為國了。
等到他們亡國之後,賢人君子尚有所懷念,因此記錄為:‘晉、宋、齊、梁、陳亡’,列此五國以歸宗于晉,并且言明他們是自亡其國。
哎!抛棄先王禮樂正道以緻淪落于此啊!”叔恬問:“晉、宋已經滅亡很久了,現在又予提及,這是為何?”文中子說:“典章舊制,君子不願其過早散失。
宋承晉志欲建功業,有志恢複中原,亦不願典章制度過早散失,因此列齊、梁、陳以歸宗于宋。
雖然齊、梁、陳沒有亡國,但君子不稱其為國,說‘哪裡還有中原的禮樂政教呢?’雖然晉、宋已經亡國,但君子稱其為國,說‘尚存有我中原禮樂之後裔’。
”叔恬問:“請問您的志向?”文中子流着眼淚感歎道:“銅川府君的志向,我不敢忘記。
記載五國同時滅亡,是感傷先王之道盡失。
因此君子推崇先王之言,窮究敗亡之因,進而清除積弊以求除舊布新。
然而‘聖王不至,我心憂傷’,你了解嗎?這就是我寫作《元經》的原因。
” 7.14 文中子曰:“漢、魏禮樂,其末不足稱也。
然《書》不可廢,尚有近古對議存焉①。
制、志、诏、冊,則幾乎典诰矣②。
” 【注釋】 ①然《書》不可廢,尚有近古對議存焉:阮逸注雲:“《續書》有對、議。
問對,若高貴鄉公問諸儒經義,淳于俊、馬昭等對曰‘三王以德化民,三王以禮為治’是也。
議,若夏侯玄議時事曰‘铨衡台閣,上之分;孝悌闾裡,下之分’是也。
” ②制、志、诏、冊,則幾乎典诰矣:阮逸注雲:“制,發于君心也;志,臣下志君之善也;告,君告于下也;冊,君求于賢也,皆近于《二典》《九诰》。
”阮逸所雲“《二典》《九诰》”,即《尚書》中的《堯典》《舜典》,和《仲虺之诰》《湯诰》《盤庚》《大诰》《康诰》《酒诰》《召诰》《洛诰》《康王之诰》。
見5.15、5.16、5.17條及注。
【譯文】 文中子說:“漢、魏的禮樂政教,實屬末流,不足稱道。
然而《續書》之道不可廢弛,尚有接近古道的對、議存于其中。
《續書》中的制、志、诏、冊,都近乎《尚書》中的典、诰了。
” 7.15 薛收問仁。
子曰:“五常之始也①。
”問性。
子曰:“五常之本也②。
”問道。
子曰:“五常一也③。
” 【注釋】 ①五常:見1.6條注。
②本:阮逸注雲:“謂善也。
孟子曰:‘人性無不善。
’” ③一:阮逸注雲:“性善,其道一也。
《禮》曰:‘率性之謂道。
’”即“道”與“五常”的根本皆為性善。
【譯文】 薛收問何為仁。
文中子說:“仁是社會倫常的基礎。
”問何為性。
文中子說:“性是社會倫常的根本。
”問何為道。
文中子說:“道與社會倫常本質相同。
” 7.16 賈瓊曰:“子于道有不盡矣乎①?”子曰:“通于三才、五常有不盡者,神明殛也②。
或力不足者,斯止矣③。
” 【注釋】 ①子于道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