濂溪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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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善、惡二者,其質本異;迨其稍進,用知所謂善惡者,其質實無不同,特其所施有當、有不當耳。

    至此,則二元論進為一元矣。

    周子之說亦如是。

    周子既沿舊說,以五性配五行,又總括之為仁義兩端,以配陰陽。

    仁義二者,皆不可謂惡也。

    更進一步言之,陰陽同體而異用,仁義亦一物而二名。

    (視其所施而名之。

    )愆陰伏陽,特其用之有當、有不當,而其本體(太極)初無所謂惡;則人之行為,所以或失之剛,或失之柔者,亦不過其用之或有不當,而其本體初無所謂惡;此世界之本體,所以至善,亦人性之所以本善也。

    然則所謂善惡者,即行為當不當之謂而已。

    (不論其所施,而但論其行為,則無所謂善惡。

    )世界之現象,自認識言之,無所謂靜也,隻見其動耳。

    然自理論言之,固可假設一與動相對之境,名之曰靜。

    本體既無所謂惡;所謂惡者,既皆出于用,則固可謂靜為善、動為惡。

    然則人而求善,亦惟求靜境而處之而已矣。

    (恢複本體。

    )然認識所及,惟是變動;所謂靜境,不可得也。

    乃進一步而為之說曰:世界本體不可見,可見者惟現象,本體既在現象之中。

    然則靜境亦不可得,靜即在乎動之中。

    人之所求,亦曰動而不失其靜而已矣。

    (雖堕落現象界,而仍不離乎本體。

    )動而不失其靜者,用而不離乎體之謂也。

    用而不離乎體者,不失其天然之則之謂也。

    以幾何學譬之:所謂真是,惟有一點:此一點,即人所當守之天則,即至當之動,而周子之所謂中正也。

    然此一點非有體可得,仍在紛纭蕃變之中。

    蓋人之所為,非以為人,即以為我。

    為人,仁也;為我,義也。

    欲求于仁義之外,别有一既不為人、又不為我之行為,卒不可得。

    然則欲求中正,惟有即仁義之施無不當者求之。

    而欲求之仁義,亦必毋忘中正而後可。

    否則不當仁而仁,即為不仁;不當義而義,即為不義矣。

    故仁義同實而異名,猶之陰陽同體而異用。

    陰陽之體,所謂太極者,惟有假名,更無實體。

    仁義之體,所謂中正者亦然也。

    然則所謂善者,即仁義之施無不當者也。

    施無不當,則雖動而不離其宗。

    雖動而不離其宗,則動如未動。

    動如未動,固可以謂之靜,此則周子所謂靜也。

    此為道德之極緻,故命之曰“人極”。

    能循此,則全與天然之則合,所謂“聖人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兇”也。

    能循此者,必獲自然之福;而不然者,則必遇自然之禍;所謂“君子修之吉,小人悖之兇”也。

    此以行為言也。

    若以知識言:則現象之紛纭蕃變,不外乎陰陽五行;陰陽五行,又不離乎太極。

    能明此理,則于一切現象,無不通貫矣。

    所謂“原始要終,故知死生之說”也。

    周子蓋由《易》悟入,亦自以為祖述《易》說,故于篇末贊之曰:“大哉《易》也,斯其至矣”也。

     《太極圖說》,雖寥寥數百言,然于世界之由來,及人所以自處之道無不備,其說可謂簡而赅。

    宜朱子以為“根極領要;天理之微,人倫之著,事物之衆,鬼神之幽,莫不洞然,畢貫于一”也。

     《太極圖說》,推本天道以言人事,《通書》則專言人事,然其理仍相通。

    故朱子以為廢《太極圖說》,則《通書》無所總攝也。

    《太極圖說》所言自然界之理,《通書》名之曰“誠”。

    誠者,真實無妄之謂。

    自然界之事,未有不真實者也。

    故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誠之原也。

    乾道變化,各正性命,誠斯立焉。

    ”自然界之現象,見其如此;即系如此,更無不如此者之可言,是為誠。

    自然界之現象,人所認識者,為變動不居;從古以來,未嘗見其不動;則動即自然界之本相也。

    然則誠與“動”一物也,故曰:“至誠則動,動則變,變則化。

    ”聖人當與天地合其德,《通書》以誠稱自然界,故亦以誠為聖人之德,曰:“聖,誠而已矣。

    ”人之所知,止于現象。

    然自理論言之,固可假說一實體界,以與動相對。

    惡既皆屬現象,固可謂由動而生,則動最當慎。

    此由靜而動之境(自實體界入現象界),周子名之曰“幾”。

    所謂“動而未形,有無之間”也。

    本體無善惡可言,動則有善惡矣。

    故曰:“誠無為,幾善惡。

    ”又曰:“吉兇悔吝生乎動,吉一而已,可不慎乎”也。

     動之循乎當然之道者為善,不循乎當然之道者為惡。

    循乎當然之道者,動而不失其則者也,所謂誠也。

    不循乎當然之道者,動而背乎真實之理者也,所謂“妄”也。

    (如人四體之動,順乎生理者為誠,逆乎生理者為妄。

    )人之動作,貴合乎天然之理,故當祛其妄而複其誠。

    故曰:“誠,複其本善之動而已矣。

    不善之動,妄也。

    妄複則無妄矣。

    無妄則誠矣。

    ” 本善之動為道。

    道之名,自人所當循之路言之也。

    自其畜于身,見于事為者言之,則曰德。

    德也,道也,二名一實,特所從言之者異耳。

    德之目周子亦如古說,分為仁、義、禮、智、信,而又以仁義二端總括之。

    禮者,所以行之而備其條理。

    智者,所以知之。

    信者,所以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