輯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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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的就是許多跳舞場都不賣票給印度學生。

    有一位印度女生住在大學女生宿舍裡三四年之久,同住的人很少肯同她談話。

    英國人心目中怎樣看印度人,不難想見了。

     印度學生自然也有許多敗類。

    有許多學生因為受了英國教育的影響,其最大目的隻在學一種技藝将來可以在英國人腳下尋一個飯碗。

    我曾經遇見一個學文學的印度學生,問他歡喜泰戈爾的詩不?他答得很簡單:“我沒有讀過。

    ”有一次,一個印度學生在會場裡問我:“中國到底還有政府嗎?”我聽見了,心裡替他感傷比替自己感傷還要厲害。

     但是印度是一個偉大的民族,它的偉大在異族淩虐的轭下還沒有完全沉沒,許多印度學生天資都很聰明,他們的國家思想也很濃厚。

    紅頭巾下那一副黑大沉着的面孔含有無限傷感,也含有無限抵抗的毅力。

     拜倫詩人因為景仰希臘文藝,在土耳其侵犯希臘時,他立刻抛開他的稿本,提刀幫助希臘人抵禦土耳其。

    偶爾想到先賢的風徽,胸中填了滿腔的慚愧! 十三 有許多名著,初讀之往往大失所望。

    我讀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曾經開卷數次,每次都是半途而廢。

    最後,好容易把它讀完了,可是所得的印象非常稀薄。

    莎翁号稱近代第一大劇家,而《哈姆雷特》又是他的第一部傑作,可是一眼看去,除着幾段獨語以外,實無若何奇特。

    讀莎翁著作的人們大概常有同樣感想。

     近來看過名角福蘭般生班(SirFrankBenson)排演這本悲劇,我才逐漸領略它的好處。

    福蘭般生自己扮鬼,而扮哈姆雷特的則為菲列浦。

    本來近日英國劇場最流行的是諧劇。

    表演莎士比亞的劇時,觀者人數寥寥。

    在蕭疏冷落的場中,劇中所呈現的種種人世悲歡,乃益如夢境。

    到興酣局緊時,鄰座女子至于噓唏嗚咽,這本戲動人的力量可以想見了。

     拿劇本當作一部書讀,根本就大錯特錯。

    讀莎氏劇本而不能領略其美的人,大半都誤在專從文字着眼,而沒有注意到言外之意。

    戲劇的優劣決不能專從文字方面判定。

    比方王爾德的劇本,把它當作書讀,多麼流利生動。

    可是在劇台表演起來,便成了一種談話會,好像出了氣的燒酒,索然無味。

    洪深君所改譯扮演的《少奶奶的扇子》是一個難能可貴的成功,我看過原劇,還不如改譯扮演得生動。

     莎氏劇本不易領會,還另有一層原因。

    大半讀文學作品的人常有一種怪脾氣,總歡喜問:“這本作品主義在什麼地方?”他們在莎氏劇本中尋不出主義,便以為這無異于尋不出價值。

    這是“法利賽人”的見解。

    藝術的使命在表現人生與自然,愈客觀,則愈逼真。

    把作者自己的主義加入以渲染一切,總不免流于淺狹。

    我們絕對不可以拿易蔔生做标準去測量莎士比亞。

    易蔔生是一位天才,學他以戲劇宣傳主義的人,總不免畫虎類狗。

     易蔔生太注重主義,所以他的劇本太缺少動作。

    他不同于——我不敢一定說他比不上——莎士比亞的就在此。

    要是有一點易蔔生與莎氏相同而為王爾德一般人所望塵莫及的。

    他們表現性格,都能藏鋒潛轉。

    什麼叫作藏鋒潛轉呢?就是在規定時間以内,主要角色的性格常經過劇烈變動。

    這種變動含有内在的必然性(innernecessity),在明文中隻偶一露出線索。

    粗心地看去,常使人覺得劇中主角何以突然發生某種行動,與原委不相稱。

    可是仔細看去,便能發現這種變動在事前處處都藏有線索。

    看娜拉對她丈夫的态度變遷,哈姆雷特對他愛人莪菲麗雅的态度變遷,便會明白這個道理。

     我們不能把《哈姆雷特》當作一本書讀,也不能把它隻當作一本戲看。

    《哈姆雷特》是一部悲劇,而上品的悲劇都是上品的詩。

    看《哈姆雷特》不能看出詩意來,便完全沒有領會得這本悲劇的美。

    哈姆雷特的獨語,都是好詩,自不消說。

    其他如鬼的現形、莪菲麗雅的病狂、掘礦者的談話、哈姆雷特的死,那幾段多麼耐人尋味! 莎翁劇本裡面無主義,無宗教。

    怪不得托爾斯泰研究了幾十年,而最後評語隻是莎翁徒虛譽,實無所有,我雖景仰托爾斯泰,然而說到莎士比亞,我比較相信歌德。

    著“維特”的人自然比較任何人都更了解《哈姆雷特》,因為這兩本書不都是替天下無數的少年說出了說不出的衷曲嗎?(我沒有看過田漢君的譯文,但是我以為形骸可譯而精神是不可譯的。

    ) 十四 莎士比亞的故居在埃文河上之斯特拉特福鎮(Stratford-onAvon)。

    這個鎮上有一個很大的戲園,專是為紀念他而建築的。

    今年這個戲園被火燒了。

    他們現在募金,預備建築一個規模更大的戲園。

     莎翁的生日為4月23日。

    每年逢到這天,英國人士在斯特拉特福鎮舉行慶祝盛典,凡在英國的外國公使及著名人物大概都來與會。

    今年是莎翁的第三百六十二周年紀念。

    因為籌備新戲園的緣故,特别熱鬧。

    向例,在這天行禮的時候,各國公使都把本國國旗張開以表敬意。

    這次當蘇俄紅旗張開時,群衆中有許多叫“羞”的,從此可見得英人排俄的劇烈了。

    原來在未開會之前,就有許多人提議不準俄使列席,不準張俄國旗,這個消息早就登在倫敦各報上,俄使自然看過。

    可是俄使麥斯克置若罔聞,臨時還是赴會。

    他所攜的花圈上特别系一條很長的紅絹,表示蘇俄的顔色。

    這本是一件小事,但是可以見出英國人的氣量。

    不知莎翁如果有靈,應該做何感想?在我看來英國人向來可以自豪的似乎都逐漸成為曆史了。

     1926年 學業·職業·事業 這個世界是冷酷無情的, 一個人如果想以寄生蟲的心習, 去僥幸獲取隻有勤奮的蜂蟻所能獲到的花蜜, 他終究必歸自然淘汰。

     每個有志氣的人,在他的生平都不免為三件事操心。

    在學校時代,他關心學業;離開學校,他關心職業;有了職業,他關心事業。

    這自然隻是一種粗略的分期,也有許多人始終就專在學業、職業或事業上打計算。

    總之,這三個名詞的意義對于一般人大半不成為問題,不過從邏輯的眼光來分析,我們不能說它是三件互不相同的事。

    它們的關系還須待确定。

     先說“業”。

    《說文》所定的這個字的原始意義是鐘架上一塊木闆,與我們所談的沒有多大關系。

    就“業”字所常用在的語句看,(如“進德修業”“業精于勤”“以農為業”“成大業”“創業守成”等等),我們可以看出兩點:第一是學業、職業和事業都可以叫作業,第二是這個“業”字含有相當指流行語“工作”一詞的意義。

    佛典常用“業”字,和“行”字同義,凡人為造作通可叫作“業”,例如思想、言語、行為,都可是一種“業”,“業”簡直就相當于流行語的活動。

    我們可以說,“業”是人運用他的力量做一種工作或活動;所進行的工作或活動叫作“業”,工作或活動所成就的結果也可以叫作“業”。

     依這種解釋看,學業就是學問的工作或活動,職業就是職分所在的工作或活動。

    工作或活動就是“事”,所以“事業”是隻有一個意義的複詞,學問是一種事業,職業也還是一種事業。

    如果事業還另有特殊意義,那就隻能指工作或活動的成就。

    依這種意義說,在職業上可以成就事業,在學問上也還可以成就事業。

    總上兩義,學業與事業,職業與事業,在邏輯上都不應分開;我們至多隻能說“事業”比“學業”或“職業”含義較廣泛,不過這也還有問題。

     問題在學業與職業是否絕對為兩回事。

    一般人說“職業”,似帶有一種誤解,以為職業是衣食工具,“謀職業”就等于“謀生活”,也就等于“謀衣食”,這裡“職業”和“生活”兩個詞的意義都同樣窄狹化得很離奇可笑。

    在這種用字的習慣上,我們可以見出一般人的生活理想的低落。

    顧名思義,“職業”顯然是職分以内的事業。

    所謂“職分”是起于社會的分工合作的需要。

    社會上有許多事要做,一個人不能同時做許多事,于是這個人種田,那一個人經商,另一個人做工匠,如此分工,每個人有一個“職分”,都能各盡“職分”幫助社會大機器的輪子旋轉,以一分工作的效益,換取同群許多分工作的效益,“吾盡所能,各取所需”,于是人與社會兩得其便。

    每個人有一個“職分”,對于那“職分”就負有責任,須把那“職分”以内的事做好。

    對于“職分”不盡責就是不稱職。

    職與責是不能分開的。

     回到原來的問題,學業與職業是否絕對為兩回事呢?從兩個觀點看,它們也不應分開。

     第一,從狹義的學業說,學業是某一種專門學術的研究。

    專門的學術研究需要長久的集中的力量。

    一個人既研究一種專門學術,他就沒有時間精力去幹别的事。

    社會需要學術的進展,就需有一部分人以研究學術為“職業”。

    做學問是學者的職分以内的事,正如種田是農人的職分以内的事,他們的成就都于社會有益,他們都負有責任在自家職分以内求有成就。

    照這樣看,學業還是可以當作一種職業。

     其次,就廣義的學業說,學業是每一種職業必有的準備。

    一切工作(尤其是在近代社會分工很嚴密的工作)都需要學習,每一行都有一套專門學問,所以你如果想把某一種職分以内的事做好,你就必須先把它學好。

    不但如此,工作本身也就是學習。

    有些人以為在學校裡學得一種學問,學業便可告結束,以後入社會就職業,隻需拿這一套法寶作無盡期的應用。

    這不但是誤解學業,也是誤解職業。

    最親切最實在的學問大半不是從書本得來,而是從實地親身經驗得來的。

    古人所謂“到處留心皆學問”,就是有鑒于此。

    同時,到處留心學問的人可以說“學”與“事”相得益彰,不緻犯不學無術的毛病,在職業上才能成就真正的事業。

    一輩子拘受一部講義的人絕不是一個好教員,一輩子拘守一部步兵操典的人絕不是一個好戰士,餘可類推。

    所以要想把一種職業做好,必須把職業當作學業看。

     依以上的分析,學業、職業和事業應該是三位一體。

    學業或職業如果不能成為事業,那就空洞無成就。

    學業和職業如果不能打成一片,學業就隻是私人的嗜好,不能成為社會中的一種職分,對社會沒有效益;職業也就降為與學問脫節的盲目的衣食營求,幹燥無味。

     職業與學業一貫,然後所學即所用,所用即所學,人得其事,事得其人,不過這隻是理想,事實上一個人的職業往往和他的學業不很相關。

    這是由于有些學業不能為謀生之具,一個人一方面要忠于一種沒有經濟價值的學問,一方面又要維持生計,于是不得不就一種與自家專門學問無關的職業。

    最顯著的例是大哲學家斯賓諾莎,他為着要保持學術思想的自由,拒絕當大學教授,甯願操磨鏡片的職業,借以營生。

    英國文學家蘭姆寫得那樣一筆奇特而隽永的散文,而他的終身職業隻是一個公司的書記。

    波蘭小說家康拉德在商船上當過多年的水手。

    英國詩人蒙羅在倫敦一條小街上經營一個小書店。

    這種實例在西方很多。

    這種辦法頗有它的長處。

    不靠所研究的學業來謀生,可以保持學業的獨立自由;同時,在本行以外就一種職業,也可以擴大眼界,增加生活經驗。

    在目前中國,一般人囿于淺狹的功利主義,都争去學可以賺錢的學問,而文哲數理一類雖是冷門而卻極重要的學問很少有人問津,這對于文化學術的全局是一個危險的現象。

    有志于純粹學術的人們最好拿斯賓諾莎、蘭姆諸人做榜樣,一方面埋頭做自己的學問,一方面操一種副業,使生計有着落。

    這種辦法的存在,當然顯示社會組織有毛病,不過在社會組織未完善以前我們隻有這個辦法可采用。

    将來社會合理化時,我們希望每一項學術工作者都不感受生活的壓迫,每一種學業同時就是一種職業。

     在另外一種情形之下,學業與職業也不完全相稱,這就是通才就專職。

    政府行政工作本來也還是一種職業,可是一直到現在,各國還很少在學校裡設專門學科去訓練議員部長以及其他公務員。

    在從前中國,政府大小職位,上自宰相,下至縣丞,大半依科舉履曆任命,由科舉進身者所讀的書大半不外經史詩文,而做的職務卻可以彼此相差很遠。

    一榜及第的人有典錢谷的,有主試的,有帶兵的,有典刑獄的,有掌漕運的。

    職務和學問似沒有顯著的關系。

    這種情形在目前似還沒有經過很大的變更,在英國情形也很類似。

    一個人在牛津或劍橋畢業了,就可以參加文官考試,及格了,無論所學的是什麼,可以被派到任何官廳去服務。

    如果他想做大一點的官,他可以運動入國會,隻要有本領,就不愁沒有閣員當。

    所謂本領也并非專門學術。

    比如現在首相丘吉爾,做過好久的海軍大臣,卻沒有學過海軍,他本來是文人,當過新聞記者。

    專才學一行才能做一行,通才無須學那一行才能做那一行。

    醫工農商等等需要專才,而社會領導工作則需要通才。

    近代教育似正在徘徊于兩種理想之間:一是“職業教育”的理想,一是“自由教育”的理想,學業須包含品格、學識各方面的普遍修養,不能窄狹化到學徒訓練。

    依我個人想,自由教育對于社會領導工作實在比職業教育重要,不過這兩種理想也并非絕對不能相容,專門的技術訓練和普通的品格學識修養最好是并行不悖。

     擇學擇業對于一個人是一個極重的問題。

    首先要考慮的是個人的資禀與興趣。

    我曾觀察過許多人所學的和所做的全與他們性不相近。

    有些學文藝的人對于人生世相看不出絲毫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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