輯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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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抵抗力最大的路徑走
不但在文藝方面,就在立身處世的任何方面,
貪懶取巧都不會有大成就,要有大成就,
必定朝抵抗力最大的路徑走。
慢慢走,欣賞啊! 你是否知道生活, 就看你對于許多事物能否欣賞。
一直到現在,我們都是讨論藝術的創造與欣賞。
在收尾這一節中,我提議約略說明藝術和人生的關系。
我在開章明義時就着重美感态度和實用态度的分别,以及藝術和實際人生之中所應有的距離,如果話說到這裡為止,你也許誤解我把藝術和人生看成漠不相關的兩件事。
我的意思并不如此。
人生是多方面而卻相互和諧的整體,把它分析開來看,我們說某部分是實用的活動,某部分是科學的活動,某部分是美感的活動,為正名析理起見,原應有此分别;但是我們不要忘記,完滿的人生見于這三種活動的平均發展。
它們雖是可分别的而卻不是互相沖突的。
“實際人生”比整個人生的意義較為窄狹。
一般人的錯誤在把它們認為相等,以為藝術對于“實際人生”既是隔着一層,它在整個人生中也就沒有什麼價值。
有些人為維護藝術的地位,又想把它硬納到“實際人生”的小範圍裡去。
這般人不但是誤解藝術,而且也沒有認識人生。
我們把實際生活看作整個人生之中的一片段,所以在肯定藝術與實際人生的距離時,并非肯定藝術與整個人生的隔閡。
嚴格地說,離開人生便無所謂藝術,因為藝術是情趣的表現,而情趣的根源就在人生;反之,離開藝術也便無所謂人生,因為凡是創造和欣賞都是藝術的活動,無創造、無欣賞的人生是一個自相矛盾的名詞。
人生本來就是一種較廣義的藝術。
每個人的生命史就是他自己的作品。
這種作品可以是藝術的,也可以不是藝術的,正猶如同是一種頑石,這個人能把它雕成一座偉大的雕像,而另一個人卻不能使它“成器”,分别全在性分與修養。
知道生活的人就是藝術家,他的生活就是藝術作品。
過一世生活好比做一篇文章。
完美的生活都有上品文章所應有的美點。
第一,一篇好文章一定是一個完整的有機體,其中全體與部分都息息相關,不能稍有移動或增減。
一字一句之中都可以見出全篇精神的貫注。
比如陶淵明的《飲酒》詩本來是“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後人把“見”字誤印為“望”字,原文的自然與物相遇相得的神情便完全喪失。
這種藝術的完整性在生活中叫作“人格”。
凡是完美的生活都是人格的表現。
大而進退取與,小而聲音笑貌,都沒有一件和全人格相沖突。
不肯為五鬥米折腰向鄉裡小兒,是陶淵明的生命史中所應有的一段文章,如果他錯過這一個小節,便失其為陶淵明。
下獄不肯脫逃,臨刑時還叮咛囑咐還鄰人一隻雞的債,是蘇格拉底的生命史中所應有的一段文章,否則他便失其為蘇格拉底。
這種生命史才可以使人把它當作一幅圖畫去驚贊,它就是一種藝術的傑作。
其次,“修辭立其誠”是文章的要訣,一首詩或是一篇美文一定是至性深情的流露,存于中然後形于外,不容有絲毫假借。
情趣本來是物我交感共鳴的結果。
景物變動不居,情趣亦自生生不息。
我有我的個性,物也有物的個性,這種個性又随時地變遷而生長發展。
每人在某一時會所見到的景物,和每種景物在某一時會所引起的情趣,都有它的特殊性,斷不容與另一人在另一時會所見到的景物,和另一景物在另一時會所引起的情趣完全相同。
毫厘之差,微妙所在。
在這種生生不息的情趣中我們可以見出生命的造化。
把這種生命流露于語言文字,就是好文章;把它流露于言行風采,就是美滿的生命史。
文章忌俗濫,生活也忌俗濫。
俗濫就是自己沒有本色而蹈襲别人的成規舊矩。
西施患心病,常捧心颦眉,這是自然地流露,所以愈增其美。
東施沒有心病,強學捧心颦眉的姿态,隻能引人嫌惡。
在西施是創作,在東施便是濫調。
濫調起于生命的幹枯,也就是虛僞的表現。
“虛僞的表現”就是“醜”,克羅齊已經說過。
“風行水上,自然成紋”,文章的妙處如此,生活的妙處也是如此。
在什麼地位,是怎樣的人,感到怎樣情趣,便現出怎樣的言行風采,叫人一見就覺其諧和完整,這才是藝術的生活。
俗語說得好:“唯大英雄能本色。
”所謂藝術的生活就是本色的生活。
世間有兩種人的生活最不藝術,一種是俗人,一種是僞君子。
“俗人”根本就缺乏本色,“僞君子”則竭力遮蓋本色。
朱晦庵有一首詩說:“半畝方塘一鑒開,天光雲影共徘徊。
問渠哪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
”藝術的生活就是有“源頭活水”的生活。
俗人迷于名利,與世浮沉,心裡沒有“天光雲影”,就因為沒有源頭活水。
他們的大病是生命的幹枯。
“僞君子”則于這種“俗人”的資格之上,又加上“沐猴而冠”的伎倆。
他們的特點不僅見于道德上的虛僞,一言一笑、一舉一動,都叫人起不美之感。
誰知道風流名士的架子之中掩藏了幾多行屍走肉?無論是“俗人”或是“僞君子”,他們都是生活中的“苟且者”,都缺乏藝術家在創造時所應有的良心。
像柏格森所說的,他們都是“生命的機械化”,隻能作喜劇中的角色。
生活落到喜劇裡去的人大半都是不藝術的。
藝術的創造之中都必寓有欣賞,生活也是如此。
一般人對于一種言行常歡喜說它“好看”“不好看”,這已有幾分是拿藝術欣賞的标準去估量它。
但是一般人大半不能徹底,不能拿一言一笑、一舉一動納在全部生命史裡去看,他們的“人格”觀念太淡泊,所謂“好看”“不好看”往往隻是“敷衍面子”。
善于生活者則徹底認真,不讓一塵一芥妨礙整個生命的和諧。
一般人常以為藝術家是一班最随便的人,其實在藝術範圍之内,藝術家是最嚴肅不過的。
在鍛煉作品時常嘔心嘔肝,一筆一畫也不肯苟且。
王荊公作“春風又綠江南岸”一句詩時,原來“綠”字是“到”字,後來由“到”字改為“過”字,由“過”字改為“入”字,由“入”字改為“滿”字,改了十幾次之後才定為“綠”字。
即此一端可以想見藝術家的嚴肅了。
善于生活者對于生活也是這樣認真。
曾子臨死時記得床上的席子是季路的,一定叫門人把它換過才瞑目。
吳季劄心裡已經暗許贈劍給徐君,沒有實行徐君就已死去,他很鄭重地把劍挂在徐君墓旁樹上,以見“中心契合死生不渝”的風誼。
像這一類的言行看來雖似小節,而善于生活者卻不肯輕易放過,正猶如詩人不肯輕易放過一字一句一樣。
小節如此,大節更不消說。
董狐甯願斷頭不肯掩蓋史實,夷齊餓死不願降周,這種風度是道德的也是藝術的。
我們主張人生的藝術化,就足主張對于人生的嚴肅主義。
藝術家估定事物的價值,全以它能否納入和諧的整體為标準,往往出于一般人意料之外。
他能看重一般人所看輕的,也能看輕一般人所看重的。
在看重一件事物時,他知道執着;在看輕一件事物時,他也知道擺脫。
藝術的能事不僅見于知所取,尤其見于知所舍。
蘇東坡論文,謂如水行山谷中,行于其所不得不行,止于其所不得不止。
這就是取舍恰到好處,藝術化的人生也是如此。
善于生活者對于世間一切,也拿藝術的口味去評判它,合于藝術口味者毫毛可以變成泰山,不合于藝術口味者泰山也可以變成毫毛。
他不但能認真,而且能擺脫。
在認真時見出他的嚴肅,在擺脫時見出他的豁達。
孟敏堕甑,不顧而去,郭林宗見到以為奇怪。
他說:“甑已碎,顧之何益?”哲學家斯賓諾莎甯願靠磨鏡過活,不願當大學教授,怕妨礙他的自由。
王徽之居山陰,有一天夜雪初霁,月色清朗,忽然想起他的朋友戴逵,便乘小舟到剡溪去訪他,剛到門口便把船劃回去。
他說:“乘興而來,興盡而返。
”這幾件事彼此相差很遠,卻都可以見出藝術家的豁達。
偉大的人生和偉大的藝術都要同時并有嚴肅與豁達之勝。
晉代清流大半隻知道豁達而不知道嚴肅,宋朝理學又大半隻知道嚴肅而不知道豁達。
陶淵明和杜子美庶幾算得恰到好處。
一篇生命史就是一種作品,從倫理的觀點看,它有善惡的分别,從藝術的觀點看,它有美醜的分别。
善惡與美醜的關系究竟如何呢? 就狹義說,倫理的價值是實用的,美感的價值是超實用的;倫理的活動都是有所為而為,美感的活動則是無所為而為。
比如仁義忠信等等都是善,問它們何以為善,我們不能不着眼到人群的幸福。
美之所以為美,則全在美的形象本身,不在它對于人群的效用(這并不是說它對于人群沒有效用)。
假如世界上隻有一個人,他就不能有道德的活動,因為有父子才有慈孝可言,有朋友才有信義可言。
但是這個想象的孤零零的人還可以有藝術的活動,他還可以欣賞他所居的世界,他還可以創造作品。
善有所賴而美無所賴,善的價值是“外在的”,美的價值是“内在的”。
不過這種分别究竟是狹義的。
就廣義說,善就是一種美,惡就是一種醜。
因為倫理的活動也可以引起美感上的欣賞與嫌惡。
古希臘大哲學家柏拉圖和亞裡士多德讨論倫理問題時都以為善有等級,一般的善雖隻有外在的價值,而“至高的善”則有内在的價值。
這所謂“至高的善”究竟是什麼呢?柏拉圖和亞裡士多德本來是一走理想主義的極端,一走經驗主義的極端,但是對于這個問題,意見卻一緻。
他們都以為“至高的善”在“無所為而為的玩索”(Disinterestedcontemplation)。
這種見解在西方哲學思潮上影響極大,斯賓諾莎、黑格爾、叔本華的學說都可以參證。
從此可知西方哲人心目中的“至高的善”還是一種美,最高的倫理的活動還是一種藝術的活動了。
“無所為而為的玩索”何以看成“至高的善”呢?這個問題涉及西方哲人對于神的觀念。
從耶稣教盛行之後,神才是一個大慈大悲的道德家。
在古希臘哲人以及近代萊布尼茲、尼采、叔本華諸人的心目中,神卻是一個大藝術家,他創造這個宇宙出來,全是為着自己要創造,要欣賞。
其實這種見解也并不減低神的身份。
耶稣教的神隻是一班窮叫花子中的一個肯施舍的财主老,而一般哲人心中的神,則是以宇宙為樂曲而要在這種樂曲之中見出和諧的音樂家。
這兩種觀念究竟是哪一個偉大呢?在西方哲人想,神隻是一片精靈,他的活動絕對自由而不受限制,至于人則為肉體的需要所限制而不能絕對自由。
人愈能脫肉體需求的限制而作自由活動,則離神亦愈近。
“無所為而為的玩索”是唯一的自由活動,所以成為最上的理想。
這番話似乎有些玄渺,在這裡本來不應說及。
不過無論你相信不相信,有許多思想卻值得當作一個意象懸在心眼前來玩味玩味。
我自己在閑暇時也歡喜看看哲學書籍。
老實說,我對于許多哲學家的話都很懷疑,但是我覺得他們有趣。
我以為窮到究竟,一切哲學系統也都隻能當作藝術作品去看。
哲學和科學窮到極境,都是要滿足求知的欲望。
每個哲學家和科學家對于他自己所見到的一點真理(無論它究竟是不是真理)都覺得有趣味,都用一股熱忱去欣賞它。
真理在離開實用而成為情趣中心時就已經是美感的對象了。
“地球繞日運行”,“勾方加股方等于弦方”一類的科學事實,和《密羅斯愛神》或《第九交響曲》一樣可以攝魂震魄。
科學家去尋求這一類的事實,窮到究竟,也正因為它們可以攝魂震魄。
所以科學的活動也還是一種藝術的活動,不但善與美是一體,真與美也并沒有隔閡。
藝術是情趣的活動,藝術的生活也就是情趣豐富的生活。
人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情趣豐富的,對于許多事物都覺得有趣味,而且到處尋求享受這種趣味;一種是情趣幹枯的,對于許多事物都覺得沒有趣味,也不去尋求趣味,隻終日拼命和蠅蛆在一塊争溫飽。
慢慢走,欣賞啊! 你是否知道生活, 就看你對于許多事物能否欣賞。
一直到現在,我們都是讨論藝術的創造與欣賞。
在收尾這一節中,我提議約略說明藝術和人生的關系。
我在開章明義時就着重美感态度和實用态度的分别,以及藝術和實際人生之中所應有的距離,如果話說到這裡為止,你也許誤解我把藝術和人生看成漠不相關的兩件事。
我的意思并不如此。
人生是多方面而卻相互和諧的整體,把它分析開來看,我們說某部分是實用的活動,某部分是科學的活動,某部分是美感的活動,為正名析理起見,原應有此分别;但是我們不要忘記,完滿的人生見于這三種活動的平均發展。
它們雖是可分别的而卻不是互相沖突的。
“實際人生”比整個人生的意義較為窄狹。
一般人的錯誤在把它們認為相等,以為藝術對于“實際人生”既是隔着一層,它在整個人生中也就沒有什麼價值。
有些人為維護藝術的地位,又想把它硬納到“實際人生”的小範圍裡去。
這般人不但是誤解藝術,而且也沒有認識人生。
我們把實際生活看作整個人生之中的一片段,所以在肯定藝術與實際人生的距離時,并非肯定藝術與整個人生的隔閡。
嚴格地說,離開人生便無所謂藝術,因為藝術是情趣的表現,而情趣的根源就在人生;反之,離開藝術也便無所謂人生,因為凡是創造和欣賞都是藝術的活動,無創造、無欣賞的人生是一個自相矛盾的名詞。
人生本來就是一種較廣義的藝術。
每個人的生命史就是他自己的作品。
這種作品可以是藝術的,也可以不是藝術的,正猶如同是一種頑石,這個人能把它雕成一座偉大的雕像,而另一個人卻不能使它“成器”,分别全在性分與修養。
知道生活的人就是藝術家,他的生活就是藝術作品。
過一世生活好比做一篇文章。
完美的生活都有上品文章所應有的美點。
第一,一篇好文章一定是一個完整的有機體,其中全體與部分都息息相關,不能稍有移動或增減。
一字一句之中都可以見出全篇精神的貫注。
比如陶淵明的《飲酒》詩本來是“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後人把“見”字誤印為“望”字,原文的自然與物相遇相得的神情便完全喪失。
這種藝術的完整性在生活中叫作“人格”。
凡是完美的生活都是人格的表現。
大而進退取與,小而聲音笑貌,都沒有一件和全人格相沖突。
不肯為五鬥米折腰向鄉裡小兒,是陶淵明的生命史中所應有的一段文章,如果他錯過這一個小節,便失其為陶淵明。
下獄不肯脫逃,臨刑時還叮咛囑咐還鄰人一隻雞的債,是蘇格拉底的生命史中所應有的一段文章,否則他便失其為蘇格拉底。
這種生命史才可以使人把它當作一幅圖畫去驚贊,它就是一種藝術的傑作。
其次,“修辭立其誠”是文章的要訣,一首詩或是一篇美文一定是至性深情的流露,存于中然後形于外,不容有絲毫假借。
情趣本來是物我交感共鳴的結果。
景物變動不居,情趣亦自生生不息。
我有我的個性,物也有物的個性,這種個性又随時地變遷而生長發展。
每人在某一時會所見到的景物,和每種景物在某一時會所引起的情趣,都有它的特殊性,斷不容與另一人在另一時會所見到的景物,和另一景物在另一時會所引起的情趣完全相同。
毫厘之差,微妙所在。
在這種生生不息的情趣中我們可以見出生命的造化。
把這種生命流露于語言文字,就是好文章;把它流露于言行風采,就是美滿的生命史。
文章忌俗濫,生活也忌俗濫。
俗濫就是自己沒有本色而蹈襲别人的成規舊矩。
西施患心病,常捧心颦眉,這是自然地流露,所以愈增其美。
東施沒有心病,強學捧心颦眉的姿态,隻能引人嫌惡。
在西施是創作,在東施便是濫調。
濫調起于生命的幹枯,也就是虛僞的表現。
“虛僞的表現”就是“醜”,克羅齊已經說過。
“風行水上,自然成紋”,文章的妙處如此,生活的妙處也是如此。
在什麼地位,是怎樣的人,感到怎樣情趣,便現出怎樣的言行風采,叫人一見就覺其諧和完整,這才是藝術的生活。
俗語說得好:“唯大英雄能本色。
”所謂藝術的生活就是本色的生活。
世間有兩種人的生活最不藝術,一種是俗人,一種是僞君子。
“俗人”根本就缺乏本色,“僞君子”則竭力遮蓋本色。
朱晦庵有一首詩說:“半畝方塘一鑒開,天光雲影共徘徊。
問渠哪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
”藝術的生活就是有“源頭活水”的生活。
俗人迷于名利,與世浮沉,心裡沒有“天光雲影”,就因為沒有源頭活水。
他們的大病是生命的幹枯。
“僞君子”則于這種“俗人”的資格之上,又加上“沐猴而冠”的伎倆。
他們的特點不僅見于道德上的虛僞,一言一笑、一舉一動,都叫人起不美之感。
誰知道風流名士的架子之中掩藏了幾多行屍走肉?無論是“俗人”或是“僞君子”,他們都是生活中的“苟且者”,都缺乏藝術家在創造時所應有的良心。
像柏格森所說的,他們都是“生命的機械化”,隻能作喜劇中的角色。
生活落到喜劇裡去的人大半都是不藝術的。
藝術的創造之中都必寓有欣賞,生活也是如此。
一般人對于一種言行常歡喜說它“好看”“不好看”,這已有幾分是拿藝術欣賞的标準去估量它。
但是一般人大半不能徹底,不能拿一言一笑、一舉一動納在全部生命史裡去看,他們的“人格”觀念太淡泊,所謂“好看”“不好看”往往隻是“敷衍面子”。
善于生活者則徹底認真,不讓一塵一芥妨礙整個生命的和諧。
一般人常以為藝術家是一班最随便的人,其實在藝術範圍之内,藝術家是最嚴肅不過的。
在鍛煉作品時常嘔心嘔肝,一筆一畫也不肯苟且。
王荊公作“春風又綠江南岸”一句詩時,原來“綠”字是“到”字,後來由“到”字改為“過”字,由“過”字改為“入”字,由“入”字改為“滿”字,改了十幾次之後才定為“綠”字。
即此一端可以想見藝術家的嚴肅了。
善于生活者對于生活也是這樣認真。
曾子臨死時記得床上的席子是季路的,一定叫門人把它換過才瞑目。
吳季劄心裡已經暗許贈劍給徐君,沒有實行徐君就已死去,他很鄭重地把劍挂在徐君墓旁樹上,以見“中心契合死生不渝”的風誼。
像這一類的言行看來雖似小節,而善于生活者卻不肯輕易放過,正猶如詩人不肯輕易放過一字一句一樣。
小節如此,大節更不消說。
董狐甯願斷頭不肯掩蓋史實,夷齊餓死不願降周,這種風度是道德的也是藝術的。
我們主張人生的藝術化,就足主張對于人生的嚴肅主義。
藝術家估定事物的價值,全以它能否納入和諧的整體為标準,往往出于一般人意料之外。
他能看重一般人所看輕的,也能看輕一般人所看重的。
在看重一件事物時,他知道執着;在看輕一件事物時,他也知道擺脫。
藝術的能事不僅見于知所取,尤其見于知所舍。
蘇東坡論文,謂如水行山谷中,行于其所不得不行,止于其所不得不止。
這就是取舍恰到好處,藝術化的人生也是如此。
善于生活者對于世間一切,也拿藝術的口味去評判它,合于藝術口味者毫毛可以變成泰山,不合于藝術口味者泰山也可以變成毫毛。
他不但能認真,而且能擺脫。
在認真時見出他的嚴肅,在擺脫時見出他的豁達。
孟敏堕甑,不顧而去,郭林宗見到以為奇怪。
他說:“甑已碎,顧之何益?”哲學家斯賓諾莎甯願靠磨鏡過活,不願當大學教授,怕妨礙他的自由。
王徽之居山陰,有一天夜雪初霁,月色清朗,忽然想起他的朋友戴逵,便乘小舟到剡溪去訪他,剛到門口便把船劃回去。
他說:“乘興而來,興盡而返。
”這幾件事彼此相差很遠,卻都可以見出藝術家的豁達。
偉大的人生和偉大的藝術都要同時并有嚴肅與豁達之勝。
晉代清流大半隻知道豁達而不知道嚴肅,宋朝理學又大半隻知道嚴肅而不知道豁達。
陶淵明和杜子美庶幾算得恰到好處。
一篇生命史就是一種作品,從倫理的觀點看,它有善惡的分别,從藝術的觀點看,它有美醜的分别。
善惡與美醜的關系究竟如何呢? 就狹義說,倫理的價值是實用的,美感的價值是超實用的;倫理的活動都是有所為而為,美感的活動則是無所為而為。
比如仁義忠信等等都是善,問它們何以為善,我們不能不着眼到人群的幸福。
美之所以為美,則全在美的形象本身,不在它對于人群的效用(這并不是說它對于人群沒有效用)。
假如世界上隻有一個人,他就不能有道德的活動,因為有父子才有慈孝可言,有朋友才有信義可言。
但是這個想象的孤零零的人還可以有藝術的活動,他還可以欣賞他所居的世界,他還可以創造作品。
善有所賴而美無所賴,善的價值是“外在的”,美的價值是“内在的”。
不過這種分别究竟是狹義的。
就廣義說,善就是一種美,惡就是一種醜。
因為倫理的活動也可以引起美感上的欣賞與嫌惡。
古希臘大哲學家柏拉圖和亞裡士多德讨論倫理問題時都以為善有等級,一般的善雖隻有外在的價值,而“至高的善”則有内在的價值。
這所謂“至高的善”究竟是什麼呢?柏拉圖和亞裡士多德本來是一走理想主義的極端,一走經驗主義的極端,但是對于這個問題,意見卻一緻。
他們都以為“至高的善”在“無所為而為的玩索”(Disinterestedcontemplation)。
這種見解在西方哲學思潮上影響極大,斯賓諾莎、黑格爾、叔本華的學說都可以參證。
從此可知西方哲人心目中的“至高的善”還是一種美,最高的倫理的活動還是一種藝術的活動了。
“無所為而為的玩索”何以看成“至高的善”呢?這個問題涉及西方哲人對于神的觀念。
從耶稣教盛行之後,神才是一個大慈大悲的道德家。
在古希臘哲人以及近代萊布尼茲、尼采、叔本華諸人的心目中,神卻是一個大藝術家,他創造這個宇宙出來,全是為着自己要創造,要欣賞。
其實這種見解也并不減低神的身份。
耶稣教的神隻是一班窮叫花子中的一個肯施舍的财主老,而一般哲人心中的神,則是以宇宙為樂曲而要在這種樂曲之中見出和諧的音樂家。
這兩種觀念究竟是哪一個偉大呢?在西方哲人想,神隻是一片精靈,他的活動絕對自由而不受限制,至于人則為肉體的需要所限制而不能絕對自由。
人愈能脫肉體需求的限制而作自由活動,則離神亦愈近。
“無所為而為的玩索”是唯一的自由活動,所以成為最上的理想。
這番話似乎有些玄渺,在這裡本來不應說及。
不過無論你相信不相信,有許多思想卻值得當作一個意象懸在心眼前來玩味玩味。
我自己在閑暇時也歡喜看看哲學書籍。
老實說,我對于許多哲學家的話都很懷疑,但是我覺得他們有趣。
我以為窮到究竟,一切哲學系統也都隻能當作藝術作品去看。
哲學和科學窮到極境,都是要滿足求知的欲望。
每個哲學家和科學家對于他自己所見到的一點真理(無論它究竟是不是真理)都覺得有趣味,都用一股熱忱去欣賞它。
真理在離開實用而成為情趣中心時就已經是美感的對象了。
“地球繞日運行”,“勾方加股方等于弦方”一類的科學事實,和《密羅斯愛神》或《第九交響曲》一樣可以攝魂震魄。
科學家去尋求這一類的事實,窮到究竟,也正因為它們可以攝魂震魄。
所以科學的活動也還是一種藝術的活動,不但善與美是一體,真與美也并沒有隔閡。
藝術是情趣的活動,藝術的生活也就是情趣豐富的生活。
人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情趣豐富的,對于許多事物都覺得有趣味,而且到處尋求享受這種趣味;一種是情趣幹枯的,對于許多事物都覺得沒有趣味,也不去尋求趣味,隻終日拼命和蠅蛆在一塊争溫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