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漢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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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之,地養之,人成之。

    ”人的工作是完成天地未竟之功。

    這是人對于宇宙底最大底貢獻,于上章我們說到《中庸》所說底“與天地參”,彼所說是一種形式底說法,此所說則是一種積極底說法。

     就心理方面言之,人之心有情有性,與天之有陰有陽相當。

    《春秋繁露·深察名号》雲:“身之有性情也,若天之有陰陽也。

    言人之質而無其情,猶言天之陽而無其陰也。

    ”人的性表現于外為仁。

    人的情表現于外為貪。

    《深察名号》雲:“身之誠有貪有仁。

    仁貪之氣,兩在于身。

    身之名取諸天。

    天兩有陰陽之施,身亦兩有貪仁之性。

    ”(此所謂性是質的意思,非與情相對之性) 天“任陽不任陰”,人亦應該以“性禁情”。

    這是心的功用。

    《深察名号》雲:“栣衆惡于内,弗使得發于外者,心也。

    故心之為名栣也。

    ”“天有陰陽禁,身有情欲栣,與天道一也。

    是故陰之行不得幹春夏,而月之魄常厭于日光,乍全乍傷,天之禁陰如此。

    安得不損其欲而辍其情,以應天。

    天所禁而身禁之……禁天所禁,非禁天也。

    ”人必禁天所禁,然後可為完全底道德底善人。

    道德是“人之繼天而成于外也,非在天所為之内也。

    天所為,有所至而止。

    止之内謂之天,止之外謂之王教”(《春秋繁露·實性》)。

     王是天之所立以教人者。

    《深察名号》雲:“天生民性,有善質而未能善,于是為之立王以善之,此天意也。

    民受未能善之性于天,而退受成性之教于王。

    王承天意,以成民之性為任者也。

    ”(此所謂性,亦是質的意思)王所以教人底規矩制度,謂之王道。

    王道亦是取法于天底。

    例如王道中有所謂三綱者,“王道之三綱,可求于天”,三綱者:“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

    ”這是取法于“陰陽之道”。

    《春秋繁露·基義》雲:“陰者,陽之合。

    妻者,夫之合。

    子者,父之合。

    臣者,君之合。

    物莫無合,而合各有陰陽。

    ”“君臣父子夫妻之義,皆取諸陰陽之道。

    ” 人是天之副本,是宇宙的縮影。

    其在宇宙間底地位,既如此底高,而王又是天之所立以教人者,王的行事如有不得當,而異乎正常者,天亦感而顯現非常底現象。

    天所顯現底非常底現象,即所謂災異。

    王的行事如何能感天而使之應,董仲舒有兩說。

    一說雲:“天地之物,有不常之變者,謂之異,小者謂之災。

    災常先至,而異乃随之。

    災者,天之譴也。

    異者,天之威也。

    譴之而不知,乃畏之以威。

    ”(《春秋繁露·必仁且智》)照此說,災異起于天的不悅,又一說雲:“美事召美類,惡事召惡類。

    類之相應而起也,如馬鳴則馬應之,牛鳴則牛應之。

    ”“物故以類相召也。

    ”“天有陰陽,人亦有陰陽。

    天地之陰氣起,則人之陰氣應之而起。

    人之陰氣起,而天地之陰氣亦宜應之而起,其道一也。

    ”(《春秋繁露·同類相動》)照此說,災異起于機械底感應。

    這兩種說法,是大不相同底,也許是不相容底。

    因為第一種說法是目的論的說法,近于宗教。

    第二種說法是機械論的說法,近于科學。

    但這個問題,陰陽家并未覺到,董仲舒亦未覺到。

    因為在他們的系統中,宗教與科學,本來是混合底。

    在董仲舒的系統中,人在宇宙間底地位,是極高底。

    人不但是可以參天地,而且在事實上,他是參天地。

    不過在董仲舒的系統中,人的地位雖已擡高,但他的系統,并不能使人有極高底境界。

    我們可以問:假使有人對于宇宙底了解,是如董仲舒所說者,他的行事,皆以繼天,而以完成天之未竟之功為目的,他的境界是甚麼境界?是不是天地境界? 我們對于此問題的回答是:他的境界近乎天地境界。

    嚴格地說,他的境界,是道德境界。

    因為他所了解底天,是能喜怒、能賞罰底。

    假使我們可以創造一個生硬底名詞,我們可以說:他所了解底天,是一個宇宙底人。

    天是人身的放大,他是一個大人身。

    我們可以說:他是一個“大人”,他對于人底關系,是如所謂社會底關系。

    董仲舒說:“天亦人之曾祖父也。

    此人之所以上類天也。

    ”(《春秋繁露·為人者天》)人繼天而完成天未竟之功。

    正如人繼其曾祖父,而完成其未竟之功。

    若以如此底了解而繼天,其境界隻是近乎天地境界。

    嚴格底說,其境界是道德境界。

     在這一點,我們可以看出,宗教與哲學的不同。

    宗教家用想,哲學家用思。

    宗教是想的産品,哲學是思的産品。

    宗教的思想,近乎常人的思想。

    而哲學的思想,反乎常人的思想。

    于《新原人》中,我們說: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