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易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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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須臾離底,人本來都時時在行道。

    就此方面說,道無須修。

    但就人的知識方面說,道則須修。

     就第二點說。

    一般人雖都時時在行道,但他們都不能盡道。

    “率性之謂道”,所以盡道就是盡性。

    《中庸》說:“惟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

    ”這不是不學而能底。

    教的功用,就是使人能盡性,能盡性則能盡道。

    《中庸》說:“苟不至德,至道不凝焉。

    ”盡性底人,有至德。

    有至德,則有至道。

    道,或者無須修,但有至道,則須修。

     聖人所知底道,亦就是一般人所不可須臾離之道,不過是一般人由之而不知。

    他所得底至道,也就是一般人所不可須臾離之道,不過是将其行之至其極至。

    《中庸》說:“君子之道費而隐。

    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

    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知焉。

    夫婦之不肖,可以能行焉。

    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能焉。

    ”“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

    及其至也,察乎天地。

    ”“造端乎夫婦”,是一般人所本來行底,此無需乎修而至。

    “察乎天地”,則須修而至。

     聖人的至道,就是一般人時時所行底道,所以謂之庸。

    朱子注說:“庸,平常也。

    ”又引程子雲:“不易之謂庸。

    ”因其是一般人所本來行底,所以是平常;但又是人所不可須臾離底,所以是不可易。

    聖人亦行此道而又将其行至于極至。

    這就是說,将其行至于恰好之點。

    恰好就是所謂中。

    朱子注說:“中者,不偏不倚,無過不及之名。

    ”這就是恰好,恰好也就是至善。

    這是極難能底。

    《中庸》說:“中庸其至矣乎!”又說:“天下國家可均也,爵祿可辭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

    ”均天下國家,辭爵祿、蹈白刃,固亦是難能。

    但其均必須是恰好應該如此均,其辭必須是恰好應該辭,其蹈必須是恰好應該蹈。

    必如此方是合乎中。

    這是更難能底。

     《中庸》說:“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

    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

    緻中和,天地位焉。

    萬物育焉。

    ”喜怒哀樂未發之時,心無所偏倚,亦無過不及,所以謂之中。

    此是指一種情形,以為中之例證。

    并不必是說,隻此是中。

    “發而皆中節”,亦是中。

    所以謂之和,因為和就是中的功用。

    和與同不同。

    《國語·鄭語》引史伯雲:“夫和實生物,同則不繼。

    以他平他謂之和,故能豐長而物生之。

    若以同裨同,盡乃棄矣。

    ”《左傳》昭公二十年亦說:“和與同異。

    ”它引晏子雲:“和如羹焉。

    水、火、醯、醢、鹽、梅,以烹魚肉。

    焷之以薪。

    宰夫和之……若以水濟水,誰能食之?若琴瑟之專一,誰能聽之?同之不可也如是。

    ”“以他平他謂之和。

    ”如以鹹味加酸味,即另得一味。

    酸為鹹之“他”,鹹為酸之“他”。

    “以他平他”,另得一味,此所謂“和實生物”。

    若“以水濟水”,仍是水味。

    此所謂“以同裨同”,“同則不繼”。

    同與異是反對底,和則包涵異,合衆異以成和。

    不過衆異若成為和,則必須衆異皆有一定的量度,各恰好如其量,無過亦無不及,此所謂得其中,亦即所謂中節。

    衆異各得其中,然後可成為和。

    所以說“發而皆中節謂之和”。

    此亦是舉一種情形,以為和之例證。

    并不必是說,隻此是和。

     宇宙間“萬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

    這就是一個和。

    所以說:“緻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

    ”這個和并不是普通社會中,人與人間底和。

    所以《易傳》稱之為太和。

    乾卦“彖辭”說:“大哉乾元!”“保合太和,乃利貞。

    ” 《中庸》說:“誠者天之道也。

    誠之者人之道也。

    ”又說,誠是“合内外之道”。

    天本是包括一切,本是無内外之分。

    人有我與非我之分,此分就是内外之分。

    其所以有内外之分,是因為他不知,他的性、别人的性,以及物的性,均是天之所命,均是來自一源。

    不知,《中庸》謂之不明。

    《中庸》說:“自誠明謂之性,自明誠謂之教。

    ”自誠而明,就是說:“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

    ”自明而誠,就是說:“修道之謂教。

    ”自明而誠,就是“誠之”。

     由明得誠,就如《新原人》中所說,由了解及自覺,得到最高底境界。

    有了解自覺謂之明,無了解自覺謂之無明。

    誠是“合内外”之道。

    其能“合内外”者,有如《新原人》中所謂同天的境界。

    此種境界,《中庸》謂之至誠。

     《中庸》說:“惟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

    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

    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

    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

    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與天地參矣。

    ”此段的前一半,可以用一種邏輯講法以解釋之。

    我們可以說:天下之至誠者,也是一個人,也是一個物。

    它的性涵蘊有人之性,有物之性,所以天下之至誠者,能盡其性,當然亦能盡人之性,盡物之性。

    不過這種講法,大概不是《中庸》的本意。

    《中庸》的本意大概是說,一個人的性,與别人的性,與物的性,均出于一源,所以一個人盡其性,亦是盡别人之性,亦是盡物之性。

     至誠怎麼能參天地之化育?《中庸》又說:“唯天下至誠為能經綸天下之大經,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之化育。

    ”《中庸》說:“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

    ”“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

    ”此所謂大經大本,就是指此說。

    知天地之化育,就是贊天地之化育。

    “鸢飛戾天,魚躍于淵”,這都是天地之化育。

    人的生活中,一舉一動,亦都是天地之化育。

    人若了解其一舉一動,都是天地之化育,則他的一舉一動,就都是贊天地之化育。

    能贊天地之化育,即可與天地參。

    若不了解其一舉一動都是天地之化育,則他的一舉一動,都是為天地所化育。

    為天地所化育,即隻是天地中之一物,不能與天地參。

    道家常說:“物物而不物于物。

    ”為天地所化育者,“物于物”;贊天地之化育者,“物物而不物于物”。

    此二者分别的關鍵,就在于明或無明。

     所以至誠底人,并不必須做與衆不同底事。

    就他的行為說,他可以隻是“庸德之行,庸言之謹”。

    但就他的境界說,他的境界是與宇宙同其廣大,同其悠久。

    就他的境界說,他是如《中庸》所說:“博厚配地,高明配天,悠久無疆。

    ” 《易傳》及《中庸》所說底聖人,都是“庸德之行,庸言之謹”。

    他們所以達到最高境界的方法都是孟子所謂“配義與道”的方法。

    道德境界可以集義的方法得來,天地境界亦可以集義的方法得來。

    都用集義的方法,其所得底境界的差别,是由于其所“配”底道有高低。

    集義的結果,可以去私。

    去私即所謂克己。

    在道德境界中底人,是無私底。

    在天地境界中底人,亦是無私底。

    集義可以無私。

    能無私,則依其所配底道的高低,而有道德境界或天地境界。

    用如此方法,則無道家所謂方内方外之分。

    方内與方外,是一行不是兩行。

     不過《易傳》及《中庸》的作者,雖知有名也可以是超乎形象底,但他們不知,若對超乎形象底,有完全底講法,則必亦須講到無名。

    超乎形象底不必是無名,但有名決不足以盡超乎形象底。

    由此我們可以說:《易傳》及《中庸》的哲學,十分合乎“道中庸”的标準,但尚不十分合乎“極高明”的标準。

    由此哲學所得到底生活,還是不能十分“經虛涉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