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易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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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須臾離底,人本來都時時在行道。
就此方面說,道無須修。
但就人的知識方面說,道則須修。
就第二點說。
一般人雖都時時在行道,但他們都不能盡道。
“率性之謂道”,所以盡道就是盡性。
《中庸》說:“惟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
”這不是不學而能底。
教的功用,就是使人能盡性,能盡性則能盡道。
《中庸》說:“苟不至德,至道不凝焉。
”盡性底人,有至德。
有至德,則有至道。
道,或者無須修,但有至道,則須修。
聖人所知底道,亦就是一般人所不可須臾離之道,不過是一般人由之而不知。
他所得底至道,也就是一般人所不可須臾離之道,不過是将其行之至其極至。
《中庸》說:“君子之道費而隐。
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
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知焉。
夫婦之不肖,可以能行焉。
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能焉。
”“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
及其至也,察乎天地。
”“造端乎夫婦”,是一般人所本來行底,此無需乎修而至。
“察乎天地”,則須修而至。
聖人的至道,就是一般人時時所行底道,所以謂之庸。
朱子注說:“庸,平常也。
”又引程子雲:“不易之謂庸。
”因其是一般人所本來行底,所以是平常;但又是人所不可須臾離底,所以是不可易。
聖人亦行此道而又将其行至于極至。
這就是說,将其行至于恰好之點。
恰好就是所謂中。
朱子注說:“中者,不偏不倚,無過不及之名。
”這就是恰好,恰好也就是至善。
這是極難能底。
《中庸》說:“中庸其至矣乎!”又說:“天下國家可均也,爵祿可辭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
”均天下國家,辭爵祿、蹈白刃,固亦是難能。
但其均必須是恰好應該如此均,其辭必須是恰好應該辭,其蹈必須是恰好應該蹈。
必如此方是合乎中。
這是更難能底。
《中庸》說:“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
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
緻中和,天地位焉。
萬物育焉。
”喜怒哀樂未發之時,心無所偏倚,亦無過不及,所以謂之中。
此是指一種情形,以為中之例證。
并不必是說,隻此是中。
“發而皆中節”,亦是中。
所以謂之和,因為和就是中的功用。
和與同不同。
《國語·鄭語》引史伯雲:“夫和實生物,同則不繼。
以他平他謂之和,故能豐長而物生之。
若以同裨同,盡乃棄矣。
”《左傳》昭公二十年亦說:“和與同異。
”它引晏子雲:“和如羹焉。
水、火、醯、醢、鹽、梅,以烹魚肉。
焷之以薪。
宰夫和之……若以水濟水,誰能食之?若琴瑟之專一,誰能聽之?同之不可也如是。
”“以他平他謂之和。
”如以鹹味加酸味,即另得一味。
酸為鹹之“他”,鹹為酸之“他”。
“以他平他”,另得一味,此所謂“和實生物”。
若“以水濟水”,仍是水味。
此所謂“以同裨同”,“同則不繼”。
同與異是反對底,和則包涵異,合衆異以成和。
不過衆異若成為和,則必須衆異皆有一定的量度,各恰好如其量,無過亦無不及,此所謂得其中,亦即所謂中節。
衆異各得其中,然後可成為和。
所以說“發而皆中節謂之和”。
此亦是舉一種情形,以為和之例證。
并不必是說,隻此是和。
宇宙間“萬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
這就是一個和。
所以說:“緻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
”這個和并不是普通社會中,人與人間底和。
所以《易傳》稱之為太和。
乾卦“彖辭”說:“大哉乾元!”“保合太和,乃利貞。
” 《中庸》說:“誠者天之道也。
誠之者人之道也。
”又說,誠是“合内外之道”。
天本是包括一切,本是無内外之分。
人有我與非我之分,此分就是内外之分。
其所以有内外之分,是因為他不知,他的性、别人的性,以及物的性,均是天之所命,均是來自一源。
不知,《中庸》謂之不明。
《中庸》說:“自誠明謂之性,自明誠謂之教。
”自誠而明,就是說:“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
”自明而誠,就是說:“修道之謂教。
”自明而誠,就是“誠之”。
由明得誠,就如《新原人》中所說,由了解及自覺,得到最高底境界。
有了解自覺謂之明,無了解自覺謂之無明。
誠是“合内外”之道。
其能“合内外”者,有如《新原人》中所謂同天的境界。
此種境界,《中庸》謂之至誠。
《中庸》說:“惟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
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
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
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
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與天地參矣。
”此段的前一半,可以用一種邏輯講法以解釋之。
我們可以說:天下之至誠者,也是一個人,也是一個物。
它的性涵蘊有人之性,有物之性,所以天下之至誠者,能盡其性,當然亦能盡人之性,盡物之性。
不過這種講法,大概不是《中庸》的本意。
《中庸》的本意大概是說,一個人的性,與别人的性,與物的性,均出于一源,所以一個人盡其性,亦是盡别人之性,亦是盡物之性。
至誠怎麼能參天地之化育?《中庸》又說:“唯天下至誠為能經綸天下之大經,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之化育。
”《中庸》說:“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
”“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
”此所謂大經大本,就是指此說。
知天地之化育,就是贊天地之化育。
“鸢飛戾天,魚躍于淵”,這都是天地之化育。
人的生活中,一舉一動,亦都是天地之化育。
人若了解其一舉一動,都是天地之化育,則他的一舉一動,就都是贊天地之化育。
能贊天地之化育,即可與天地參。
若不了解其一舉一動都是天地之化育,則他的一舉一動,都是為天地所化育。
為天地所化育,即隻是天地中之一物,不能與天地參。
道家常說:“物物而不物于物。
”為天地所化育者,“物于物”;贊天地之化育者,“物物而不物于物”。
此二者分别的關鍵,就在于明或無明。
所以至誠底人,并不必須做與衆不同底事。
就他的行為說,他可以隻是“庸德之行,庸言之謹”。
但就他的境界說,他的境界是與宇宙同其廣大,同其悠久。
就他的境界說,他是如《中庸》所說:“博厚配地,高明配天,悠久無疆。
” 《易傳》及《中庸》所說底聖人,都是“庸德之行,庸言之謹”。
他們所以達到最高境界的方法都是孟子所謂“配義與道”的方法。
道德境界可以集義的方法得來,天地境界亦可以集義的方法得來。
都用集義的方法,其所得底境界的差别,是由于其所“配”底道有高低。
集義的結果,可以去私。
去私即所謂克己。
在道德境界中底人,是無私底。
在天地境界中底人,亦是無私底。
集義可以無私。
能無私,則依其所配底道的高低,而有道德境界或天地境界。
用如此方法,則無道家所謂方内方外之分。
方内與方外,是一行不是兩行。
不過《易傳》及《中庸》的作者,雖知有名也可以是超乎形象底,但他們不知,若對超乎形象底,有完全底講法,則必亦須講到無名。
超乎形象底不必是無名,但有名決不足以盡超乎形象底。
由此我們可以說:《易傳》及《中庸》的哲學,十分合乎“道中庸”的标準,但尚不十分合乎“極高明”的标準。
由此哲學所得到底生活,還是不能十分“經虛涉曠”。
就此方面說,道無須修。
但就人的知識方面說,道則須修。
就第二點說。
一般人雖都時時在行道,但他們都不能盡道。
“率性之謂道”,所以盡道就是盡性。
《中庸》說:“惟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
”這不是不學而能底。
教的功用,就是使人能盡性,能盡性則能盡道。
《中庸》說:“苟不至德,至道不凝焉。
”盡性底人,有至德。
有至德,則有至道。
道,或者無須修,但有至道,則須修。
聖人所知底道,亦就是一般人所不可須臾離之道,不過是一般人由之而不知。
他所得底至道,也就是一般人所不可須臾離之道,不過是将其行之至其極至。
《中庸》說:“君子之道費而隐。
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
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知焉。
夫婦之不肖,可以能行焉。
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能焉。
”“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
及其至也,察乎天地。
”“造端乎夫婦”,是一般人所本來行底,此無需乎修而至。
“察乎天地”,則須修而至。
聖人的至道,就是一般人時時所行底道,所以謂之庸。
朱子注說:“庸,平常也。
”又引程子雲:“不易之謂庸。
”因其是一般人所本來行底,所以是平常;但又是人所不可須臾離底,所以是不可易。
聖人亦行此道而又将其行至于極至。
這就是說,将其行至于恰好之點。
恰好就是所謂中。
朱子注說:“中者,不偏不倚,無過不及之名。
”這就是恰好,恰好也就是至善。
這是極難能底。
《中庸》說:“中庸其至矣乎!”又說:“天下國家可均也,爵祿可辭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
”均天下國家,辭爵祿、蹈白刃,固亦是難能。
但其均必須是恰好應該如此均,其辭必須是恰好應該辭,其蹈必須是恰好應該蹈。
必如此方是合乎中。
這是更難能底。
《中庸》說:“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
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
緻中和,天地位焉。
萬物育焉。
”喜怒哀樂未發之時,心無所偏倚,亦無過不及,所以謂之中。
此是指一種情形,以為中之例證。
并不必是說,隻此是中。
“發而皆中節”,亦是中。
所以謂之和,因為和就是中的功用。
和與同不同。
《國語·鄭語》引史伯雲:“夫和實生物,同則不繼。
以他平他謂之和,故能豐長而物生之。
若以同裨同,盡乃棄矣。
”《左傳》昭公二十年亦說:“和與同異。
”它引晏子雲:“和如羹焉。
水、火、醯、醢、鹽、梅,以烹魚肉。
焷之以薪。
宰夫和之……若以水濟水,誰能食之?若琴瑟之專一,誰能聽之?同之不可也如是。
”“以他平他謂之和。
”如以鹹味加酸味,即另得一味。
酸為鹹之“他”,鹹為酸之“他”。
“以他平他”,另得一味,此所謂“和實生物”。
若“以水濟水”,仍是水味。
此所謂“以同裨同”,“同則不繼”。
同與異是反對底,和則包涵異,合衆異以成和。
不過衆異若成為和,則必須衆異皆有一定的量度,各恰好如其量,無過亦無不及,此所謂得其中,亦即所謂中節。
衆異各得其中,然後可成為和。
所以說“發而皆中節謂之和”。
此亦是舉一種情形,以為和之例證。
并不必是說,隻此是和。
宇宙間“萬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
這就是一個和。
所以說:“緻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
”這個和并不是普通社會中,人與人間底和。
所以《易傳》稱之為太和。
乾卦“彖辭”說:“大哉乾元!”“保合太和,乃利貞。
” 《中庸》說:“誠者天之道也。
誠之者人之道也。
”又說,誠是“合内外之道”。
天本是包括一切,本是無内外之分。
人有我與非我之分,此分就是内外之分。
其所以有内外之分,是因為他不知,他的性、别人的性,以及物的性,均是天之所命,均是來自一源。
不知,《中庸》謂之不明。
《中庸》說:“自誠明謂之性,自明誠謂之教。
”自誠而明,就是說:“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
”自明而誠,就是說:“修道之謂教。
”自明而誠,就是“誠之”。
由明得誠,就如《新原人》中所說,由了解及自覺,得到最高底境界。
有了解自覺謂之明,無了解自覺謂之無明。
誠是“合内外”之道。
其能“合内外”者,有如《新原人》中所謂同天的境界。
此種境界,《中庸》謂之至誠。
《中庸》說:“惟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
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
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
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
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與天地參矣。
”此段的前一半,可以用一種邏輯講法以解釋之。
我們可以說:天下之至誠者,也是一個人,也是一個物。
它的性涵蘊有人之性,有物之性,所以天下之至誠者,能盡其性,當然亦能盡人之性,盡物之性。
不過這種講法,大概不是《中庸》的本意。
《中庸》的本意大概是說,一個人的性,與别人的性,與物的性,均出于一源,所以一個人盡其性,亦是盡别人之性,亦是盡物之性。
至誠怎麼能參天地之化育?《中庸》又說:“唯天下至誠為能經綸天下之大經,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之化育。
”《中庸》說:“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
”“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
”此所謂大經大本,就是指此說。
知天地之化育,就是贊天地之化育。
“鸢飛戾天,魚躍于淵”,這都是天地之化育。
人的生活中,一舉一動,亦都是天地之化育。
人若了解其一舉一動,都是天地之化育,則他的一舉一動,就都是贊天地之化育。
能贊天地之化育,即可與天地參。
若不了解其一舉一動都是天地之化育,則他的一舉一動,都是為天地所化育。
為天地所化育,即隻是天地中之一物,不能與天地參。
道家常說:“物物而不物于物。
”為天地所化育者,“物于物”;贊天地之化育者,“物物而不物于物”。
此二者分别的關鍵,就在于明或無明。
所以至誠底人,并不必須做與衆不同底事。
就他的行為說,他可以隻是“庸德之行,庸言之謹”。
但就他的境界說,他的境界是與宇宙同其廣大,同其悠久。
就他的境界說,他是如《中庸》所說:“博厚配地,高明配天,悠久無疆。
” 《易傳》及《中庸》所說底聖人,都是“庸德之行,庸言之謹”。
他們所以達到最高境界的方法都是孟子所謂“配義與道”的方法。
道德境界可以集義的方法得來,天地境界亦可以集義的方法得來。
都用集義的方法,其所得底境界的差别,是由于其所“配”底道有高低。
集義的結果,可以去私。
去私即所謂克己。
在道德境界中底人,是無私底。
在天地境界中底人,亦是無私底。
集義可以無私。
能無私,則依其所配底道的高低,而有道德境界或天地境界。
用如此方法,則無道家所謂方内方外之分。
方内與方外,是一行不是兩行。
不過《易傳》及《中庸》的作者,雖知有名也可以是超乎形象底,但他們不知,若對超乎形象底,有完全底講法,則必亦須講到無名。
超乎形象底不必是無名,但有名決不足以盡超乎形象底。
由此我們可以說:《易傳》及《中庸》的哲學,十分合乎“道中庸”的标準,但尚不十分合乎“極高明”的标準。
由此哲學所得到底生活,還是不能十分“經虛涉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