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易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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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占辭是:“三戰三北君莫羞。

    一匡天下霸諸侯。

    ”在字面上,此占辭是說一軍人先敗後勝。

    但實則凡是先兇後吉底事都為此占辭所包括。

    此占辭是一個套子,凡先兇後吉底事,都可以套入這個套子。

    《易》中底辭句,本來也隻是如此。

    後來講《易》底人,因套子而悟到公式。

    照他們的說法,《易》中所包括底是很多底公式;每一公式,皆表示一道或許多道;總《易》中底公式,可以完全表示所有底道。

    《易傳》就是如此說。

     《系辭》說:“易者,象也。

    ”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都是象。

    象如符号邏輯中所謂變項。

    一變項可以代入一類或許多類事物,不論什麼類事物,隻要合乎某種條件,都可以代入某一變項。

    《系辭》說:“方以類聚,物以群分。

    ”事物皆屬于某類。

    某類或某類事物,隻要合乎某種條件,都可以代入某一卦或某一爻。

    這一卦的卦辭或這一爻的爻辭,都是公式,表示這類事物,在這種情形下,所應該遵行底道。

    這一類底事物,遵行道則吉,不遵行道則兇。

     《系辭》說:“夫易,彰往而察來,而顯微闡幽。

    開而當名,辨物,正言,斷辭,則備矣。

    其稱名也小,其取義類大。

    其旨遠,其辭文,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隐。

    因貳以濟民行,以明失得之報。

    ”這一段文字似有脫誤,但其大意則是如我們于上段所說者。

    《易》的卦辭爻辭,都是些公式,可以應用于過去,亦可以應用于未來。

    所以說:“夫《易》,彰往而察來。

    ”說出的公式是顯,其所表示底道是微、是幽。

    以說出底公式,表示幽微底道,所以說:“而顯微闡幽。

    ”其公式乃關于某類事物者。

    按類之名,以分别事物,謂之“當名,辨物”(“開而”二字疑有誤,未詳其義)。

    以某公式之辭,應用于某種事物,謂之“正言,斷辭”。

    一卦或一爻之象,可套入許多類。

    此類之名,或甚不關重要。

    但彼類則或甚關重要。

    所以“其稱名也小,其取類也大”。

    此類或甚近而易知,彼類或甚遠而難知。

    所以說:“其旨遠。

    ”于辭中常不直說彼類,由此類可以見彼類,所以說:“其辭文,其言曲而中。

    ”辭中所說,或隻是事物。

    但其所表示,則是道。

    所以說:“其事肆而隐。

    ”易表示道,以為人的行為的指導,所以說:“因貳(此二字疑有誤,未詳其義)以濟民行。

    ”人遵照此指導則得,不遵照此指導則失。

    所以說“以明得失之報”。

    得是吉,失是兇,《系辭》說:“吉兇者,言乎其失得也。

    ” 每一卦或每一爻,皆可代入許多類事物。

    《系辭》說:“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則天下之能事畢矣。

    ”王弼《周易略例》說:“義苟在健,何必馬乎?類苟在順,何必牛乎?爻苟合順,何必坤乃為牛?義苟在健,何必乾乃為馬?”《說卦》說:“乾為馬,坤為牛。

    ”馬牛可代入乾坤之卦。

    但乾坤之卦,不隻限于可代入馬牛。

    凡有“健”之性質底事物,均可代入乾卦;凡有“順”之性質底事物,均可代入坤卦。

    坤卦“文言”說:“陰雖有美,含之以從王事,弗敢成也。

    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

    ”地、妻及臣,都是以“順為正”,所以都可以代入坤卦。

    坤卦是地之象,是妻之象,是臣之象。

    坤卦的卦辭、爻辭所說,是地道,是妻道,是臣道。

    與坤卦相對底卦是乾卦。

    乾卦是天之象,是夫之象,是君之象。

    乾卦的卦辭、爻辭所說,是天道,是夫道,是君道。

    易中底卦皆不是隻表示一類事物。

    其卦辭爻辭亦均不是隻說一種事物的道。

    所以《系辭》說:“神無方而易無體。

    ”又說:“《易》之為書也,不可遠。

    其為道也屢遷。

    ”“不可為典要,惟變所适。

    ” 整個底易,就是一套象。

    《系辭》說:“是故易者,象也。

    象也者,像也。

    ”又說:“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赜,而拟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

    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系辭焉以斷其吉兇,是故謂之爻。

    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惡也。

    言天下之至動,而不可亂也。

    ”宇宙間底事物是繁雜底,是變動底。

    有象及其辭所表示底道,則于繁雜中見簡,于變動中見常。

    見簡則見“天下之至赜而不可惡”,見常則見“天下之至動而不可亂”。

     《易緯·乾鑿度》,及鄭玄《易贊》及《易論》雲:“易一名而含三義:易簡,一也。

    變易,二也。

    不易,三也。

    ”(孔穎達《周易正義》引)易于繁雜中見易簡。

    《系辭》說:“乾以易知,坤以易能。

    易則易知,簡則易從。

    ”“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

    ”這是易的易簡之義。

    易又于動中見常。

    《系辭》說:“動靜有常,剛柔斷矣。

    ”又說:“天下之動,貞夫一者也。

    ”這是易的不變之義。

    簡者,常者,是易中底象及公式。

    但象及公式不隻可以代入某類事物,所以易又是“不可為典要,惟變所适”。

    這是易的變易之義。

     照《系辭》的說法,易雖隻有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但因可以“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所以易的象及其中底公式,已包括所有底道。

    《系辭》說:“易與天地準,故能彌綸天地之道。

    ”“與天地準”就是與天地等。

    “彌綸天地之道”,就是遍包天地之道。

    《系辭》說:“夫易,何為者也?夫易,開物成務,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

    ”冒天下之道,也就是遍包天下之道。

    不過天下之道,與天地之道不同。

    天下之道,是說世界中所有底道。

    天地之道,是說一切事物所皆遵循底道。

    例如君道、臣道、夫道、妻道,是屬于天下之道。

    “一陰一陽之謂道”,是天地之道。

     所有底事物不能離開道,亦不能違反道。

    事物可有過差,道不能有過差。

    易的象包括所有底道。

    所以易的象及其中底公式,亦是事物所不能離開,不能違反者,亦是不能有過差者。

    《系辭》說:“與天地相似故不違。

    知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故不過。

    ”又說:“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

    ”又說:“夫易廣矣,大矣。

    以言乎遠,則靜而正。

    以言乎天地之問,則備矣。

    ”又說:“《易》之為書也,廣大悉備。

    ”“其道甚大,百物不廢。

    ”這都是說,易象及其中底公式,表示所有底道。

     《系辭》中有兩套話。

    一套是說道,另一套是說易中之“象”,及其中底公式,與道相“準”者。

    例如《系辭》說,易“有太極,是生兩儀。

    兩儀生四象。

    四象生八卦。

    八卦定吉兇。

    吉兇生大業”。

    這一套話是就易中之象說。

    《系辭》說:“一陰一陽之謂道。

    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

    仁者見之謂之仁,智者見之謂之智。

    百姓日用而不知。

    故君子之道鮮矣。

    顯諸仁,藏諸用,鼓萬物而不與聖人同憂。

    盛德大業,至矣哉。

    富有之謂大業,日新之謂盛德。

    ”這一套話,是就天地之道說。

    這兩段話都說“大業”,但其意義不同。

    太極的大業是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所表示底“象”及公式。

    道的大業是宇宙所有底事物。

    這兩個大業是不同底。

    雖不同,而又卻是完全相準底。

    《系辭》說,易“廣大配天地,變通配四時,陰陽之義配日月,易簡之義配至德”。

    所謂“配”,也是所謂“準”的意思。

     宇宙間底事物,不是靜止底。

    道有“富有”底大業,亦有“日新”底盛德。

    它的大業,即成就于日新之中。

    《系辭》說:“日往則月來,月往則日來,日月相推而明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