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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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第一章中我們說,早期儒家的哲學,尚未能“經虛涉曠”。

    “經虛涉曠”底哲學,必講到“超乎形象”者。

    “經虛涉曠”底人,必是神遊于“象外”者。

    必有講到“超乎形象”底哲學,然後才有人可以神遊于“象外”。

    人必能“經虛涉曠”,然後才是達到最高底境界。

    哲學必是“經虛涉曠”,然後才合乎“極高明”的标準。

     所謂“象外”之象,就是所謂形象之象。

    譬如大小方圓,長短黑白,都是一種形象。

    凡可為某種經驗的對象,或某種經驗的可能底對象者,都是有形象底,也可以說是,都是在形象之内底。

    我們也可以說:凡是有形象底,在形象之内底,都是某種經驗的對象,或其可能底對象。

    我們說:可能底對象,因為人的感覺的能力,或其他有感覺底物的感覺的能力,都是有限的,專說經驗的對象,尚不足以盡所有底有形象者(此所謂感覺,不僅指身體底、感官底感覺,亦指内心底感覺)。

    例如物理學中所說原子、電子,都是人所不能直接經驗底,或亦不是其他有感覺底物所能直接經驗底。

    但這并不是由于原子、電子在原則上是不可經驗底。

    假使有物有足夠靈敏底感覺,他可以經驗原子、電子,如我們經驗桌子、椅子。

    如原子、電子等,就是我們所謂經驗的可能底對象。

    凡有形象者,都是我們所謂事物,所以象外也可以說是物外。

     超乎形象,并不是普通所謂超自然。

    宗教中,至少有些宗教中,所說上帝是超自然底。

    說它是超自然底,就是說,它在自然之上,或在自然之先,不為自然律所支配。

    但它是有人格底,有意志底,有智慧底,有能力底。

    它是可以用許多形容詞形容底。

    它即不是某種經驗的對象,亦是某種經驗的可能底對象。

    這就是說,它是有象底,有象底就不是超乎形象底。

     超乎形象,亦不是《新理學》中所謂抽象。

    《新理學》中所謂抽象,是一個西洋哲學中底名詞,與具體是相對底。

    抽象者一定超乎形象,但超乎形象者,不一定是抽象底。

    例如“方”之理是抽象底,當然也是超乎形象底。

    有些人或以為“方”之理必是方底,既然是方的,則即不是超乎形象底。

    這些人的見解是錯誤底。

    方之理不過是方之所以為方者,具體底事物,有合乎方之所以為方者,它即是方底。

    至于方之所以為方者,并不是事物,所以沒有形象,也不能有形象。

    方之理并不是方底,也可以說無所謂是方底或不是方底。

    此正如動之理并不是動底,變之理并不是變底,也可以說是,無所謂是動底變底,或不是動底變底。

     超乎形象者,不一定是抽象底。

    例如《新理學》中所說的氣是超乎形象底,但并不是抽象底。

    氣是超乎形象的,因為我們不能用任何形容詞形容它,不能說它是什麼。

    這并不是由于我們的知識不足,或言語貧乏,這是由于它本來是不可思議不可言說底。

    它是超乎形象底。

    但它并不是理,并不是一類事物之所以為一類事物者,因此它不是抽象底。

     《新理學》中所說的宇宙及道體,是超乎形象底,但并不是抽象底。

    宇宙是所有底有的全,道體是一切流行的全。

    但這兩個全都是不可思議、不可言說底。

    若對于這兩個全有思議或言說,則此思議或言說,即是一有、一流行。

    此有、此流行,不包括于其所思議或所言說底全之内。

    所以其所思議或所言說底全,即不是全,不是宇宙或道體。

    宇宙及道體是不可思議不可言說底,亦是不可經驗底。

    所以宇宙及道體,都是超乎形象底。

    但宇宙亦包括具體底世界。

    道體即是具體底世界,所以都不是抽象底。

     宇宙及氣不是抽象底,但也不是具體底。

    氣不是具體底,因為具體底事物必有性,而氣無性。

    宇宙不是具體底,因為宇宙之全中,亦包括有抽象底理。

    道體是具體底,但也是超乎形象底。

     以上解釋我們所謂超乎形象。

    在中國哲學史中,最先真正講到超乎形象底哲學,是名家的哲學。

     先秦的名家出于“辯者”。

    其中主要底大師,是惠施、公孫龍。

    《莊子·秋水篇》說:公孫龍“合同異,離堅白,然不然,可不可,困百家之知,窮衆口之辯”。

    (《秋水篇》說是公孫龍所說,其實是當時一般人對于辯者底印象。

    )《天下篇》說:“桓團、公孫龍,辯者之徒,飾人之心,易人之意,能勝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辯者之囿也。

    ”“然惠施之口談,自以為最賢”,“以反人為實,而欲以勝人為名,是以與衆不适也。

    ”司馬談說:“名家苛察繳繞,使人不得反其意,專決于名,而失人情。

    ”(《太史公論六家要旨》)這些話代表古人對于辯者的批評,亦代表一般人對于辯者底印象。

     這些批評,對于一般底辯者說,大概是不錯底。

    一般底辯者,大概都是為辯而辯。

    一般人以為然者,他們偏不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