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分 人生貴在适意,不如笑看人生

關燈
及種種珍奇貴重的筷子都保存起來,将來作為古董賞玩。

     饞 着重在食物的質,需要滿足的是品味 饞,在英文裡找不到一個十分适當的字。

    羅馬暴君尼祿,以至于英國的亨利八世,在大宴群臣的時候,常見其撕下一根根又粗又壯的雞腿,舉起來大嚼,旁若無人,好一副饕餮相!但那不是饞。

    埃及廢王法魯克,據說每天早餐一口氣吃二十個荷包蛋,也不是饞,隻是放肆,隻是沒有吃相。

    對于某一種食物有所偏好,于是大量地吃,這是貪多無厭。

    饞,則着重在食物的質,最需要滿足的是品味。

    上天生人,在他嘴裡安放一條舌,舌上還有無數的味蕾,教人焉得不饞?饞,基于生理的要求;也可以發展成為近于藝術的趣味。

     也許我們中國人特别饞一些,饞字從食,毚聲。

    毚音讒,本義是狡兔,善于奔走,人為了口腹之欲,不惜多方奔走以膏饞吻,所謂“為了一張嘴,跑斷兩條腿”。

    真正的饞人,為了吃,絕不懶。

    我有一位親戚,屬漢軍旗,又窮又饞。

    一日傍晚,大風雪,老頭子縮頭縮腦偎着小煤爐子取暖。

    他的兒子下班回家,順路市得四隻鴨梨,以一隻奉其父。

    父得梨,大喜,當即啃了半隻,随後就披衣戴帽,拿着一隻小碗,沖出門外,在風雪交加中不見了人影。

    他的兒子隻聽得大門“哐啷”一聲響,追已無及。

    越一小時,老頭子托着小碗回來了,原來他是要吃溫椁拌梨絲!從前酒席,一上來就是四幹、四鮮、四蜜餞,榅桲、鴨梨是現成的,飯後一盤榅桲拌梨絲别有風味(沒有鴨梨的時候白菜心也能代替)。

    這老頭子吃剩半個梨,突然想起此味,乃不惜于風雪之中奔走一小時。

    這就是饞。

     人之最饞的時候是在想吃一樣東西而又不可得的那一段期間。

    希臘神話中之譚塔勒斯,水深及颚而不得飲,果實當前而不得食,餓火中燒,痛苦萬狀,他的感覺不是饞,是求生不成求死不得。

    饞沒有這樣的嚴重。

    人之犯饞,是在飽暖之餘,眼看着、回想起或是談論到某一美味,喉頭像是有饞蟲搔抓作癢,隻好幹咽唾沫。

    一旦得遂所願,恣情享受,渾身通泰。

    抗戰七八年,我在後方,真想吃故都的食物,人就是這個樣子,對于家鄉風味總是念念不忘,其實“千裡莼羹,未下鹽豉”也不見得像傳說的那樣迷人。

    我曾癡想北平羊頭肉的風味,想了七八年;勝利還鄉之後,一個冬夜,聽得深巷賣羊頭肉小販的吆喝聲,立即從被窩裡爬出來,把小販喚進門洞,我坐在懶凳上看着他于暗淡的油燈照明之下,抽出一把雪亮的薄刀,橫着刀刃片羊臉子,片得飛薄,然後取出一隻蒙着紗布的羊角,撒上一些椒鹽。

    我托着一盤羊頭肉,重複鑽進被窩,在枕上一片一片的羊頭肉放進嘴裡,不知不覺地進入了睡鄉,十分滿足地解了饞瘾。

    但是,老實講,滋味雖好,總不及在癡想時所想象的香。

    我小時候,早晨跟我哥哥步行到大鹁鴿市陶氏學堂上學,校門口有個小吃攤販,切下一片片的東西放在碟子上,灑上紅糖汁、玫瑰木樨,淡紫色,樣子實在令人饞涎欲滴。

    走近看,知道是糯米藕。

    一問價錢,要四個銅闆,而我們早點費每天隻有兩個銅闆,我們當下決定,餓一天,明天就可以一嘗異味。

    所付代價太大,所以也不能常吃。

    糯米藕一直在我心中留下不可磨滅的印象。

    後來成家立業,想吃糯米藕不費吹灰之力,餐館裡有時也有供應,不過淺嘗辄止,不複有當年之饞。

     饞與階級無關。

    豪富人家,日食萬錢,猶雲無下箸處,是因為他這種所謂飲食之人放縱過度,連饞的本能和機會都被剝奪了,他不是不饞,也不是太饞,他麻木了,所以他就要千方百計地在食物方面尋求新的材料、新的刺激。

    我有一位朋友,湖南桂東縣人,他那偏僻小縣卻因乳豬而著名,他告我說每年某巨公派人前去采購乳豬,搭飛機運走,充實他的郇廚。

    烤乳豬,何地無之?何必遠求?我還記得有人治壽筵,客有專誠獻“烤方”者,選尺餘見方的細皮嫩肉的豬臀一整塊,用鐵鈎挂在架上,以炭肉燔炙,時而武火,時而文火,烤數小時而皮焦肉熟。

    上桌時,先是一盤脆皮,随後是大薄片的白肉,其味絕美,與廣東的烤豬或北平的爐肉風味不同,使得一桌的珍馐相形見绌。

    可見天下之口有同嗜,普通的一塊上好的豬肉,苟處理得法,即快朵頤。

    像《世說》所謂,王武子家的烝饞,乃是以人乳喂養的,實在覺得多此一舉,怪不得魏武未終席而去。

    人是肉食動物,不必等到“七十者可以食肉矣”,平素有一些肉類佐餐,也就可以滿足了。

     北平人饞,可是也沒聽說有誰真個饞死,或是為了饞而傾家蕩産。

    大抵好吃的東西都有個季節,逢時按節地享受一番,會因自然調節而不逾矩。

    開春吃春餅,随後黃花魚上市,緊接着大頭魚也來了,恰巧這時候後院花椒樹發芽,正好掐下來烹魚。

    魚季過後,青蛤當令。

    紫藤花開,吃藤蘿餅,玫瑰花開,吃玫瑰餅;還有棗泥大花糕。

    到了夏季,“老雞頭才上河喲”,緊接着是菱角、蓮蓬、藕、豌豆糕、驢打滾、艾窩窩,一起出現。

    席上常見水晶肘,坊間唱賣燒羊肉,這時候嫩黃瓜、新蒜頭應時而至。

    秋風一起,先聞到糖炒栗子的氣味,然後就是饞烤涮羊肉,還有七尖八團的大螃蟹。

    “老婆老婆你别饞,過了臘八就是年”。

    過年前後,食物的豐盛就更不必細說。

    一年四季的饞,周而複始地吃。

     饞非罪,反而是胃口好、健康的現象,比食而不知其味要好得多。

     天地者萬物之逆旅,人生本來如寄。

     吃相 人生貴适意,不可太拘泥于禮法 一位外國朋友告訴我,他旅遊西南某地的時候,偶于餐館進食,忽聞壁闆砰砰作響,其聲清脆,密集如連珠炮,向人打聽才知道是鄰座食客正在大啖其糖醋排骨。

    這一道菜是這餐館的拿手菜,顧客欣賞這個美味之餘,順嘴把骨頭往旁邊噴吐,你也吐,我也吐,所以把壁闆打得叮叮哨哨響。

    不但顧客為之快意,店主聽了也覺得臉上光彩,認為這是大家為他捧場。

    這位外國朋友問我這是不是國内各地普遍的風俗,我告訴他我走過十幾省還不曾遇見過這樣的場面,而且當場若無壁闆設備,或是顧客嘴部筋肉不夠發達,此種盛況即不易發生。

    可是我心中暗想,天下之大,無奇不有,這樣的事恐怕亦不無發生的可能。

     《禮記》有“毋齧骨”之誡,大概包括啃骨頭的舉動在内。

    糖醋排骨的肉與骨是比較容易脫離的,大塊的骨頭上所連帶着的肉若是用牙齒咬斷下來,那龇牙咧嘴的樣子便覺不大雅觀。

    所以“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食”都是對于在桌面上進膳的人而言,齧骨應該是桌底下另外一種動物所做的事。

    不要以為我們一部分人把排骨吐得噼啪響便斷定我們的吃相不佳。

    各地有各地的風俗習慣。

    世界上至今還有不少地方是用手抓食的。

    聽說他們是用右手取食,左手則專供做另一種肮髒的事,不可混用,可見也還注重清潔。

    我不知道像咖喱雞飯一類黏糊糊兒的東西如何用手指往嘴裡送。

    用手取食,原是古已有之的老法。

    羅馬皇帝尼祿大宴群臣,他從一隻碩大無比的烤鵝身上扯下一條大腿,手舉着鼓槌,歪着脖子啃而食之,那副貪婪無厭的饕餮相我們可于想象中得之。

    羅馬的光榮不過爾爾,等而下之不必論了。

    歐洲中古時代,餐桌上的刀又是奢侈品,從十一世紀到十五世紀不曾被普遍使用,有些人自備刀叉随身攜帶,這種作風一直延至十八世紀還偶爾可見。

    據說在酷嗜通心粉的國度裡,市廛道旁随處都有販賣通心粉(與不通心粉)的攤子,食客都是伸出右手像是五股鋼叉一般把粉條一卷就送到口裡,幹淨利落。

     不要恥笑西方風俗鄙陋,我們泱泱大國自古以來也是雙手萬能。

    《禮記》:“共飯不澤手。

    ”呂氏注曰:“不澤手者,古之飯者以手,與人共飯,摩手而有汗澤,人将惡之而難言。

    ”飯前把手洗洗揩揩也就是了。

    樊哙把一塊生豬肘子放在鐵盾上拔劍而啖之,那是鴻門宴上的精彩節目,可是那個吃相也就很可觀了。

    我們不願意在餐桌上揮刀舞叉,我們的吃飯工具主要的是筷子,筷子即箸,古稱飯桅。

    細細的兩根竹筷,搦在手上,運動自如,能戳、能夾、能撮、能扒,神乎其技。

    不過我們至今也還有用手進食的地方,像從蘭州到新疆,“抓飯”“抓肉”都是很馳名的。

    我們即使運用筷子,也不能不有相當的約束,若是頻頻夾取如金雞亂點頭,或挑肥揀瘦地在盤碗裡翻翻弄弄如撥草尋蛇,就不雅觀。

     餐桌禮儀,中西都有一套。

    外國的餐前祈禱,蘭姆的描寫可謂淋漓盡緻。

    家長在那裡低頭閉眼口中念念有詞,孩子們很少不在那裡做鬼臉的。

    我們幸而極少宗教觀念,小時候不敢在碗裡留下飯粒,是怕長大了娶麻子媳婦,不敢把飯粒落在地上,是怕天打雷劈。

    喝湯而不準吮吸出聲是外國規矩,我想這規矩不算太苛,因為外國的湯盆很淺,好像都是狐狸請鹭鸶吃飯時所使用的器皿,一盆湯端到桌上不可能是燙嘴熱的,慢一點灌進嘴裡去就可以不至于出聲。

    若是喝一口我們的所謂“天下第一菜”口蘑鍋巴湯而不出一點聲音,豈不強人所難?從前我在北方家居,鄰戶是一個治安機關,隔着一堵牆,牆那邊經常有幾十口子在院子裡進膳,我可以清晰地聽到“呼噜,呼噜,呼—噜”的聲響,然後是“咔嚓!”一聲。

    他們是在吃炸醬面,于猛吸面條之後咬一口生蒜瓣。

     餐桌的禮儀要重視,不要太重視。

    外國人吃飯不但要席正,而且挺直腰闆,把食物送到嘴邊。

    我們“食不厭精,脍不厭細”,要維持那種姿式便不容易。

    我見過一位女士,她的嘴并不比一般人小多少,但是她喝湯的時候真能把上下唇撮成一顆櫻桃那樣大,然後以匙尖觸到口邊徐徐吮飲之。

    這和把整個調羹送到嘴裡面的人比較起來,又近于矯枉過正了。

    人生貴适意,在環境許可的時候是不妨稍為放肆一點。

    吃飯而能充分享受,沒有什麼太多禮法的約束,細嚼爛咽,或風卷殘雲,均無不可,吃的時候怡然自得,吃完之後抹抹嘴鼓腹而遊,像這樣的樂事并不常見。

    我看見過兩次真正痛快淋漓的吃,印象至今猶新。

    一次在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