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 柴米油鹽,平淡而不失品味

關燈
嚼楊枝,刺土中即生……”這個“嚼”字當作“削”解。

    “嚼楊木”當然不是把一根楊木放在嘴裡咀嚼。

    飯後嚼一塊槟榔還可以,誰也不會吃飽了之後嚼木頭。

    “嚼楊木”是借用“嚼楊枝”語,謂取一根牙簽剔牙。

    楊枝淨齒是西域風俗,所以中文裡也借用佛書上的名詞。

    《隋書·真臘傳》:“每旦澡洗,以楊枝淨齒,讀誦經咒。

    又澡灑乃食,食罷,還用楊枝淨齒,又讀經咒。

    ”可見他們的規矩在念經前和食後都要楊枝淨齒。

     為了好奇,翻閱賽珍珠女士譯的《水浒傳》,她的這一句的譯文甚為奇特:“Takefood,chewabitofthisorthat.”我們若是把這句譯文還原,便成了“進食,嚼一點這個又嚼一點那個”。

    衡以信達雅之義,顯然不信。

     牙縫裡塞上一絲肉,一根刺,或任何殘膏剩馥,我們都會自動地、本能地思除之而後快。

    我不了解為什麼這淨齒的工具需要等到五世紀中由西域發明然後才得傳入中土。

    我們發明了羅盤、火藥、印刷術,沒能發明用牙簽剔牙! 西洋人使用牙簽更是晚近的事。

    英國到了十六世紀末年還把牙簽當作一件稀奇的東西,隻有在海外遊曆過的花花大少才口裡銜着一根牙簽招搖過市,行人為之側目。

    大概牙簽是從意大利傳入英國的,而追究根源,又是從亞洲傳到意大利的,想來是貿易商人由威尼斯到近東以至遠東把這淨齒之具帶到歐洲。

    莎士比亞的《無事自擾》有這樣的句子:“我願從亞洲之最遠的地帶給你取一根牙簽。

    ”此外在其他三四出戲裡也都提到牙簽,認為那是“旅行家”的标記。

    以描述人物著名的散文家Overbury,也是莎士比亞同時代的人,在他的一篇《旅行家》裡也說:“他的牙簽乃是他的一項主要的特點。

    ”可見三百年前西洋的平常人是不剔牙的。

    藏垢納污到了飽和點之後也就不成問題。

    倒是飯後在齒頰之間橫剔豎抉的人,顯着矯揉造作,自命不凡! 人自謙年長曰馬齒徒增,其實人不如馬,人到了年紀便要齒牙搖落,至少也是齒牙之間發生罅隙,有如一把爛牌,不是一三五,就是二四六,中間僅是嵌張!這時節便需要牙簽,有象牙質的,有銀質的,有尖的,有扁的,還有帶彎鈎的,都中看不中用。

    普通的是竹質的,質堅而銳,易折,易傷牙龈。

    我個人經驗中所使用過的牙簽最理想的莫過于從前北平緻美齋路西雅座所預備的那種牙簽。

    北平飯館的規矩,飯後照例有一碟槟榔豆蔻,外帶牙簽,這是由堂倌預備的,與櫃上無涉。

    緻美齋的牙簽是特制的,其特點第一是長,約有自來水筆那樣長,拿在手中可以擺出搦毛筆管的姿勢,在口腔裡到處探鑽無遠弗屆,第二是質韌,是真正最好的楊柳枝做的,拐彎抹角的地方都可以照顧得到,有剛柔相濟之妙。

    現在台灣也有一種白柳木的牙簽,但嫌其不夠長,頭上不夠尖。

    如今想起緻美齋的牙簽,尤其想起當初在緻美齋做堂倌後來做了大掌櫃的初仁義先生(他常常送一大包牙簽給我),不勝惆怅! 有些事是人人都做的,但不可當着人的面前公然做之。

    這當然也是要看各國的風俗習慣。

    例如牙簽的使用,其狀不雅,咧着血盆大口,獰眉皺眼,擿之,摳之,攢之,抉之,使旁觀的人不快。

    縱然手搭涼棚放在嘴邊,仍是欲蓋彌彰,減少不了多少醜态。

    至于已經剔牙竣事而仍然叼着一根牙簽昂然邁步于大庭廣衆之間者,我們隻能佩服他的天真。

     生病與吃藥 病是人人可生,藥非人人得吃 不幸生而為人,于是難免要生病。

    所以,人生的幾大關鍵,生、老、病、死,病也要算其中之一。

    一般受資本家壓迫的人,往往感覺到生病之不應該,以為病是應該生在有錢人的身上。

    其實病之于人,大公無私,初無取舍,張三的臀部可以生瘡,李四的嘴邊也許就同時長疔,誰也說不定。

    不過這吃藥的問題,倒不是人人能談得到的。

    你說,我病了應該吃藥,請你借我幾個錢買藥,你就許搖頭。

    所以說,病是人人可生,而藥非人人得吃也。

     聽說藥有中西之分。

    聽說又有所謂醫院者,病人進去之後,有時候也可以治好病。

    然而醫院的資本聽說非常之大,所以住院要比住旅館還貴一點兒。

    又嘗聽說,這個病人死後的開銷,有時候就算在那一個人活着時候的賬上。

    ……這都是道聽途說,我生性不好冒險,所以也不知是真是假。

     沒吃過豬肉的人也許見過豬走;我沒住過醫院,然亦深知醫院必須喝藥水矣。

    這就是與我們中醫異趣了。

    我們中醫大概都秉性忠厚一些,絕不肯打下一針去就讓你死去活來,他會今天給你兩錢甘草,明天開上三分麥冬,如若你要受罪,他能讓你慢慢地受,給你留出從容預備後事的工夫,這便是中醫的慈善處。

    中醫之所以曆數千年而弗替者,其在是乎? 生病吃藥,好像是天經地義矣,其實病的好與不好,不必在藥之吃與不吃。

    但是做醫生的人,縱或不盼望你常生病,至少也要希望你病了之後去求他開個方子。

    開了方子之後,你當然不免要到藥店買藥。

    做藥房生意的人,是最慈悲不過的,時常替病人想省錢的方法。

    例如魚肝油是補養的,而你新從鄉下來不曾知道,或者就許到一位德醫先生處去領教,德醫給你試了體溫,仔細研究,曰:“可以吃魚肝油矣!”你除了買魚肝油之外,還要孝敬德醫幾塊。

    賣藥的人,看了這種情形,心中大是不忍,覺得病人藥是要買的,而醫則大可不必去看。

    于是他們便借重所謂報紙者,登他一假廣告,告訴你什麼什麼丸包治百病,什麼什麼機百病包治,什麼什麼膏能讓你不生毛的地方生毛,什麼什麼水能讓你長毛的地方不長毛,隻要你留心看報,按圖索骥,任憑你生什麼稀奇古怪的病,報上就有什麼稀奇古怪的藥。

    你買一回藥,若不見效,那是因為藥性溫和了一點,再買點試試看,總有你幸占勿藥的一天。

    住在上海的人可别生病。

    不是為别的,是因為上海的醫生太多,并且個個都好,有新從德國得博士的趙醫士,有久留東洋的錢醫士,有在某某學校卒業幾乎和到過德國一樣的孫醫士,還有那諸醫束手我能醫的李醫士,良醫遍天下,你将何去何從呢?假如你不肯有所偏倚,你隻得在這無數良醫的門前猶豫徘徊逡巡,就在猶豫徘徊之間,你的病也許就發生變動了。

     所以,我的主張是:(一)最好不是人;(二)次好是是人而不生病;(三)再次好是不在上海生病;(四)再次好是在上海生病而不吃藥;(五)再次好是在上海生病吃藥而不就醫;(六)再次好隻有希望在下世。

    我的上面這六個主張,能倒着次序完全做到! 花錢與受氣 受氣不必花錢,花錢則一定要受氣 一個人就不應該有錢,有了錢就不應該花,如其你既有錢,而又要花,那麼你就要受氣。

    這是天演公理,不足為奇。

     從前我沒出息的時候,喜歡自己上街買東西。

    這已經很是不知量力了,還要揀門面大一點的店鋪去買東西。

    鋪戶的門面一大,窗戶上的玻璃也大,鋪子裡面服務的先生們的脾氣,也跟着就大。

    我走進這種店鋪裡面,看看什麼都是大的,心裡便覺戰栗,好像自己顯得十分渺小了。

    處在這種環境壓迫之下,往往忘了自己是買什麼來的。

    後來臉皮居然練厚了一點,到大商店裡去我居然還能站得穩,雖然心裡面有時還不能不跳。

    但是叫我向櫃台裡的先生張口買東西,仍然誠惶誠恐。

    第一,我總覺得我要買的東西太少,恐怕不足以上濁清聽,本來買二兩瓜子,時常就随機應變,看看櫃台裡先生面色不對,馬上就改作半斤,緊張的局勢賴此可以稍微緩和一點。

    東西的好壞,是否合意,我從來不挑剔,因為我是來求人賞點東西,怎敢挑三挑四的來,豎橫店鋪一時關不了。

    假如為忙着買東西把店夥計累壞了呢,人家也是爹娘養的,怎肯與我幹休?所以我到大商店去買東西,因為我措詞失體禮貌欠周以緻使商店夥計生點氣,那是有的,大的亂子可沒有鬧過。

     後來我的腦筋成熟了一些,思想也聰明了一些,有時候便到小鋪子去買東西,然而也不容易。

    小鋪店的夥計倒是肯謙恭下士,我們站在他們面前,有時也敢于擡起頭來。

    可是他們喜歡跟你從容論價。

    “臉皮欠厚”的人時常就在他們的一陣笑聲裡吓跑了。

    我要買一張桌子,并且在說話的聲音裡表示出誠懇的意思,他說要五十塊錢,我不敢回半句話,不成,非還價不能走出來。

    我仗着膽子說給十塊錢。

    好,你聽着,他嘴裡念念有辭,他鼻裡哼哼有聲,你再瞧他那副尊容,滿臉會罩着一層黑霧,這全是我那十塊錢招出來的。

    假如我的氣血足,一時能敵得住,隻消邁出大門一步,他會把你請回去,說:“賣給你喽!”于是,你的錢也花了,氣也受了,而桌子也買了。

     此外如車站、郵局、銀行等公衆的地方,也正是我們年輕人練習涵養的地方。

    你看那鐵欄杆裡的那一張臉,你要是抱着小孩子,最好離遠一些,留神吓壞了孩子。

    我每次走到鐵欄窗口,雖然總是送錢去,總覺得我好像是向他們要借債似的。

    每一次做完交易,鐵欄裡面的臉是灰的,鐵欄外面的臉是紅的!鐵欄外面的唾沫往裡面濺,鐵欄裡面的冷氣往外面噴! 受氣不必花錢,花錢則一定要受氣。

     散步 散步在清晨,便是一天中難得的享受 《琅嬛記》雲:“古之老人,飯後必散步。

    ”好像是散步限于飯後,僅是老人行之,而且盛于古時。

    現代的我,年紀不大,清晨起來盥洗完畢便提起手杖出門去散步。

    這好像是不合古法,但我已行之有年,而且同好甚多,不隻我一人。

     清晨走到空曠處,看東方既白,遠山如黛,空氣裡沒有太多的塵埃炊煙混雜在内,可以放心地盡量地深呼吸,這便是一天中難得的享受。

    據估計:“目前一般都市的空氣中,灰塵和煙煤的每周降量,平均每平方公裡約為五噸,在人煙稠密或工廠林立的地區,有的竟達二十噸之多。

    ”養魚的都知道要經常為魚換水,關在城市裡的人真是如在火宅,難道還不在每天清早從軟暖習氣中掙脫出來,服幾口清涼散? 散步的去處不一定要是山明水秀之區,如果風景宜人,固然覺得心曠神怡,就是荒村陋巷,也自有它的情趣。

    一切隻要随緣。

    我從前沿着淡水河邊,走到螢橋,現在順着一條馬路,走到土橋,天天如是,仍然覺得目不暇給。

    朝露未幹時,有蚯蚓、大蝸牛,在路邊蠕動,沒有人傷害它們,在這時候這些小小的生物可以和我們和平共處。

    也常見有被輾斃的田雞野鼠橫屍路上,令人觸目驚心,想到生死無常。

    河邊蹲踞着三三兩兩浣衣女,态度并不輕閑,她們的背上兜着垂頭瞌睡的小孩子。

    田畦間伫立着幾個莊稼漢,大概是剛拔完蘿蔔摘過菜。

    是農家苦,還是農家樂,不大好說。

    就是從巷弄裡面穿行,無意中聽到人家裡的喁喁絮語,有時也能令人忍俊不住。

     六朝人喜歡服五石散,服下去之後五内如焚,渾身發熱,必須散步以資宣洩。

    到唐朝時猶有這種風氣。

    元稹詩“行藥步牆陰”,陸龜蒙詩“更拟結茅臨水次,偶因行藥到村前”。

    所謂行藥,就是服藥後的散步。

    這種散步,我想是不舒服的。

    肚裡面有丹砂、雄黃、白礬之類的東西作怪,必須腳步加快,步出一身大汗,方得暢快。

    我所謂的散步不這樣的緊張,遇到天寒風大,可以縮頸急行,否則亦不妨邁方步,緩緩而行。

    培根有言:“散步利胃。

    ”我的胃口已經太好,不可再利,所以我從不跄踉地趱路。

    六朝人所謂“風神蕭散,望之如神仙中人”,一定不是在行藥時的寫照。

     散步時總得攜帶一根手杖,手裡才覺得不閑得慌。

    山水畫裡的人物,凡是跋山涉水的總免不了要有一根邛杖,否則好像是擺不穩當似的。

    王維詩“策杖村西日斜”,村東日出時也是一樣地需要策杖。

    一杖在手,無須舞動,拖曳就可以了。

    我的一根手杖,因為在地面摩擦的關系,已較當初短了寸餘。

    手杖有時亦可作為武器,聊備不時之需,因為在街上散步者不僅是人,還有狗。

    不是夾着尾巴的喪家之狗,也不是循循然汪汪叫的土生土長的狗,而是那種雄赳赳的橫眉豎眼、張口伸舌的巨獒,氣咻咻地迎面而來,後面還跟着騎腳踏車的扈從,這時節我隻得一面退避三舍,一面加力握緊我手裡的竹杖。

    那狗脖子上挂着牌子,當然是納過稅的,還可能是系出名門,自然也有權利出來散步。

    還好,此外尚未遇見過别的什麼猛獸。

    唐慈藏大師“獨靜行禅,不避虎兕”,我隻有自慚定力不夠。

     散步不需要伴侶,東望西望沒人管,快步慢步由你說,這不但是自由,而且隻有在這種時候才特别容易領略到“前不見古人,後不見來者”那種“分段苦”的味道。

    天覆地載,孑然一身。

    事實上街道上也不是絕對的阒無一人,策杖而行的不隻我一個,而且經常的有很熟的面孔準時準地地出現。

    還有三五成群的小姑娘,老遠的就送來木屐聲。

    天長日久,面孔都熟了,但是誰也不理誰。

    在外國的小都市,你清早出門,一路上打掃台階的老太婆總要對你搭讪一兩句話,要是在郊外山上,任何人都要彼此脫帽招呼。

    他們不嫌多事。

    我有時候發現,一個形容枯槁的老者忽然不見他在街道散步了,第二天也不見,第三天也不見,我真不敢猜想他是到哪裡去了。

     太陽一出山,把人影照得好長,這時候就該往回走。

    再晚一點便要看到穿藍條睡衣睡褲的女人們在街上或是河溝裡倒垃圾,或者是捧出紅泥小火爐在路邊呼呼地扇起來,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