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快樂度日,發現生活的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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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我心中留下一個面貌謦欬的影子。

    我那一級同學有八九十人,經過八年時間的淘汰過濾,畢業時僅得六七十人,而我現在記得姓名的約六十人。

    其中有早夭的,有因為一時糊塗順手牽羊而被開除的,也有不知什麼緣故忽然辍學的,而這剩下的一批,畢業之後多年來天各一方,大概是“動如參與商”了。

    我三十八年來台灣,數同級的同學得十餘人,我們還不時的杯酒聊歡,恰滿一桌。

    席間,無所不談。

    談起有一位綽号“燒餅”,因為他的頭扁而圓,取其形似。

    在體育館中他翻雙杠不慎跌落,旁邊就有人高呼:“留神芝麻掉了!”燒餅早已不在,不死于抗戰之時,而死于勝利之日,不死于敵人之手,而死于同胞之刀,談起來大家無不欷歔。

    又談起一位綽号“臭豆腐”,隻因他上作文課,卷子上塗抹之處太多,東一團西一塊的盡是墨豬,老師看了一皺眉頭說:“你寫的是什麼字,漆黑一塊塊的,像臭豆腐似的!”哄堂大笑,(北方的臭豆腐是黑色的,方方的小塊)于是臭豆腐的綽号不胫而走。

    如今大家都做了祖父,這樣的稱呼不雅,同人公議,摘除其中的一個臭字,簡稱他為豆腐,直到如今。

    還有一位綽号叫“火車頭”,因為他性偏急,出語如連珠炮,氣咻咻,唾沫飛濺,作事橫沖直撞,勇猛向前,所以赢得這樣的一個綽号,抗戰期間不幸死于日寇之手。

    我們在台的十幾個同學,輪流做東,宴會了十幾次,以後便一個個的凋謝,潰不成軍,湊不起一桌了。

     同學們一出校門,便各奔前程。

    因修習的科目不同,活動的範圍自異。

    風雲際會,拖青纡紫者有之;踵武陶朱,腰纏萬貫者有之;有一技之長,出人頭地者有之;而座擁臯比,以至于吃不飽餓不死者亦有之。

    在校的時候,品學俱佳,頭角峥嵘,以後未必有成就。

    所謂“小時了了,大未必佳”,确是不刊之論。

    不過一向為人卑鄙投機取巧之輩,以後無論如何翻雲覆雨,也逃不過老同學的法眼。

    所以有些人回避老同學惟恐不及。

     杜工部漂泊西南的時候,歎老嗟貧,詠出“同學少年多不賤,五陵裘馬自輕肥”的句子。

    那個“自”字好不令人慘然!好像是衮衮諸公裘馬輕肥,就是不管他“一家都在秋風裡”。

    其實同學少年這一段交誼不攀也罷。

    “衣敝溫袍,與衣狐貉者立”,縱然不以為恥,可是免不了要看人的嘴臉。

     大學教授 教授是一種職業,不必看得過重 有許多人,把所有的大學教授都看得很重,以為他們在品行上都是很清高的,在學問上更不消說。

    隻要認清“博士”“碩士”的招牌,便不緻誤。

    其實這是誤會。

    由這種誤會還許産生出許多失望和悲劇。

     大學教授是一種職業,比較的還算是賺錢的職業。

    要說幹這種生意,也不容易。

    從小的時候,父母就要下本錢,由買石闆粉筆以至于出洋旅費,縱然不緻傾家蕩産,也要元氣大傷。

    學成之後,應該不難于立身揚名以顯父母,設若遭逢非時,淪為大學教授,總算是屈尊俯就,很委屈了。

     一般的人若是生來沒有什麼大毛病,誰願意坐冷闆凳?但是“得天下之英才,而教育之,一樂也”!而天下之英才往往不在一個學校,所以身為大學教授者,也就往往身兼數校教授,多多益善,這完全是熱心服務,薪金多寡,倒是一件小事。

    以現代人的眼光論,誰要是一輩子做大學教授,誰就是沒出息!他們以為大學教授本是升官發财的路上的駐足之所。

    所以肯長進的人,等到有官可做,有财可發的時候,區區教授,便視如敝屣了。

     若有思想迂腐的人說:“先生,你這不是誤人子弟嗎?”他将回答說:“是的,是的,不過當初人家也是照樣誤我來的,否則我也不來做教授了!” 乞丐 不到山窮水盡,誰也不願做這樣的自由人 在我住的這一個古老的城裡,乞丐這一種光榮的職業似乎也式微了。

    從前街頭巷尾總點綴着一群三分像人七分像鬼的家夥,縮頭縮腦地擠在人家房檐底下曬太陽,提虱子,打瞌睡,啜冷粥,偶爾也有些個能挺起腰闆,露出笑容,老遠地就打躬請安,滿嘴的吉祥話,追着洋車能跑上一裡半裡,喘得像隻風箱。

    還有些扯着啞嗓穿行街巷大聲地哀号,像是擔販的吆喝。

    這些人現在都到哪裡去了? 據說,殘羹剩飯的來源現在不甚暢了,大概是剩下來的雞毛蒜皮和一些湯湯水水的東西都被留着自己度命了,家裡的一個大坑還填不滿,怎能把餘瀝去滋潤别人!一個人單靠喝西北風是維持不了多久的。

    追車乞讨嘛?車子都漸漸現代化,在瀝青路上風馳電掣,飛毛腿也追不上。

    汽車停住,砰的一聲,隻見一套新衣服走了出來,若是一個乞丐趕上前去,伸出胳臂,手心朝上,他能得到什麼?給他一張大票,他找得開嗎?沿街托缽,呼天搶地也沒有用。

    人都窮了,心都硬了,耳都聾了。

    偌大的城市已經養不起這種近于奢侈的職業。

    不過,乞丐尚未絕種,在靠近城市的大垃圾山上,還有不少同志在那裡發掘寶藏,埋頭苦幹,手腳并用,一片喧豗。

    他們并不擾亂治安,也不侵犯産權,但是,說老實話,這群乞丐,無益稅收,有礙市容,所以難免不像捕捉野犬那樣地被提了去。

    餓死的餓死,老成凋謝,繼起無人,于是乞丐一業逐漸衰微。

     在乞丐的藝術還很發達的時候,有一個乞讨的婦人給我很深的印象。

    她的巡回的區域是在我們學校左邊。

    她很知道争取青年,專以學生為對象。

    她看見一個學生遠遠地過來,她便在路旁立定,等到走近,便大喊一聲“敬禮”,舉手、注視、一切如儀。

    她不喊“爺爺”“奶奶”,她喊“校長”,她大概知道新的升官圖上的晉升的層次。

    随後是她的申訴,其中主要的一點是她的一個老母,年紀是八十。

    她繼續乞讨了五六年,老母還是八十。

    她很機警,她追随幾步之後,若是覺得話不投機,她的申訴便戛然而止,不像某些文章那樣啰唆。

    她若是得到一個銅闆,她的申訴也戛然而止,像是先生聽到下課鈴聲一般。

    這個人如果還活着,我相信她一定能編出更合時代潮流的一套新詞。

     我說乞丐是一種光榮的職業,并不含有鼓勵懶惰的意思。

    乞丐并不是不勞而獲的人,你看他曬得黧黑幹瘦,跑得上氣不接下氣,何曾安逸。

    而且他取不傷廉,勉強維持他的靈魂與肉體不至渙散而已。

    他的乞食的手段不外兩種:一種是引人憐,一是讨人厭。

    他滿口“祖宗”“奶奶”地亂叫,聽者一旦發生錯覺,自己的孝子賢孫居然淪落到這地步,恻隐之心就會油然而起。

    他若是背有瞎眼的老媽在你背後亦步亦趨,或是把畸形的腿露出來給你看,或是帶着一窩的孩子環繞着你叫喚,或是在一塊硬磚上稽颡在額上撞出一個大包,或是用一根草棍支着那有眼無珠的眼皮,或是像一個“人彘”似的就地擦着,或者申說遭遇,比“舍弟江南死,家兄塞北亡”還要來得凄怆,那麼你那磨得邦硬的心腸也許要露出一絲的憐憫。

    憐憫不能動人,他還有一套讨厭的辦法。

    他滿臉的鼻涕眼淚,你越厭煩,他挨得越近,看看随時都會貼上去的樣子,這時你便會情願出錢打發他走開,像捐款做一樁衛生事業一般。

    不管是引人憐或是讨人厭,不過隻是略施狡狯,無傷大雅。

    他不會傷人,他不會犯法;從沒有一個人想傷害一個乞丐,他的那一把骨頭,不足以當尊臂,從沒有一種法律要懲治乞丐,乞丐不肯觸犯任何法律所以才成為乞丐。

    乞丐對社會無益,至少也是并無大害,頂多是有一點有礙觀瞻,如有外人參觀,稍稍避一下也就罷了。

    有人認為乞丐是社會的寄生蟲,話并不錯,不過在寄生蟲這一門裡,白胖的多得是,一時怕數不到他吧? 從沒有聽說過什麼人與乞丐為友,因而亦流于乞丐。

    乞丐永遠是被認為現世報的活标本。

    他的存在饒有教育意義。

    無論交友多麼濫的人,交不到乞丐,乞丐自成為一個階級,真正的“無産”階級(除了那隻沙鍋),乞丐是人群外的一種人。

    他的生活之最優越處是自由;鹑衣百結,無拘無束,街頭流浪,無簽到請假之煩,隻求免于凍餒,富貴于我如浮雲。

    所以俗語說:“三年要飯,給知縣都不幹。

    ”乞丐也有他的窮樂。

    我曾想象一群乞丐享用一隻“花子雞”的景況,我相信那必是一種極純潔的快樂。

    CharlesLamb對于乞丐有這樣的贊頌: 褴褛的衣衫,是貧窮的罪過,卻是乞丐的袍褂,他的職業的優美的标志,他的财産,他的禮服,他公然出現于公共場所的服裝。

    他永遠不會過時,永遠不追在時髦後面。

    他無須穿着宮廷的喪服。

    他什麼顔色都穿,什麼也不怕。

    他的服裝比桂格教派的人經過的變化還少。

    他是宇宙間唯一可以不拘外表的人。

    世間的變化與他無幹。

    隻有他屹然不動。

    股票與地産的價格不影響他。

    農業的或商業的繁榮也與他無涉,最多不過是給他換一批施主。

    他不必擔心有人找他做保。

    沒有人肯過問他的宗教或政治傾向。

    他是世界上唯一的自由人。

     話雖如此,誰不到山窮水盡誰也不肯做這樣的自由人。

    隻有一向做神仙的,如李鐵拐和濟公之類,遊戲人間的時候,才肯短期地化身為一個乞丐。

     詩人 假如一個詩人住在隔壁,便不同了 有人說:“在曆史裡一個詩人似乎是神聖的,但是一個詩人在隔壁便是個笑話。

    ”這話不錯。

    看看古代詩人畫像,一個個的都是寬衣博帶,飄飄欲仙,好像不食人間煙火的樣子。

    《辋川圖》裡的人物,弈棋飲酒,投壺流觞,一個個的都是儒冠羽衣,意态蕭然,我們隻覺得摩诘當年,千古風流,而他在苦吟時堕入醋甕裡的那副尴尬相,并沒有人給他寫畫流傳。

    我們憑吊浣花溪畔的工部草堂,遙想杜陵野老典衣易酒蔔居茅茨之狀,吟哦滄浪,主管風騷,而他在耒陽狂啖牛炙白酒脹饫而死的景象,卻不雅觀。

    我們對于死人,照例是隐惡揚善,何況是古代詩人,篇章遺傳,好像是痰唾珠玑,縱然有些小小乖僻,自當加以美化,更可資為談助。

    王摩诘堕入醋甕,是他自己的醋甕,不是我們家的水缸,杜工部旅中困頓,累的是耒陽知縣,不是向我家叨擾。

    一般人讀詩,猶如觀劇,隻是在前台欣賞,并無須側身後台打聽優伶身世,即使刺聽得多少奇聞逸事,也隻合作為梨園掌故而已。

     假如一個詩人住在隔壁,便不同了。

    雖然幾乎家家門口都寫着“詩書繼世長”,懂得詩的人并不多。

    如果我是一個名利中人,而隔壁住着一個詩人,他的大作永遠不會給我看,我看了也必以為不值一文錢,他會給我以白眼,我看他一定也不順眼。

    詩人沒有常光顧理發店的,他的頭發作飛蓬狀,作獅子狗狀,作藝術家狀。

    他如果是穿中裝的,一定像是算命瞎子,兩腳泥;他如果是穿西裝的,一定是像賣毛毯子的白俄,一身灰;他遊手好閑;他白晝做夢;他無病呻吟;他有時深居簡出,閉門謝客;他有時終年流浪,到處為家;他哭笑無常;他飲食無度;他有時貧無立錐;他有時揮金似土;如果是個女詩人,她口裡可以銜隻大雪茄;如果是男的,他向各形各色的女人去膜拜;他喜歡煙、酒、小孩、花草、小動物—他看見一隻老鼠可以作一首詩;他在胸口上摸出一隻虱子也會作成一首詩。

    他的生活習慣有許多與人不同的地方。

    有一個人告訴我,他曾和一個詩人比鄰,有一次同出遠遊,詩人未帶牙刷,據雲留在家裡為太太使用,問之曰:“你們原來共用一把嗎?”詩人大驚曰:“難道你們是各用一把嗎?” 一個人如果達到相當年齡,還不失赤子之心, 經風吹雨打,方寸間還能詩意盎然,他是得天獨厚,他是詩人。

     詩人住在隔壁,是個怪物,走在街上尤易引起誤會。

    伯朗甯有一首詩《當代人對詩人的觀感》,描寫一個西班牙的詩人性好觀察社會人生,以緻被人誤認為是一個特務,這是何等的譏諷!他穿的是一身破舊的黑衣服,手杖敲着地,後面跟着一條秃瞎老狗,看着鞋匠修理皮鞋,看人切檸檬片放在飲料裡,看焙咖啡的火盆,用半隻眼睛看書攤,誰虐打牲畜誰咒罵女人都逃不了他的注意—所以他大概是個特務,把觀察所得呈報國王。

    看他那個模樣兒,上了點年紀,那兩道眉毛,虧他的眼睛在下面住着!鼻子的形狀和顔色都像鷹爪。

    某甲遇難,某乙失蹤,某丙得到他的情婦—還不都是他幹下的事?他費這樣大的心機,也不知得多少報酬。

    大家都說他回家用晚膳的時候,燈火輝煌,牆上挂着四張名畫,二十名裸體女人給他捧盤換盞。

    其實,這可憐的人過的乃是另一種生活,他就住在芒橋邊第三家,新油刷的一幢房子,全街的人都可以看見他交叉着腿,把腳放在狗背上,和他的女仆在打紙牌,吃的是酪餅水果,十點鐘就上床睡了。

    他死的時候還穿着那件破大衣,沒膝的泥,吃的是面包殼,髒得像一條熏魚! 這位西班牙的詩人還算是幸運的,被人當作特務,在另一個國度裡,這樣一個形迹可疑的詩人可能成為特務的對象。

     變戲法的總要念幾句咒,故弄玄虛,增加他的神秘,詩人也不免幾分江湖氣,不是谪仙,就是鬼才,再不就是夢筆生花,總有幾分陰陽怪氣。

    外國詩人更厲害,做詩時能直接地禱求神助,好像是仙靈附體的樣子。

     一顆沙裡看出一個世界, 一朵野花裡看出一個天堂, 把無限抓在你的手掌裡, 把永恒放進一刹那的時光。

     若是沒有一點慧根的人,能說出這樣的鬼話嗎?你不懂?你是蠢才!你說你懂,你便可跻身于風雅之林,你究竟懂不懂,天知道。

     大概每個人都曾經有過做詩人的一段經驗。

    在“怨黃莺兒作對,怪粉蝶兒成雙”的時節,看花謝也心驚,聽貓叫也難過,詩就會來了,如枝頭舒葉那麼自然。

    但是入世稍深,漸漸煎熬成為一顆“煮硬了的蛋”,散文從門口進來,詩從窗戶出去了。

    “嘴唇在不能親吻的時候才肯唱歌”。

    一個人如果達到相當年齡,還不失赤子之心,經風吹雨打,方寸間還能詩意盎然,他是得天獨厚,他是詩人。

     詩不能賣錢。

    一首新詩,如拈斷數根須即能脫稿,那成本還是輕的,怕的是像牡蛎肚裡的一顆明珠,那本是一塊病,經過多久的滋潤涵養才能磨煉孕育成功,寫出來到哪裡去找顧主?詩不能給富人客廳裡擺設作裝潢,詩不能給廣大的讀者以娛樂。

    富人要的是字畫珍玩,大衆要的是小說戲劇。

    詩,短短一橛,充篇幅都不中用。

    詩是這樣無用的東西,所以以詩為業的詩人,如住在你的隔壁,自然是個笑話。

    将來在曆史上能否就成為神聖,也很渺茫。

     醫生 有什麼樣的病人就有什麼樣的醫生 醫生是一種神聖的職業,因為他能解除人的痛苦,着手成春。

    有一個人,有點老毛病,常常發作,鬧得死去活來,隻要一聽說延醫,病就先去了八分,等到醫生來到,霍然而愈,試脈搏聽心跳完全正常,醫生隻好愕然而退,延醫的人真希望病人的痛苦稍延長些時。

    這是未着手就已成春的一例,可是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