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快樂度日,發現生活的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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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結果是從袖口裡面摔出一隻老鼠!除了不可挽救的髒相之外,男人的髒大概是由于懶。
對了!男人懶。
他可以懶洋洋坐在旋椅上,五官四肢,連同他的腦筋(假如有),一概停止活動,像呆鳥一般;“不聞夫博弈者乎……”那段話是專對男人說的,他若是上街買東西,很少時候能令他的妻子滿意,他總是不肯多問幾家,怕跑腿,怕費話,怕講價錢。
什麼事他都嫌麻煩,除了指使别人替他做的事之外,他像殘廢人一樣,對于什麼事都願坐享其成,而名之曰“室家之樂”。
他提前養老,至少提前三二十年。
緊毗連着“懶”的是“饞”。
男人大概有好胃口的居多。
他的嘴,用在吃的方面的時候多,他吃飯時總要在菜碟裡發現至少一英寸見方半英寸厚的肉,才能算是沒有吃素。
幾天不見肉,他就喊“嘴裡要淡出鳥兒來!”若真個三月不知肉味,怕不要淡出毒蛇猛獸來!有一個人半年沒有吃雞,看見了雞毛帚就流涎三尺。
一餐盛馔之後,他的人生觀都能改變,對于什麼都樂觀起來。
一個男人在吃一頓好飯的時候,他臉上的表情硬是在感謝上天待人不薄;他飯後銜着一根牙簽,紅光滿面,硬是覺得可以驕人。
主中饋的是女人,修食譜的是男人。
男人多半自私。
他的人生觀中有一基本認識,即宇宙一切均是為了他的舒适而安排下來的。
除了在做事賺錢的時候不得不忍氣吞聲地向人奴膝婢顔外,他總是要做出一副老爺相。
他的家便是他的國度,他在家裡稱王。
他除了為賺錢而吃苦努力外,他是一個“伊比鸠派”,他要享受。
他高興的時候,孩子可以騎在他的頸上,他引頸受騎,他可以像狗似的滿地爬;他不高興時,他看着誰都不順眼,在外面受了悶氣,回到家裡來加倍地發作。
他不知道女人的苦處。
女人對于他的殷勤委曲,在他看來,就如同犬守戶雞司晨一樣的稀松平常,都是自然現象。
他說他愛女人,其實他不愛,是享受女人。
他不問他給了别人多少,但是他要在别人身上盡量榨取。
他覺得他對女人最大的恩惠,便是把賺來的錢全部或一部分拿回家來,但是當他把一卷卷的鈔票從衣袋裡掏出來的時候,他的臉上的表情是驕傲的成分多,親愛的成分少,好像是在說:“看我!你行嗎?我這樣待你,你多幸運!”他若是感覺到這家不複是他的樂園,他便有多樣的藉口不回到家裡來。
他到處雲遊,他另辟樂園。
他有聚餐會,他有酒會,他有橋會,他有書會、畫會、棋會,他有夜會,最不濟的還有個茶館。
他的享樂的方法太多。
假如輪回之說不假,下世僥幸依然投胎為人,很少男人情願下世做女人的。
他總覺得這一世生為男身,而享受未足,下一世要繼續努力。
“群居終日,言不及義”,原是人的通病,但是言談的内容,卻男女有别。
女人談的往往是:“我們家的小妹又病了!”“你們家每月開銷多少?”之類。
男人談的是另一套,普通的方式,男人的談話,最後不談到女人身上便不會散場。
這一個題目對男人最有興味。
如果有一個桃色案他們唯恐其和解得太快。
他們好議論人家的隐私,好批評别人的妻子的性格相貌。
“長舌男”是到處有的,不知為什麼這名詞尚不甚流行。
孩子 樹大自直,小時恣肆些,大了自然會好 蘭姆是終身未娶的,他沒有孩子,所以他有一篇《未婚者的怨言》收在他的《伊利亞随筆》裡。
他說孩子沒有什麼稀奇,等于陰溝裡的老鼠一樣,到處都有,所以有孩子的人不必在他面前炫耀。
他的話無論是怎樣中肯,但在骨子裡有一點酸—葡萄酸。
我一向不信孩子是未來世界的主人翁,因為我親見孩子到處在做現在的主人翁。
孩子活動的主要範圍是家庭,而現代家庭很少不是以孩子為中心的。
一夫一妻不能成為家,沒有孩子的家像是一株不結果實的樹,總缺點什麼;必定等到小寶貝呱呱墜地,家庭的柱石才算放穩,男人開始做父親,女人開始做母親,大家才算找到各自的崗位。
我問過一個并非“神童”的孩子:“你媽媽是做什麼的?”他說:“給我縫衣的。
”“你爸爸呢?”小寶貝翻翻白眼:“爸爸是看報的!”但是他随即更正說:“是給我們掙錢的。
”孩子的回答全對。
爹媽全是在為孩子服務。
母親早晨喝稀飯,買雞蛋給孩子吃;父親早晨吃雞蛋,買魚肝油精給孩子吃。
最好的東西都要獻呈給孩子,否則,做父母的心裡便起惶恐,像是做了什麼大逆不道的事一般。
孩子的健康及其舒适,成為家庭一切設施的一個主要先決問題。
這種風氣,自古已然,于今為烈。
自有小家庭制以來,孩子的地位頓形提高。
以前的“孝子”是孝順其父母之子,今之所謂“孝子”乃是孝順其孩子之父母。
孩子是一家之主,父母都要孝他! “孝子”之說,并不偏激。
我看見過不少的孩子,鼓噪起來能像一營兵;動起武來能像械鬥;吃起東西來能像餓虎撲食;對于尊長賓客有如生番;不如意時撒潑打滾有如羊痫;玩得高興時能把家具什物狼藉滿室,有如慘遭洗劫;……但是“孝子”式的父母則處之泰然,視若無睹,頂多皺起眉頭,但皺不過三四秒鐘仍複堆下笑容,危及父母的生存和體面的時候,也許要狠心咒罵幾聲,但那咒罵大部分是哀怨乞憐的性質,其中也許帶一點威吓,但那威吓隻能得到孩子的讪笑,因為那威吓是向來沒有兌現過的。
“孟懿子問孝,子曰:‘無違。
’”今之“孝子”深韪是說。
凡是孩子的意志,為父母者宜多方體貼,勿使稍受挫阻;近代兒童教育心理學者又有“發展個性”之說,與“無違”之說正相符合。
體罰之制早已被人唾棄,以其不合兒童心理健康之故。
我想起一個外國的故事: 一個母親帶孩子到百貨商店。
經過玩具部,看見一匹木馬,孩子一躍而上,前搖後擺,躊躇滿志,再也不肯下來,那木馬不是為出售的,是商店的陳設。
店員們叫孩子下來,孩子不聽;母親叫他下來,加倍不聽;母親說帶他吃冰激淩去,依然不聽;買朱古力糖去,格外不聽。
任憑許下什麼願,總是還你一個不聽;當時演成僵局,頓成膠着狀态。
最後一位聰明的店員建議說:“我們何妨把百貨商店特聘的兒童心理學專家請來解圍呢?”衆謀佥同,于是把一位天生生有教授面孔的專家從八層樓請了下來。
專家問明原委,輕輕走到孩子身邊,附耳低聲說了一句話,那孩子便像觸電一般,滾鞍落馬,牽着母親的衣裙,倉皇遁去。
事後有人問那專家到底對孩子說的是什麼話,那專家說:“我說的是:‘你若不下馬,我打碎你的腦殼!’” 這專家真不愧為專家,但是頗有不孝之嫌。
這孩子假如平常受慣了不兌現的體罰、威吓,則這專家亦将無所施其技了。
約翰孫博士主張不廢體罰,他以為體罰的妙處在于直截了當,然而約翰孫博士是十八世紀的人,不合時代潮流! 哈代有一首小詩,寫孩子初生,大家譽為珍珠寶貝,稍長都誇作玉樹臨風,長成則為非作歹,終至于陳屍絞架。
這老頭子未免過于悲觀。
但是“幼有神童之譽,少懷大志,長而無聞,終乃與草木同朽”—這确是個可以普遍應用的公式。
“小時聰明,大時未必了了。
”究竟是知言,然而為父母者多屬樂觀。
孩子才能騎木馬,父母便幻想他将來指揮十萬貔貅時之馬上雄姿;孩子才把一曲抗戰小歌哼得上口,父母便幻想着他将來喉聲一啭彩聲雷動時的光景;孩子偶然撥動算盤,父母便暗中揣想他将來或能掌握财政大權,同時兼營投機買賣;……這種樂觀往往形諸言語,成為炫耀,使旁觀者有說不出的感想。
曾見一幅漫畫:一個孩子跪在他父親的膝頭用他的玩具敲打他父親的頭,父親眯着眼在笑,那表情像是在宣告:“看看!我的孩子!多麼活潑,多麼可愛!”旁邊坐着一位客人咧着大嘴做傻笑狀,表示他在看着,而且感覺有興趣。
這幅畫的标題是“演劇術”。
一個客人看着别人家的孩子而能表示感覺有興趣,這真确實需要良好的“演劇術”。
蘭姆顯然是不歡喜演這樣的戲。
孩子中之比較最蠢、最懶、最刁、最潑、最醜、最弱、最不讨人歡喜的,往往最得父母的鐘愛。
此事似頗費解,其實我們應該記得《西遊記》中唐僧為什麼偏偏歡喜豬八戒。
諺雲:“樹大自直。
”意思是說孩子不需管教,小時恣肆些,大了自然會好。
可是彎曲的小樹,長大是否會直呢?我不敢說。
哈佛的嬉皮少年 嬉皮有嬉皮的哲學,不是徒有其表 在西雅圖的街頭,偶然有三五成群的青年披着土黃色的粗布袈裟,穿着破爛的膠鞋,頭上剃得光光的,頂上蓄留一小撮毛發梳成細細的小辮,有時候臉上還抹幾條油彩,手敲着一面小鼓,搖搖擺擺跳跳蹦蹦的,口中念念有詞。
行人并不注意他們,他們也不幹擾行人。
他們拿着一些傳單,但是也不熱心散發。
我覺得好奇怪,士耀告訴我:“他們是模仿越南僧徒的服裝,他們是反戰分子。
” 在華盛頓大學校園裡,我看見一個青年大漢,胳膊底下夾着幾本書,從圖書館門前石階上走了下來,昂首闊步,旁若無人,但是他的鼻隼上抹了一條白灰,印堂上塗了一朵紫色小花,像是一位剛要下山“出草”的山胞。
文薔告訴我:“這不稀奇,前些日子圖書館門前平台上有一位女生脫得一絲不挂,玉體橫陳,任人拍照。
” 所謂嬉皮也者,我久耳其名,以我所知他們是一個組織并不嚴密的團體,提倡泛愛,反對傳統的社會、習俗、禮法,裝束詭異,玩世不恭,向往的是原始的自然的生活。
假如他們像梭羅(Thoreau)似的遁迹山林,遠離塵嚣,甚至抗稅反戰,甘願坐牢,那種浪漫的個人主義不是不可以了解的。
假如他們像劉伶似的“以天地為棟宇,屋室為揮衣”,在屋裡“脫衣裸形”,我們也可認為無傷大雅,不必以世俗的禮法繩之。
不過我在西雅圖街頭校園所見所聞,似乎尚非正宗嬉皮,隻是一些淺薄的東施效颦者流,以詭異的服裝行徑招搖于世罷了。
哈佛大學是我舊遊之地,四十餘年之後舊地重遊,館舍仍舊,人事全非。
哈佛廣場仍然是那樣的逼仄,魏德納圖書館旁邊添了一道中國學生捐贈的石碑。
最令人觸目驚心的是哈佛校園裡裡外外有形似嬉皮的男男女女。
他們的頭發很長,不是“髡彼兩髦”美而且鬈的樣子,而是滿頭蓬松,有時候難分男女。
男的滿臉絡腮胡子;有蓬首垢面而談詩書的神氣。
女的有穿破爛褲子者,故意地在褲腿的上方留一兩個三角破綻,裡面沒有内褲,做局部的裸裎。
穿襪子的很少,穿涼鞋的很多。
我不知道四十幾年前的吉退之教授(Kittredge)和白璧德教授(Babbitt)若是現在還活着,看了這種樣子将有何等感想。
四十幾年前哈佛校園以内是不準吸煙的,瘾君子們隻能趁兩堂課中間休息的十分鐘跑到哈佛街上,一面倚牆曬太陽,一面吞煙吐霧。
如今校園裡到處是煙蒂。
從前哈佛是一個最保守的學校,如今成了嬉皮型的學生們的大本營,比起我在西雅圖街頭校園所見所聞,有如小巫見大巫了。
有人說,嬉皮也有嬉皮的哲學。
近代西方文明的發展使得社會人生機械化,人的生活被科學技術所支配,失掉了自由和個性,失掉了人生的情趣。
所以嬉皮思想就是要在科學技術高度發達的社會裡激起反抗,反抗一切傳統禮法習俗,以求返回自然,恢複自我的存在。
這一番話當然有一部分道理,不過據我看,反抗傳統的思想在曆史上是常有的,并不是一定在某時某地某種環境下才能突發的現象。
文明的發展一直在進行,反抗文明也一直地有人在提倡。
我們中國的《世說新語》記載着好多狂放任誕的故事,類似的情形亦不僅以六朝人為然,前前後後何代無之?在西洋從希臘的犬儒之玩世不恭,以至于十九世紀末的頹廢主義者的震世駭俗的作風,也都是傳統的反動。
文明是時常呈現病态的,社會上是不乏不合理的現象,有心人應該對症下藥,治本治标。
若是逃避現實,消極地隐遁,甚至憤世嫉俗,玩世不恭,也可稱之為潔身自好,仍不失為君子。
唯有所見所聞的嬉皮少年,則徒襲嬉皮之皮毛,長發蓄須,鹑衣百結,恐怕隻是惹人讨厭的人中渣滓而已。
同學 同學少年多不賤,五陵裘馬自輕肥 同學,和同鄉不同。
隻要是同一鄉裡的人,便有鄉誼。
同學則一定要有同窗共硯的經驗,在一起讀書,在一起淘氣,在一起挨打,才能建立起一種親切的交情,尤其是日後回憶起來,别有一番情趣。
縱不曰十年窗下,至少三五年的聚首總是有的。
從前書房狹小,需要大家擠在一個窗前,窗間也許著一雞籠,所以書房又名曰雞窗。
至于梆硬死沉的硯台,大家共用一個,自然是經濟合理。
自有學校以來,情形不一樣了。
動辄幾十人一班,百多人一級,一批一批的畢業,像是蒸鍋鋪的饅頭,一屜一屜的發售出去。
他們是一個學校的畢業生,畢業的時間可能相差幾十年。
祖父和他的兒孫可能是同一學校畢業,但是不便稱為同學。
彼此相差個十年八年的,在同一學校裡根本沒有碰過頭的人,隻好勉強解嘲自稱為先後同學了。
小時候的同學,幾十年後還能知其下落的恐怕不多。
我小學同班的同學二十餘人,現在記得姓名的不過四五人。
其中年齡較長身材最高的一位,我永遠不能忘記,他腦後半長的頭發用紅頭繩緊密紮起的小辮子,在腦後挺然翹起,像是一根小紅蘿蔔。
他善吹喇叭,畢業後投步軍統領門當兵,在“堆子”前面站崗,拄着上刺刀的步槍,滿神氣的。
有一位滿臉疙瘩噜嗦,大家送他一個綽号“小炸丸子”,人緣不好,偏愛惹事,有一天犯了衆怒,幾個人把他擡上講台,按住了手腳,扯開他的褲帶,每個人在他褲裆裡吐一口唾液!我目睹這驚人的暴行,難過很久。
又有一位好奇心強,見了什麼東西都喜歡動手,有一天遲到,見了老師為實驗冷縮熱漲的原理剛燒過的一隻鐵球,過去一把抓起,大叫一聲,手掌燙出一片的溜漿大泡。
功課最好寫字最工的一位,規行矩步,主任老師最賞識他,畢業後,于某大書店分行由學徒做到經理。
再有一位由辦事員做到某部司長。
此外則人海茫茫,我就都不知其所終了。
有人成年之後怕看到小時候的同學,因為他可能看見過你一脖子泥、鼻涕過河往袖子上抹的那副髒相,他也許看見過你被罰站、打手闆的那副窘相。
他知道你最怕人知道你的乳名,不是“大和尚”就是“二秃子”,不是“栓子”就是“大柱子”,他會冷不防的在大庭廣衆之中猛喊你的乳名。
使你臉紅。
不過我覺得這也沒有什麼不好。
小時候嬉嬉鬧鬧,天真率直,那一段純稚的光景已一去而不可複得,如果長大之後還能邂逅一兩個總角之交,勾起童時的回憶,不也快慰生平嗎? 我進了中學便住校,一住八年。
同學之中有不少很要好的,友誼保持數十年不墜,也有因故翻了臉扭過脖子的。
大多數隻
對了!男人懶。
他可以懶洋洋坐在旋椅上,五官四肢,連同他的腦筋(假如有),一概停止活動,像呆鳥一般;“不聞夫博弈者乎……”那段話是專對男人說的,他若是上街買東西,很少時候能令他的妻子滿意,他總是不肯多問幾家,怕跑腿,怕費話,怕講價錢。
什麼事他都嫌麻煩,除了指使别人替他做的事之外,他像殘廢人一樣,對于什麼事都願坐享其成,而名之曰“室家之樂”。
他提前養老,至少提前三二十年。
緊毗連着“懶”的是“饞”。
男人大概有好胃口的居多。
他的嘴,用在吃的方面的時候多,他吃飯時總要在菜碟裡發現至少一英寸見方半英寸厚的肉,才能算是沒有吃素。
幾天不見肉,他就喊“嘴裡要淡出鳥兒來!”若真個三月不知肉味,怕不要淡出毒蛇猛獸來!有一個人半年沒有吃雞,看見了雞毛帚就流涎三尺。
一餐盛馔之後,他的人生觀都能改變,對于什麼都樂觀起來。
一個男人在吃一頓好飯的時候,他臉上的表情硬是在感謝上天待人不薄;他飯後銜着一根牙簽,紅光滿面,硬是覺得可以驕人。
主中饋的是女人,修食譜的是男人。
男人多半自私。
他的人生觀中有一基本認識,即宇宙一切均是為了他的舒适而安排下來的。
除了在做事賺錢的時候不得不忍氣吞聲地向人奴膝婢顔外,他總是要做出一副老爺相。
他的家便是他的國度,他在家裡稱王。
他除了為賺錢而吃苦努力外,他是一個“伊比鸠派”,他要享受。
他高興的時候,孩子可以騎在他的頸上,他引頸受騎,他可以像狗似的滿地爬;他不高興時,他看着誰都不順眼,在外面受了悶氣,回到家裡來加倍地發作。
他不知道女人的苦處。
女人對于他的殷勤委曲,在他看來,就如同犬守戶雞司晨一樣的稀松平常,都是自然現象。
他說他愛女人,其實他不愛,是享受女人。
他不問他給了别人多少,但是他要在别人身上盡量榨取。
他覺得他對女人最大的恩惠,便是把賺來的錢全部或一部分拿回家來,但是當他把一卷卷的鈔票從衣袋裡掏出來的時候,他的臉上的表情是驕傲的成分多,親愛的成分少,好像是在說:“看我!你行嗎?我這樣待你,你多幸運!”他若是感覺到這家不複是他的樂園,他便有多樣的藉口不回到家裡來。
他到處雲遊,他另辟樂園。
他有聚餐會,他有酒會,他有橋會,他有書會、畫會、棋會,他有夜會,最不濟的還有個茶館。
他的享樂的方法太多。
假如輪回之說不假,下世僥幸依然投胎為人,很少男人情願下世做女人的。
他總覺得這一世生為男身,而享受未足,下一世要繼續努力。
“群居終日,言不及義”,原是人的通病,但是言談的内容,卻男女有别。
女人談的往往是:“我們家的小妹又病了!”“你們家每月開銷多少?”之類。
男人談的是另一套,普通的方式,男人的談話,最後不談到女人身上便不會散場。
這一個題目對男人最有興味。
如果有一個桃色案他們唯恐其和解得太快。
他們好議論人家的隐私,好批評别人的妻子的性格相貌。
“長舌男”是到處有的,不知為什麼這名詞尚不甚流行。
孩子 樹大自直,小時恣肆些,大了自然會好 蘭姆是終身未娶的,他沒有孩子,所以他有一篇《未婚者的怨言》收在他的《伊利亞随筆》裡。
他說孩子沒有什麼稀奇,等于陰溝裡的老鼠一樣,到處都有,所以有孩子的人不必在他面前炫耀。
他的話無論是怎樣中肯,但在骨子裡有一點酸—葡萄酸。
我一向不信孩子是未來世界的主人翁,因為我親見孩子到處在做現在的主人翁。
孩子活動的主要範圍是家庭,而現代家庭很少不是以孩子為中心的。
一夫一妻不能成為家,沒有孩子的家像是一株不結果實的樹,總缺點什麼;必定等到小寶貝呱呱墜地,家庭的柱石才算放穩,男人開始做父親,女人開始做母親,大家才算找到各自的崗位。
我問過一個并非“神童”的孩子:“你媽媽是做什麼的?”他說:“給我縫衣的。
”“你爸爸呢?”小寶貝翻翻白眼:“爸爸是看報的!”但是他随即更正說:“是給我們掙錢的。
”孩子的回答全對。
爹媽全是在為孩子服務。
母親早晨喝稀飯,買雞蛋給孩子吃;父親早晨吃雞蛋,買魚肝油精給孩子吃。
最好的東西都要獻呈給孩子,否則,做父母的心裡便起惶恐,像是做了什麼大逆不道的事一般。
孩子的健康及其舒适,成為家庭一切設施的一個主要先決問題。
這種風氣,自古已然,于今為烈。
自有小家庭制以來,孩子的地位頓形提高。
以前的“孝子”是孝順其父母之子,今之所謂“孝子”乃是孝順其孩子之父母。
孩子是一家之主,父母都要孝他! “孝子”之說,并不偏激。
我看見過不少的孩子,鼓噪起來能像一營兵;動起武來能像械鬥;吃起東西來能像餓虎撲食;對于尊長賓客有如生番;不如意時撒潑打滾有如羊痫;玩得高興時能把家具什物狼藉滿室,有如慘遭洗劫;……但是“孝子”式的父母則處之泰然,視若無睹,頂多皺起眉頭,但皺不過三四秒鐘仍複堆下笑容,危及父母的生存和體面的時候,也許要狠心咒罵幾聲,但那咒罵大部分是哀怨乞憐的性質,其中也許帶一點威吓,但那威吓隻能得到孩子的讪笑,因為那威吓是向來沒有兌現過的。
“孟懿子問孝,子曰:‘無違。
’”今之“孝子”深韪是說。
凡是孩子的意志,為父母者宜多方體貼,勿使稍受挫阻;近代兒童教育心理學者又有“發展個性”之說,與“無違”之說正相符合。
體罰之制早已被人唾棄,以其不合兒童心理健康之故。
我想起一個外國的故事: 一個母親帶孩子到百貨商店。
經過玩具部,看見一匹木馬,孩子一躍而上,前搖後擺,躊躇滿志,再也不肯下來,那木馬不是為出售的,是商店的陳設。
店員們叫孩子下來,孩子不聽;母親叫他下來,加倍不聽;母親說帶他吃冰激淩去,依然不聽;買朱古力糖去,格外不聽。
任憑許下什麼願,總是還你一個不聽;當時演成僵局,頓成膠着狀态。
最後一位聰明的店員建議說:“我們何妨把百貨商店特聘的兒童心理學專家請來解圍呢?”衆謀佥同,于是把一位天生生有教授面孔的專家從八層樓請了下來。
專家問明原委,輕輕走到孩子身邊,附耳低聲說了一句話,那孩子便像觸電一般,滾鞍落馬,牽着母親的衣裙,倉皇遁去。
事後有人問那專家到底對孩子說的是什麼話,那專家說:“我說的是:‘你若不下馬,我打碎你的腦殼!’” 這專家真不愧為專家,但是頗有不孝之嫌。
這孩子假如平常受慣了不兌現的體罰、威吓,則這專家亦将無所施其技了。
約翰孫博士主張不廢體罰,他以為體罰的妙處在于直截了當,然而約翰孫博士是十八世紀的人,不合時代潮流! 哈代有一首小詩,寫孩子初生,大家譽為珍珠寶貝,稍長都誇作玉樹臨風,長成則為非作歹,終至于陳屍絞架。
這老頭子未免過于悲觀。
但是“幼有神童之譽,少懷大志,長而無聞,終乃與草木同朽”—這确是個可以普遍應用的公式。
“小時聰明,大時未必了了。
”究竟是知言,然而為父母者多屬樂觀。
孩子才能騎木馬,父母便幻想他将來指揮十萬貔貅時之馬上雄姿;孩子才把一曲抗戰小歌哼得上口,父母便幻想着他将來喉聲一啭彩聲雷動時的光景;孩子偶然撥動算盤,父母便暗中揣想他将來或能掌握财政大權,同時兼營投機買賣;……這種樂觀往往形諸言語,成為炫耀,使旁觀者有說不出的感想。
曾見一幅漫畫:一個孩子跪在他父親的膝頭用他的玩具敲打他父親的頭,父親眯着眼在笑,那表情像是在宣告:“看看!我的孩子!多麼活潑,多麼可愛!”旁邊坐着一位客人咧着大嘴做傻笑狀,表示他在看着,而且感覺有興趣。
這幅畫的标題是“演劇術”。
一個客人看着别人家的孩子而能表示感覺有興趣,這真确實需要良好的“演劇術”。
蘭姆顯然是不歡喜演這樣的戲。
孩子中之比較最蠢、最懶、最刁、最潑、最醜、最弱、最不讨人歡喜的,往往最得父母的鐘愛。
此事似頗費解,其實我們應該記得《西遊記》中唐僧為什麼偏偏歡喜豬八戒。
諺雲:“樹大自直。
”意思是說孩子不需管教,小時恣肆些,大了自然會好。
可是彎曲的小樹,長大是否會直呢?我不敢說。
哈佛的嬉皮少年 嬉皮有嬉皮的哲學,不是徒有其表 在西雅圖的街頭,偶然有三五成群的青年披着土黃色的粗布袈裟,穿着破爛的膠鞋,頭上剃得光光的,頂上蓄留一小撮毛發梳成細細的小辮,有時候臉上還抹幾條油彩,手敲着一面小鼓,搖搖擺擺跳跳蹦蹦的,口中念念有詞。
行人并不注意他們,他們也不幹擾行人。
他們拿着一些傳單,但是也不熱心散發。
我覺得好奇怪,士耀告訴我:“他們是模仿越南僧徒的服裝,他們是反戰分子。
” 在華盛頓大學校園裡,我看見一個青年大漢,胳膊底下夾着幾本書,從圖書館門前石階上走了下來,昂首闊步,旁若無人,但是他的鼻隼上抹了一條白灰,印堂上塗了一朵紫色小花,像是一位剛要下山“出草”的山胞。
文薔告訴我:“這不稀奇,前些日子圖書館門前平台上有一位女生脫得一絲不挂,玉體橫陳,任人拍照。
” 所謂嬉皮也者,我久耳其名,以我所知他們是一個組織并不嚴密的團體,提倡泛愛,反對傳統的社會、習俗、禮法,裝束詭異,玩世不恭,向往的是原始的自然的生活。
假如他們像梭羅(Thoreau)似的遁迹山林,遠離塵嚣,甚至抗稅反戰,甘願坐牢,那種浪漫的個人主義不是不可以了解的。
假如他們像劉伶似的“以天地為棟宇,屋室為揮衣”,在屋裡“脫衣裸形”,我們也可認為無傷大雅,不必以世俗的禮法繩之。
不過我在西雅圖街頭校園所見所聞,似乎尚非正宗嬉皮,隻是一些淺薄的東施效颦者流,以詭異的服裝行徑招搖于世罷了。
哈佛大學是我舊遊之地,四十餘年之後舊地重遊,館舍仍舊,人事全非。
哈佛廣場仍然是那樣的逼仄,魏德納圖書館旁邊添了一道中國學生捐贈的石碑。
最令人觸目驚心的是哈佛校園裡裡外外有形似嬉皮的男男女女。
他們的頭發很長,不是“髡彼兩髦”美而且鬈的樣子,而是滿頭蓬松,有時候難分男女。
男的滿臉絡腮胡子;有蓬首垢面而談詩書的神氣。
女的有穿破爛褲子者,故意地在褲腿的上方留一兩個三角破綻,裡面沒有内褲,做局部的裸裎。
穿襪子的很少,穿涼鞋的很多。
我不知道四十幾年前的吉退之教授(Kittredge)和白璧德教授(Babbitt)若是現在還活着,看了這種樣子将有何等感想。
四十幾年前哈佛校園以内是不準吸煙的,瘾君子們隻能趁兩堂課中間休息的十分鐘跑到哈佛街上,一面倚牆曬太陽,一面吞煙吐霧。
如今校園裡到處是煙蒂。
從前哈佛是一個最保守的學校,如今成了嬉皮型的學生們的大本營,比起我在西雅圖街頭校園所見所聞,有如小巫見大巫了。
有人說,嬉皮也有嬉皮的哲學。
近代西方文明的發展使得社會人生機械化,人的生活被科學技術所支配,失掉了自由和個性,失掉了人生的情趣。
所以嬉皮思想就是要在科學技術高度發達的社會裡激起反抗,反抗一切傳統禮法習俗,以求返回自然,恢複自我的存在。
這一番話當然有一部分道理,不過據我看,反抗傳統的思想在曆史上是常有的,并不是一定在某時某地某種環境下才能突發的現象。
文明的發展一直在進行,反抗文明也一直地有人在提倡。
我們中國的《世說新語》記載着好多狂放任誕的故事,類似的情形亦不僅以六朝人為然,前前後後何代無之?在西洋從希臘的犬儒之玩世不恭,以至于十九世紀末的頹廢主義者的震世駭俗的作風,也都是傳統的反動。
文明是時常呈現病态的,社會上是不乏不合理的現象,有心人應該對症下藥,治本治标。
若是逃避現實,消極地隐遁,甚至憤世嫉俗,玩世不恭,也可稱之為潔身自好,仍不失為君子。
唯有所見所聞的嬉皮少年,則徒襲嬉皮之皮毛,長發蓄須,鹑衣百結,恐怕隻是惹人讨厭的人中渣滓而已。
同學 同學少年多不賤,五陵裘馬自輕肥 同學,和同鄉不同。
隻要是同一鄉裡的人,便有鄉誼。
同學則一定要有同窗共硯的經驗,在一起讀書,在一起淘氣,在一起挨打,才能建立起一種親切的交情,尤其是日後回憶起來,别有一番情趣。
縱不曰十年窗下,至少三五年的聚首總是有的。
從前書房狹小,需要大家擠在一個窗前,窗間也許著一雞籠,所以書房又名曰雞窗。
至于梆硬死沉的硯台,大家共用一個,自然是經濟合理。
自有學校以來,情形不一樣了。
動辄幾十人一班,百多人一級,一批一批的畢業,像是蒸鍋鋪的饅頭,一屜一屜的發售出去。
他們是一個學校的畢業生,畢業的時間可能相差幾十年。
祖父和他的兒孫可能是同一學校畢業,但是不便稱為同學。
彼此相差個十年八年的,在同一學校裡根本沒有碰過頭的人,隻好勉強解嘲自稱為先後同學了。
小時候的同學,幾十年後還能知其下落的恐怕不多。
我小學同班的同學二十餘人,現在記得姓名的不過四五人。
其中年齡較長身材最高的一位,我永遠不能忘記,他腦後半長的頭發用紅頭繩緊密紮起的小辮子,在腦後挺然翹起,像是一根小紅蘿蔔。
他善吹喇叭,畢業後投步軍統領門當兵,在“堆子”前面站崗,拄着上刺刀的步槍,滿神氣的。
有一位滿臉疙瘩噜嗦,大家送他一個綽号“小炸丸子”,人緣不好,偏愛惹事,有一天犯了衆怒,幾個人把他擡上講台,按住了手腳,扯開他的褲帶,每個人在他褲裆裡吐一口唾液!我目睹這驚人的暴行,難過很久。
又有一位好奇心強,見了什麼東西都喜歡動手,有一天遲到,見了老師為實驗冷縮熱漲的原理剛燒過的一隻鐵球,過去一把抓起,大叫一聲,手掌燙出一片的溜漿大泡。
功課最好寫字最工的一位,規行矩步,主任老師最賞識他,畢業後,于某大書店分行由學徒做到經理。
再有一位由辦事員做到某部司長。
此外則人海茫茫,我就都不知其所終了。
有人成年之後怕看到小時候的同學,因為他可能看見過你一脖子泥、鼻涕過河往袖子上抹的那副髒相,他也許看見過你被罰站、打手闆的那副窘相。
他知道你最怕人知道你的乳名,不是“大和尚”就是“二秃子”,不是“栓子”就是“大柱子”,他會冷不防的在大庭廣衆之中猛喊你的乳名。
使你臉紅。
不過我覺得這也沒有什麼不好。
小時候嬉嬉鬧鬧,天真率直,那一段純稚的光景已一去而不可複得,如果長大之後還能邂逅一兩個總角之交,勾起童時的回憶,不也快慰生平嗎? 我進了中學便住校,一住八年。
同學之中有不少很要好的,友誼保持數十年不墜,也有因故翻了臉扭過脖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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