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辜氏湯生英譯《中庸》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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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廣之語,然語意愈廣者,其語愈虛。

    于是古人之說之特質漸不可見,所存者其膚廓耳。

    譯古書之難,全在于是。

    如辜氏此書中之譯“中”為“Ourtrueself”,“和”為“Moralorder”,其最著者也。

    餘如以“性”為“Lawofourbeing”,以“道”為“Morallaw”,亦出于求統一之弊。

    以吾人觀之,則“道”與其謂之“Morallaw”,甯謂之“Moralorder”。

    至“性”之為“Lawofourbeing”,則“law”之一字,除與“Morallaw”之“law”字相對照外,于本義上固毫不需此,故不如譯為“Essenceofourbeing”or“Ourtruenature”之妥也。

    此外如此類者,尚不可計。

    要之,辜氏此書,如為解釋《中庸》之書,則吾無間然,且必謂我國之能知《中庸》之真意者,殆未有過于辜氏者也。

    若視為翻譯之書,而以辜氏之言即子思之言,則未敢信以為善本也。

    其他種之弊,則在以西洋之哲學解釋《中庸》。

    其最著者,如“誠則形,形則著”數語,茲錄其文如左: Wherethereistruth,thereissubstance.Wherethereissubstance,thereisreality.Wherethereisreality,thereisintelligence.Wherethereisintelligence,thereispower.Wherethereispower,thereisinfluence.Wherethereisinfluence,thereiscreation. 此等明明但就人事說,鄭注與朱注大概相同,而忽易以“Substance”、“reality”等許多形而上學上之語(MetaphysicalTerms),豈非以西洋哲學解釋此書之過哉。

    至“至誠無息”一節之前半,亦但說人事,而無“息久征悠遠博厚高明”等字,亦皆以形而上學之語譯之,其病亦與前同。

    讀者苟平心察之,當知餘言之不謬也。

     上所述二項,乃此書中之病之大者,然亦不能盡為譯者咎也。

    中國語之不能譯為外國語者,何可勝道!如《中庸》之第一句,無論何人,不能精密譯之。

    外國語中之無我國“天”字之相當字,與我國語中之無“God”之相當字無以異。

    吾國之所謂“天”,非蒼蒼者之謂,又非天帝之謂,實介二者之間,而以蒼蒼之物質具天帝之精神者也。

    “性”之字亦然。

    故辜氏所譯之語,尚不失為适也。

    若夫譯“中”為“OurtrueSelforMoralorder”,是亦不可以已乎。

    裡雅各(JamesLegge)之譯“中”為“Mean”,固無以解“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之“中”,今辜氏譯“中”為“OurtrueSelf”,又何以解“君子而時中”之“中”乎!吾甯以裡雅各氏之譯“中”為“Mean”,猶得《中庸》一部之真意者也。

    夫“中”(Mean)之思想,乃中國古代相傳之思想。

    自堯雲“執中”,而臯陶乃衍為“九德”之說,臯陶不以寬為一德,栗為一德,而以二者之中之寬而栗為一德,否則當言十八德,不當言九德矣。

    《洪範》“三德”之意亦然。

    此書中《尊德性》一節,及《問強》、《索隐》二章,尤在發明此義。

    此亦本書中最大思想之一,甯能以“OurtrueselforOurcentralself”空虛之語當之乎?又豈得以類于雅裡士多德(Aristotle)之《中說》而唾棄之乎?餘所以謂失古人之說之特質,而存其膚廓者,為此故也。

    辜氏自謂涵泳此書者且二十年,而其“涵泳”之結果如此,此餘所不能解也。

    餘如“和”之譯為“Moralorder”也,“仁”之譯為“Moralsense”也,皆同此病。

    要之,皆過于求古人之說之統一之病也。

    至全以西洋之形而上學釋此書,其病反是。

    前病失之于減古書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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