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辜氏湯生英譯《中庸》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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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之儒家,初無所謂哲學也。

    孔子教人,言道德,言政治,而無一語及于哲學。

    其言性與天道,雖高第弟子如子貢,猶以為不可得而聞,則雖斷為未嘗言焉可也。

    儒家之有哲學,自《易》之《系辭》、《說卦》二傳及《中庸》始。

    《易傳》之為何人所作,古今學者,尚未有定論。

    然除傳中所引孔子語若幹條外,其非孔子之作,則可斷也。

    後世祖述《易》學者,除揚雄之《太元經》、[1]邵子之《皇極經世》外,亦曾無幾家。

    而此數家之書,亦不多為人所讀,故儒家中此派之哲學,未可謂有大勢力也。

    獨《中庸》一書,《史記》既明言為子思所作,故至于宋代,此書遂為諸儒哲學之根柢。

    周子之言“太極”,張子之言“太虛”,程子、朱子之言“理”,皆視為宇宙人生之根本,與《中庸》之言誠無異,故亦特尊此書,跻諸《論》、《孟》之例。

    故此書不獨如《系辭》等傳表儒家古代之哲學,亦古今儒家哲學之淵源也。

    然則辜氏之先譯此書,亦可謂知務者矣。

     然則孔子不言哲學,若《中庸》者又何自作乎?曰《中庸》之作,子思所不得已也。

    當是時略後孔子而生,而于孔子之說外,别樹一幟者老氏(老氏之非老聃,說見汪中《述學》補遺)、墨氏。

    老氏、墨氏亦言道德,言政治,然其說皆歸本于哲學。

    夫老氏道德政治之原理,可以二語蔽之曰:“虛”與“靜”是已。

    今執老子而問以人何以當虛當靜,則彼将應之曰:天道如是,故人道不可不如是,故曰:“緻虛極,守靜駕,萬物并作。

    ”(《老子》十二章)此虛且靜者,老子謂之曰“道”,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不改,(中略)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

    ”(二十五章)由是其道德政治之說,不為無據矣。

    墨子道德政治上之原理,可以二語蔽之曰:“愛”也,“利”也。

    今試執墨子而問以人何以當愛當利,則彼将應之曰:天道如是,故人道不可不如是。

    故曰:“天兼而愛之,兼而利之。

    ”又曰:“天必欲人之相愛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惡相賊。

    ”(《墨子·法儀篇》)則其道德政治之說,不為無據矣。

    雖老子之說虛靜,求諸天之本體,而墨子之說愛利,求諸天之意志,其間微有不同,然其所以自固其說者,則一也。

    孔子亦說仁說義,又說種種之德矣。

    今試問孔子以人何以當仁當義,孔子固将由人事上解釋之。

    若求其解釋于人事以外,豈獨由孔子之立腳地所不能哉,抑亦其所不欲也。

    若子思則生老子、墨子後,比較他家之說,而懼乃祖之教之無根據也,遂進而說哲學以固孔子道德政治之說。

    今使問子思以人何以當誠其身,則彼将應之曰:天道如是,故人道不可不如是,故曰:“誠者物之終始,不誠無物。

    ”其所以為此說者,豈有他哉,亦欲以防禦孔子之說,以敵二氏而已。

    其或生二子之後,濡染一時思辨之風氣,而為此說,均不可知。

    然其方法之異于孔子,與其所以異之原因,不出于此二者,則固可決也。

     然《中庸》雖為一種之哲學,雖視誠為宇宙人生之根本,然與西洋近世之哲學,固不相同。

    子思所謂誠,固非如裴希脫(今譯費希特)(Fichte)之Ego,解林(今譯謝林)(Schelling)之Absolute,海格爾(今譯黑格爾)(Hegel)之Idea,叔本華(Schopenhauer)之Will,哈德曼(Hartmann)之Unconscious也。

    其于思索,未必悉皆精密,而其議論,亦未必盡有界限。

    如執近世之哲學,以述古人之說,謂之彌縫古人之說則可,謂之忠于古人,則恐未也。

    夫古人之說,固未必悉有條理也,往往一篇之中,時而說天道,時而說人事。

    豈獨一篇中而已,一章之中,亦複如此。

    幸而其所用之語,意義甚為廣漠,無論說天說人時,皆可用此語,故不覺其不貫串耳。

    若譯之為他國語,則他國語之與此語相當者,其意義不必若是之廣,即令其意義等于此語,或廣于此語,然其所得應用之處,不必盡同,故不貫串不統一之病,自不能免。

    而欲求其貫串統一,勢不能不用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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