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朝漢學派戴阮二家之哲學說

關燈
增益其不足而進于智,益之不已,至乎其極,如“日月有明,容光必照”,則聖人矣。

    (《孟子字義疏證》卷上) 然則,如戴氏之說,則非理之行,存于知之失,而不存于欲之失,故駁周子無欲之說。

    又曰: 朱子亦屢言“人欲所蔽”,皆以為無欲則無蔽,非《中庸》“雖愚必明”之道也。

    有生而愚者,雖無欲亦愚也;凡出于欲,無非相生相養[5]之事。

    欲之失為私,不為蔽。

    ……私生于欲之失,蔽生于知之失。

    (同上) 然由戴氏之說推之,則必欲之失根于知之失而後可,必私與蔽相因而後可。

    不然,則理者,情欲之不爽失之謂,知之失,安得即謂之非理?今乃曰:“欲之失為私不為蔽”,一若私與蔽全為二物者,自其哲學之全體觀之,不可謂之非矛盾也。

     厥後阮文達又推闡戴氏之說,而作《性命古訓》(《揅經室一集》卷十),複括其意作《節性齋主人小像跋》一篇(《揅經室再續集》卷一)。

    其文曰: 餘講學不敢似學案立宗旨,惟知言性則溯始《召诰》之“節性”,迄于《孟子》之“性善”,不立空談,不生異說而已。

    性字之造,于周召之前。

    從心則包仁、義、禮、智等在内,從生則包味、臭、色、聲等在内。

    是故周召之時,解性字者,樸實不亂。

    何也?字如此實造,事亦如此實講。

    周召知性中有欲,必須節之。

    節者如有所節制,使不逾尺寸也。

    以節字制天下後世之性,此聖人萬世可行,得中庸之道也。

    中庸之“率性”(率同帥),猶《召诰》之“節性”也。

    ……至于各義,已詳餘《性命古訓》篇。

     “虞夏書”内無性字,性字始見于《書·西伯戡黎》(天性)、《召诰》(節性)、《詩·卷阿》(彌性);古性字之義,包于命字之中。

    其字乃商、周孳生之字,非倉颉所造。

    從心則包仁義等事(人非仁義,無以為生),從生則包食色等事(人非食色,無以生生)。

    《孟子》曰:“動心忍性。

    ”若性但須複,何必言忍?忍即節也。

     故阮氏之說,全袒戴氏,其所增益者,不過引《書·召诰》、《詩·卷阿》之說,為戴氏之未及,又分析“性”之字義而已。

    二氏之意,在申三代、秦、漢之古義,以攻擊唐、宋以後雜于老、佛之新學。

    戴氏于《孟子字義疏證》外,其攻擊新學,尤詳于《答彭進士書》。

    其弟子段若膺氏,謂此書“以六經、孔、孟之旨,還之六經、孔、孟;以程、朱之旨,遠之程、朱;以陸、王、佛氏之旨,還之陸、王、佛氏”。

    誠哉此言也,阮氏于《性命古訓》中。

    亦力攻李翺複性之說。

    又作《塔性說》(
0.052192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