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秦諸子之名學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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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問之發達其必自争論始矣,況學術之為争論之武器者乎?其在印度,則自數論聲論之争,而因明之學起。

    在希臘,則哀利亞派之芝諾(Zeno)因駁額拉吉來圖(Heraclitus)(今譯赫拉克利特,約公元前530年至前470年)之萬物流轉說,而創辯證論。

    至詭辯學派起,而希臘學術上之争論益烈,不三四傳,遂成雅裡大德勒(Aristotle)完備之名學。

    我國名學之祖是為墨子。

    墨子之所以研究名學,亦因欲持其兼愛、節葬、非樂之說,以反對儒家故也(見《大取》篇)。

    荀子疾鄧、惠之詭辯,淑孔子之遺言,而作《正名》一篇,中國之名學于斯為盛。

    暴秦燔書,學問之途絕。

    至漢武之世,罷斥百家,而天下之學術定于一尊,學術之争絕于此矣。

    辯論之事絕,而欲求辯論之術之發達,是欲購今日之巨炮堅艦于華胥之國,夫固不可得已。

    然勿以吾國名學發達之止于此,而遂謂此數子者無研究之價值也。

    如《墨子》《經》上下之論定義(Definition),《大取》《小取》二篇之論推理之謬妄(FallacyofReasoning),荀子及公孫龍子之論概念(Conception),雖不足以比雅裡大德勒,固吾國古典中最可寶貴之一部,亦名學史上最有興味之事實也。

    今特比而論之,世之學者以覽觀焉。

     墨子之名學說,見于《經》上、下,《經說》上、下,《大取》,《小取》六篇。

    《經》下、《經說》上、下及《大取》篇,其屬辭引類,皆當時熟語故事,又多奪句、誤字,今不可解。

    可解者唯《經》上及《小取》二篇耳。

    而《經》上但下“名”之定義,而不論下定義之法則,故可不論。

    《小取》一篇列舉推理之真妄,而亦不論推理之法則,然其述謬妄之種類,頗有足觀者。

    以為一切謬妄皆起于比類(Analogy),故曰: 夫物有以同而不,率遂同,辭之侔也。

    有所至而正,其然也,有所以然也。

    (其然也)同。

    (句)其所以然也(按,此字衍)不必同。

    其取之也,有所以取之。

    其取之也同。

    (句)其所以取之不必同。

    是故辟、侔、援、推之辭,行而異,轉而危,遠而失,流而離本,則不可不審也。

    (《小取》) 由是而分推理為“是而然”、“是而不然”、“一害而一不害”、“一是而一不是”四者。

    第一種如: 白馬,馬也;乘白馬,乘馬也。

    骊馬,馬也;乘骊馬,乘馬也。

    獲,人也;愛獲,愛人也。

    臧,人也;愛臧,愛人也。

    此乃“是而然”者也。

     然應用此法于他處,則生種種之謬妄。

    如: 獲之視(畢注雲:當為“事”。

    愚按:當作“親”),人也;獲事其親,非事人也。

     其弟,美人也;愛弟,非愛美人也。

     由名學上言之,前者言辭暧昧之謬妄(FallacyofEquivocation),後者偶然性之謬妄(FallacyofAccident)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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