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子之學說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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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個人的解脫者也。
彼不但于知識論上,以懷疑的泯一切有無之辨,即于實踐上道德上,亦偏于無依傍主義者也。
彼不雲乎?—— 得意者無言,進知者亦無言。
用無言為言亦言,無知為知亦知。
無言與不言,無知與不知,亦言亦知。
亦無所不言,亦無所不知,亦無所言,亦無所知。
(《仲尼》篇) 蓋謂吾雖無為、無言、無知,然若稍有意識,稍有目的,存乎其間,則[既](即)非無為、無言、無知。
故必忘一切,且并其所謂“忘一切”之“忘”,而亦忘之也。
由是觀之,是列子于行為之境,亦不外一種絕對的懷疑論,其結論之所趨,歸于寂滅而已矣。
謂列子承老子之根本思想,而更推而極之,至具一特殊之面目,此非又其一證欤? 彼列子之倫理思想,其偏于個人的解脫也如此。
然彼政治上之意見似未嘗無之也,政治上之意見全與老子相似。
《仲尼》篇曰: 位之者無知,使之者無能,而知之與能,為之使焉。
意謂為人君者,不自居于知能之地,而但守無為自然之德,故群才争為之用也。
又假釣者之辭,以論為政之道。
《湯問》篇曰: 當臣之臨河持竿,心無雜慮,唯魚之念,投綸沉鈎,手無輕重,物莫能亂。
魚見臣之鈎餌,猶沉埃聚沫,吞之不疑,所以能以弱制強,以輕緻重也。
大王治國,誠能若此,則天下可運于一握,将亦奚事哉! 是亦謂治國之道在乎自然主義,放任主義,與老子之治國論固無别也。
此外涉及政治之語,散見于各處,然究是枝葉之論,未可視為列子之政治思想。
蓋彼之根本思想究在于個人的解脫,而于社會國家之救濟問題,非彼所措意者也。
列子本其個人的解脫之思想,而以為有一種空想國存焉,且累辭以形容其狀态。
《黃帝》篇曰: 華胥氏之國在弇州之西,台州之北,不知斯齊國幾千萬裡,蓋非舟車足力之所及,神遊而已。
其國無帥長,自然而已;其民無嗜欲,自然而已。
不知樂生,不知惡死,故無夭殇;不知親己,不知疏物,故無愛憎;不知背逆,不知向順,故無利害。
都無所愛惜,都無所畏忌。
入水不溺,入火不熱,斫撻無傷痛,指擿無痟癢。
乘空如履實,寝虛若處床。
雲霧不硋其視,雷霆不亂其聽,美惡不滑其心,山谷不踬其步,神行而已。
又曰: 列姑射山,在海河洲中。
山上有神人焉,吸風飲露,不食五谷,心如淵泉,形如處女。
不偎不愛,仙聖為之臣;不畏不怒,願悫為之使。
不施不惠,而物自足;不聚不斂,而己無愆。
陰陽常調,日月常明,四時常若,風雨常均,字育常時,年谷常豐。
而土無劄傷,人無夭惡,物無疵厲,鬼無靈響焉。
吾人讀此,辄憶及老子所謂理想社會之一段,且于此益見列子之思想實有超過乎老子之思想,而達于極端者。
老子于其理想社會,惟描寫一種自然人之狀态。
列子則更進一步,而描寫仙鄉、神境者也。
列子之思想中則最足注意者,其對天道或天命之思想也。
老子似謂天道與人道之間[則](有)一種道德感應上作用,由其“天道無親,[惟](常)與善人”(按,《老子》七十九章)一語,可以推之。
而列子之思想則與此全然反對也。
(固知老子之福德報應之思想,與三代時通俗之意義不同,或謂有一種随德而至之精神的報應耳。
然即此種意義之福德報應,亦列子所不取也。
)所謂惟德動天之思想信仰,彼固明明排斥之。
《力命》篇曰: 力謂命曰:“若之功奚若我哉!”命曰:“汝奚功于物,而欲比朕?”力曰:“壽夭、窮達、貴賤、貧富,我力之所能也。
”命曰:“彭祖之智不出堯舜之上,而壽八百;顔淵之才不出衆人之下,而壽四八;仲尼之德不出諸侯之下,而困于陳蔡;殷纣之行不出三仁之上,而居君位。
季劄無爵于吳,田恒專有齊國,夷齊餓于首陽,季氏富于展禽。
若是汝力之所能,奈何壽彼而夭此,窮聖而達逆,賤賢而貴愚,貧善而富惡耶?”力曰:“若如若言,我固無功于物,而物若此耶?此則若之所制耶?”命曰:“既謂之命,奈何有制之者耶?朕直而推之,曲而任之,自壽自夭,自窮自達,自貴自賤,自富自貧。
朕豈能識之哉!朕豈能識之哉!” 是即謂智德與天命(或幸福)之間,往往不相合,而備引故事以證實之。
以為凡如此者,皆自然之天命,非吾人之知力德力所得而左右之者也。
當三代時,所謂福德合一實為中國民族之通有思想,對之有特殊之見解者,殆列子一人而已。
且列子之天命主義,不但就自然上之事實(即壽夭窮達富貴貧賤等)言之,更于知力上、道德上、精神上,及一切人間之事,皆赅括而言之。
《力命》篇曰:“鮑叔非能舉賢,不得不舉賢(按,此字衍);小白非能用[賢](仇),不[能](得)不用。
”然則列子之思想,不得不謂之曰:實取一種宿命說、必至說、定業說之見地者也。
彼不承認吾人之自力與吾人之自由,謂凡事由天命而定,吾人決無變更之力。
故吾人之對自然或天命,當處于絕對的服從之地位。
畢竟彼之天命主義即其冷眼主義耳。
固知孟荀諸子與斯多噶派,非不于倫理上唱一種冷眼主義,然其實與列子不同。
彼等概區别天道與人道(或自然界與道德界),而謂壽夭窮達富貴貧賤等皆人力莫可如何之事(孟子之所謂“在外者”,斯多噶派之所謂“外善”),故其有無得失,無關于為人之價值。
然屬于人道或道德界之事(孟子之所謂“在我者”,斯多噶派之所謂“理性之動作”),得以吾人之自力與意志自由緻之。
人之價值專系乎此。
而列子則不然。
彼于自然界與道德界之間,不設嚴密之區别,謂不但自然界之事實為然,即吾人之智識德行,亦非意志與自力之所關,而皆天命所使然。
故彼之于道德界僅見有
彼不但于知識論上,以懷疑的泯一切有無之辨,即于實踐上道德上,亦偏于無依傍主義者也。
彼不雲乎?—— 得意者無言,進知者亦無言。
用無言為言亦言,無知為知亦知。
無言與不言,無知與不知,亦言亦知。
亦無所不言,亦無所不知,亦無所言,亦無所知。
(《仲尼》篇) 蓋謂吾雖無為、無言、無知,然若稍有意識,稍有目的,存乎其間,則[既](即)非無為、無言、無知。
故必忘一切,且并其所謂“忘一切”之“忘”,而亦忘之也。
由是觀之,是列子于行為之境,亦不外一種絕對的懷疑論,其結論之所趨,歸于寂滅而已矣。
謂列子承老子之根本思想,而更推而極之,至具一特殊之面目,此非又其一證欤? 彼列子之倫理思想,其偏于個人的解脫也如此。
然彼政治上之意見似未嘗無之也,政治上之意見全與老子相似。
《仲尼》篇曰: 位之者無知,使之者無能,而知之與能,為之使焉。
意謂為人君者,不自居于知能之地,而但守無為自然之德,故群才争為之用也。
又假釣者之辭,以論為政之道。
《湯問》篇曰: 當臣之臨河持竿,心無雜慮,唯魚之念,投綸沉鈎,手無輕重,物莫能亂。
魚見臣之鈎餌,猶沉埃聚沫,吞之不疑,所以能以弱制強,以輕緻重也。
大王治國,誠能若此,則天下可運于一握,将亦奚事哉! 是亦謂治國之道在乎自然主義,放任主義,與老子之治國論固無别也。
此外涉及政治之語,散見于各處,然究是枝葉之論,未可視為列子之政治思想。
蓋彼之根本思想究在于個人的解脫,而于社會國家之救濟問題,非彼所措意者也。
列子本其個人的解脫之思想,而以為有一種空想國存焉,且累辭以形容其狀态。
《黃帝》篇曰: 華胥氏之國在弇州之西,台州之北,不知斯齊國幾千萬裡,蓋非舟車足力之所及,神遊而已。
其國無帥長,自然而已;其民無嗜欲,自然而已。
不知樂生,不知惡死,故無夭殇;不知親己,不知疏物,故無愛憎;不知背逆,不知向順,故無利害。
都無所愛惜,都無所畏忌。
入水不溺,入火不熱,斫撻無傷痛,指擿無痟癢。
乘空如履實,寝虛若處床。
雲霧不硋其視,雷霆不亂其聽,美惡不滑其心,山谷不踬其步,神行而已。
又曰: 列姑射山,在海河洲中。
山上有神人焉,吸風飲露,不食五谷,心如淵泉,形如處女。
不偎不愛,仙聖為之臣;不畏不怒,願悫為之使。
不施不惠,而物自足;不聚不斂,而己無愆。
陰陽常調,日月常明,四時常若,風雨常均,字育常時,年谷常豐。
而土無劄傷,人無夭惡,物無疵厲,鬼無靈響焉。
吾人讀此,辄憶及老子所謂理想社會之一段,且于此益見列子之思想實有超過乎老子之思想,而達于極端者。
老子于其理想社會,惟描寫一種自然人之狀态。
列子則更進一步,而描寫仙鄉、神境者也。
列子之思想中則最足注意者,其對天道或天命之思想也。
老子似謂天道與人道之間[則](有)一種道德感應上作用,由其“天道無親,[惟](常)與善人”(按,《老子》七十九章)一語,可以推之。
而列子之思想則與此全然反對也。
(固知老子之福德報應之思想,與三代時通俗之意義不同,或謂有一種随德而至之精神的報應耳。
然即此種意義之福德報應,亦列子所不取也。
)所謂惟德動天之思想信仰,彼固明明排斥之。
《力命》篇曰: 力謂命曰:“若之功奚若我哉!”命曰:“汝奚功于物,而欲比朕?”力曰:“壽夭、窮達、貴賤、貧富,我力之所能也。
”命曰:“彭祖之智不出堯舜之上,而壽八百;顔淵之才不出衆人之下,而壽四八;仲尼之德不出諸侯之下,而困于陳蔡;殷纣之行不出三仁之上,而居君位。
季劄無爵于吳,田恒專有齊國,夷齊餓于首陽,季氏富于展禽。
若是汝力之所能,奈何壽彼而夭此,窮聖而達逆,賤賢而貴愚,貧善而富惡耶?”力曰:“若如若言,我固無功于物,而物若此耶?此則若之所制耶?”命曰:“既謂之命,奈何有制之者耶?朕直而推之,曲而任之,自壽自夭,自窮自達,自貴自賤,自富自貧。
朕豈能識之哉!朕豈能識之哉!” 是即謂智德與天命(或幸福)之間,往往不相合,而備引故事以證實之。
以為凡如此者,皆自然之天命,非吾人之知力德力所得而左右之者也。
當三代時,所謂福德合一實為中國民族之通有思想,對之有特殊之見解者,殆列子一人而已。
且列子之天命主義,不但就自然上之事實(即壽夭窮達富貴貧賤等)言之,更于知力上、道德上、精神上,及一切人間之事,皆赅括而言之。
《力命》篇曰:“鮑叔非能舉賢,不得不舉賢(按,此字衍);小白非能用[賢](仇),不[能](得)不用。
”然則列子之思想,不得不謂之曰:實取一種宿命說、必至說、定業說之見地者也。
彼不承認吾人之自力與吾人之自由,謂凡事由天命而定,吾人決無變更之力。
故吾人之對自然或天命,當處于絕對的服從之地位。
畢竟彼之天命主義即其冷眼主義耳。
固知孟荀諸子與斯多噶派,非不于倫理上唱一種冷眼主義,然其實與列子不同。
彼等概區别天道與人道(或自然界與道德界),而謂壽夭窮達富貴貧賤等皆人力莫可如何之事(孟子之所謂“在外者”,斯多噶派之所謂“外善”),故其有無得失,無關于為人之價值。
然屬于人道或道德界之事(孟子之所謂“在我者”,斯多噶派之所謂“理性之動作”),得以吾人之自力與意志自由緻之。
人之價值專系乎此。
而列子則不然。
彼于自然界與道德界之間,不設嚴密之區别,謂不但自然界之事實為然,即吾人之智識德行,亦非意志與自力之所關,而皆天命所使然。
故彼之于道德界僅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