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之學說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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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亂紛紛不已,非證明此事實乎?若此等變化之根柢不在吾人之心性上,則社會的現象何以有此方面乎?孟子亦認之,曰:“山徑之蹊間,介然用之而成路,為間不用,則茅塞之矣。

    ”(按,《盡心》下)其意以為人性雖善,然有蔽之者,則不能發揮其善。

    然則所以蔽之者何?曰:欲也。

    故曰:“養心莫善于寡欲。

    其為人也寡欲,雖有不存焉者寡矣;其為人也多欲,雖有存焉者寡矣。

    ”(按,《盡心》下)然孟子自其先天良心論觀之,(一)以欲為比良心,非根本的。

    (二)以欲雖有蔽善之消極的性質,而無現于行動之積極的性質者也。

    荀子則不然,以欲為積極的性質,而倫理之法則不過制抑之之消極的作用耳。

     第三節修身論 至此,吾人得知修為之為何。

    吾人之修為畢竟在發揮我本心之善耳。

    苟能發揮之,則凡人化而為聖人。

    此發揮之之方法,在養“浩然之氣”。

    所謂“浩然之氣”,善化之意志也。

    能陶冶意志而與性之善融合,則謂之曰“浩然之氣”。

    然性絕對、無限也,故此氣亦不可不絕對、無限。

    故曰:“其為氣也,至大至剛,以直養而無害,則塞于天地之間。

    其為氣也,配義與道,無是,餒也。

    是集義所生者,非義襲而取之也。

    行有不慊于心,則餒矣。

    ”(按,《公孫醜》上)孟子又用牛山之喻,曰: 牛山之木嘗美矣。

    ……此豈山之性也哉?雖存乎人者,豈無仁義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猶斧斤之于木也。

    旦旦而伐之,可以為美乎?其日夜之所息,平旦之氣,其好惡與人相近也者幾希。

    則其旦晝之所為,有梏亡之矣。

    梏之反複,則其夜氣不足以存。

    夜氣不足以存,則其違禽獸不遠矣。

    人見其禽獸也,而以為未嘗有才焉者,是豈人之情也哉!(按,《告子》上) 此言本心之自發的活動者,以為人心之向善,如木之萌蘖,待時而出。

    然若多行不善,則不能發之。

    雖不能發,然其勢滋生而不已。

    何以知之?曰:今人睡醒,目未見惡色,耳未聞惡聲,恍然獨坐,當是時,精神灑落如冰釋,所謂“夜氣”也。

    擴而充之,則自無不善。

    故曰:“苟得其養,無物不長;苟失其養,無物不消。

    ”孟子又認發揮本心之困難,故曰:“一日暴之,十日寒之,未有能生者也。

    ”(按,同上)要之,其全體之說皆立于性、欲二元論之上者也。

     第四節政治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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