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之學說 [1]
關燈
小
中
大
也。
恭恭,恭敬也。
禮義之根本,敬為其主,恭表出之故也。
得恭則不侮,是為人人交際上不可少之德。
讓讓,謙遜也,亦與恭敬等同為交際上之美德。
蓋禮與義,家族社會國家共之。
忠信寬惠,社會國家共之。
獨直溫良恭讓,但為社會的德耳。
以上諸德,均為仁之差别的内容,總括之即為普遍之仁。
此外于女子之德,則言貞操從順等。
德雖因時代政體與國民等而生差異,然而以上諸德,則為東洋之特德,至今日猶用之。
于今日若自社會國家上論之,則道德的德為公共心、慈善心、愛國心等。
對于自己,則為自重、熱心、潔白、清潔、活潑、順序等。
見于知力上,為精密、熟慮、慎重、智慧等。
于家族,為尊對卑之慈愛親切等。
于婦德,為慈愛、貞淑、端正、柔和、公平等諸德。
第四章教育 第一節人格之完成德之修養 孔子教育之目的,可從二方面觀察之:一、修己之德以鍛成意志,而為完全之人物,以達高尚之仁;一、鍛煉意志修德而治平天下。
故前為純粹之道德家,後為道德的政事家。
以修身為第一義,治人為第二義。
故—— 《大學》曰:“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緻其知;緻知在格物。
” 緻知格物說于前至善之章已論之,今惟論孔子之如何完成人格,如何修養德性于下。
孔子之主眼在德行,即德育是也。
故所言之學問,即知育,不過修先王之道而修德耳。
故既知之,則當行之,陽明所謂之知行一緻是也。
孔子自身,以絕對之智力而理會天道。
其教育法則,能為實踐的,自近而遠,自卑而高。
先教弟子以日常起居、飲食、灑掃、應對等,漸進而教之修心。
其所教之書,即《詩》、《書》、《禮》;其所教之藝,則文行忠信,禮樂射禦書數等六藝。
射禦,體育也。
弟子通六藝者七十二人。
“德行:顔淵、闵子骞、冉伯牛、仲弓。
言語:宰我、子貢。
政事:冉有、季路。
文學:子遊、子夏。
”(按,《先進》)其他曾參、有若、子張等,一時人材郁然。
其教授法各應其力,因其人之高下而為多方面的。
凡問答,使弟子各以己力發明之,勉學之。
故孔子之教授法,可名之為開發心性之法也。
故—— 《述而》曰:“子曰:不憤不啟,不悱不發,舉一隅不以三隅反,則不複也。
” 德不可得而學。
故學問不過欲得智識耳,從此智識以陶冶吾之情與意,始能得善良之品性,即德是也。
孔子欲完成人格以使之有德,故于欲知情意融和之前,先涵養美情,漸與知情合而鍛煉意志,以造作品性。
于是始知所立,和氣藹然,其樂無極,是即達仁之理想,而人格完成矣。
故—— 《泰伯》曰:“興于詩,立于禮,成于樂。
” 詩,動美感的;禮,知的又意志的;樂,則所以融和此二者。
苟今若無禮以為節制,一任情之放任,則縱有美感,亦往往動搖,逸于法度之外。
然若惟泥于禮,則失之嚴重而不适于用。
故調和此二者,則在于乎。
既鍛成圓滿之人物後,無論在朝在野,其行動雲為,皆無窒礙,且可為學問之法。
《述而》曰:“志于道,據于德,依于仁,遊于藝。
” 是謂先立志講道,習練之而得于心,愈修養而至于仁。
仁,完全之德也。
既得此德後,更從容習禮樂射禦書數等日用實踐之事,“遊于藝”者,此之謂也。
修德之先,必不可不先有完全之智識,苟無完全之智識,則不知其德為何物。
故于《陽貨》篇言六言六蔽: “好仁不好學,其蔽也愚。
好知不好學,其蔽也蕩。
好信不好學,其蔽也賊。
好直不好學,其蔽也絞。
好勇不好學,其蔽也亂。
好剛不好學,其蔽也狂。
” 又《為政》曰:“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
” 即謂無智識則暗昧,而不能知完全之德。
然又恐惟于智識一面而不能言行一緻,于是複說以下各條: 《憲問》:“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
” 又:“君子恥其言而過其行。
” 《雍也》:“君子博學于文,約之以禮。
” 《子張》:“子夏曰:博學而笃志,[問切](切問)而近思,仁在其中矣。
” 此一切所言,皆謂德行為本;智識不足知之。
再進一步,則如: 《雍也》:“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
” 知道德者不及好道德者,好道德者又不及樂道德者,是為形容入道德之深。
要之,欲養德必就聖賢之書學之,先得道德的智識,以陶冶性情,使成強健之意志,更于行為上反複習練之,遂為自我之品性。
是為孔子教學之要領也。
第二節政事家 能修得以上一切完全之德,即所謂仁者,亦可以之治平天下國家,是為孔子之第二目的。
至此,道德與政治遂合,而非完全之道德家矣。
既可以之治國家,故君主必應具此德。
故—— 《大學》曰:“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
” 又《論語·憲問》曰:“修己以安百姓。
” 《[季氏](顔淵)》:“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
” 《為政》:“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衆星共之。
” 謂政事家必具完全之德,以行道德的政治。
然在治國,則一切當遵先王之制度、禮樂刑政等,次所記者是也。
第五章政治 第一節道德的政治先王之道禮樂刑政 孔子之倫理說,前章既已論之,今當論其政治說。
惟孔子之政治,本為道德政治,故惟評其梗概。
孔子者,君主封建制之政治家,欲祖述堯舜、夏殷周三代先王之道,由斯道而治天下。
故言君主有大威德統禦諸侯,亦能治其民服從其君主。
是則承認君權之無上,而以道德一貫上下之間者也。
故于—— 《泰伯》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 《顔淵》:“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 前者專制主義也;後者以人道一貫上下者也。
孔子參酌堯舜三代制度而取舍之,欲施完全之封建政治。
故答顔淵問為邦曰: 行夏之時,乘殷之辂,服周之冕,樂則《韶》舞,放鄭聲,遠佞人。
鄭聲淫,佞人殆。
(按,《衛靈公》) 是謂用夏之曆法,從殷之質素之道,行周之華美之禮制,去淫聲,遠惡人,奏舜之音樂:是蓋欲采堯舜三代政之所長,而折衷之者也。
故知孔子者,雖崇拜其理想中之人物如堯舜者,然實則不過陽崇拜之耳。
又孔子之理想在周,故曰:“周監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
”(按,《八佾》)又曰:“[予](吾)不複夢見周公。
”(按,《述而》)又曰:“如有用我者,吾其為東周乎!”(按,《陽貨》)蓋孔子之政治思想純在周代,不難想像也。
經禮三百,曲禮三千,是為孔子治人之具。
禮樂用以陶冶人心,而政刑則以法制禁令刑罰治民。
前者為道德,在修人心;後者為政法,在律人身。
雖此二者相合,然後成為政治,但其所最重者,則在禮樂。
故于—— 《為政》:“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
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 《子路》:“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錯)手足。
” 蓋以道德為先務,而刑罰惟治不從之具耳。
《裡仁》:“能以禮讓,為國乎何有!不能以禮讓為國,如禮何!” 《子路》:“上好禮,則民莫敢不敬;上好義,則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則民莫敢不用情。
夫如是,則四方之民,襁負其子而至矣。
” 此外答子貢之問,有去“兵”去“食”猶取“信”之言,又“舉直[措](錯)諸枉,能使枉者直”(按,《顔淵》)等語,欲一切皆從道德以完成己之人格,又舉賢才以治國安天下也。
概而言之,則孔子政治思想,一遵先王之道,為君主封建專制主義,專尚保守,又恐君悖理暴行,緻民心離叛,因複以道德貫通上下以規律之。
因此德與政遂相混同。
又孔子最慕盛周時之文華,故一切典章制度,皆以周公遺法為則,參夏殷二代之制,去其不善者。
在今日觀之,雖無精論之價值,然在當時則為最完全之政治,是實由于時代之進化使然。
故若以今評古,無異于未來之評今也。
要之,孔子之說,其可取者,不在其政治上,而在其道德上。
孔子之道德,能經二千餘年管理東方大半之人心者,實其道德之嚴正,且能實踐故也。
第三編結論 吾人于前數章既論述孔子之倫理說,今當綜合其要領而以終此篇。
孔子于研究《易》哲學時,因陰陽二氣之于時間上變化繼起,遂知左右現象界之自然的理法,于是遂悟天道為生生的,為宇宙之根本原理,而說其理想上之天。
故天自“理”之一面觀之,乃無意識的理法之活動;自“情”之一面觀之,則有意志而管轄一切萬有者也。
夫子實混此兩方面而言之。
故于知識上言之,則現象界有因果律以規定一切,是為自然之理法。
又宇宙之根原雖為天道,然人間之意志亦不能完全自由。
故自感情上言之,則所謂[王](天)者不過一種之命法。
然苟遵道而行,而為所當為,不為其所不當為,則于道德自身中有一種之快樂。
故當順道理,盡人力,若不可能,則安其分。
是以知孔子非自由意志論者,又非執極端之宿命說者,而為執其中庸之有命說,所謂任天主義是也。
孔子“天”之觀念如此。
又主能(按,此字衍)人間理性之為先天的物,即自客觀上觀之則為天道,而自主觀上言之,則吾理性也。
自緻知格物而窮物理,廣修自己心以去私欲,而逍遙于無我、自然、絕對、無差别之理想界,是為其天人合一之觀念,即絕對的仁是也。
是實為孔子倫理說之淵源。
欲達此境,必積長年月之修養,非有大理會力與大德行者不能達也。
故不詳言此高遠之學理,而但說人人所能行之實踐道德也。
孔子從“天”之觀念演繹而得“仁”,其發現于社會的為忠恕。
一貫普遍之仁,其内容有義禮[孝智](智孝)弟忠信等,又知仁勇等狹義之仁,亦為此一部分。
普遍之仁,為包括一切諸德之全稱抽象的大概念也。
故此德雖不變,至其内容則因時與地與人而異其德,是亦為孔子明進化之理,故不與“仁”以一定之定義之證,亦為孔子說法之機變巧妙之處也。
孔子以達其大理想之仁,即“止于至善”為目的,然而不能人人達之,故先說達之之法,即直覺、中庸、克己、忠恕等是也。
直覺說乃(不)據理性而判斷者,然孔子具之。
中庸說則以情為本,以理調和之,養成無過不及之中庸的良心。
其表出于社會也,則為禮,一切行動雲為皆以是為标準。
畢竟所謂中行、中庸者皆謂知行之融和也。
又說[自](因)時地與人,而道德有權變,故不能于數量上論斷之。
夫子之溫和渾厚,而其行無不中節,職由斯說。
克己說為克私欲以複禮,而至于仁之勵精嚴肅主義。
忠恕說則由博愛及同情以達普遍之仁者也。
是社會的仁而包括一切諸[說](德)者也,此絕對的之[觀](仁)之德。
而特别之仁,則為知、勇、克己、中庸、敏、儉等。
對于家族,則為孝弟、慈嚴、夫婦之禮、兄姊之友愛等。
對于社會國家,則為禮、義、忠、信、直、寬、惠、溫、良、恭、讓等。
禮義亦通于家族,為此數者中最大者。
又此中最重者,為關于家族、君臣、朋友之德,換言之,即君臣、父子、夫婦、昆弟、朋友五倫,而孝弟又為是一切之根本。
對自己之德與對他人之德,相關而并行之。
是即孔子之形而上學與倫理說之大要也。
孔子教育之目的有二:一,鍛煉道德的意志,以完全人格,即道德當一以身體之。
[道](一),又當為有為之政治家,出而治平國家。
故一以道(德)為目的,一以政治為目的。
孔子之觀此二者,毫無差異。
故曰:“天下有道則見,無道則隐。
”(按,《泰伯》)其教授法因人材之高下以為問答,使以自己之力勉學,是即開發教授也。
而其教育之宗旨,德育最重,知育不過供給成德之智識。
至于體育,則使弟子學習射禦各科是也。
政治,在參酌先王之制度,以禮樂治天下,是為德教政治。
政與刑則所以處治破壞德育者。
政體,為君主封建制。
君主獨有大權,然須備至仁之德以統禦一切,舉賢能而使當治國之任,以禮保持社會國家之秩序。
臣當守義,服事于君。
在家,則為父子、夫婦、兄弟;在社會,則為朋友:皆當修德。
自家族以及天下,此所謂德教政治也。
孔子之人生觀,在明道理、盡吾力,而躬踐道德,至其終極,則以信天命為安心之地,故超然不為生死窮達富貴利害得喪所羁束。
是主義雖甚高潔,然一不慎,則流于保守、退步、極端之宿命說,此則于今日進化之理法上決不能許者也。
東方倫理之缺點,在詳言卑對于尊之道,而不詳言尊對于卑之道,以是足知家長制度之嚴峻專制,而其抑制女子則尤甚。
故女子之德多有壓制過酷者。
此實由于男尊女卑,封建專制之習慣使然也,而今日不得不改正之也。
以上全論述孔子之學說,今當就孔子人物一言以結之。
吾人所最驚歎者,則為孔子感化之力偉大,及其說法之巧妙也。
蓋夫子之德,圓滿無缺。
其言為春風和氣,藹然可親,故雖疏野傲慢之人,亦無不被其感化,而化為沈著溫厚者,如子路是也。
孔子人物之偉大,道德之完全,雖更無待細說,然孔子又忠實之尊王、愛國、慷慨家也。
孔子見周末封建政體之敗壞紊亂,諸侯之僭亂悖逆,蔑視君上,殺伐攻略無有甯日,乃與其徒遊說四方,期再興王室,一複西周之盛。
故孔子政治的思想常在周公,故曰:“我不複夢見周公。
”又曰:“如有用我者,吾其為東周乎!”等語。
又曰:“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
天下無道,則禮樂征伐自諸侯出。
”(按,《季氏》)其忠憤熱誠溢于言表。
惟以時運衰頹,究非人力所及,故雖大聖如孔子,亦終不能達其意,終身流離困厄,備嘗艱苦,不能行其德。
故其激越之言曰:“道不行,乘桴浮于海。
”(按,《公冶長》)又曰:“女奚不曰:其為人也,發憤忘食,樂以忘憂,不知老之将至?”(按,《述而》) 嗚呼!是何等悲壯感憤乎!天何以不眷此大聖人?何故不用大聖人以整理國家?天乎!人乎!吾人不得不怪人間之命運果無定也。
嗟時代之衰微,歎人心之腐敗,亂臣賊子橫行于世,滔滔者天下皆是也。
于是既不能以個人之力挽回天運,退而作《春秋》,大義炳耀,使千秋萬歲亂臣賊子肝膽俱寒。
又為學不厭,教人不倦,諄諄熏陶子弟,悠然有餘裕。
信命而任天,故不怨天,不尤人,以終其天年。
故孟轲贊夫子曰:“自生民以來,未有如(按,此字衍)夫子!”(按,《孟子·公孫醜》)非溢美之言也。
*** [1]本篇刊于1907年11月至1908年1月《教育世界》161—165号。
恭恭,恭敬也。
禮義之根本,敬為其主,恭表出之故也。
得恭則不侮,是為人人交際上不可少之德。
讓讓,謙遜也,亦與恭敬等同為交際上之美德。
蓋禮與義,家族社會國家共之。
忠信寬惠,社會國家共之。
獨直溫良恭讓,但為社會的德耳。
以上諸德,均為仁之差别的内容,總括之即為普遍之仁。
此外于女子之德,則言貞操從順等。
德雖因時代政體與國民等而生差異,然而以上諸德,則為東洋之特德,至今日猶用之。
于今日若自社會國家上論之,則道德的德為公共心、慈善心、愛國心等。
對于自己,則為自重、熱心、潔白、清潔、活潑、順序等。
見于知力上,為精密、熟慮、慎重、智慧等。
于家族,為尊對卑之慈愛親切等。
于婦德,為慈愛、貞淑、端正、柔和、公平等諸德。
第四章教育 第一節人格之完成德之修養 孔子教育之目的,可從二方面觀察之:一、修己之德以鍛成意志,而為完全之人物,以達高尚之仁;一、鍛煉意志修德而治平天下。
故前為純粹之道德家,後為道德的政事家。
以修身為第一義,治人為第二義。
故—— 《大學》曰:“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緻其知;緻知在格物。
” 緻知格物說于前至善之章已論之,今惟論孔子之如何完成人格,如何修養德性于下。
孔子之主眼在德行,即德育是也。
故所言之學問,即知育,不過修先王之道而修德耳。
故既知之,則當行之,陽明所謂之知行一緻是也。
孔子自身,以絕對之智力而理會天道。
其教育法則,能為實踐的,自近而遠,自卑而高。
先教弟子以日常起居、飲食、灑掃、應對等,漸進而教之修心。
其所教之書,即《詩》、《書》、《禮》;其所教之藝,則文行忠信,禮樂射禦書數等六藝。
射禦,體育也。
弟子通六藝者七十二人。
“德行:顔淵、闵子骞、冉伯牛、仲弓。
言語:宰我、子貢。
政事:冉有、季路。
文學:子遊、子夏。
”(按,《先進》)其他曾參、有若、子張等,一時人材郁然。
其教授法各應其力,因其人之高下而為多方面的。
凡問答,使弟子各以己力發明之,勉學之。
故孔子之教授法,可名之為開發心性之法也。
故—— 《述而》曰:“子曰:不憤不啟,不悱不發,舉一隅不以三隅反,則不複也。
” 德不可得而學。
故學問不過欲得智識耳,從此智識以陶冶吾之情與意,始能得善良之品性,即德是也。
孔子欲完成人格以使之有德,故于欲知情意融和之前,先涵養美情,漸與知情合而鍛煉意志,以造作品性。
于是始知所立,和氣藹然,其樂無極,是即達仁之理想,而人格完成矣。
故—— 《泰伯》曰:“興于詩,立于禮,成于樂。
” 詩,動美感的;禮,知的又意志的;樂,則所以融和此二者。
苟今若無禮以為節制,一任情之放任,則縱有美感,亦往往動搖,逸于法度之外。
然若惟泥于禮,則失之嚴重而不适于用。
故調和此二者,則在于乎。
既鍛成圓滿之人物後,無論在朝在野,其行動雲為,皆無窒礙,且可為學問之法。
《述而》曰:“志于道,據于德,依于仁,遊于藝。
” 是謂先立志講道,習練之而得于心,愈修養而至于仁。
仁,完全之德也。
既得此德後,更從容習禮樂射禦書數等日用實踐之事,“遊于藝”者,此之謂也。
修德之先,必不可不先有完全之智識,苟無完全之智識,則不知其德為何物。
故于《陽貨》篇言六言六蔽: “好仁不好學,其蔽也愚。
好知不好學,其蔽也蕩。
好信不好學,其蔽也賊。
好直不好學,其蔽也絞。
好勇不好學,其蔽也亂。
好剛不好學,其蔽也狂。
” 又《為政》曰:“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
” 即謂無智識則暗昧,而不能知完全之德。
然又恐惟于智識一面而不能言行一緻,于是複說以下各條: 《憲問》:“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
” 又:“君子恥其言而過其行。
” 《雍也》:“君子博學于文,約之以禮。
” 《子張》:“子夏曰:博學而笃志,[問切](切問)而近思,仁在其中矣。
” 此一切所言,皆謂德行為本;智識不足知之。
再進一步,則如: 《雍也》:“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
” 知道德者不及好道德者,好道德者又不及樂道德者,是為形容入道德之深。
要之,欲養德必就聖賢之書學之,先得道德的智識,以陶冶性情,使成強健之意志,更于行為上反複習練之,遂為自我之品性。
是為孔子教學之要領也。
第二節政事家 能修得以上一切完全之德,即所謂仁者,亦可以之治平天下國家,是為孔子之第二目的。
至此,道德與政治遂合,而非完全之道德家矣。
既可以之治國家,故君主必應具此德。
故—— 《大學》曰:“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
” 又《論語·憲問》曰:“修己以安百姓。
” 《[季氏](顔淵)》:“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
” 《為政》:“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衆星共之。
” 謂政事家必具完全之德,以行道德的政治。
然在治國,則一切當遵先王之制度、禮樂刑政等,次所記者是也。
第五章政治 第一節道德的政治先王之道禮樂刑政 孔子之倫理說,前章既已論之,今當論其政治說。
惟孔子之政治,本為道德政治,故惟評其梗概。
孔子者,君主封建制之政治家,欲祖述堯舜、夏殷周三代先王之道,由斯道而治天下。
故言君主有大威德統禦諸侯,亦能治其民服從其君主。
是則承認君權之無上,而以道德一貫上下之間者也。
故于—— 《泰伯》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 《顔淵》:“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 前者專制主義也;後者以人道一貫上下者也。
孔子參酌堯舜三代制度而取舍之,欲施完全之封建政治。
故答顔淵問為邦曰: 行夏之時,乘殷之辂,服周之冕,樂則《韶》舞,放鄭聲,遠佞人。
鄭聲淫,佞人殆。
(按,《衛靈公》) 是謂用夏之曆法,從殷之質素之道,行周之華美之禮制,去淫聲,遠惡人,奏舜之音樂:是蓋欲采堯舜三代政之所長,而折衷之者也。
故知孔子者,雖崇拜其理想中之人物如堯舜者,然實則不過陽崇拜之耳。
又孔子之理想在周,故曰:“周監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
”(按,《八佾》)又曰:“[予](吾)不複夢見周公。
”(按,《述而》)又曰:“如有用我者,吾其為東周乎!”(按,《陽貨》)蓋孔子之政治思想純在周代,不難想像也。
經禮三百,曲禮三千,是為孔子治人之具。
禮樂用以陶冶人心,而政刑則以法制禁令刑罰治民。
前者為道德,在修人心;後者為政法,在律人身。
雖此二者相合,然後成為政治,但其所最重者,則在禮樂。
故于—— 《為政》:“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
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 《子路》:“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錯)手足。
” 蓋以道德為先務,而刑罰惟治不從之具耳。
《裡仁》:“能以禮讓,為國乎何有!不能以禮讓為國,如禮何!” 《子路》:“上好禮,則民莫敢不敬;上好義,則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則民莫敢不用情。
夫如是,則四方之民,襁負其子而至矣。
” 此外答子貢之問,有去“兵”去“食”猶取“信”之言,又“舉直[措](錯)諸枉,能使枉者直”(按,《顔淵》)等語,欲一切皆從道德以完成己之人格,又舉賢才以治國安天下也。
概而言之,則孔子政治思想,一遵先王之道,為君主封建專制主義,專尚保守,又恐君悖理暴行,緻民心離叛,因複以道德貫通上下以規律之。
因此德與政遂相混同。
又孔子最慕盛周時之文華,故一切典章制度,皆以周公遺法為則,參夏殷二代之制,去其不善者。
在今日觀之,雖無精論之價值,然在當時則為最完全之政治,是實由于時代之進化使然。
故若以今評古,無異于未來之評今也。
要之,孔子之說,其可取者,不在其政治上,而在其道德上。
孔子之道德,能經二千餘年管理東方大半之人心者,實其道德之嚴正,且能實踐故也。
第三編結論 吾人于前數章既論述孔子之倫理說,今當綜合其要領而以終此篇。
孔子于研究《易》哲學時,因陰陽二氣之于時間上變化繼起,遂知左右現象界之自然的理法,于是遂悟天道為生生的,為宇宙之根本原理,而說其理想上之天。
故天自“理”之一面觀之,乃無意識的理法之活動;自“情”之一面觀之,則有意志而管轄一切萬有者也。
夫子實混此兩方面而言之。
故于知識上言之,則現象界有因果律以規定一切,是為自然之理法。
又宇宙之根原雖為天道,然人間之意志亦不能完全自由。
故自感情上言之,則所謂[王](天)者不過一種之命法。
然苟遵道而行,而為所當為,不為其所不當為,則于道德自身中有一種之快樂。
故當順道理,盡人力,若不可能,則安其分。
是以知孔子非自由意志論者,又非執極端之宿命說者,而為執其中庸之有命說,所謂任天主義是也。
孔子“天”之觀念如此。
又主能(按,此字衍)人間理性之為先天的物,即自客觀上觀之則為天道,而自主觀上言之,則吾理性也。
自緻知格物而窮物理,廣修自己心以去私欲,而逍遙于無我、自然、絕對、無差别之理想界,是為其天人合一之觀念,即絕對的仁是也。
是實為孔子倫理說之淵源。
欲達此境,必積長年月之修養,非有大理會力與大德行者不能達也。
故不詳言此高遠之學理,而但說人人所能行之實踐道德也。
孔子從“天”之觀念演繹而得“仁”,其發現于社會的為忠恕。
一貫普遍之仁,其内容有義禮[孝智](智孝)弟忠信等,又知仁勇等狹義之仁,亦為此一部分。
普遍之仁,為包括一切諸德之全稱抽象的大概念也。
故此德雖不變,至其内容則因時與地與人而異其德,是亦為孔子明進化之理,故不與“仁”以一定之定義之證,亦為孔子說法之機變巧妙之處也。
孔子以達其大理想之仁,即“止于至善”為目的,然而不能人人達之,故先說達之之法,即直覺、中庸、克己、忠恕等是也。
直覺說乃(不)據理性而判斷者,然孔子具之。
中庸說則以情為本,以理調和之,養成無過不及之中庸的良心。
其表出于社會也,則為禮,一切行動雲為皆以是為标準。
畢竟所謂中行、中庸者皆謂知行之融和也。
又說[自](因)時地與人,而道德有權變,故不能于數量上論斷之。
夫子之溫和渾厚,而其行無不中節,職由斯說。
克己說為克私欲以複禮,而至于仁之勵精嚴肅主義。
忠恕說則由博愛及同情以達普遍之仁者也。
是社會的仁而包括一切諸[說](德)者也,此絕對的之[觀](仁)之德。
而特别之仁,則為知、勇、克己、中庸、敏、儉等。
對于家族,則為孝弟、慈嚴、夫婦之禮、兄姊之友愛等。
對于社會國家,則為禮、義、忠、信、直、寬、惠、溫、良、恭、讓等。
禮義亦通于家族,為此數者中最大者。
又此中最重者,為關于家族、君臣、朋友之德,換言之,即君臣、父子、夫婦、昆弟、朋友五倫,而孝弟又為是一切之根本。
對自己之德與對他人之德,相關而并行之。
是即孔子之形而上學與倫理說之大要也。
孔子教育之目的有二:一,鍛煉道德的意志,以完全人格,即道德當一以身體之。
[道](一),又當為有為之政治家,出而治平國家。
故一以道(德)為目的,一以政治為目的。
孔子之觀此二者,毫無差異。
故曰:“天下有道則見,無道則隐。
”(按,《泰伯》)其教授法因人材之高下以為問答,使以自己之力勉學,是即開發教授也。
而其教育之宗旨,德育最重,知育不過供給成德之智識。
至于體育,則使弟子學習射禦各科是也。
政治,在參酌先王之制度,以禮樂治天下,是為德教政治。
政與刑則所以處治破壞德育者。
政體,為君主封建制。
君主獨有大權,然須備至仁之德以統禦一切,舉賢能而使當治國之任,以禮保持社會國家之秩序。
臣當守義,服事于君。
在家,則為父子、夫婦、兄弟;在社會,則為朋友:皆當修德。
自家族以及天下,此所謂德教政治也。
孔子之人生觀,在明道理、盡吾力,而躬踐道德,至其終極,則以信天命為安心之地,故超然不為生死窮達富貴利害得喪所羁束。
是主義雖甚高潔,然一不慎,則流于保守、退步、極端之宿命說,此則于今日進化之理法上決不能許者也。
東方倫理之缺點,在詳言卑對于尊之道,而不詳言尊對于卑之道,以是足知家長制度之嚴峻專制,而其抑制女子則尤甚。
故女子之德多有壓制過酷者。
此實由于男尊女卑,封建專制之習慣使然也,而今日不得不改正之也。
以上全論述孔子之學說,今當就孔子人物一言以結之。
吾人所最驚歎者,則為孔子感化之力偉大,及其說法之巧妙也。
蓋夫子之德,圓滿無缺。
其言為春風和氣,藹然可親,故雖疏野傲慢之人,亦無不被其感化,而化為沈著溫厚者,如子路是也。
孔子人物之偉大,道德之完全,雖更無待細說,然孔子又忠實之尊王、愛國、慷慨家也。
孔子見周末封建政體之敗壞紊亂,諸侯之僭亂悖逆,蔑視君上,殺伐攻略無有甯日,乃與其徒遊說四方,期再興王室,一複西周之盛。
故孔子政治的思想常在周公,故曰:“我不複夢見周公。
”又曰:“如有用我者,吾其為東周乎!”等語。
又曰:“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
天下無道,則禮樂征伐自諸侯出。
”(按,《季氏》)其忠憤熱誠溢于言表。
惟以時運衰頹,究非人力所及,故雖大聖如孔子,亦終不能達其意,終身流離困厄,備嘗艱苦,不能行其德。
故其激越之言曰:“道不行,乘桴浮于海。
”(按,《公冶長》)又曰:“女奚不曰:其為人也,發憤忘食,樂以忘憂,不知老之将至?”(按,《述而》) 嗚呼!是何等悲壯感憤乎!天何以不眷此大聖人?何故不用大聖人以整理國家?天乎!人乎!吾人不得不怪人間之命運果無定也。
嗟時代之衰微,歎人心之腐敗,亂臣賊子橫行于世,滔滔者天下皆是也。
于是既不能以個人之力挽回天運,退而作《春秋》,大義炳耀,使千秋萬歲亂臣賊子肝膽俱寒。
又為學不厭,教人不倦,諄諄熏陶子弟,悠然有餘裕。
信命而任天,故不怨天,不尤人,以終其天年。
故孟轲贊夫子曰:“自生民以來,未有如(按,此字衍)夫子!”(按,《孟子·公孫醜》)非溢美之言也。
*** [1]本篇刊于1907年11月至1908年1月《教育世界》161—1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