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政

關燈
未免有重,故子于此,大槩祖二孔之說而損益之,庶不礙耳。

    曰:王說如何?王曰:常伯,庶官之長,所謂在位者也。

    常任,任事之臣,所謂在職者也。

    準人,非伯非任,而君取之以為準平者也。

    曰:王說大槩鹘突不明,以「常伯」為庶官之長,則是六卿也。

    然「常任」又以為任事之人,未知于六卿之外,所指何官,以君所準者為人,亦難以定其為何職也。

    孫氏「常伯」、「常任」同王說,「準人」則同孔說。

    葉氏以「常伯」為六卿,以「常任」為小宰之類,固不待論矣。

    「準人」則以為師氏之類,蓋其意與王氏同。

    然君之所準,固在公卿,乃舍之,何欤?張氏以「準」為「公孤」,蓋亦推王氏之意耳。

    然公孤,職之至尊,乃言于三宅之末,則不倫矣。

    陳氏「常伯」、「常任」同蘇氏,而「準人」與孔氏同,此其大率然也。

     或問:「繼自今,我其立政、立事、牧夫、準人」及「越有我周文王,立政、立事、牧夫、準人」。

    呂氏、夏氏皆以「立政」、「立事」為一句,以「牧夫」、「準人」為一句,謂三宅略舉其二,以互相備,如前言「常事」「司牧」,而不及「準」,惟有司之牧夫,而不及「準事」也。

    或以為下文言「繼自今立政,其勿以??人」,又言「繼自今立政,其惟克用常人」,則知諸家以「立政」為一句,而以「立事」屬三宅。

    二說如何?曰:此書多錯綜互舉,不及全文。

    其于「勿用??人,克用常人」,止言「立政」,而不言「立事」者,又舉「政」以見「事」耳。

    呂、夏之說,文??穩順,諸家之說,三宅雖備,要未妥也。

    
0.043752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