胤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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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堯時中星已與月令不同,難指月令為據。

    」注見堯典。

    或問于新安王氏曰:曆家推步日食,朔月食于望,一百七十三日有餘而為交,然後食,此曆法之常也。

    然春秋二百四十二年,書日食三十有六。

    隐公三年三月己巳日食,至桓公三年七月壬辰朔而又食,中間十有二年;至莊公十八年又食,中間三十二年,則當交而不食也。

    至哀公二十一年九月庚戌朔日食,十月庚辰朔又食。

    二十四年七月甲子朔日食,八月癸巳朔又食,則不當交而食也。

    若不當交而食,與當交而不食,非曆法所能盡推,故先王以日食為天災。

    日主陽,月主陰,月食,陽勝陰也;日食,陰勝陽也。

    鼓孔氏曰:「周官鼓人曰:救日月則诏王鼓。

    夫日食而之以微陰也,月食亦伐鼓以救之,何也?蓋日月著明之象,而或食焉,則陰邪之氣也。

    故伐鼓以救之,不亦可乎?」二說皆善。

     或問:「王氏說天吏與孟子合,用新安王說,何也?」王氏曰:「吏奉天罰者也,故謂之天吏。

    」曰:「吏誠奉天罰,必不至逸德,不若新安之說穩,猶俗言王師為天兵也。

    」 或問:「孔氏以尹為字,而子以為名,何也?」曰:「唐孔氏據孫子及呂氏春秋,以尹名摯,故以尹為字耳。

    然三代而上,未聞有以字傳者。

    至春秋時人始以字傳。

    觀伊尹告太甲,自稱尹躬,則尹非字明矣。

    」曰:「然則摰非名欤?」曰:「人或有兩名者,亦有前後更易者,此則不可知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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