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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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且列于九官,使其果有司馬,豈應置而不言乎?夫唐虞兵刑之官合為一,而禮樂分為二。
成周禮樂之官合為一,而兵刑分為二。
蓋帝者之世,詳于化而略于政;王者之世,詳于政而略于化,此世變升降之異也。
或問無垢:「張氏說若予工,謂因萬物自然之理而為之制作,複改張說,何也?」曰:「無垢所言雖善,乃聖智創物之事,非百工之事也。
不若張說為當。
」 或問:「林氏說虞官正合孟子之言,不載何也?」林曰:「孟子言:不違農時,谷不可勝食也。
數罟不入洿池,魚鼈不可勝食也。
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也。
谷與魚鼈不可勝食,材木不可勝用,是使民養生喪死無憾也,王道之始也。
舜既使稷播百谷,又求掌山澤之官,誠足國之本也。
」曰:「孟子所言,乃為治之初,将以厚民耳。
其曰不可勝用者,乃為民而殖物也。
帝舜所言,乃成治之後,推以愛物耳,其曰若草木鳥獸者,蓋代天而理物也,氣象固不侔矣。
然舜之言足以包孟子之意,孟子之言則不可包舜之意也。
」 或問:「直而溫下四句,荊公言此教者之事,諸家多取之,如何?」曰:「晦庵謂如此說,則于教胄子上都無益。
愚謂直寬剛簡,決非施教者之事。
王、張氏雖強引經據,于理終非所安也。
」 或問:「蘇氏謂九官,舜有不問而命者,臣有受而不遜者,皆随其實,如何?」曰:「古者君臣皆以位為憂,而不以位為樂,其所以遜者,非姑為禮文而虛遜,亦非謂不足當而遜也。
蓋其謹重不忽之誠意發見,自不容已。
東萊謂晉王述見時人多遜官以要譽,乃不遜而受,以矯虛遜之弊。
要之,虛遜固非,述亦未為見理者也。
述誠不識所謂誠實之遜。
蘇氏謂随其實而不遜,正東萊論王述之意。
而不問而命,不遜而受,乃後世直情徑行者,殆非唐虞敬謹之氣象也。
王孫氏之說已當。
」 或問:「夏氏言九官,自稷、契而下,皆舊有職任,夔典樂已久,故以擊石拊石,百獸率舞答舜,如何?」曰:「若然,則稷、契等何為無答辭乎?舜方命以職,而遽自述其功,似無此理,亦非史氏叙事之體。
以上下文考之,其為益稷篇錯簡衍出無疑。
」 或問:「舜繼堯,不應遽廢羲和之職,舜典止及四牧、九官,羲、和職兼天人,反不與,何邪?」曰:典谟皆彼此互見,舜在璇玑玉衡,則命羲、和可知。
且九官、十二牧,堯時豈應無?然略不及者,以舜典見之也。
然則堯典不載九官、十二牧,舜典不載羲、和,皆互見耳。
三山陳氏說陟方亦善,堯曰殂落,舜曰陟方,書悉記之,乃春秋書公薨路寝之意。
人情以死為諱,而不知君子以是為能謹其終。
故曾子啟手足而知免,其斯以為順受其正欤?或問:「子多阙疑,何取于明經乎?」曰:「孔子談經于三代之末,尚以及史阙文為幸。
孟子言書于戰國之時,猶以盡信書為難。
況書經秦灰漢壁之餘,傳于耋翁幼女之口。
孔安國自謂以所聞伏生之書,定其可知者,其餘錯亂磨滅,不可複知。
觀論、孟經傳所引不同處不可該舉。
今學者于千數百年後,乃欲以無疑為高,而強通其不可通之說,其未安審矣。
」 或問:「子去取諸家之說,專以順經文為主而尚簡,何也?」曰:「傳注之體固如此。
且詩雲:天生烝民,有物有則。
民之秉彜,好是懿德。
孔子曰:天生烝民也,有物必有則,民之秉彜也,故好是懿德。
隻就中添四個字。
」滄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纓。
滄浪之水濁兮,可以濯我足。
孔子曰:「清斯濯纓,濁斯濯足矣。
」隻就中退十字,換兩斯字,曾不費辭,而意味無窮。
聖人之釋經蓋如此,此即傳注之祖也。
謝顯道謂程明道詩不立訓诂,隻添一二字點掇他讀過,便使人有悟。
正得孔子說經之體。
至如中庸言:雖有其位,苟無其德,不敢作禮樂焉;雖有其德,苟無其位,亦不敢作禮樂焉。
鄭氏注雲:作禮樂,聖人在天子之位,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
晦庵注雲:蓋百倍其功。
如此之類最佳。
諸經疏于義理雖未透,然順附經文,簡而不繁,最為得體。
曹操注孫子,杜預注左傳,皆不自作文。
本朝諸儒釋經,始自作文,然非傳注之體也。
曰:易之彖、象、文言及乾、坤二卦爻辭,「子曰」以下,豈非自作文乎?曰:此所謂十翼,蓋自為一書以為之輔。
至王弼注易,始析而附入之,非可與烝民詩、滄浪歌之說同論。
然諸卦彖、象,亦是順卦辭、爻辭以釋義,而不辭費也。
成周禮樂之官合為一,而兵刑分為二。
蓋帝者之世,詳于化而略于政;王者之世,詳于政而略于化,此世變升降之異也。
或問無垢:「張氏說若予工,謂因萬物自然之理而為之制作,複改張說,何也?」曰:「無垢所言雖善,乃聖智創物之事,非百工之事也。
不若張說為當。
」 或問:「林氏說虞官正合孟子之言,不載何也?」林曰:「孟子言:不違農時,谷不可勝食也。
數罟不入洿池,魚鼈不可勝食也。
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也。
谷與魚鼈不可勝食,材木不可勝用,是使民養生喪死無憾也,王道之始也。
舜既使稷播百谷,又求掌山澤之官,誠足國之本也。
」曰:「孟子所言,乃為治之初,将以厚民耳。
其曰不可勝用者,乃為民而殖物也。
帝舜所言,乃成治之後,推以愛物耳,其曰若草木鳥獸者,蓋代天而理物也,氣象固不侔矣。
然舜之言足以包孟子之意,孟子之言則不可包舜之意也。
」 或問:「直而溫下四句,荊公言此教者之事,諸家多取之,如何?」曰:「晦庵謂如此說,則于教胄子上都無益。
愚謂直寬剛簡,決非施教者之事。
王、張氏雖強引經據,于理終非所安也。
」 或問:「蘇氏謂九官,舜有不問而命者,臣有受而不遜者,皆随其實,如何?」曰:「古者君臣皆以位為憂,而不以位為樂,其所以遜者,非姑為禮文而虛遜,亦非謂不足當而遜也。
蓋其謹重不忽之誠意發見,自不容已。
東萊謂晉王述見時人多遜官以要譽,乃不遜而受,以矯虛遜之弊。
要之,虛遜固非,述亦未為見理者也。
述誠不識所謂誠實之遜。
蘇氏謂随其實而不遜,正東萊論王述之意。
而不問而命,不遜而受,乃後世直情徑行者,殆非唐虞敬謹之氣象也。
王孫氏之說已當。
」 或問:「夏氏言九官,自稷、契而下,皆舊有職任,夔典樂已久,故以擊石拊石,百獸率舞答舜,如何?」曰:「若然,則稷、契等何為無答辭乎?舜方命以職,而遽自述其功,似無此理,亦非史氏叙事之體。
以上下文考之,其為益稷篇錯簡衍出無疑。
」 或問:「舜繼堯,不應遽廢羲和之職,舜典止及四牧、九官,羲、和職兼天人,反不與,何邪?」曰:典谟皆彼此互見,舜在璇玑玉衡,則命羲、和可知。
且九官、十二牧,堯時豈應無?然略不及者,以舜典見之也。
然則堯典不載九官、十二牧,舜典不載羲、和,皆互見耳。
三山陳氏說陟方亦善,堯曰殂落,舜曰陟方,書悉記之,乃春秋書公薨路寝之意。
人情以死為諱,而不知君子以是為能謹其終。
故曾子啟手足而知免,其斯以為順受其正欤?或問:「子多阙疑,何取于明經乎?」曰:「孔子談經于三代之末,尚以及史阙文為幸。
孟子言書于戰國之時,猶以盡信書為難。
況書經秦灰漢壁之餘,傳于耋翁幼女之口。
孔安國自謂以所聞伏生之書,定其可知者,其餘錯亂磨滅,不可複知。
觀論、孟經傳所引不同處不可該舉。
今學者于千數百年後,乃欲以無疑為高,而強通其不可通之說,其未安審矣。
」 或問:「子去取諸家之說,專以順經文為主而尚簡,何也?」曰:「傳注之體固如此。
且詩雲:天生烝民,有物有則。
民之秉彜,好是懿德。
孔子曰:天生烝民也,有物必有則,民之秉彜也,故好是懿德。
隻就中添四個字。
」滄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纓。
滄浪之水濁兮,可以濯我足。
孔子曰:「清斯濯纓,濁斯濯足矣。
」隻就中退十字,換兩斯字,曾不費辭,而意味無窮。
聖人之釋經蓋如此,此即傳注之祖也。
謝顯道謂程明道詩不立訓诂,隻添一二字點掇他讀過,便使人有悟。
正得孔子說經之體。
至如中庸言:雖有其位,苟無其德,不敢作禮樂焉;雖有其德,苟無其位,亦不敢作禮樂焉。
鄭氏注雲:作禮樂,聖人在天子之位,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
晦庵注雲:蓋百倍其功。
如此之類最佳。
諸經疏于義理雖未透,然順附經文,簡而不繁,最為得體。
曹操注孫子,杜預注左傳,皆不自作文。
本朝諸儒釋經,始自作文,然非傳注之體也。
曰:易之彖、象、文言及乾、坤二卦爻辭,「子曰」以下,豈非自作文乎?曰:此所謂十翼,蓋自為一書以為之輔。
至王弼注易,始析而附入之,非可與烝民詩、滄浪歌之說同論。
然諸卦彖、象,亦是順卦辭、爻辭以釋義,而不辭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