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說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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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人,則中心無斯須而不由于理義矣。
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則以是道與人共由,而所以涵泳發揮者深矣。
是三者,皆本夫性情,而樂其天者也。
于此得所樂,則視王天下之事,如太虛中浮雲耳,果何與于我,而況其他哉?雖然,于是三樂之中,仰不愧,俯不怍,其本欤?蓋不愧不怍,在我者可得而勉者也。
至于父母俱存,兄弟無故,則有命焉。
然使吾胸中多所愧作,則雖處乎父母兄弟之閑,固亦不得而樂其樂也。
至于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其所以教育之者,是吾之不愧不怍者也。
故曰三樂之中,不愧不怍,其本欤? 孟子曰: 「廣土衆民,君子欲之,所樂不存焉。
中天下而立,定四海之民,君子樂之,所性不存焉。
君子所性,雖大行不加焉,雖窮居不損焉,分定故也。
君子所性,仁義禮智根于心,其生色也,睟然見于面,盎于背,施于四體,四體不言而喻。
」 「廣土衆民,君子欲之」者,為其可以行道而濟世耳,非有樂乎此也。
中天下而立,定四海之民,則是道可行而世可濟矣,故君子樂之。
然窮達出處,有命有義,非君子所性也。
所性,謂與生俱生者也。
故君子之所性,大行不加,窮居不損,以其分定也。
天賦是性,則有是分,然人之不能盡其分者多矣,惟君子為能全之,故道行乎天下而無所加,獨善于一身無所損,分定故也。
于是又指言其所性之實,謂仁、義、禮、智也。
四者具于性而根于心,猶木之著本,水之發源,由是而生生不息也。
仁、義、禮、智根于心,而生色于外,充盛著見,自不可揜。
故其「睟然之和,見于面,盎于背,施于四體,四體不言而喻」,涵養擴充,積久而熟,天理融會,動容周旋,無非此理,而内外一也。
不言而喻,言其自然由于此,而無待于防檢耳。
故程子曰:「睟面盎背,德盛仁熟緻然。
」又曰:「四體不言而喻,惟有德者能之。
」 孟子曰:伯夷辟纣,居北海之濱,聞文王作,興曰:盍歸乎來!吾聞西伯善養老者。
太公辟纣,居東海之濱,聞文王作,興曰:盍歸乎來!吾聞西伯善養老者。
天下有善養老,則仁人以為己歸矣。
五畝之宅,樹牆下以桑,匹婦蠶之,則老者足以衣帛矣。
五母雞,二母彘,無失其時,老者足以無失肉矣。
百畝之田,匹夫耕之,八口之家可以無饑矣。
所謂西伯善養老者,制其田裡,教之樹畜,導其妻子,使養其老。
五十非帛不煖,七十非肉不飽,不煖不飽,謂之凍餒。
文王之民,無凍餒之老者,此之謂也。
以伯夷、太公之事觀之,則知天下有善養老者,則仁人必歸之。
蓋善養老,則其仁心之所存,仁政之所行,可知矣。
仁人見其然,是以樂從之。
自「五畝之宅,樹牆下以桑」而下,其善養老之道也。
以制田裡為先者,田裡之制不定,則多寡貧富之不齊,而政教亦末由行也。
惟先制其田裡,使各有常産,公平均一,而俱無不足之患,然後政教可行焉。
于是而教之樹畜,又教之導其妻子,以養其老者,至于五十者可以衣帛,七十者可以食肉,而無凍餒之老者,可謂善養老矣。
王政始于養老者,蓋善俗教民之本故也。
孟子曰:「易其田疇,易,治也。
疇,一井也。
薄其稅斂,民可使富也。
食之以時,用之以禮,财不可勝用也。
」民非水火不生活,昏暮叩人之門戶求水火,無弗與者,至足矣。
聖人治天下,使有菽粟如水火。
菽粟如水火,而民焉有不仁者乎?教民使治其田疇,而輕為之賦斂,則民皆可使富,蓋有以仰事俯育而無不足也。
食之以時,食民之力則以其時。
如樂歲寡取,而兇年糞其田而不足,乃取赢焉,則非以時矣。
此助法之所以為貴也。
用之以禮,如城郭宮室、宗廟祭祀、币帛饔飧、百官有司之類,是其用之不可阙者,而莫不有制焉,所謂禮也。
或用于其所不必用,或用之而過,皆為非禮也。
孟子之所謂理财蓋如此。
先之以民可使富,而後繼之以财不可勝用,蓋百姓足而後君無不足也。
後世但以足國為富,而不及乎民,所謂撅其本也。
菽粟,人賴以生活,亦猶水火之不可一日無。
昏暮叩人之門戶而求水火,無不得者,以其至足也。
然則菽粟亦當使如水火然也。
菽粟如水火,則民無不足;民無不足,則無所求而有常心,故教化可得而行焉,此其所以興于仁也。
大抵聖賢之論富民,未有不及于教者也。
孟子曰:「孔子登東山而小魯,登泰山而小天下。
故觀于海者難為水,遊于聖人之門者難為言。
觀水有術,必觀其瀾。
日月有明,容光必照焉。
流水之為物也,不盈科不行;君子之志于道也,不成章不達。
」登東山而覺魯之小,登泰山而覺天下之小,聖人蓋有所感歎于斯也。
孟子因而推之,以言聖人之道大,亦若是也。
莫非水也,而海為之至,觀于海,則天下之水皆難以進于前矣。
莫非言也,而聖人為之至,遊于聖人之門,則天下之言道術者,皆難以進于前矣。
以其至而不可有加故也。
又推而言之,以謂觀水有術,必觀其瀾。
程子曰:「瀾,水之動處。
」蓋生意流形,自然不息,以其源之有本而無窮故耳。
非獨水也,日月之明,雖容光之隙,無不照及焉,亦以其明之有本而無窮也。
道之無窮,亦猶是耳。
又因流水而言之,以謂流水之行,必盈科而後進,不盈科則不進也。
君子之志于道,必循夫本末先後之序,實有諸己,成章而後達。
成章,謂成其章美,如語所載,由志學至于從心不逾矩,每積十年,然後能成章而一進也。
不成章,則就其所至,有所未盡,烏能以遽達乎?此章首言聖道之大,次言其無窮,蓋欲知聖道之大,當于其無窮者觀之。
而末又言志于此道者,以實有諸己為貴。
若能有諸己,積之久,而後其無窮者可循而達也。
孟子曰:「雞鳴而起,孳孳為善者,舜之徒也;雞鳴而起,孳孳為利者,跖之徒也。
欲知舜與跖之分,無他,利與善之間也。
」 此章論善利為舜、跖之分,啟告學者,可謂深切著明矣。
蓋出義則入利,去利則為善也。
此不過毫厘之間,而有白黑之異,霄壤之隔焉。
故程子曰:「間雲者,謂相去不遠也。
」夫善者,天理之公,孳孳為善者,存乎此而不舍也。
至于利,則一己之私而已,蓋其處心積慮,惟以便利于己也。
然皆雲孳孳者,猶言君子喻于義,小人喻于利之意。
夫義利二者相去之微,不可以不深察也。
學者于操舍之際驗之,則可見其大端,而知所用力矣。
用力之初,舜、跖之分,未嘗不交戰也。
蓋所謂善者,雖人性之所素有,而所謂利者,乃積習之深固未易遽以消除也。
斯須之間,是心存焉,則為善之所在,而舜之徒也;一不存焉,則為利之所乘,而跖之徒矣。
可不畏哉!是以君子居敬以為本,造次克念,戰兢自持,舊習寖消,則善端益著。
及其至也,私欲盡而天理純,舜之所以聖者,蓋可得而幾矣。
孟子曰:楊子取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
墨子兼愛,摩頂放踵利天下,為之。
摩其頂以至于踵,一身之間,凡可以利天下者,皆不惜也。
子莫執中,執中為近之。
執中無權,猶執一也。
所惡執一者,為其賊道也,舉一而廢百也。
為我、兼愛,皆偏滞于一隅,烏能中節?至于子莫,則又于為我、兼愛之間執其中。
執中之名雖為近之,然徒守執中之名,而不能用權以取中,則與執一者何異乎?蓋為我、兼愛,皆道也。
當為我則為我,當兼愛則兼愛,是乃道也。
彼其堕于一偏者,固賊夫道,而于其間取中者,是亦舉其一而廢其百耳。
夫時有萬變,事有萬殊,物有萬類,而中無定體也。
無定體者,以夫極無适而不為中也。
當此時則此為中,于彼時則非中矣;當此事則此為中,于他事則非中矣;即是物則此為中,于他物則非中矣。
蓋其所以為中者,天理之所存也。
故論其統體,中則一而已。
分為萬殊,而萬殊之中,各有中焉。
其所以為萬殊者,固統乎一,而所謂一者,未嘗不各完具于萬殊之中也。
故中庸謂「中也者,天下之大本」,此言夫統體之一也。
又曰「君子而時中」,此言其散殊之萬也。
然則即其本之一者而言之,謂之中有定體可也;而即其無适而不為中者言之,謂之中無定體可也。
是則非知權者,其能執之而勿失乎?今夫權之得名,以夫權量輕重,而未嘗不得其平也。
執中之權,亦猶是耳。
是以君子戒慎恐懼,存于未發之前,察于既發之際,大本立而達道行,則有以權之故也。
故堯、舜、湯、武之征讓不同,而同于中;夷、惠之出處不同,而同于中;三仁之死生不同,而同于中;顔、孟之語默不同,而同于中。
明夫此,則可與論聖人之時矣。
孟子曰:「饑者甘食,渴者甘飲,是未得飲食之正也,饑渴害之也。
」豈惟口腹有饑渴之害,人心亦皆有害。
人能無以饑渴之害為心害,則不及人不為憂矣。
飲食有正味,天下之公也。
而人為饑渴所移,則其飲食無不甘者,而始亂夫飲食之正矣。
非其味之有改也,饑渴害之故也。
人心莫不有害,蓋人心虛明知覺,萬理森然,其好惡是非,本何适而非正?惟夫動于私欲,則有所忿懥,有所恐懼,有所好樂,有所憂患,而其正理始昧矣。
人能正其心,不使外物害之,如饑渴之害于口腹,則無适而非天理之所存矣。
若是人者,必無不及人之憂矣。
不及人,猶雲不若人之謂也。
孟子曰:「柳下惠不以三公易其介。
」 易曰:「介于石。
」謂其所守之堅也。
孟子斯言,發明柳下惠之心,與夫子謂伯夷、叔齊不念舊惡同意。
夫以夷、齊之不立于惡人之朝,不與惡人言,其不屑就之風,疑于隘矣,而夫子稱其不念舊惡,其心量之廣大如此。
然則夷、齊之清,可得而論矣。
以柳下惠之不羞污君,不卑小官,其不屑去之風,疑于不恭矣;而孟子稱其不以三公易其介,其所守之不可奪如此,然則柳下惠之和,可得而論矣。
蓋柳下惠援而止之而止,其心非有所慕也,亦行其天理之當然者耳,故于小官有所不辭。
至于為士師,則三黜矣。
彼雖三公之貴,無以易其堅守,則其于世果何所求哉?是乃和而不流,而為和之至也。
若執老氏和光同塵之論,與物胥變,而謂之師柳下惠,是乃賊夫和之理者也。
然則欲知柳下惠者,當于孟子斯言玩味之。
孟子曰:「有為者辟若掘井,掘井九轫而不及泉,猶為棄井也。
」 天下之事,為之貴于有成,譬之掘井至于九轫,其用力亦勞矣,若不及泉而止,則亦為棄井而已。
今夫士之為仁義,固當循循不已,以極其至,若用力雖勞,未有所臻而畫焉,則亦不得為成人而已。
孟子曰:「堯舜性之也,湯武身之也,五霸假之也。
久假而不歸,惡知其非有也。
」 堯舜性之者,自誠而明,率性而安行也。
湯武身之者,自明而誠,體之于身,以盡其性也。
性之,則不假人為,天然純全;身之,則緻其踐履之功,以極其至也。
然而其至則一也,此生知學知之所以異。
堯舜湯武之聖,孟子特以兩言明之,而其所以聖者,亦無不盡矣。
五霸則異乎是,特慕夫仁義之名,有所為而為之,非能誠體之者也。
夫假之則非真有矣,而孟子謂「久假而不歸,惡知其非有」,何哉?此闡幽以示人之意。
蓋五霸暫假而暫歸者也。
五霸,桓公為盛,召陵之盟,仗王室之事以責楚,亦可謂義矣。
而執陳轅濤塗之舉,旋踵而起。
葵丘之會,殺牲載書而不歃血,亦可謂信矣。
震而矜之,叛者九國,此皆歸之遽者也。
若使其久假而不歸,亦豈不美乎?夫假之者,未有不歸者也。
使其假而能久,久之而不歸,則必有非苟然者矣。
是必因其假而有所感發于中,而後能然也。
至其不歸,則孰曰非己有乎?有之者,不系于假,而系于不歸也。
孟子斯言,與人為善,而開其自新之道,所以待天下與來世者,亦可謂弘裕矣。
公孫醜曰:「伊尹曰:予不狎于不順。
放太甲于桐,民大悅。
太甲賢,又反之,民大悅。
」賢者之為人臣也,其君不賢,則固可放與?孟子曰:「有伊尹之志,則可;無伊尹之志,則篡也。
」善乎,孟子論伊尹之事也,曰有伊尹之志則可。
志,謂所存主處。
伊尹受湯之托,居冢宰之任,而太甲初立,固已颠覆湯之典刑,惟伊尹志存乎宗祀,變而得其中。
方是時,太甲在諒陰也,故徙之桐宮,廬先王之墓側,去國都而處郊野,使之動心忍性,而有以深思焉。
書曰:「王徂桐宮居憂。
」是伊尹以冢宰攝政,而太甲居憂于桐耳。
太甲在桐,克終允德,則于練除之際,稽首奉而歸亳焉。
伊尹之心,始終純一,以宗祀為主,而拳拳乎太甲者也。
太甲之克終,雖由其自怨自艾,以能改過,而實亦自于伊尹之至誠無息有以感格之也。
然則伊尹之志,蓋可見矣。
若無伊尹之志,徒以君不賢而放之,則是篡亂之所為耳。
孟子斯言,所以垂訓來世者嚴矣。
秦、漢以來,惟霍光廢賀立宣之事,庶幾乎心在宗祀者。
然而其始也,建立之不審,而至誠敦笃又不加焉,其于伊尹之志,蓋有愧也。
是以嚴延年劾之,以為擅廢立,無人臣禮,而識者有取焉。
霍光且爾,而況于徐羨之輩,本為其一身利害計耳,所謂元惡大憝,必誅而無赦者也。
公孫醜曰:「詩曰:不素餐兮。
君子之不耕而食,何也?」孟子曰:「君子居是國也,其君用之,則安富尊榮;其子弟從之,則孝弟忠信。
不素餐兮,孰大于是?」 伐檀之刺,蓋謂在上者無功德于民而享其奉,故以不稼不穑而得禾,不狩不獵而得獸者為比,非必欲君子稼穑而後食也。
公孫醜以君子不耕而食為素餐,其為詩也亦固矣。
其弊将至于為許行之徒之論矣,故孟子告之以不素餐之大者。
夫君子仁義修于身,其居是國也,用之則民被其澤而安富,君由其道而尊榮。
如其未用,子弟從之,則亦薰陶乎孝悌忠信之習,而足以善俗。
君子之教人,使之由于孝悌忠信為先也。
忠、信對言之,忠則存于己者無不實;信則待人者無有欺也。
君子有益于人之國若是,其為不素餐孰大焉?不然,飾小廉而妨大德,徇末流而忘正義,非君子之道也。
王子墊問曰:「士何事?」孟子曰:「尚志。
」曰:「何謂尚志?」曰:「仁義而已矣。
殺一無罪,非仁也;非其有而取之,非義也。
居惡在?仁是也。
路惡在?義是也。
居仁由義,大人之事備矣。
」尚志者,以立志為先也。
主乎仁義,所謂志也。
不主乎仁義,則伥伥然何所據乎?謂之志不立可也。
「殺一無罪,非其有而取之」,舉是二者,欲其推類而知仁義之所存也。
夫殺一無罪而非仁,由是而體之,則仁之所以能愛者,可得而推矣。
非其有而取之,為非義,由是而體之,則義之所以為宜者,亦可得而推矣。
居仁由義,居則不違,由則不他也。
居仁則體立,由義則用行。
大人之事,亦不越此而已矣。
然則學者可不以尚志為先乎?志如木之有根,必有是而後可以有進也。
孟子曰:「仲子,不義與之齊國而弗受,人皆信之,是舍箪食豆羹之義也。
人莫大焉亡親戚、君臣、上下,以其小者信其大者,奚可哉?」箪食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則不受。
謂斯人也,一旦而遇萬锺之祿,苟為不義,則必不受也,可乎?蓋人之難知也,以其小者信其大者,固不可也。
于陵仲子以兄之祿為不義,避兄離母,處于于陵,齊人高之,以謂若斯人者,不義而與之齊國,亦将必不受也。
孟子以為是舍箪食豆羹之義也。
蓋孟子以人倫之際察之,而知其不可信也。
人之所以為人者,莫大于人倫,所謂親戚君臣上下是也。
今仲子廢親戚君臣上下,而欲以潔其身,飾小廉而妨大德,其不知義固已甚矣,又烏能不受不義之齊國乎?古之善觀人者,必于人倫之際察之,而其人之得失淺深可槩見矣。
四嶽之舉舜,則曰「克諧以孝」而已。
堯之降舜以二女,觀其嫔于虞而已。
此舜之所以聖也。
冀缺與其妻相待如賓,而臼季知其能治民;茅容殺牲先奉其母,而郭林宗知其可以成德。
是亦善觀人者也。
若仲子廢天倫而徇私意,以其小廉信其大節,烏乎可哉! 桃應問曰:「舜為天子,臯陶為士,瞽瞍殺人,則如之何?」孟子曰:「執之而已矣。
」「然則舜不禁與?」曰:「夫舜惡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
」「然則舜如之何?」曰:「舜視棄天下猶棄敝蹝也。
蹝,革履可蹝者也。
」竊負而逃,遵海濱而處,終身?然,樂而忘天下。
以帝舜之德,至于瞽瞍亦允若,則豈複有至于殺人之事哉?桃應特設是問,以觀聖人處事之變何如耳。
孟子因其問而告之以所宜處者,于禦變之權可謂盡之矣。
臯陶為士,奉舜之命以行法,若縱生殺之權而不問,則非所以為天下之公,而失兆民之心矣。
臯陶乎何敢?故必執之以示天下畏天命而不遑甯也。
舜之有天下,受之于天也。
受之于天,則烏得以其私而禁臯陶之執哉?故曰:「夫有所受之也。
」雖然,瞽瞍,父也,緻法于父,可乎?舜則有以處此矣。
舜之有天下,初不以天下與于己也,循天理之當然者而已,舜何有哉!故為瞽瞍殺人而枉其法,則失君道之公;若緻辟于瞽瞍,則廢父子之倫。
是皆雖有天下,不可一朝居者也。
舜甯去天下而存此義矣。
故曰舜視棄天下猶棄敝蹝也。
舜非輕天下而易言之也,義所當去,視天下猶敝蹝耳。
故在臯陶則使舜得以申其竊負之義,在舜則以此而可以終身,複曰終身?然樂而忘天下,夫何求哉?循乎天理而已矣。
方其居深山之中,飯糗茹草,若将終身焉者,此心也。
及其受堯之天下,垂衣裳而治者,此心也。
至于義所當去,棄天下而遵海濱,則亦此心而已矣,無往而非天理也。
然則善發明舜之心者,其惟孟子乎!
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則以是道與人共由,而所以涵泳發揮者深矣。
是三者,皆本夫性情,而樂其天者也。
于此得所樂,則視王天下之事,如太虛中浮雲耳,果何與于我,而況其他哉?雖然,于是三樂之中,仰不愧,俯不怍,其本欤?蓋不愧不怍,在我者可得而勉者也。
至于父母俱存,兄弟無故,則有命焉。
然使吾胸中多所愧作,則雖處乎父母兄弟之閑,固亦不得而樂其樂也。
至于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其所以教育之者,是吾之不愧不怍者也。
故曰三樂之中,不愧不怍,其本欤? 孟子曰: 「廣土衆民,君子欲之,所樂不存焉。
中天下而立,定四海之民,君子樂之,所性不存焉。
君子所性,雖大行不加焉,雖窮居不損焉,分定故也。
君子所性,仁義禮智根于心,其生色也,睟然見于面,盎于背,施于四體,四體不言而喻。
」 「廣土衆民,君子欲之」者,為其可以行道而濟世耳,非有樂乎此也。
中天下而立,定四海之民,則是道可行而世可濟矣,故君子樂之。
然窮達出處,有命有義,非君子所性也。
所性,謂與生俱生者也。
故君子之所性,大行不加,窮居不損,以其分定也。
天賦是性,則有是分,然人之不能盡其分者多矣,惟君子為能全之,故道行乎天下而無所加,獨善于一身無所損,分定故也。
于是又指言其所性之實,謂仁、義、禮、智也。
四者具于性而根于心,猶木之著本,水之發源,由是而生生不息也。
仁、義、禮、智根于心,而生色于外,充盛著見,自不可揜。
故其「睟然之和,見于面,盎于背,施于四體,四體不言而喻」,涵養擴充,積久而熟,天理融會,動容周旋,無非此理,而内外一也。
不言而喻,言其自然由于此,而無待于防檢耳。
故程子曰:「睟面盎背,德盛仁熟緻然。
」又曰:「四體不言而喻,惟有德者能之。
」 孟子曰:伯夷辟纣,居北海之濱,聞文王作,興曰:盍歸乎來!吾聞西伯善養老者。
太公辟纣,居東海之濱,聞文王作,興曰:盍歸乎來!吾聞西伯善養老者。
天下有善養老,則仁人以為己歸矣。
五畝之宅,樹牆下以桑,匹婦蠶之,則老者足以衣帛矣。
五母雞,二母彘,無失其時,老者足以無失肉矣。
百畝之田,匹夫耕之,八口之家可以無饑矣。
所謂西伯善養老者,制其田裡,教之樹畜,導其妻子,使養其老。
五十非帛不煖,七十非肉不飽,不煖不飽,謂之凍餒。
文王之民,無凍餒之老者,此之謂也。
以伯夷、太公之事觀之,則知天下有善養老者,則仁人必歸之。
蓋善養老,則其仁心之所存,仁政之所行,可知矣。
仁人見其然,是以樂從之。
自「五畝之宅,樹牆下以桑」而下,其善養老之道也。
以制田裡為先者,田裡之制不定,則多寡貧富之不齊,而政教亦末由行也。
惟先制其田裡,使各有常産,公平均一,而俱無不足之患,然後政教可行焉。
于是而教之樹畜,又教之導其妻子,以養其老者,至于五十者可以衣帛,七十者可以食肉,而無凍餒之老者,可謂善養老矣。
王政始于養老者,蓋善俗教民之本故也。
孟子曰:「易其田疇,易,治也。
疇,一井也。
薄其稅斂,民可使富也。
食之以時,用之以禮,财不可勝用也。
」民非水火不生活,昏暮叩人之門戶求水火,無弗與者,至足矣。
聖人治天下,使有菽粟如水火。
菽粟如水火,而民焉有不仁者乎?教民使治其田疇,而輕為之賦斂,則民皆可使富,蓋有以仰事俯育而無不足也。
食之以時,食民之力則以其時。
如樂歲寡取,而兇年糞其田而不足,乃取赢焉,則非以時矣。
此助法之所以為貴也。
用之以禮,如城郭宮室、宗廟祭祀、币帛饔飧、百官有司之類,是其用之不可阙者,而莫不有制焉,所謂禮也。
或用于其所不必用,或用之而過,皆為非禮也。
孟子之所謂理财蓋如此。
先之以民可使富,而後繼之以财不可勝用,蓋百姓足而後君無不足也。
後世但以足國為富,而不及乎民,所謂撅其本也。
菽粟,人賴以生活,亦猶水火之不可一日無。
昏暮叩人之門戶而求水火,無不得者,以其至足也。
然則菽粟亦當使如水火然也。
菽粟如水火,則民無不足;民無不足,則無所求而有常心,故教化可得而行焉,此其所以興于仁也。
大抵聖賢之論富民,未有不及于教者也。
孟子曰:「孔子登東山而小魯,登泰山而小天下。
故觀于海者難為水,遊于聖人之門者難為言。
觀水有術,必觀其瀾。
日月有明,容光必照焉。
流水之為物也,不盈科不行;君子之志于道也,不成章不達。
」登東山而覺魯之小,登泰山而覺天下之小,聖人蓋有所感歎于斯也。
孟子因而推之,以言聖人之道大,亦若是也。
莫非水也,而海為之至,觀于海,則天下之水皆難以進于前矣。
莫非言也,而聖人為之至,遊于聖人之門,則天下之言道術者,皆難以進于前矣。
以其至而不可有加故也。
又推而言之,以謂觀水有術,必觀其瀾。
程子曰:「瀾,水之動處。
」蓋生意流形,自然不息,以其源之有本而無窮故耳。
非獨水也,日月之明,雖容光之隙,無不照及焉,亦以其明之有本而無窮也。
道之無窮,亦猶是耳。
又因流水而言之,以謂流水之行,必盈科而後進,不盈科則不進也。
君子之志于道,必循夫本末先後之序,實有諸己,成章而後達。
成章,謂成其章美,如語所載,由志學至于從心不逾矩,每積十年,然後能成章而一進也。
不成章,則就其所至,有所未盡,烏能以遽達乎?此章首言聖道之大,次言其無窮,蓋欲知聖道之大,當于其無窮者觀之。
而末又言志于此道者,以實有諸己為貴。
若能有諸己,積之久,而後其無窮者可循而達也。
孟子曰:「雞鳴而起,孳孳為善者,舜之徒也;雞鳴而起,孳孳為利者,跖之徒也。
欲知舜與跖之分,無他,利與善之間也。
」 此章論善利為舜、跖之分,啟告學者,可謂深切著明矣。
蓋出義則入利,去利則為善也。
此不過毫厘之間,而有白黑之異,霄壤之隔焉。
故程子曰:「間雲者,謂相去不遠也。
」夫善者,天理之公,孳孳為善者,存乎此而不舍也。
至于利,則一己之私而已,蓋其處心積慮,惟以便利于己也。
然皆雲孳孳者,猶言君子喻于義,小人喻于利之意。
夫義利二者相去之微,不可以不深察也。
學者于操舍之際驗之,則可見其大端,而知所用力矣。
用力之初,舜、跖之分,未嘗不交戰也。
蓋所謂善者,雖人性之所素有,而所謂利者,乃積習之深固未易遽以消除也。
斯須之間,是心存焉,則為善之所在,而舜之徒也;一不存焉,則為利之所乘,而跖之徒矣。
可不畏哉!是以君子居敬以為本,造次克念,戰兢自持,舊習寖消,則善端益著。
及其至也,私欲盡而天理純,舜之所以聖者,蓋可得而幾矣。
孟子曰:楊子取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
墨子兼愛,摩頂放踵利天下,為之。
摩其頂以至于踵,一身之間,凡可以利天下者,皆不惜也。
子莫執中,執中為近之。
執中無權,猶執一也。
所惡執一者,為其賊道也,舉一而廢百也。
為我、兼愛,皆偏滞于一隅,烏能中節?至于子莫,則又于為我、兼愛之間執其中。
執中之名雖為近之,然徒守執中之名,而不能用權以取中,則與執一者何異乎?蓋為我、兼愛,皆道也。
當為我則為我,當兼愛則兼愛,是乃道也。
彼其堕于一偏者,固賊夫道,而于其間取中者,是亦舉其一而廢其百耳。
夫時有萬變,事有萬殊,物有萬類,而中無定體也。
無定體者,以夫極無适而不為中也。
當此時則此為中,于彼時則非中矣;當此事則此為中,于他事則非中矣;即是物則此為中,于他物則非中矣。
蓋其所以為中者,天理之所存也。
故論其統體,中則一而已。
分為萬殊,而萬殊之中,各有中焉。
其所以為萬殊者,固統乎一,而所謂一者,未嘗不各完具于萬殊之中也。
故中庸謂「中也者,天下之大本」,此言夫統體之一也。
又曰「君子而時中」,此言其散殊之萬也。
然則即其本之一者而言之,謂之中有定體可也;而即其無适而不為中者言之,謂之中無定體可也。
是則非知權者,其能執之而勿失乎?今夫權之得名,以夫權量輕重,而未嘗不得其平也。
執中之權,亦猶是耳。
是以君子戒慎恐懼,存于未發之前,察于既發之際,大本立而達道行,則有以權之故也。
故堯、舜、湯、武之征讓不同,而同于中;夷、惠之出處不同,而同于中;三仁之死生不同,而同于中;顔、孟之語默不同,而同于中。
明夫此,則可與論聖人之時矣。
孟子曰:「饑者甘食,渴者甘飲,是未得飲食之正也,饑渴害之也。
」豈惟口腹有饑渴之害,人心亦皆有害。
人能無以饑渴之害為心害,則不及人不為憂矣。
飲食有正味,天下之公也。
而人為饑渴所移,則其飲食無不甘者,而始亂夫飲食之正矣。
非其味之有改也,饑渴害之故也。
人心莫不有害,蓋人心虛明知覺,萬理森然,其好惡是非,本何适而非正?惟夫動于私欲,則有所忿懥,有所恐懼,有所好樂,有所憂患,而其正理始昧矣。
人能正其心,不使外物害之,如饑渴之害于口腹,則無适而非天理之所存矣。
若是人者,必無不及人之憂矣。
不及人,猶雲不若人之謂也。
孟子曰:「柳下惠不以三公易其介。
」 易曰:「介于石。
」謂其所守之堅也。
孟子斯言,發明柳下惠之心,與夫子謂伯夷、叔齊不念舊惡同意。
夫以夷、齊之不立于惡人之朝,不與惡人言,其不屑就之風,疑于隘矣,而夫子稱其不念舊惡,其心量之廣大如此。
然則夷、齊之清,可得而論矣。
以柳下惠之不羞污君,不卑小官,其不屑去之風,疑于不恭矣;而孟子稱其不以三公易其介,其所守之不可奪如此,然則柳下惠之和,可得而論矣。
蓋柳下惠援而止之而止,其心非有所慕也,亦行其天理之當然者耳,故于小官有所不辭。
至于為士師,則三黜矣。
彼雖三公之貴,無以易其堅守,則其于世果何所求哉?是乃和而不流,而為和之至也。
若執老氏和光同塵之論,與物胥變,而謂之師柳下惠,是乃賊夫和之理者也。
然則欲知柳下惠者,當于孟子斯言玩味之。
孟子曰:「有為者辟若掘井,掘井九轫而不及泉,猶為棄井也。
」 天下之事,為之貴于有成,譬之掘井至于九轫,其用力亦勞矣,若不及泉而止,則亦為棄井而已。
今夫士之為仁義,固當循循不已,以極其至,若用力雖勞,未有所臻而畫焉,則亦不得為成人而已。
孟子曰:「堯舜性之也,湯武身之也,五霸假之也。
久假而不歸,惡知其非有也。
」 堯舜性之者,自誠而明,率性而安行也。
湯武身之者,自明而誠,體之于身,以盡其性也。
性之,則不假人為,天然純全;身之,則緻其踐履之功,以極其至也。
然而其至則一也,此生知學知之所以異。
堯舜湯武之聖,孟子特以兩言明之,而其所以聖者,亦無不盡矣。
五霸則異乎是,特慕夫仁義之名,有所為而為之,非能誠體之者也。
夫假之則非真有矣,而孟子謂「久假而不歸,惡知其非有」,何哉?此闡幽以示人之意。
蓋五霸暫假而暫歸者也。
五霸,桓公為盛,召陵之盟,仗王室之事以責楚,亦可謂義矣。
而執陳轅濤塗之舉,旋踵而起。
葵丘之會,殺牲載書而不歃血,亦可謂信矣。
震而矜之,叛者九國,此皆歸之遽者也。
若使其久假而不歸,亦豈不美乎?夫假之者,未有不歸者也。
使其假而能久,久之而不歸,則必有非苟然者矣。
是必因其假而有所感發于中,而後能然也。
至其不歸,則孰曰非己有乎?有之者,不系于假,而系于不歸也。
孟子斯言,與人為善,而開其自新之道,所以待天下與來世者,亦可謂弘裕矣。
公孫醜曰:「伊尹曰:予不狎于不順。
放太甲于桐,民大悅。
太甲賢,又反之,民大悅。
」賢者之為人臣也,其君不賢,則固可放與?孟子曰:「有伊尹之志,則可;無伊尹之志,則篡也。
」善乎,孟子論伊尹之事也,曰有伊尹之志則可。
志,謂所存主處。
伊尹受湯之托,居冢宰之任,而太甲初立,固已颠覆湯之典刑,惟伊尹志存乎宗祀,變而得其中。
方是時,太甲在諒陰也,故徙之桐宮,廬先王之墓側,去國都而處郊野,使之動心忍性,而有以深思焉。
書曰:「王徂桐宮居憂。
」是伊尹以冢宰攝政,而太甲居憂于桐耳。
太甲在桐,克終允德,則于練除之際,稽首奉而歸亳焉。
伊尹之心,始終純一,以宗祀為主,而拳拳乎太甲者也。
太甲之克終,雖由其自怨自艾,以能改過,而實亦自于伊尹之至誠無息有以感格之也。
然則伊尹之志,蓋可見矣。
若無伊尹之志,徒以君不賢而放之,則是篡亂之所為耳。
孟子斯言,所以垂訓來世者嚴矣。
秦、漢以來,惟霍光廢賀立宣之事,庶幾乎心在宗祀者。
然而其始也,建立之不審,而至誠敦笃又不加焉,其于伊尹之志,蓋有愧也。
是以嚴延年劾之,以為擅廢立,無人臣禮,而識者有取焉。
霍光且爾,而況于徐羨之輩,本為其一身利害計耳,所謂元惡大憝,必誅而無赦者也。
公孫醜曰:「詩曰:不素餐兮。
君子之不耕而食,何也?」孟子曰:「君子居是國也,其君用之,則安富尊榮;其子弟從之,則孝弟忠信。
不素餐兮,孰大于是?」 伐檀之刺,蓋謂在上者無功德于民而享其奉,故以不稼不穑而得禾,不狩不獵而得獸者為比,非必欲君子稼穑而後食也。
公孫醜以君子不耕而食為素餐,其為詩也亦固矣。
其弊将至于為許行之徒之論矣,故孟子告之以不素餐之大者。
夫君子仁義修于身,其居是國也,用之則民被其澤而安富,君由其道而尊榮。
如其未用,子弟從之,則亦薰陶乎孝悌忠信之習,而足以善俗。
君子之教人,使之由于孝悌忠信為先也。
忠、信對言之,忠則存于己者無不實;信則待人者無有欺也。
君子有益于人之國若是,其為不素餐孰大焉?不然,飾小廉而妨大德,徇末流而忘正義,非君子之道也。
王子墊問曰:「士何事?」孟子曰:「尚志。
」曰:「何謂尚志?」曰:「仁義而已矣。
殺一無罪,非仁也;非其有而取之,非義也。
居惡在?仁是也。
路惡在?義是也。
居仁由義,大人之事備矣。
」尚志者,以立志為先也。
主乎仁義,所謂志也。
不主乎仁義,則伥伥然何所據乎?謂之志不立可也。
「殺一無罪,非其有而取之」,舉是二者,欲其推類而知仁義之所存也。
夫殺一無罪而非仁,由是而體之,則仁之所以能愛者,可得而推矣。
非其有而取之,為非義,由是而體之,則義之所以為宜者,亦可得而推矣。
居仁由義,居則不違,由則不他也。
居仁則體立,由義則用行。
大人之事,亦不越此而已矣。
然則學者可不以尚志為先乎?志如木之有根,必有是而後可以有進也。
孟子曰:「仲子,不義與之齊國而弗受,人皆信之,是舍箪食豆羹之義也。
人莫大焉亡親戚、君臣、上下,以其小者信其大者,奚可哉?」箪食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則不受。
謂斯人也,一旦而遇萬锺之祿,苟為不義,則必不受也,可乎?蓋人之難知也,以其小者信其大者,固不可也。
于陵仲子以兄之祿為不義,避兄離母,處于于陵,齊人高之,以謂若斯人者,不義而與之齊國,亦将必不受也。
孟子以為是舍箪食豆羹之義也。
蓋孟子以人倫之際察之,而知其不可信也。
人之所以為人者,莫大于人倫,所謂親戚君臣上下是也。
今仲子廢親戚君臣上下,而欲以潔其身,飾小廉而妨大德,其不知義固已甚矣,又烏能不受不義之齊國乎?古之善觀人者,必于人倫之際察之,而其人之得失淺深可槩見矣。
四嶽之舉舜,則曰「克諧以孝」而已。
堯之降舜以二女,觀其嫔于虞而已。
此舜之所以聖也。
冀缺與其妻相待如賓,而臼季知其能治民;茅容殺牲先奉其母,而郭林宗知其可以成德。
是亦善觀人者也。
若仲子廢天倫而徇私意,以其小廉信其大節,烏乎可哉! 桃應問曰:「舜為天子,臯陶為士,瞽瞍殺人,則如之何?」孟子曰:「執之而已矣。
」「然則舜不禁與?」曰:「夫舜惡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
」「然則舜如之何?」曰:「舜視棄天下猶棄敝蹝也。
蹝,革履可蹝者也。
」竊負而逃,遵海濱而處,終身?然,樂而忘天下。
以帝舜之德,至于瞽瞍亦允若,則豈複有至于殺人之事哉?桃應特設是問,以觀聖人處事之變何如耳。
孟子因其問而告之以所宜處者,于禦變之權可謂盡之矣。
臯陶為士,奉舜之命以行法,若縱生殺之權而不問,則非所以為天下之公,而失兆民之心矣。
臯陶乎何敢?故必執之以示天下畏天命而不遑甯也。
舜之有天下,受之于天也。
受之于天,則烏得以其私而禁臯陶之執哉?故曰:「夫有所受之也。
」雖然,瞽瞍,父也,緻法于父,可乎?舜則有以處此矣。
舜之有天下,初不以天下與于己也,循天理之當然者而已,舜何有哉!故為瞽瞍殺人而枉其法,則失君道之公;若緻辟于瞽瞍,則廢父子之倫。
是皆雖有天下,不可一朝居者也。
舜甯去天下而存此義矣。
故曰舜視棄天下猶棄敝蹝也。
舜非輕天下而易言之也,義所當去,視天下猶敝蹝耳。
故在臯陶則使舜得以申其竊負之義,在舜則以此而可以終身,複曰終身?然樂而忘天下,夫何求哉?循乎天理而已矣。
方其居深山之中,飯糗茹草,若将終身焉者,此心也。
及其受堯之天下,垂衣裳而治者,此心也。
至于義所當去,棄天下而遵海濱,則亦此心而已矣,無往而非天理也。
然則善發明舜之心者,其惟孟子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