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說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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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以類而思,則比之指不若人,何啻于相千萬邪?而反不知惡,故謂之不知類也。
人惟不知類,故冥行而不自覺。
使其知類而推之,則晨夕之間,其悚然而作者,豈獨此哉?雖然,知惡之,則必求所以免于惡,蓋有須臾不敢遑甯者矣。
此古之君子所以學如不及,猶恐失之也。
孟子曰:「拱把之桐梓,拱把,合兩手曰拱,一手握之曰把。
人苟欲生之,皆知所以養之者。
至于身,而不知所以養之者,豈愛身不若桐梓哉?弗思甚也。
」 愛其身,必思所以養之。
然所以養之者,則有道矣。
古之人,理義以養其心,以至于動作起居、聲音容色之間,莫不有養之之法焉,所以尊德性而道問學,以成其身也。
于桐梓而知所以養,則自拱把至于合抱,可以馴緻也。
于身而知所以養,則為賢為聖,亦循循可進耳。
曰「弗思甚也」,蓋思之則知身之為貴,而不可以失其養也。
弗思,則待其身曾一草一木之不若,滔滔皆是矣。
孟子此篇,大抵多言存養之功,學者尤宜深體也。
孟子曰:人之于身也,兼所愛。
兼所愛,則兼所養也。
無尺寸之膚不愛焉,則無尺寸之膚不養也。
所以考其善不善者,豈有他哉?于己取之而已矣。
體有貴賤,有小大。
無以小害大,無以賤害貴。
養其小者為小人,養其大者為大人。
今有場師,舍其梧槚,養其??棘,則為賤場師焉。
養其一指而失其肩背,而不知也,則為狼疾人也。
飲食之人,則人賤之矣,為其養小以失大也。
飲食之人無有失也,則口腹豈适為尺寸之膚哉? 人有是身,則知其皆在所愛。
愛之則知其皆在所養,而無尺寸之膚不及也。
然人知其口腹之養而已,而莫知其所受于天,蓋有所甚重于此者,可不知所以養之乎?故曰:「所以考其善不善者,豈有他哉?于己取之而已矣。
」言欲考察善不善之分,則在吾身所取者何如耳。
所取有二端焉,體有貴賤,有小大是也。
以小害大,以賤害貴,則是養其小者,所謂不善也。
不以小害大,不以賤害貴,則是養其大者,所謂善也。
何以為大且貴?人心是已。
小且賤,則血氣是已。
血氣亦禀于天,非可賤也,而心則為宰之者也。
不得其宰,則倍天遁情,流為一物,斯為可賤矣。
人惟不知天理之存,故憧憧然獨以養其口腹為事。
自農、工、商、賈之競乎利,以至于公、卿、大夫、士之競乎祿仕,是皆然也。
良心日喪,人道幾乎息而不自知,此豈不類于場師之舍梧槚而從事于??棘,治疾者養一指而失其肩背者欤?雖然,人饑渴而飲食,是亦理也,初何罪焉?然飲食之人,人所為賤之者,為其但知有口腹之養,而失其大者耳。
如使飲食之人而不失其大者,則口腹豈但為養其尺寸之膚哉?固亦理義之所存也。
故失其大者,則役于血氣而為人欲先立乎其大者,則本諸天命而皆至理。
人欲流,則口腹之須何有窮極?此人之所以為禽獸不遠者也。
天理明,則一飲一食之間,亦莫不有則焉,此人之所以成身而通乎天地者也。
然則可不謹其源哉? 公都子問曰:「鈞是人也,或為大人,或為小人,何也?」孟子曰:「從其大體為大人,從其小體為小人。
」曰:「鈞是人也,或從其大體,或從其小體,何也?」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
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
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也。
此天之所與我者。
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不能奪也。
此為大人而已矣。
」 從其大體,心之官也;從其小體,耳目之官也。
「官」雲者,主守之謂。
蓋耳目為之主,則不思而蔽于物矣。
耳目,物也。
以物而交于物,則為其引取固宜。
若心為之主,則能思矣,思而得之,而物不能奪也。
所謂思而得之者,亦豈外取之乎?乃天之所以與我,是天理之存于人心者也,人皆有之。
不思故不得,思則得矣。
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不能奪矣。
言心為之主,則耳目不能以移,有以宰之故也。
故君子之動以理,小人之動以物。
動以理者,心得其宰,而物随之;動以物者,心放而欲流,其何有極也?然所謂思者,非泛而無統也。
泛而無統,則思之亂也,不得謂心之官矣。
事事物物皆有所以然,其所以然者,天之理也。
思其所以然,而循天理之所無事,則雖日與事物接,而心體無乎不在也,斯則為大人矣。
此所謂大人者,非必為已至于充實輝光之地者也。
蓋對小人而言,謂得其大者也。
孟子曰:有天爵者,有人爵者。
仁義忠信,樂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
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從之。
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
既得人爵,而棄其天爵,則惑之甚者也,終亦必亡而已矣。
天爵,謂天之所貴也。
仁義,又言忠信者,在己為忠,與人為信。
忠信者,隻是誠實此二者也。
既曰仁義忠信,而又曰樂善不倦。
樂善不倦,好懿德之常性也。
惟樂善不倦,則于仁義忠信,斯源源而進矣。
古之人修其天爵而已,非有所為而為之耳。
人爵從之者,言其理則然也。
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
夫有一毫要人爵之心,則有害于天爵。
其修之也,亦慕其名而為其事耳。
及遂其欲,則并與其所假者而棄之,可謂惑之甚者。
又曰:「終亦必亡而已矣。
」言既萌要利之心,則其所為終亦必亡,勢則然也。
嗟乎!古之士修身于下,無一毫求于其君之心,而人君求賢于上,每懷不及之意,上下皆循乎天理,是以人才衆多而天下治。
逮德之衰,在下者假名而要利,在上者徇名而忘實,而人才始壞矣。
降及後世,則不複以仁義忠信取士,而乃求之于文藝之間。
自孩提之童,則使之懷利心而習為文辭,并與其假者而不務矣。
則人才何怪其難得,而治功何怪其難成乎?可勝歎哉! 孟子曰:「欲貴者,人之同心也。
人人有貴于己者,弗思耳。
」人之所貴者,非良貴也。
趙孟之所貴,趙孟能賤之。
詩雲:「既醉以酒,既飽以德。
」言飽乎仁義也,所以不願人之膏粱之味也;令聞廣譽施于身,所以不願人之文繡也。
人皆有欲貴之心,言人莫不欲貴其身也。
而不知在己有至貴者焉,德性之謂也。
一人之性,萬善備焉,不其貴乎?善乎孟子之言曰:「人人有貴于己者,弗思耳。
」惟夫弗思,故雖素有之,而莫之能有也。
若真知有貴于己者,則見外誘之不足慕矣。
惟夫不知也,是以慕于外而求于人。
故曰:「人之所貴者,非良貴也。
」人之所貴雲者,言資于人而貴者也。
良貴雲者,言己素有之善也。
趙孟之所貴,趙孟能賤之,其所貴者資于人,則能貴之者亦能賤之矣。
良貴在我,得于天者也,人何預焉?得于天者公理,而資于人者私欲也。
故飽乎仁義,而不願膏粱之饫;聞譽施于身,而不願文繡之加,為其在我者,而不願乎外也。
雖然,令聞廣譽,君子非有欲之之心也,飽乎仁義,則令聞廣譽自加焉,猶言為善有令名,其理之固然者也。
孟子曰:「仁之勝不仁也,猶水勝火。
今之為仁者,猶以一杯水救一車薪之火也,不熄,則謂之水不勝火,此又與于不仁之甚者也,亦終必亡而已矣。
」此為有志于仁而未力者言也。
仁與不仁,特系乎操舍之間,而天理人欲分焉。
天理存則人欲消,固不兩立也,故以水勝火喻之。
然用力于仁,貴于久而勿舍,若一暴而十寒,倏得而複失,則暫存之天理,豈能勝無窮之人欲哉?是猶以杯水救車薪之火也,救之不得,而遂以為仁不可以勝不仁,而不加勉焉,是則同于不仁之甚者,其淪胥以亡也必矣。
學者觀于此,其可斯須而不存是心乎?天理寖明,則人欲寖消矣。
及其至也,人欲消盡,純是天理,以水勝火,不其然乎? 孟子曰:「五谷者,種之美者也。
苟為不熟,不如荑稗。
夫仁,亦在乎熟之而已矣。
」 此章勉學者為仁貴于有成也。
五谷不熟,不如荑稗,言雖種之美,苟為不熟,亦無益也。
仁者,人之所以為人也。
然為之而不至,則未可謂成人。
況于乍明乍暗,若存若亡,無笃厚悠久之功,則終亦必亡而已矣。
熟之奈何?其亦猶善種者乎?勿舍也,亦勿助之長也,深耕易耨而已,而不志于獲也。
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濡,禾易長,畝苖而秀,秀而實,蓋有不期然而然者。
為仁之方,論語一書,所以示後世者至矣。
緻知力行,久而不息,則存乎其人焉。
其淺深次第,亦自知而已矣。
要之,未至于顔子之地,皆未可語夫熟也。
孟子曰:「羿之教人射,必至于彀;學者亦必志于彀。
大匠誨人,必以規矩;學者亦必以規矩。
」 彀者,弩張向的處也。
射者,期于中鹄也。
然羿之教人使志于彀,鹄在彼而彀在此,心存乎此,雖不中,不遠矣。
學者,學之為聖賢也。
聖賢曷為而可至哉?求之吾身而已。
求之吾身,其則蓋不遠。
心之所同然者,人所固有也。
學者亦存此而已。
存乎此,則聖賢之門牆可漸而入也。
規矩所以為方員也。
大匠誨人,使之用規矩而已。
至于巧,則非大匠之所能誨,存乎其人焉。
然巧固不外乎規矩也。
學者之于道,其為有漸,其進有序,自灑埽應對至于禮儀之三百,威儀之三千,猶木之有規矩也,亦循乎此而已。
至于形而上之事,則在其人所得何如。
形而上者,固不外乎灑埽應對之間也。
舍是以求道,是猶舍規矩以求巧也。
此章所舉二端,教人者與受教于人者,皆不可以不知。
告子下 任人有問屋廬子曰:「禮與食孰重?」曰:「禮重。
」「色與禮孰重?」曰:「禮重。
」曰:「以禮食則饑而死,不以禮食則得食,必以禮乎?親迎則不得妻,不親迎則得妻,必親迎乎?」屋廬子不能對,明日之鄒,以告孟子。
孟子曰:「于答是也。
于,音烏,歎辭。
何有?不揣其本而齊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樓。
岑樓,山之銳嶺者。
金重于羽者,豈謂一鈎金與一輿羽之謂哉?取食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奚翅食重?取色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奚翅色重?」往應之曰:「??兄之臂而奪之食,則得食;??,戾也。
不??則不得食,則将??之乎?逾東家牆而摟其處子,則得妻;不摟則不得妻,則将摟摟,牽也。
之乎?」食、色雖出于性,而其流則以害性。
苟無禮以止之,則将何所極哉?禮之重于食色,固不待較而明矣。
惟夫汨于人欲,而昧夫天性,于是始有禮與食色孰重之疑矣。
孟子謂「不揣其本而齊其末」者,蓋凡天下之理,其本一定,有不可易者。
若舍本而齊末,則失其理矣。
累方寸之木而高于岑樓,遂謂木高于山;積一輿之羽而重于鈎金,遂謂羽重于金。
而山之為高,金之為重,其理終不可易也。
今任人舉食色之重者,以蔽禮之輕者,何以異乎此?故孟子因其說而正之,謂「以禮則不得食,則??兄之臂而得食,亦将為之乎?謂親迎則不得妻,則逾牆而得妻,亦将為之乎?」以此而權之,則可見禮之為重,而食色之為輕,其理之所在,為不可易矣。
所謂揣其本而齊其末者也。
而或者乃謂孟子之說,與孔子「食可去,信不可去」之意異,又謂如孟子之說,将使天下之人棄禮而不顧,是殆未之思也。
蓋子貢善問,欲以探其理之至極,則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又曰:「于斯二者何先?」故聖人明信為本以示之。
若任人蓋徇乎人欲者,其問也,意固以食色為重。
若但告之以甯不食而死,必以禮食也;甯不娶妻,必親迎也,則理不盡而意有窒,非啟告之之道也。
故孟子獨循其本而告之,使之反其本而知理之不可易者,則其說将自窮。
與孔子謂食可去,而信不可去之意,蓋無殊也。
或者未之思邪? 曹交問曰:「人皆可以為堯舜,有諸?」孟子曰:「然。
」「交聞文王十尺,湯九尺。
今交九尺四寸以長,食粟而已,如何則可?」曰:「奚有于是?亦為之而已矣。
」有人于此,力不能勝一匹雛,則為無力人矣。
今曰舉百鈞,則為有力人矣。
然則舉烏獲之任,是亦為烏獲而已矣。
夫人豈以不勝為患哉?弗為耳。
徐行後長者謂之弟,疾行先長者謂之不弟。
夫徐行者,豈人所不能哉?所不為也。
堯舜之道,孝弟而已矣。
子服堯之服,誦堯之言,行堯之行,是堯而已矣。
子服桀之服,誦桀之言,行桀之行,是桀而已矣。
曰:「交得見于鄒君,可以假館,願留而受業于門。
」曰:「夫道若大路然,豈難知哉?人病不求耳。
子歸而求之,有餘師。
」 曹交問「人皆可以為堯、舜」。
蓋亦習聞孟子有此說而疑之也。
孟子引而進之,反複明備,所謂誨人不倦者與?曰:「奚有于是?亦為之而已矣。
」蓋人皆有是性,故皆可以為堯舜。
而其所以異者,則其不為之故耳。
力不能勝一匹雛,則為無力人;能舉百鈞,則為有力人;能舉烏獲之任,則是亦烏獲。
此言人
以類而思,則比之指不若人,何啻于相千萬邪?而反不知惡,故謂之不知類也。
人惟不知類,故冥行而不自覺。
使其知類而推之,則晨夕之間,其悚然而作者,豈獨此哉?雖然,知惡之,則必求所以免于惡,蓋有須臾不敢遑甯者矣。
此古之君子所以學如不及,猶恐失之也。
孟子曰:「拱把之桐梓,拱把,合兩手曰拱,一手握之曰把。
人苟欲生之,皆知所以養之者。
至于身,而不知所以養之者,豈愛身不若桐梓哉?弗思甚也。
」 愛其身,必思所以養之。
然所以養之者,則有道矣。
古之人,理義以養其心,以至于動作起居、聲音容色之間,莫不有養之之法焉,所以尊德性而道問學,以成其身也。
于桐梓而知所以養,則自拱把至于合抱,可以馴緻也。
于身而知所以養,則為賢為聖,亦循循可進耳。
曰「弗思甚也」,蓋思之則知身之為貴,而不可以失其養也。
弗思,則待其身曾一草一木之不若,滔滔皆是矣。
孟子此篇,大抵多言存養之功,學者尤宜深體也。
孟子曰:人之于身也,兼所愛。
兼所愛,則兼所養也。
無尺寸之膚不愛焉,則無尺寸之膚不養也。
所以考其善不善者,豈有他哉?于己取之而已矣。
體有貴賤,有小大。
無以小害大,無以賤害貴。
養其小者為小人,養其大者為大人。
今有場師,舍其梧槚,養其??棘,則為賤場師焉。
養其一指而失其肩背,而不知也,則為狼疾人也。
飲食之人,則人賤之矣,為其養小以失大也。
飲食之人無有失也,則口腹豈适為尺寸之膚哉? 人有是身,則知其皆在所愛。
愛之則知其皆在所養,而無尺寸之膚不及也。
然人知其口腹之養而已,而莫知其所受于天,蓋有所甚重于此者,可不知所以養之乎?故曰:「所以考其善不善者,豈有他哉?于己取之而已矣。
」言欲考察善不善之分,則在吾身所取者何如耳。
所取有二端焉,體有貴賤,有小大是也。
以小害大,以賤害貴,則是養其小者,所謂不善也。
不以小害大,不以賤害貴,則是養其大者,所謂善也。
何以為大且貴?人心是已。
小且賤,則血氣是已。
血氣亦禀于天,非可賤也,而心則為宰之者也。
不得其宰,則倍天遁情,流為一物,斯為可賤矣。
人惟不知天理之存,故憧憧然獨以養其口腹為事。
自農、工、商、賈之競乎利,以至于公、卿、大夫、士之競乎祿仕,是皆然也。
良心日喪,人道幾乎息而不自知,此豈不類于場師之舍梧槚而從事于??棘,治疾者養一指而失其肩背者欤?雖然,人饑渴而飲食,是亦理也,初何罪焉?然飲食之人,人所為賤之者,為其但知有口腹之養,而失其大者耳。
如使飲食之人而不失其大者,則口腹豈但為養其尺寸之膚哉?固亦理義之所存也。
故失其大者,則役于血氣而為人欲先立乎其大者,則本諸天命而皆至理。
人欲流,則口腹之須何有窮極?此人之所以為禽獸不遠者也。
天理明,則一飲一食之間,亦莫不有則焉,此人之所以成身而通乎天地者也。
然則可不謹其源哉? 公都子問曰:「鈞是人也,或為大人,或為小人,何也?」孟子曰:「從其大體為大人,從其小體為小人。
」曰:「鈞是人也,或從其大體,或從其小體,何也?」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
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
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也。
此天之所與我者。
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不能奪也。
此為大人而已矣。
」 從其大體,心之官也;從其小體,耳目之官也。
「官」雲者,主守之謂。
蓋耳目為之主,則不思而蔽于物矣。
耳目,物也。
以物而交于物,則為其引取固宜。
若心為之主,則能思矣,思而得之,而物不能奪也。
所謂思而得之者,亦豈外取之乎?乃天之所以與我,是天理之存于人心者也,人皆有之。
不思故不得,思則得矣。
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不能奪矣。
言心為之主,則耳目不能以移,有以宰之故也。
故君子之動以理,小人之動以物。
動以理者,心得其宰,而物随之;動以物者,心放而欲流,其何有極也?然所謂思者,非泛而無統也。
泛而無統,則思之亂也,不得謂心之官矣。
事事物物皆有所以然,其所以然者,天之理也。
思其所以然,而循天理之所無事,則雖日與事物接,而心體無乎不在也,斯則為大人矣。
此所謂大人者,非必為已至于充實輝光之地者也。
蓋對小人而言,謂得其大者也。
孟子曰:有天爵者,有人爵者。
仁義忠信,樂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
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從之。
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
既得人爵,而棄其天爵,則惑之甚者也,終亦必亡而已矣。
天爵,謂天之所貴也。
仁義,又言忠信者,在己為忠,與人為信。
忠信者,隻是誠實此二者也。
既曰仁義忠信,而又曰樂善不倦。
樂善不倦,好懿德之常性也。
惟樂善不倦,則于仁義忠信,斯源源而進矣。
古之人修其天爵而已,非有所為而為之耳。
人爵從之者,言其理則然也。
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
夫有一毫要人爵之心,則有害于天爵。
其修之也,亦慕其名而為其事耳。
及遂其欲,則并與其所假者而棄之,可謂惑之甚者。
又曰:「終亦必亡而已矣。
」言既萌要利之心,則其所為終亦必亡,勢則然也。
嗟乎!古之士修身于下,無一毫求于其君之心,而人君求賢于上,每懷不及之意,上下皆循乎天理,是以人才衆多而天下治。
逮德之衰,在下者假名而要利,在上者徇名而忘實,而人才始壞矣。
降及後世,則不複以仁義忠信取士,而乃求之于文藝之間。
自孩提之童,則使之懷利心而習為文辭,并與其假者而不務矣。
則人才何怪其難得,而治功何怪其難成乎?可勝歎哉! 孟子曰:「欲貴者,人之同心也。
人人有貴于己者,弗思耳。
」人之所貴者,非良貴也。
趙孟之所貴,趙孟能賤之。
詩雲:「既醉以酒,既飽以德。
」言飽乎仁義也,所以不願人之膏粱之味也;令聞廣譽施于身,所以不願人之文繡也。
人皆有欲貴之心,言人莫不欲貴其身也。
而不知在己有至貴者焉,德性之謂也。
一人之性,萬善備焉,不其貴乎?善乎孟子之言曰:「人人有貴于己者,弗思耳。
」惟夫弗思,故雖素有之,而莫之能有也。
若真知有貴于己者,則見外誘之不足慕矣。
惟夫不知也,是以慕于外而求于人。
故曰:「人之所貴者,非良貴也。
」人之所貴雲者,言資于人而貴者也。
良貴雲者,言己素有之善也。
趙孟之所貴,趙孟能賤之,其所貴者資于人,則能貴之者亦能賤之矣。
良貴在我,得于天者也,人何預焉?得于天者公理,而資于人者私欲也。
故飽乎仁義,而不願膏粱之饫;聞譽施于身,而不願文繡之加,為其在我者,而不願乎外也。
雖然,令聞廣譽,君子非有欲之之心也,飽乎仁義,則令聞廣譽自加焉,猶言為善有令名,其理之固然者也。
孟子曰:「仁之勝不仁也,猶水勝火。
今之為仁者,猶以一杯水救一車薪之火也,不熄,則謂之水不勝火,此又與于不仁之甚者也,亦終必亡而已矣。
」此為有志于仁而未力者言也。
仁與不仁,特系乎操舍之間,而天理人欲分焉。
天理存則人欲消,固不兩立也,故以水勝火喻之。
然用力于仁,貴于久而勿舍,若一暴而十寒,倏得而複失,則暫存之天理,豈能勝無窮之人欲哉?是猶以杯水救車薪之火也,救之不得,而遂以為仁不可以勝不仁,而不加勉焉,是則同于不仁之甚者,其淪胥以亡也必矣。
學者觀于此,其可斯須而不存是心乎?天理寖明,則人欲寖消矣。
及其至也,人欲消盡,純是天理,以水勝火,不其然乎? 孟子曰:「五谷者,種之美者也。
苟為不熟,不如荑稗。
夫仁,亦在乎熟之而已矣。
」 此章勉學者為仁貴于有成也。
五谷不熟,不如荑稗,言雖種之美,苟為不熟,亦無益也。
仁者,人之所以為人也。
然為之而不至,則未可謂成人。
況于乍明乍暗,若存若亡,無笃厚悠久之功,則終亦必亡而已矣。
熟之奈何?其亦猶善種者乎?勿舍也,亦勿助之長也,深耕易耨而已,而不志于獲也。
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濡,禾易長,畝苖而秀,秀而實,蓋有不期然而然者。
為仁之方,論語一書,所以示後世者至矣。
緻知力行,久而不息,則存乎其人焉。
其淺深次第,亦自知而已矣。
要之,未至于顔子之地,皆未可語夫熟也。
孟子曰:「羿之教人射,必至于彀;學者亦必志于彀。
大匠誨人,必以規矩;學者亦必以規矩。
」 彀者,弩張向的處也。
射者,期于中鹄也。
然羿之教人使志于彀,鹄在彼而彀在此,心存乎此,雖不中,不遠矣。
學者,學之為聖賢也。
聖賢曷為而可至哉?求之吾身而已。
求之吾身,其則蓋不遠。
心之所同然者,人所固有也。
學者亦存此而已。
存乎此,則聖賢之門牆可漸而入也。
規矩所以為方員也。
大匠誨人,使之用規矩而已。
至于巧,則非大匠之所能誨,存乎其人焉。
然巧固不外乎規矩也。
學者之于道,其為有漸,其進有序,自灑埽應對至于禮儀之三百,威儀之三千,猶木之有規矩也,亦循乎此而已。
至于形而上之事,則在其人所得何如。
形而上者,固不外乎灑埽應對之間也。
舍是以求道,是猶舍規矩以求巧也。
此章所舉二端,教人者與受教于人者,皆不可以不知。
告子下 任人有問屋廬子曰:「禮與食孰重?」曰:「禮重。
」「色與禮孰重?」曰:「禮重。
」曰:「以禮食則饑而死,不以禮食則得食,必以禮乎?親迎則不得妻,不親迎則得妻,必親迎乎?」屋廬子不能對,明日之鄒,以告孟子。
孟子曰:「于答是也。
于,音烏,歎辭。
何有?不揣其本而齊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樓。
岑樓,山之銳嶺者。
金重于羽者,豈謂一鈎金與一輿羽之謂哉?取食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奚翅食重?取色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奚翅色重?」往應之曰:「??兄之臂而奪之食,則得食;??,戾也。
不??則不得食,則将??之乎?逾東家牆而摟其處子,則得妻;不摟則不得妻,則将摟摟,牽也。
之乎?」食、色雖出于性,而其流則以害性。
苟無禮以止之,則将何所極哉?禮之重于食色,固不待較而明矣。
惟夫汨于人欲,而昧夫天性,于是始有禮與食色孰重之疑矣。
孟子謂「不揣其本而齊其末」者,蓋凡天下之理,其本一定,有不可易者。
若舍本而齊末,則失其理矣。
累方寸之木而高于岑樓,遂謂木高于山;積一輿之羽而重于鈎金,遂謂羽重于金。
而山之為高,金之為重,其理終不可易也。
今任人舉食色之重者,以蔽禮之輕者,何以異乎此?故孟子因其說而正之,謂「以禮則不得食,則??兄之臂而得食,亦将為之乎?謂親迎則不得妻,則逾牆而得妻,亦将為之乎?」以此而權之,則可見禮之為重,而食色之為輕,其理之所在,為不可易矣。
所謂揣其本而齊其末者也。
而或者乃謂孟子之說,與孔子「食可去,信不可去」之意異,又謂如孟子之說,将使天下之人棄禮而不顧,是殆未之思也。
蓋子貢善問,欲以探其理之至極,則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又曰:「于斯二者何先?」故聖人明信為本以示之。
若任人蓋徇乎人欲者,其問也,意固以食色為重。
若但告之以甯不食而死,必以禮食也;甯不娶妻,必親迎也,則理不盡而意有窒,非啟告之之道也。
故孟子獨循其本而告之,使之反其本而知理之不可易者,則其說将自窮。
與孔子謂食可去,而信不可去之意,蓋無殊也。
或者未之思邪? 曹交問曰:「人皆可以為堯舜,有諸?」孟子曰:「然。
」「交聞文王十尺,湯九尺。
今交九尺四寸以長,食粟而已,如何則可?」曰:「奚有于是?亦為之而已矣。
」有人于此,力不能勝一匹雛,則為無力人矣。
今曰舉百鈞,則為有力人矣。
然則舉烏獲之任,是亦為烏獲而已矣。
夫人豈以不勝為患哉?弗為耳。
徐行後長者謂之弟,疾行先長者謂之不弟。
夫徐行者,豈人所不能哉?所不為也。
堯舜之道,孝弟而已矣。
子服堯之服,誦堯之言,行堯之行,是堯而已矣。
子服桀之服,誦桀之言,行桀之行,是桀而已矣。
曰:「交得見于鄒君,可以假館,願留而受業于門。
」曰:「夫道若大路然,豈難知哉?人病不求耳。
子歸而求之,有餘師。
」 曹交問「人皆可以為堯、舜」。
蓋亦習聞孟子有此說而疑之也。
孟子引而進之,反複明備,所謂誨人不倦者與?曰:「奚有于是?亦為之而已矣。
」蓋人皆有是性,故皆可以為堯舜。
而其所以異者,則其不為之故耳。
力不能勝一匹雛,則為無力人;能舉百鈞,則為有力人;能舉烏獲之任,則是亦烏獲。
此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