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說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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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彜,好是懿德。

    」夫子謂作此詩者為知道,而孟子獨于本文增益四字,而詩意煥然矣。

    有物必有則者,莫非物也。

    視聽言動,則有視聽言動之則;喜怒哀樂,則有喜怒哀樂之則,何莫不然?其則蓋天所命也,以其至當而不可過,故謂之則。

    有太極則有物,故性外無物;有物必有則,故物外無性。

    斯道也,天下之所共。

    有所共,由非有我之得私也。

    彜雲者,常也。

    言本然之常性,人所均有,故好是懿德,以其秉彜故也。

    而其不知好者,是有以亂其常故也。

    雖然,恻隐、羞惡、恭敬、是非,其發見者也,以此為仁義禮智之體,則未可,然固仁義禮智之端也。

    孟子前既以是言發之,故于此言之略也。

     孟子曰:「富歲,子弟多賴。

    賴,善也。

    兇歲,子弟多暴。

    非天之降才爾殊也,其所以陷溺其心者然也。

    今夫??麥,播種而耰之,其地同,樹之時又同,渤然而生,至于日至之時,皆熟矣。

    雖有不同,則地有肥硗,雨露之養,人事之不齊也。

    故凡同類者,舉相似也,何獨至于人而疑之?聖人與我同類者,故龍子曰:不知足而為屦,我知其不為蒉也。

    屦之相似,天下之足同也。

    口之于味,有同耆也,易牙先得我口之所耆者也。

    如使口之于味也,其性與人殊,若犬馬之與我不同類也,則天下何耆皆從易牙之于味也?至于味,天下期于易牙,是天下之口相似也。

    惟耳亦然。

    至于聲,天下期于師曠,是天下之耳相似也。

    惟目亦然。

    至于子都,天下莫不知其姣也,不知子都之姣者,無目者也。

    故曰:口之于味也,有同耆焉;耳之于聲也,有同聽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

    至于心,獨無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謂理也,義也。

    聖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理義之悅我心,猶刍豢之悅我口。

     此章大意謂義理素具于人心,衆人與聖人本同然也,而其莫之同者,以衆人失其養故也。

    故首以富歲、兇歲之子弟為喻。

    富歲之多賴者,以衣食足而他意不萌也;兇歲之多暴者,以饑寒迫之而不善之念起也。

    此豈天降才之殊哉?陷溺其心故耳。

    「陷溺」,言因循淪胥而莫之覺也。

    以此言之,人心本無不善,因陷溺之故而不齊也。

    複引??麥以為喻。

    均是麥也,種之地同,樹之時同,則其生也,其熟也,宜無不齊者矣。

    而有不同者,則地有肥硗之異,與夫雨露之養、人事之不齊故也。

    此亦猶人本同類,由不得其養則不相似也。

    聖人可謂至矣,而亦與我同類者耳。

    既曰同類,則不應有殊,而其有殊者,可不思其故哉?口之于味,耳之于聲,目之于色,此亦出于性也。

    故口之耆,耳之聽,目之美,有同者焉。

    蓋均是人也,則其理不得不同。

    若犬馬則不得與吾同其理,以其不同類故也。

    易牙先得我口之所耆者也。

    易牙非能有加也,能盡夫味之理而已。

    易牙之所味,即我口之所耆者也,彼先得之耳。

    以天下之味皆從易牙,則知天下之口無異也。

    猶聖人之所以為聖人者,以盡人道故也。

    聖人之所盡者,即吾心之所同然者也,聖人先得之耳。

    善夫孟子之發明也,曰:「至于心,獨無所同然乎?」夫既曰同然,口耳目皆有同也,何獨心之不然?此所當深思者也。

    口耳目麗乎氣,故有形者皆得其同,而心則宰之者也,形而上者也。

    故其所同者,反隔于有形而莫之能通。

    反躬而去其蔽,則斯見其大同者矣。

    其所同然者,理也,義也。

    曰理而又曰義,在心為理,處物為義,謂體用也。

    理義者,天下之公也,不為堯桀而存亡。

    聖人之先得者,即衆人之所有者也,而何有所增益哉?理義之所以悅我心者,以理義者固心之所以為心者也,得乎理義則油然而悅矣。

    以刍豢之悅我口為喻,蓋言适其可,而有不期然而然者也。

    雖然,人蓋有甘于非理義,而不知理義之為悅者,獨何欤?有以亂之而失其正故也。

    亦猶口之于味,固同悅乎刍豢,而人亦有所耆。

    不然者,則非其正故也。

     孟子曰:「牛山之木嘗美矣,以其郊于大國也,斧斤伐之,可以為美乎?」是其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潤,非無萌蘖之生焉,牛羊又從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也。

    人見其濯濯也,以為未嘗有材焉,此豈山之性也哉?雖存乎人者,豈無仁義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猶斧斤之于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為美乎?其日夜之所息,平旦之氣,其好惡與人相近也者幾希,則其旦晝之所為,有梏亡之矣。

    梏之反複,則其夜氣不足以存;夜氣不足以存,則其違禽獸不遠矣。

    人見其禽獸也,而以為未嘗有材焉者,是豈人之情也哉?故苟得其養,無物不長;苟失其養,無物不消。

    孔子曰:操則存,舍則亡,出入無時,莫知其鄉。

    惟心之謂與? 此章言人皆有良心,能存而養之,則生生之體自爾不息。

    若放而不知存,則日以斲喪矣,故以牛山之木喻之。

    牛山之木,其美者本然也,斧斤伐之,則不得為美矣。

    然木之生理,固在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潤,而其萌蘖不容不生。

    于其生也,又為牛羊牧之,于是有不得其生而常濯濯者矣。

    其生者,山之性也,而濯濯者,豈山之性哉?蓋生之者寡,而所以害之者則不已故也。

    亦猶人放其良心,然秉彜亦不容遂殄也。

    故有時因其休息而善端萌焉。

    于其方萌而物複亂之,則所傷益多,而其息也益微矣。

    曰「日夜之所息」者,蓋人雖終日汨汨于物欲,然亦有休息之時也。

    程子曰:息有二義,訓休息,亦訓生息。

    息所以生也,如夜氣是已。

    常人終日汨汨為氣所使,至于夜則氣怠而思慮始息焉。

    于其興也,未與事接,未萌他慮,則平旦之好惡與人理亦庶幾其相近,此夜氣所積也。

    自旦而往,其晝之所為,則無非害之者矣。

    曰梏亡者,謂為血氣所拘役,而亡其公理也。

    梏之反複遷變而無有窮,則其夜氣之所息能有幾又可得而存乎?夜氣不足以存,則人理幾無,而違禽獸不遠矣,是豈人之情也哉?蓋所謂情者,始亦無有不善也。

    是故君子察乎此,收其放心,存而不舍,養而不害,人道之所為立也。

    故曰:「苟得其養,無物不長;苟失其養,無物不消。

    」天以生為道者也,君子之養之也,勿亡也,勿助長也,而天理不已焉。

    蓋有所加益于其間,則亦害于天理矣。

    故其長也,猶木之生焉,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潤,斧斤牛羊莫之害,而其理自遂也。

    「操則存,舍則亡,出入無時,莫知其鄉。

    」此又深明夫存養之功不可斯須忘也。

    心非有存亡出入,因操舍而言也。

    操則在此,舍則不存焉矣。

    蓋操之者,乃心之所存也。

    以其在此,則謂之入可也;以其不存焉,則謂之出可也,而孰知其鄉乎?心雖無形可見,然既曰心,則其體蓋昭昭矣。

    學者要當于操舍之際深體之。

     孟子曰:「無或乎王之不智也,雖有天下易生之物也,一日暴之,十日寒之,未有能生者也。

    吾見亦罕矣,吾退而寒之者至矣,吾如有萌焉何哉?今夫奕之為數,小數也,不專心緻志則不得也。

    」奕秋,通國之善奕者也。

    使奕秋誨二人奕,其一人專心緻志,惟奕秋之為聽;一人雖聽之,一心以為有鴻鹄将至,思援弓繳而射之,雖與之俱學,弗若之矣。

    為是其智弗若與?曰:非然也。

     物固有生之理,然不養而害,則雖易生之物亦不能以生,是則物未有不待養而能生者也。

    一日暴之,十日寒之,則養之也微,而害之者深矣,則其生理烏得而遂哉?孟子告齊王,未嘗不引之以當道,王豈無秉彜之心乎?則其端倪亦有時而萌動矣。

    而孟子見之之時寡,他人朝夕在旁,利欲以汨之,谄谀以驕之,順其意而逢其惡,所以害之者何可勝既?吾如有萌芽何哉,言雖有如萌芽之發,亦即摧折而無以自達,無足怪矣。

    故又以奕秋為喻。

    蓋心不容有二事,雖奕為小技,專心緻志者則得之,苟方奕而他思,則莫之得也。

    是二人者,豈知之相遠哉?專與不專故耳。

    而況于欲治其身而不專心緻志,其可哉?是以古之明君,懼一暴十寒之為害也,則博求賢才,置諸左右,朝夕與處而遠佞人,所以養德也。

    豈獨人君為然?一暴十寒之病,為士者其可一日而不念乎?然其要則在于專心緻志而已。

    專心緻志,學之大方,居敬之道也。

     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為苟得也。

    「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 箪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

    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萬锺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锺于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二者不可得兼言,權其輕重而取舍之也。

    夫樂生而惡死,人之常情,賢者亦豈與人異哉?而有至于舍生而取義者,非真知義之重于生,其能然乎?其舍生而取義,由饑之食,渴之飲,亦為其所當然者而已。

    故曰:「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

    」所欲,謂禮義;所惡,謂非禮義也。

    欲惡若是,乃為得夫性之正矣。

    若但知樂生惡死而已,則凡可以求生、可以辟患者,無所不為,天理滅而流入于禽獸之歸,何擇焉?故由此可以生,由此可以辟患,而賢者莫之顧者,以其欲惡有在焉故也。

    是心豈獨賢者有之,而衆人無之乎?賢者能不喪其所有而已。

    何以知衆人之本有乎?箪食豆羹,得與不得,則有死生之分。

    然呼爾而與之,則行道之人有所不受;蹴爾而與之,則雖乞人有所不屑,此其羞惡之端在者也。

    其所以然者,蓋人之困窮,其欲未肆,故其端尚在。

    至于為萬锺所動,則有不複顧者矣。

    曰「萬锺于我何加焉」,人能深味斯言而得其旨,則亦可見外物之無足慕矣。

    「萬锺于我何加」,而人之所以不辨禮義而受之者,則亦有為而然耳。

    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其他有所不顧也。

    此三者一舉其端,其他可類推耳。

    向也箪食豆羹,不得則死,而與之非其道,則有所不受;今也萬锺之多,乃不辨禮義之當否而受之。

    萬锺之不受,未至于死也。

    均是人也,何向者一死之不恤,而今者冒昧若此欤?蓋欲有以蔽之,而羞惡之端陷溺而莫之萌也。

    故曰:此之謂「失其本心」。

    嗟乎!舉世憧憧,以欲為事,于得失之際,蓋不能以自擇也,而況于死生乎?是故君子遏人欲而存天理,其于斯世何所求哉?惟禮義之是安耳。

    故窮達死生,舉不足以二其心,而人道立矣。

     孟子曰:「仁,人心也;義,人路也。

    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 人有雞犬放,則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

    學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矣。

    所以謂「仁,人心」者,天理之存乎人也;「義,人路」者,天下之所共由也。

    仁義立而人道備矣。

    「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則人亦何以異于庶物乎?是可哀也。

    雖然,舍其路而弗由者,以放其心而不知求故也。

    是以學問之道,以求放心為主。

    人之愛其雞犬,于其放也,則知求之,至于心獨不知求,可謂昧夫輕重之分矣。

    然心豈遠人哉?知其放而求之,則在是矣。

    所謂放者,其幾間不容息,故君子造次克念,戰兢自持,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所以收其放而存之也。

    存之久,則天理寖明,是心之體将周流而無所蔽矣。

    以堯、舜、禹相授受之際,獨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心豈有二乎哉?放之,則人心之危無有極也;知其放而求之,則道心之微豈外是哉?故貴于精一之而已。

    學者可不深思而默體乎? 孟子曰:「今有無名之指屈而不信。

    」無名指,手之第四指也。

    非疾痛害事也。

    如有能信之者,則不遠秦楚之路,為指之不若人也。

    指不若人,則知惡之;心不若人,則不知惡,此之謂不知類也。

     人有雞犬放,則知求之;無名之指屈而不信,則求信之;拱把之桐梓,欲其生,則必養之。

    此皆事理之易見者。

    孟子于其易見者,舉以示之,使之以類而思之,則知夫切于吾身,蓋有甚于此而不之察也。

    曰「有放心而不知求」,曰「心不若人則不知惡」,曰「豈愛身不若桐梓哉?」所以示人也至矣。

    夫人與聖人同類,則其心亦同然耳。

    有不同焉者,有以陷溺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