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說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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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知君子之處己不可以不嚴,而所與不可以不謹也。
孟子曰:「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
」 或問于伊川曰:「舜之不告而娶,何也?」曰:「舜三十征庸,此時未娶,若遂專娶,常人不為,況舜乎?蓋堯得以命瞽瞍,故不告也。
」「孟子不告而娶,為無後也」,此因為無後而言也。
又曰:「堯命瞽瞍使舜娶,舜雖不告,堯之告也,以君诏之而已。
無後之所以為不孝者,蓋為絕夫嗣其先之道故也,是以君子懼焉。
」舜不告而娶者,舜不敢以謀于瞽叟,而堯以君命诏之,瞽叟不得違焉,故謂之不告而娶,而君子以為猶告也。
孟子曰:「仁之實,事親是也;義之實,從兄是也;智之實,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禮之實,節文斯二者是也;樂之實,樂斯二者,樂則生矣,生則惡可已也。
惡可已,則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
」 仁義具于人之性,而其實則見于事親從兄之間。
蓋仁故能愛,愛莫大于愛親;義者宜也,宜之所施,莫宜于從兄也。
擴而充之,仁義蓋不可勝用,而實事親從兄之心也。
故智者知此而弗去者也,禮者節文此者也,樂者樂此者也,豈有外此者哉?知必雲弗去者,蓋曰知之而有時乎去之,非真知者也。
知之至則弗肯去之矣。
有其理則有其節,有其質則有其文,凡三千三百,皆所以節文乎此者也。
有以節文,則内外進矣。
至于樂,則非自得之深、涵養之熟者,無此味也。
「樂則生矣」,生者心之道,蓋其中心油然有不自知其然也。
生則惡可已,言其自不可已。
不可已,則手之所舞,足之所蹈,莫非是矣。
至此,則仁義之心睟然于内,而周流乎事事物物之間矣。
蓋仁義之道,人所固有,然必貴于知之而弗失。
知之而弗失,則有以擴充,而禮樂之用興焉,而其實特在事親從兄之間而已。
孟子之時,邪說誣民,仁義充塞,學者莫适其指歸,故孟子摭仁義之實而告之,使于此充之,則不差也。
孟子曰: 「天下大悅而将歸己。
視天下悅而歸己,猶草芥也,惟舜為然。
不得乎親,不可以為人;不順乎親,不可以為子。
舜盡事親之道,而瞽瞍砥豫,瞽瞍砥豫,而天下化,瞽瞍砥豫,而天下之為父子者定,此之謂大孝。
」天下大悅而将歸己,而在聖人所性不存焉。
所性不存,則謂視之猶草芥,不為過也。
古之人惟舜為然。
舜視天下之歸猶草芥,而于所以順乎親,則惟恐不及焉,此聖人之所為能盡其性者也。
不得乎親,則何以名為人哉?又曰:「不順乎親,不可以為子。
」不有以順乎親,則豈能得乎親?不可以為子,則又烏可以為人哉?然順親實難,必也起居食息,視聽語默,以至于無聲無形之際,無一毫咈其性,而後可以言順夫親也。
斯須之不存,毫發之未安,則不得為順矣。
舜蓋盡乎此者,故曰「舜盡事親之道」。
夫事親之道,人人具于其性,他人不能盡,而舜能盡之。
舜能盡之,亦非有所加益乎其間也。
「盡事親之道,而瞽瞍砥豫」,惟天下之至誠有以感通也。
夫道一而已,舜盡事親之道,而天下之道無不得焉。
感一而已,瞽瞍砥豫,而天下之化無不孚焉。
既曰「瞽瞍砥豫而天下化」,又曰「瞽瞍砥豫,而天下之為父子者定」,蓋不得乎親,為人子者惟當求之己而已。
舜盡其道而瞽瞍砥豫,然後父子之大經正,此所謂「定」也。
舜為法于天下,豈特天下之為人父子者定哉?萬世之為人父子之道亦莫不定矣。
嗟乎!為人子者,苟以大舜為不可跂及而不取法焉,是自誣其天性者也。
欲取法于舜如何?其亦曰反誠其身而已矣。
離婁下 孟子曰:「舜生于諸馮,遷于負夏,卒于鳴條,東夷之人也。
文王生于岐周,卒于畢郢,西夷之人也。
地之相去也,千有餘裡,世之相後也,千有餘歲。
得志行乎中國,若合符節。
先聖後聖,其揆一也。
先聖後聖,其揆一也。
」孟子獨舉舜與文王言之者,蓋舜與文王,其地相去為最遠,而世之相去為最久故耳。
所謂得志行乎中國者,聖人之道化行乎天下,是所謂得志者也。
然自今觀之,舜與文王所值之時,周旋于父子君臣之際者,蓋不同矣。
孟子謂「若合符節」者,其何以見之邪?蓋道一而已,其所以一者,天之理也。
若夫人為,則萬殊矣。
聖人者,純乎天理者也。
純乎天理,則其雲為措注,莫非天之所為,而有二乎哉?故舜所以事瞽瞍者,是文王所以事王季者也;而文王之事纣,是舜所以事堯者也;文王之憂勤,是舜無為而治者也。
舜與文王,易地則皆然。
何者?舜與文王皆天也,使其間有一毫不相似,則不曰若符節之契矣。
然舜與文王之所以為天者,則抑有道矣。
堯、舜、文王、孔子,生知之聖也,故未有盛焉。
聖雖生知,而亦必學以成之。
「惟精惟一,允執厥中」者,舜之學也;「緝熙敬止,克宅厥心」者,文王之學也。
即其生知之聖,而學以成之,此其所以為天之無疆也。
學者讀此章,當深究其所以一者,于此有得,則先聖後聖之心可得而識矣。
子産聽鄭國之政,以其乘輿濟人于溱洧。
孟子曰:「惠而不知為政。
」歲十一月,夏之九月,徒杠成;十二月,夏之十月,輿梁成,民未病涉也。
君子平其政,行辟人可也,焉得人人而濟之?故為政者,每人而悅之,日亦不足矣。
子産辍乘輿以濟冬涉者,孟子何貶焉?蓋小惠妨大德,聖賢之所惡也。
以人之病涉也,則修其政而已。
歲十一月而成徒杠,十二月而成輿梁,是乃政也。
所謂廣大平正,公義之所存,過是則私意矣。
顧乃區區然以已之輿濟之,是特内交要譽,惡其聲之為耳。
故雖可謂之惠,而未知為政之道也。
「君子平其政,行辟人可也。
」夫君子之政,天下之公理也。
行法于此,使人由之而已。
苟私意一生于其間,則失其所以為平矣。
故夫先王之治,為之井田,為之封建,與天下公共,使俱得其平。
下至于鳏寡廢疾,皆有所養,而微至于次舍、橋梁、刍秣之事,亦皆有經制,此豈先王強為哉?因事而制法,而其法皆循乎天理,所謂平其政也。
先王平其政,而天下之人無不被其澤,舉家愛戴之。
後世欲人人而悅,而日亦不足,公義私意之相去蓋如此。
善乎,諸葛孔明之治蜀也,立綱陳紀,纖悉備具,而不為姑息之計。
其言曰:「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
」為得聖賢之意矣。
子産在春秋之際,蓋名卿也。
傳稱其為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洫,廬井有伍」。
其于輿梁之事,非不知也,以乘輿濟,獨欲示其為惠之笃耳,而不知反害于道也。
為政者可不知此哉? 孟子告齊宣王曰:「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事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雠。
王曰:禮,為舊君有服」。
何如斯可為服矣?曰:「谏行言聽,膏澤下于民;有故而去,則君使人導之出疆,又先于其所往;去三年不反,然後收其田裡。
此之謂三有禮焉。
如此,則為之服矣。
今也為臣,谏則不行,言則不聽;膏澤不下于民;有故而去,則君搏執之,又極之于其所往;去之日,遂收其田裡。
此之謂寇雠。
寇雠,何服之有?」 此孟子告齊宣王之言也。
嗟乎!君臣之際,其猶天地乎?天道下濟,故地道得以上行,而化功成焉。
君不恃其尊,逮下以禮,則人臣得以樂盡其心,此三代令王所以緻治而享國長久也。
戰國之際,此義亡矣。
君亢于上,臣下之勢邈不相接,其相遇不翅若仆隸役使然,豈複有交泰之理哉?孔子蓋嘗答魯定公之問,以謂「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而孟子所以告齊宣王者,亦是意耳。
孟子之意,以為人君患人臣之不忠,在人君之分,當反諸己,不當以責人臣也。
吾視之如手足,則彼将以我為腹心矣;吾視之如犬馬,則彼将視我如國人矣;吾視之如土芥,則彼将視我如寇雠矣。
蓋感應施報之理則然,不責其應與報者,而反求諸己,表立而影自從,此知道之君所以涵養一世臣民之心而有餘裕也。
齊宣王所以望其臣者深,而莫知自省,故孟子告之如此其切至也。
宣王聞斯言也,而問舊君之服,以為禮有舊君之服,則人臣雖被譴逐于君,而所以事君者不可不盡。
是亦未知自反,而徒以責夫臣下也。
故孟子又從而告之,謂谏行言聽,膏澤得下于民,不得已而去,則為之君者使人導之,又先于其所往以安之。
及其不反也,至于三年矣,而後收其田裡,所以全始終之義,在我者可謂曲盡矣。
則是人也,雖不得已而去宗國,而于君所以待遇之之意,其忍忽忘之乎?君臣之恩未嘗絕,而其情有不能自已,故為之服也。
今也在國則無以施其蘊,去國則待之如寇雠,既欲搏執之,又極其所往,使之無以自容,去之日即收其田裡以絕其歸路,是則豈複有君臣之恩意乎?則其服何由制也?此所以警夫宣王者深矣。
而司馬氏疑此章,以為非所以勸為人臣子者」,不知聖賢之言各有攸當,故曰 「此孟子告齊宣王之言也」。
此非獨齊宣王所當聞,為人君者苟知此義,念夫感應施報之可畏,而崇高之勢不可恃,反己端本之不可一日忘,待臣下以禮,養臣下以恩,保臣下以忠信,則上下交通,而至治可成矣。
若夫在為人臣者之分,君雖待我者有未至,而我所以事君者,可以不自盡乎?是當玩味孟子三宿出晝之心,則庶幾其得之矣。
雖然,孟子此章之意,孔子所謂「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之語,蓋盡之矣。
聖賢之言之分,于此亦可見。
故伊川先生曰:「仲尼,元氣也;顔子,春生也;孟子,并秋殺見之矣。
」學者當更以是思之。
孟子曰:「無罪而殺士,則大夫可以去;無罪而戮民,則士可以徙。
」 此非獨使為士大夫者知此義,見幾而作,以不陷于戮辱,抑将使有國者聞之悚然不可以失士大夫之心也。
使大夫士而懷去與徙之心,則國之危亡可立待矣。
在詩衛之北風,在上者并為威虐而莫之恤,百姓疾之,莫不相攜持而去。
故其詩曰:「惠而好我,攜手同行」,蓋相勉以去也。
又曰:「惠而好我,攜手同車。
」曰車,則非特賤者去之,貴者亦去之矣。
于是而衛有戎狄之禍,可不畏哉!雖然,大夫士貴于見幾,則比幹非邪?彼見纣視殺其群臣如刈草菅也,而獨不去邪?蓋天下之理,各有其分,處其分而得其理,非仁者不能也。
此所謂大夫士,謂非其宗親,又非其世臣,又非其任國事者,故得以從容于去就之際。
若夫比幹,以親則王子也,以位則少師也,視君之暴虐而忍不之救邪?比幹固與國同其存亡者也。
比幹之谏,非直為一谏而死也,想其平日彌縫宗社,救正君失,無所不用其至,而誠盡力竭,卒以谏死也,故孔子稱其仁。
愚懼後世為人臣者,不識聖賢之意,而假托可去可徙之義,以為苟免自利之計,故并著焉。
孟子曰:「君仁莫不仁,君義莫不義。
」說見前。
孟子曰: 「非禮之禮,非義之義,大人弗為。
」 非禮之禮,非義之義,謂其事雖本是禮義,而施之不當,一過其則,則為非禮義矣。
故程子之說曰:恭本為禮,過于恭,是非禮之禮也。
以物與人為義,過于與,是非義之義也。
推是類可見矣。
蓋禮義本于天而著于人心,各有其則而不可過,乃天下之公,而非有我之所得私也。
一以己意加之,則失其典常,是則私情之細而已。
故其事雖以禮義,而君子謂之非禮之禮,非義之義也。
天下之為禮義者,鮮不陷于此矣。
此無他,以其不知天故爾。
雖然,孔門高弟間亦有未能免者。
有姊之喪,過時而弗除,曰:「予弗忍也。
」以是為禮,而不知過夫先王之制矣。
為宰而與之粟,則辭而不受,以是為義,而不知失夫當受之宜矣。
此皆賢者之過,毫厘之間一有差焉,而未免流于私情而蔽乎公理。
凡非公理者,皆私情也。
甚矣,中庸之難擇也。
夫惟大人者,己私克盡,天理純全, 非禮之禮,非義之義,有所不萌于胸中矣。
孟子曰:「中也養不中,才也養不才,故人樂有賢父兄也。
如中也棄不中,才也棄不才,則賢不肖之相去,其間不能以寸。
」 此所謂中者以德言,才者,以質言也。
惟有德者為能涵養其性情,而無過與不及之患,故謂之中;而其倚于一偏而不能自正者,則謂之不中。
天資美茂,如忠厚、剛毅、明敏之類,皆謂之才。
而其資禀之不美,以陷于刻薄、柔懦、愚暗之流,則謂之不才。
父兄之于子弟,見其有不中、有不才也,則當思所以教之。
教之之道,莫如養之也。
養之雲者,如天地涵養萬物,其雨露之所濡,雷風之所振,和氣之薰陶,甯有間斷乎哉?故物以生遂焉。
父兄所以養其子弟之道,當若是也。
寬裕以容之,義理以漸之,忠信以成之,開其明而祛其惑,引之以其方而使之自喻,夫豈歲月之功哉?彼雖曰不中不才,涵養之久,豈無有萌焉乎哉?如其有萌焉,則養道益可施矣。
至于丹朱與象之類,則是其不移之質,有末如之何者。
然堯舜所以養之之意則無窮也。
知其嚚訟而不授以天位,是乃所以養之也。
象憂亦憂,象喜亦喜,封之有庳而不及以政,使之源源而來,非養之乎?噫,父兄待子弟之道,莫善于養之也。
養非恬然坐視之謂也。
恬然坐視,是棄之也。
如其棄之,則何所貴于賢父兄哉?然則賢不肖之相去,亦不遠矣。
故父兄待子弟之道,雖不在于嚴威以傷恩,而亦不可坐視以長惡,惟當深思所謂養之者而已。
孟子曰:「人有不為也,而後可以有為。
」 事有不可為者,有當為者。
人能擇其所不可為而不為,則其于所當為者,斯能為之矣。
何者?其用心必專,而其所為必果也。
苟惟泛然而無所擇,于其所不可為者而為之,是為無所不為,則于其所當為者,斯無力矣。
又況無所不為,則将颠沛随之,烏能有為邪?故必有不為也,而後可以有為。
蓋其有所不為者,是乃其可以有為者也。
此亦觀人之方也。
孟子曰:「言人之不善,當如後患何?」 此章謂言人之不善者,當念夫後患,而言不可易也。
所謂後患者,未論悔吝之何如,若專言悔吝,是止以利害論,而未足以盡孟子之本意。
蓋君子于人之善,則樂與之;人之不善,則矜惜之,此其忠恕之心,所以為人之道者也。
故孔子稱吾之于人,誰毀誰譽,而但雲如有所譽者,其有所試矣,更不言毀也。
世有好言人之不善者,此意一萌,即有害于良心,其損德亦已甚矣。
此後患之可畏者也。
若所謂悔吝,則固在其中矣。
孟子曰:「仲尼不為已甚者。
」 孟子嘗發「已甚」之論矣,曰「段幹木逾垣而辟之,洩柳閉門而不納,是皆已甚」,而舉孔子待陽貨之事以為之準,此所謂不為已甚也。
雖然,善觀聖人者,于一事之細,亦可以味其無窮之旨;不善觀聖人者,則知其為一事而已。
故孟子所謂「不為已甚」,可謂善言聖人者也。
夫子之「不為已甚」,非不欲為已甚,自不至已甚也。
何者?夫子「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者也,故可以仕則仕,可以止則止,可以速則速,可以久則久,皆天之所為也。
以緻于動容周旋、應酬語默之際,毫厘眇忽,何莫非天則之在乎?非聖人循天之則,聖人固天也。
惟其天也,是以無不中節也。
然則「不為已甚」者,固聖人天則之所在也,學者可不深潛而玩味之與?後世之士,不知理義之所在,诎己以喪道,徇情以長惡,而曰吾不為已甚也。
彼徒以聖人答陽貨、見南子為「不為已甚」,而獨不思夫衛靈公問陳,則明日遂行;季桓子受女樂之饋,則不稅冕而行;為魯司寇,七日而誅少正卯;聞田
孟子曰:「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
」 或問于伊川曰:「舜之不告而娶,何也?」曰:「舜三十征庸,此時未娶,若遂專娶,常人不為,況舜乎?蓋堯得以命瞽瞍,故不告也。
」「孟子不告而娶,為無後也」,此因為無後而言也。
又曰:「堯命瞽瞍使舜娶,舜雖不告,堯之告也,以君诏之而已。
無後之所以為不孝者,蓋為絕夫嗣其先之道故也,是以君子懼焉。
」舜不告而娶者,舜不敢以謀于瞽叟,而堯以君命诏之,瞽叟不得違焉,故謂之不告而娶,而君子以為猶告也。
孟子曰:「仁之實,事親是也;義之實,從兄是也;智之實,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禮之實,節文斯二者是也;樂之實,樂斯二者,樂則生矣,生則惡可已也。
惡可已,則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
」 仁義具于人之性,而其實則見于事親從兄之間。
蓋仁故能愛,愛莫大于愛親;義者宜也,宜之所施,莫宜于從兄也。
擴而充之,仁義蓋不可勝用,而實事親從兄之心也。
故智者知此而弗去者也,禮者節文此者也,樂者樂此者也,豈有外此者哉?知必雲弗去者,蓋曰知之而有時乎去之,非真知者也。
知之至則弗肯去之矣。
有其理則有其節,有其質則有其文,凡三千三百,皆所以節文乎此者也。
有以節文,則内外進矣。
至于樂,則非自得之深、涵養之熟者,無此味也。
「樂則生矣」,生者心之道,蓋其中心油然有不自知其然也。
生則惡可已,言其自不可已。
不可已,則手之所舞,足之所蹈,莫非是矣。
至此,則仁義之心睟然于内,而周流乎事事物物之間矣。
蓋仁義之道,人所固有,然必貴于知之而弗失。
知之而弗失,則有以擴充,而禮樂之用興焉,而其實特在事親從兄之間而已。
孟子之時,邪說誣民,仁義充塞,學者莫适其指歸,故孟子摭仁義之實而告之,使于此充之,則不差也。
孟子曰: 「天下大悅而将歸己。
視天下悅而歸己,猶草芥也,惟舜為然。
不得乎親,不可以為人;不順乎親,不可以為子。
舜盡事親之道,而瞽瞍砥豫,瞽瞍砥豫,而天下化,瞽瞍砥豫,而天下之為父子者定,此之謂大孝。
」天下大悅而将歸己,而在聖人所性不存焉。
所性不存,則謂視之猶草芥,不為過也。
古之人惟舜為然。
舜視天下之歸猶草芥,而于所以順乎親,則惟恐不及焉,此聖人之所為能盡其性者也。
不得乎親,則何以名為人哉?又曰:「不順乎親,不可以為子。
」不有以順乎親,則豈能得乎親?不可以為子,則又烏可以為人哉?然順親實難,必也起居食息,視聽語默,以至于無聲無形之際,無一毫咈其性,而後可以言順夫親也。
斯須之不存,毫發之未安,則不得為順矣。
舜蓋盡乎此者,故曰「舜盡事親之道」。
夫事親之道,人人具于其性,他人不能盡,而舜能盡之。
舜能盡之,亦非有所加益乎其間也。
「盡事親之道,而瞽瞍砥豫」,惟天下之至誠有以感通也。
夫道一而已,舜盡事親之道,而天下之道無不得焉。
感一而已,瞽瞍砥豫,而天下之化無不孚焉。
既曰「瞽瞍砥豫而天下化」,又曰「瞽瞍砥豫,而天下之為父子者定」,蓋不得乎親,為人子者惟當求之己而已。
舜盡其道而瞽瞍砥豫,然後父子之大經正,此所謂「定」也。
舜為法于天下,豈特天下之為人父子者定哉?萬世之為人父子之道亦莫不定矣。
嗟乎!為人子者,苟以大舜為不可跂及而不取法焉,是自誣其天性者也。
欲取法于舜如何?其亦曰反誠其身而已矣。
離婁下 孟子曰:「舜生于諸馮,遷于負夏,卒于鳴條,東夷之人也。
文王生于岐周,卒于畢郢,西夷之人也。
地之相去也,千有餘裡,世之相後也,千有餘歲。
得志行乎中國,若合符節。
先聖後聖,其揆一也。
先聖後聖,其揆一也。
」孟子獨舉舜與文王言之者,蓋舜與文王,其地相去為最遠,而世之相去為最久故耳。
所謂得志行乎中國者,聖人之道化行乎天下,是所謂得志者也。
然自今觀之,舜與文王所值之時,周旋于父子君臣之際者,蓋不同矣。
孟子謂「若合符節」者,其何以見之邪?蓋道一而已,其所以一者,天之理也。
若夫人為,則萬殊矣。
聖人者,純乎天理者也。
純乎天理,則其雲為措注,莫非天之所為,而有二乎哉?故舜所以事瞽瞍者,是文王所以事王季者也;而文王之事纣,是舜所以事堯者也;文王之憂勤,是舜無為而治者也。
舜與文王,易地則皆然。
何者?舜與文王皆天也,使其間有一毫不相似,則不曰若符節之契矣。
然舜與文王之所以為天者,則抑有道矣。
堯、舜、文王、孔子,生知之聖也,故未有盛焉。
聖雖生知,而亦必學以成之。
「惟精惟一,允執厥中」者,舜之學也;「緝熙敬止,克宅厥心」者,文王之學也。
即其生知之聖,而學以成之,此其所以為天之無疆也。
學者讀此章,當深究其所以一者,于此有得,則先聖後聖之心可得而識矣。
子産聽鄭國之政,以其乘輿濟人于溱洧。
孟子曰:「惠而不知為政。
」歲十一月,夏之九月,徒杠成;十二月,夏之十月,輿梁成,民未病涉也。
君子平其政,行辟人可也,焉得人人而濟之?故為政者,每人而悅之,日亦不足矣。
子産辍乘輿以濟冬涉者,孟子何貶焉?蓋小惠妨大德,聖賢之所惡也。
以人之病涉也,則修其政而已。
歲十一月而成徒杠,十二月而成輿梁,是乃政也。
所謂廣大平正,公義之所存,過是則私意矣。
顧乃區區然以已之輿濟之,是特内交要譽,惡其聲之為耳。
故雖可謂之惠,而未知為政之道也。
「君子平其政,行辟人可也。
」夫君子之政,天下之公理也。
行法于此,使人由之而已。
苟私意一生于其間,則失其所以為平矣。
故夫先王之治,為之井田,為之封建,與天下公共,使俱得其平。
下至于鳏寡廢疾,皆有所養,而微至于次舍、橋梁、刍秣之事,亦皆有經制,此豈先王強為哉?因事而制法,而其法皆循乎天理,所謂平其政也。
先王平其政,而天下之人無不被其澤,舉家愛戴之。
後世欲人人而悅,而日亦不足,公義私意之相去蓋如此。
善乎,諸葛孔明之治蜀也,立綱陳紀,纖悉備具,而不為姑息之計。
其言曰:「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
」為得聖賢之意矣。
子産在春秋之際,蓋名卿也。
傳稱其為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洫,廬井有伍」。
其于輿梁之事,非不知也,以乘輿濟,獨欲示其為惠之笃耳,而不知反害于道也。
為政者可不知此哉? 孟子告齊宣王曰:「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事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雠。
王曰:禮,為舊君有服」。
何如斯可為服矣?曰:「谏行言聽,膏澤下于民;有故而去,則君使人導之出疆,又先于其所往;去三年不反,然後收其田裡。
此之謂三有禮焉。
如此,則為之服矣。
今也為臣,谏則不行,言則不聽;膏澤不下于民;有故而去,則君搏執之,又極之于其所往;去之日,遂收其田裡。
此之謂寇雠。
寇雠,何服之有?」 此孟子告齊宣王之言也。
嗟乎!君臣之際,其猶天地乎?天道下濟,故地道得以上行,而化功成焉。
君不恃其尊,逮下以禮,則人臣得以樂盡其心,此三代令王所以緻治而享國長久也。
戰國之際,此義亡矣。
君亢于上,臣下之勢邈不相接,其相遇不翅若仆隸役使然,豈複有交泰之理哉?孔子蓋嘗答魯定公之問,以謂「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而孟子所以告齊宣王者,亦是意耳。
孟子之意,以為人君患人臣之不忠,在人君之分,當反諸己,不當以責人臣也。
吾視之如手足,則彼将以我為腹心矣;吾視之如犬馬,則彼将視我如國人矣;吾視之如土芥,則彼将視我如寇雠矣。
蓋感應施報之理則然,不責其應與報者,而反求諸己,表立而影自從,此知道之君所以涵養一世臣民之心而有餘裕也。
齊宣王所以望其臣者深,而莫知自省,故孟子告之如此其切至也。
宣王聞斯言也,而問舊君之服,以為禮有舊君之服,則人臣雖被譴逐于君,而所以事君者不可不盡。
是亦未知自反,而徒以責夫臣下也。
故孟子又從而告之,謂谏行言聽,膏澤得下于民,不得已而去,則為之君者使人導之,又先于其所往以安之。
及其不反也,至于三年矣,而後收其田裡,所以全始終之義,在我者可謂曲盡矣。
則是人也,雖不得已而去宗國,而于君所以待遇之之意,其忍忽忘之乎?君臣之恩未嘗絕,而其情有不能自已,故為之服也。
今也在國則無以施其蘊,去國則待之如寇雠,既欲搏執之,又極其所往,使之無以自容,去之日即收其田裡以絕其歸路,是則豈複有君臣之恩意乎?則其服何由制也?此所以警夫宣王者深矣。
而司馬氏疑此章,以為非所以勸為人臣子者」,不知聖賢之言各有攸當,故曰 「此孟子告齊宣王之言也」。
此非獨齊宣王所當聞,為人君者苟知此義,念夫感應施報之可畏,而崇高之勢不可恃,反己端本之不可一日忘,待臣下以禮,養臣下以恩,保臣下以忠信,則上下交通,而至治可成矣。
若夫在為人臣者之分,君雖待我者有未至,而我所以事君者,可以不自盡乎?是當玩味孟子三宿出晝之心,則庶幾其得之矣。
雖然,孟子此章之意,孔子所謂「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之語,蓋盡之矣。
聖賢之言之分,于此亦可見。
故伊川先生曰:「仲尼,元氣也;顔子,春生也;孟子,并秋殺見之矣。
」學者當更以是思之。
孟子曰:「無罪而殺士,則大夫可以去;無罪而戮民,則士可以徙。
」 此非獨使為士大夫者知此義,見幾而作,以不陷于戮辱,抑将使有國者聞之悚然不可以失士大夫之心也。
使大夫士而懷去與徙之心,則國之危亡可立待矣。
在詩衛之北風,在上者并為威虐而莫之恤,百姓疾之,莫不相攜持而去。
故其詩曰:「惠而好我,攜手同行」,蓋相勉以去也。
又曰:「惠而好我,攜手同車。
」曰車,則非特賤者去之,貴者亦去之矣。
于是而衛有戎狄之禍,可不畏哉!雖然,大夫士貴于見幾,則比幹非邪?彼見纣視殺其群臣如刈草菅也,而獨不去邪?蓋天下之理,各有其分,處其分而得其理,非仁者不能也。
此所謂大夫士,謂非其宗親,又非其世臣,又非其任國事者,故得以從容于去就之際。
若夫比幹,以親則王子也,以位則少師也,視君之暴虐而忍不之救邪?比幹固與國同其存亡者也。
比幹之谏,非直為一谏而死也,想其平日彌縫宗社,救正君失,無所不用其至,而誠盡力竭,卒以谏死也,故孔子稱其仁。
愚懼後世為人臣者,不識聖賢之意,而假托可去可徙之義,以為苟免自利之計,故并著焉。
孟子曰:「君仁莫不仁,君義莫不義。
」說見前。
孟子曰: 「非禮之禮,非義之義,大人弗為。
」 非禮之禮,非義之義,謂其事雖本是禮義,而施之不當,一過其則,則為非禮義矣。
故程子之說曰:恭本為禮,過于恭,是非禮之禮也。
以物與人為義,過于與,是非義之義也。
推是類可見矣。
蓋禮義本于天而著于人心,各有其則而不可過,乃天下之公,而非有我之所得私也。
一以己意加之,則失其典常,是則私情之細而已。
故其事雖以禮義,而君子謂之非禮之禮,非義之義也。
天下之為禮義者,鮮不陷于此矣。
此無他,以其不知天故爾。
雖然,孔門高弟間亦有未能免者。
有姊之喪,過時而弗除,曰:「予弗忍也。
」以是為禮,而不知過夫先王之制矣。
為宰而與之粟,則辭而不受,以是為義,而不知失夫當受之宜矣。
此皆賢者之過,毫厘之間一有差焉,而未免流于私情而蔽乎公理。
凡非公理者,皆私情也。
甚矣,中庸之難擇也。
夫惟大人者,己私克盡,天理純全, 非禮之禮,非義之義,有所不萌于胸中矣。
孟子曰:「中也養不中,才也養不才,故人樂有賢父兄也。
如中也棄不中,才也棄不才,則賢不肖之相去,其間不能以寸。
」 此所謂中者以德言,才者,以質言也。
惟有德者為能涵養其性情,而無過與不及之患,故謂之中;而其倚于一偏而不能自正者,則謂之不中。
天資美茂,如忠厚、剛毅、明敏之類,皆謂之才。
而其資禀之不美,以陷于刻薄、柔懦、愚暗之流,則謂之不才。
父兄之于子弟,見其有不中、有不才也,則當思所以教之。
教之之道,莫如養之也。
養之雲者,如天地涵養萬物,其雨露之所濡,雷風之所振,和氣之薰陶,甯有間斷乎哉?故物以生遂焉。
父兄所以養其子弟之道,當若是也。
寬裕以容之,義理以漸之,忠信以成之,開其明而祛其惑,引之以其方而使之自喻,夫豈歲月之功哉?彼雖曰不中不才,涵養之久,豈無有萌焉乎哉?如其有萌焉,則養道益可施矣。
至于丹朱與象之類,則是其不移之質,有末如之何者。
然堯舜所以養之之意則無窮也。
知其嚚訟而不授以天位,是乃所以養之也。
象憂亦憂,象喜亦喜,封之有庳而不及以政,使之源源而來,非養之乎?噫,父兄待子弟之道,莫善于養之也。
養非恬然坐視之謂也。
恬然坐視,是棄之也。
如其棄之,則何所貴于賢父兄哉?然則賢不肖之相去,亦不遠矣。
故父兄待子弟之道,雖不在于嚴威以傷恩,而亦不可坐視以長惡,惟當深思所謂養之者而已。
孟子曰:「人有不為也,而後可以有為。
」 事有不可為者,有當為者。
人能擇其所不可為而不為,則其于所當為者,斯能為之矣。
何者?其用心必專,而其所為必果也。
苟惟泛然而無所擇,于其所不可為者而為之,是為無所不為,則于其所當為者,斯無力矣。
又況無所不為,則将颠沛随之,烏能有為邪?故必有不為也,而後可以有為。
蓋其有所不為者,是乃其可以有為者也。
此亦觀人之方也。
孟子曰:「言人之不善,當如後患何?」 此章謂言人之不善者,當念夫後患,而言不可易也。
所謂後患者,未論悔吝之何如,若專言悔吝,是止以利害論,而未足以盡孟子之本意。
蓋君子于人之善,則樂與之;人之不善,則矜惜之,此其忠恕之心,所以為人之道者也。
故孔子稱吾之于人,誰毀誰譽,而但雲如有所譽者,其有所試矣,更不言毀也。
世有好言人之不善者,此意一萌,即有害于良心,其損德亦已甚矣。
此後患之可畏者也。
若所謂悔吝,則固在其中矣。
孟子曰:「仲尼不為已甚者。
」 孟子嘗發「已甚」之論矣,曰「段幹木逾垣而辟之,洩柳閉門而不納,是皆已甚」,而舉孔子待陽貨之事以為之準,此所謂不為已甚也。
雖然,善觀聖人者,于一事之細,亦可以味其無窮之旨;不善觀聖人者,則知其為一事而已。
故孟子所謂「不為已甚」,可謂善言聖人者也。
夫子之「不為已甚」,非不欲為已甚,自不至已甚也。
何者?夫子「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者也,故可以仕則仕,可以止則止,可以速則速,可以久則久,皆天之所為也。
以緻于動容周旋、應酬語默之際,毫厘眇忽,何莫非天則之在乎?非聖人循天之則,聖人固天也。
惟其天也,是以無不中節也。
然則「不為已甚」者,固聖人天則之所在也,學者可不深潛而玩味之與?後世之士,不知理義之所在,诎己以喪道,徇情以長惡,而曰吾不為已甚也。
彼徒以聖人答陽貨、見南子為「不為已甚」,而獨不思夫衛靈公問陳,則明日遂行;季桓子受女樂之饋,則不稅冕而行;為魯司寇,七日而誅少正卯;聞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