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說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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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則其子又焉往而不歸哉?嗟乎!有國者其不可使仁賢有遐心哉!仁賢不樂從之遊,則天下之心日解矣。

    雖然,何代而無賢才?患在人主無以緻之耳。

    故張良歸漢,而項氏以亡;孔明在蜀而炎綱幾振。

    此亦皆庶幾為當時之老者,其所系輕重固如此。

    然則戰國之諸侯,有能行文王之政,則天下之賢才歸之,而七年之内,為政于天下,又何疑乎? 孟子曰:「求也為季氏宰,無能改于其德,而賦粟倍他日。

    」孔子曰:「求非吾徒也,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

    」由此觀之,君不行仁政而富之,皆棄于孔子者也,況于為之強戰,争地以戰,殺人盈野;争城以戰,殺人盈城。

    此所謂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

    故善戰者服上刑,連諸侯者次之,辟草萊、任土地者次之。

     冉求之事,論語蓋嘗載之,與孟子所載互相發也。

    論語則正其聚斂之名,孟子則推明其無能改于其德之罪。

    夫冉有之聚斂,果若後世頭會箕斂以媚其上之為乎?殆不然也。

    以左氏春秋考之,哀公十一年,季孫以田賦使訪諸孔子,孔子不對,而私于冉有曰:「君子之行也,度于禮,施取其厚,事舉其中,斂從其薄,如是,則以丘亦足。

    若不度于禮,而貪冒無厭,則雖以田賦,将又不足。

    且季孫若欲行而法,則周公之典在;若欲苟而行,又何訪焉?」弗聽。

    明年正月,用田賦。

    用田賦者,履畝而賦之也。

    意者賦粟倍他日,其謂是與?然則此季孫之為也,而遽以為求之罪若是之深乎?蓋季氏為魯卿,專制其上,為日久矣,一國之人知有季氏而不知有魯君也。

    求之為宰,所當明君臣之義以正救之,俾革其為,以事公室,則求之責也。

    今既不能使之改于其德,而季氏廢法以厚取,求又從而順從,莫之能救,則求之罪深矣。

    故論語正其聚斂之名,而孟子又推明其無能改于其德之罪,然後聖人鳴鼓而攻之之意昭然矣。

    孟子謂:以求之事言之,則夫不務勉其君以仁政,而求以富之者,其罪皆豈能逃聖人之責乎?而況于與其君強為戰鬥之事,争地争城,殺人而莫之恤者,抑又甚焉矣。

    曰「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

    」言以土地之故,而殘民之生,罪無加于此也。

    故以善戰者為當服上刑,而連諸侯、辟草萊、任土地,皆以次論罪焉。

    自當時論之,孰不以能為其君克敵為大功?而孟子之言如此,蓋正義明道,所以遏其利欲之橫流也。

     孟子曰:「存乎人者,莫良于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惡。

    胸中正,則眸子了焉;胸中不正,則眸子眊焉。

    聽其言也,觀其眸子,人焉廋哉?」 此觀人之法。

    初見其人,欲知其胸中所趨之邪正,當以是觀之也。

    胸中之所存,著見于眸子,誠之不可掩也。

    然則人之欲自蔽者,其果何益哉?聽其言而觀其眸子,蓋人之于言,猶可以僞為,至于眸子之了與眊,則不可僞也。

    聽其言而又參之以其眸子,則無所遁矣。

    此與夫子「人焉廋哉」之言同,而為說則有異。

    蓋夫子之言,為旋觀其人設也,而孟子之言,則一見而欲識其大綱也。

    參是二者,觀人之法殆無餘蘊矣。

    若夫「睟然見于面,盎于背,施于四體,四體不言而喻」者,則望而知其為德人,有不待考察者矣。

    學者讀此章,非獨可得觀人之法,又當知檢身之要也。

    放心邪氣,其可頃刻而有?邪一萌諸中,而昭昭然不可掩者矣,其可不懼乎? 孟子曰:「恭者不侮人,儉者不奪人。

    侮奪人之君,惟恐不順焉,惡得為恭儉?恭儉豈可以聲音笑貌為哉?」此推明恭儉之本也。

    所謂不侮人、不奪人者,非特為見于行事然也。

    蓋中心泊然,侮奪之意無纖毫之萌也。

    此非毋我而忘欲者不能。

    人惟有我而多欲也,故侮奪人之意,不期而自萌。

    凡有所慢易,有所驕忽,皆侮也;有所歆羨,有所求得,皆奪也。

    而況于居人上而得肆者,其侮奪之機,日森然于胸中,顧乃卑巽以為恭,吝啬以為儉,其能有感乎?故曰:「侮奪人之君,惟恐不順焉,惡得為恭儉?」謂惟恐不順者,惟恐不得順遂其侮奪之為也。

    如此而外為恭儉,其誰信之?故曰:「恭儉豈可以聲音笑貌為哉?」言當本諸其誠心也。

    嗟乎!使戰國之君知此義,而反身以求之,則乖争陵犯之風,庶乎其可息矣。

     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親,禮與?」孟子曰:「禮也。

    」曰:「嫂溺則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

    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權也。

    」曰:「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何也?」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

    」子欲手援天下乎? 所謂權者,事有萬變,稱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