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說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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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張栻著 滕文公上 滕文公為世子,将之楚,過宋而見孟子。

    孟子道性善,言必稱堯、舜。

    世子自楚反,複見孟子。

    孟子曰:「世子疑吾言乎?夫道一而已矣。

    成瞯謂齊景公曰:彼丈夫也,我丈夫也,吾何畏彼哉?顔淵曰: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為者亦若是。

    公明儀曰:文王我師也,周公豈欺我哉?今滕,絕長補短,将五十裡也,猶可以為善國。

    書曰:若藥不瞑眩,攻疾愦動之狀。

    厥疾不瘳。

    」 性善之論,蓋本于此。

    以文義考之,實門人記錄,以為孟子道性善,言必稱堯、舜也。

    孟子所以道性善者,蓋性難言也,其淵源純粹,可得而名言者,善而已。

    所謂善者,蓋以其仁義禮知之所存,由是而發,無人欲之私亂之,則無非恻隐、羞惡、辭讓、是非之心矣。

    人之有不善,皆其血氣之所為,非性故也。

    以其皆有是性,故皆可以為堯、舜。

    堯、舜者,能盡其性而已。

    滕世子聞是言,自楚反,複見孟子。

    蓋雖有動乎中,而未免乎疑也。

    孟子告之曰:「夫道,一而已矣。

    」言天下無二道也。

    因舉成瞯與顔淵、公明儀之語,使之知古今之無間,聖愚之本同,人人可以勉而進也。

    滕國雖小,猶可以為善國,亦在夫為之而已。

    孟子所謂瞑眩之藥者,欲使之舍其舊習,遠法堯、舜也。

    人唯自棄,以堯、舜為不可及,是以安其故常,終身不克進,猶不知己之性即堯、舜之性,而其不能如堯、舜者,非不能也,不為耳。

    故顔子以謂「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為者亦若是」。

    此誠萬世之準則也。

     滕定公薨。

    世子謂然友曰:「昔者孟子嘗與我言于宋,于心終不忘。

    今也不幸至于大故,吾欲使子問于孟子,然後行事。

    」然友之鄒,問于孟子。

    孟子曰:「不亦善乎!親喪,固所自盡也。

    曾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可謂孝矣。

    諸侯之禮,吾未之學也。

    雖然,吾嘗聞之矣。

    三年之喪,齊疏疏衰也。

    之服,??粥之食,??粥,麋粥也。

    自天子達于庶人,三代共之。

    」然友反命,定為三年之喪。

    父兄百官皆不欲,曰:「吾宗國魯先君莫之行,吾先君亦莫之行也,至于子之身而反之,不可。

    且志曰:喪祭從先祖。

    」曰:「吾有所受之也。

    」謂然友曰:「吾他日未嘗學問,好馳馬試劍。

    今也父兄百官不我足也,恐其不能盡于大事,子為我問孟子。

    」然友複之鄒問孟子。

    孟子曰:「然,不可以他求者也。

    」孔子曰:「君薨,聽于冢宰。

    歠粥,面深墨,即位而哭,百官有司莫敢不哀,先之也。

    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矣。

    君子之德風也;小人之德草也。

    草上之風必偃。

    是在世子。

    」然友反命。

    世子曰:「然。

    是誠在我。

    」五月居廬,未有命戒。

    百官族人可謂曰知。

    及至葬,四方來觀之,顔色之戚,哭泣之哀,吊者大悅。

     三年之喪,自天子達。

    漢文帝之欲薄其喪,固為有戾于公理,而景帝孝愛不笃,遂廢先王之法,滅人子之性。

    流及後世,以萬乘之尊,居兆民之上,而率天下以薄,不亦悲夫!然考滕世子問孟子之辭,則三年之喪,其廢也久矣。

    其在周之末世乎?故曰:「吾宗國魯先君莫之行,吾先君亦莫之行也。

    」又曰:「喪祭從先祖,吾有所受之也。

    」然則其廢也久矣。

    世之治亂,此豈非其根柢耶?至景帝始顯然從易月之制而不疑,蓋亦傳習之久,不以為大變也。

    嗟乎!三年之喪,人子至情,而聖人制之以天理者也。

    故孟子答世子之問,皆切其良心以告之。

    世子聞孟子之言于宋,而于心終不忘。

    蓋禮義本人心之所同然,孟子之言有以感其所同然者也。

    至于遭大變故,于心有所不安,而遣然友以問焉,世子之資亦有可取矣。

    孟子告之曰:「親喪固所自盡也。

    」夫人子之于親喪,其至情深痛,孰為而然哉?其哭泣衰麻之節,祭祀之禮,凡以自盡而已。

    苟惟知所以自盡,則蓋有不待勉而行者矣。

    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而後謂之孝。

    所謂禮者,蓋不可以不勉也。

    「三年之喪,齊疏之服,??粥之食,自天子至于庶人」,此所謂禮也。

    然友反命,而父兄百官皆不欲。

    夫父兄百官亦豈獨非人子哉?唯夫狃于故常,安于逸欲,而亡其天性至此,故以為「吾先君莫之行而不可以反」。

    噫!天下之事,唯當其理而已矣。

    前人偶未及此,而後人幸而知之,乃遂以為前之所未及者為不可反,則是其失将相尋于無窮而後已耳。

    不知後之人一旦能改以從是,則非惟其事自此而正,而亦得以蓋其既往之失,是前人所望于後人之意也。

    「喪祭從先祖」,謂先王之時喪祭而言也。

    先王之時,喪祭皆有定制,懼後世有所更張而荒墜也,則曰「喪祭從先祖」。

    且魯之先祖,周公、魯公也;滕之先祖,武王之庶弟叔繡也。

    在當時所行,皆先王三年之喪也。

    若用「喪祭從先祖」之說,則盍不反其舊乎?後人既已廢其先祖之禮,而來者方循已廢之失,乃曰「吾從先祖而已」,何其不之思乎?大抵人心安于放肆,故以反古複禮為難,而不知克其私意,求之吾心,夫何遠之有?世子雖有好善之心,而見理未明,自信不笃,故猶惑于父兄百官之浮議,而複遣然友以問焉,其病亦在于他日未嘗學問之故也。

    孟子以謂「不可以他求」者,蓋以為父兄百官之不欲,亦在我有以率之而已矣。

    于是引孔子之言以告之:「君薨,聽于冢宰,歠粥,面深墨,即位而哭,百官有司莫敢不哀者,吾有以先之故爾,此草上之風必偃也。

    」又曰:「是在世子。

    」斯言欲世子立志為本,而無事乎外也。

    世子聞斯言也,而曰:「是誠在我。

    」此志一立,而人莫能移矣。

    世子之志立而喪紀明,其感化已有可見者。

    故五月居廬,未有命戒,百官族人皆以為可,而謂之為知。

    夫百官族人,何前日以為非,而今日以為知?蓋均是人也,吾有是心,彼亦有是心也。

    吾有以先之,則彼将從而感動矣。

    非特百官族人,四方之來觀者,見其顔色之戚,哭泣之哀,而莫不大悅,蓋天下之心一而已。

    嗟乎!自漢景以來,易月之制,案為國論而不可改。

    堯、舜三王之事,則棄之不遵,而文、景之缪,則襲之無疑。

    以晉武帝之慨然欲複其舊,而沮其議者,當時所謂名儒杜預輩也。

    而魏孝文、周武帝乃能申其事情,而其品節居多可憾。

    此為國之大經,人倫之大節,孰謂更曆世英明之主,而獨不能乎?良由父兄百官用至于子之身,而反之不可之論,與夫喪祭從先祖之說,有以沮之也。

    嗟乎!盍不深複于孟氏,是在世子之言乎?其亦無能以此啟告者乎? 滕文公問為國。

    孟子曰:「民事不可緩也。

    詩雲:晝爾于茅,宵爾索绹。

    晝取茅草,夜索以為絞。

    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

    民之為道也,有恒産者有恒心,無恒産者無恒心。

    苟無恒心,放辟邪侈,無不為已。

    及陷乎罪,然後從而刑之,是罔民也。

    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為也?是故賢君必恭儉禮下,取于民有制。

    」陽虎曰:「為富不仁矣,為仁不富矣。

    」夏後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其實皆什一也。

    徹者,徹也。

     張橫渠曰:「徹是透徹之徹。

    透徹而耕,則功力均,且相驅率,無一家得惰者。

    及已收獲,則計畝數裒分之。

    以裒分之數,取什一之數。

    」楊龜山曰:「徹者,徹也。

    蓋兼貢、助而通用也。

    」故孟子曰:「請野九一而助,國中什一使自賦。

    」方裡而井,井九百畝,八家皆私百畝,其中為公田,所謂九一而助也。

    國中什一使自賦,則用貢法矣。

    此周人所以為徹也。

    鄭氏謂周制畿内用貢法,邦國用助法,有得于此欤? 助者,藉也。

    龍子曰:「治地莫善于助,莫不善于貢。

    貢者,校數歲之中以為常。

    樂歲,粒米狼戾,多取之而不為虐,則寡取之;兇年,糞其田而不足,則必取盈焉。

    為民父母,使民盻盻然,将終歲勤動,不得以養其父母,又稱貸而益之,使老稚轉乎溝壑,惡在其為民父母也?夫世祿,滕固行之矣。

    詩雲:雨我公田,遂及我私。

    惟助為有公田。

    由此觀之,雖周亦助也。

    設為庠序學校以教之。

    庠者,養也;校者,教也。

    序者,射也。

    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學則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倫也。

    人倫明于上,小民親于下,有王者起,必來取法,是為王者師也。

    詩雲:周雖舊邦,其命維新。

    文王之謂也。

    子力行之,亦以新子之國。

    」 滕文公問為國,孟子首告之以民事不可緩也。

    斯一言,真有國之寶,幾于一言而可以興邦者也。

    周公七月之詩,其所為諄諄懇懇如此者,凡以民事之不可緩故爾。

    所謂「晝爾于茅,宵爾索绹,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之語,蓋言農隙之時,汲汲然治其屋廬,以來歲将複始播百谷,而不暇于此之故也。

    下所言與告梁惠王者同,蓋其理之深切者也。

    「賢君恭儉禮下,取于民有制」者,蓋恭儉則自奉養以節,禮下則不敢以勢陵民,而又取民以制什一之法,所謂制也。

    過乎此則為桀之道,而不及乎此則為貉之道。

    為富不仁。

    為仁不富者,蓋欲為富,則惟富之徇,雖有害于人,不顧恤也,故必不仁。

    為仁則以愛人存心,其肯以富已為事乎?天理人欲之不兩立也。

    言之可取,雖陽虎亦不廢。

    雖不以言取人,而亦不以人廢言,聖賢之公心也。

    夏、商、周之法,或以五十,或以七十,或以百畝,而皆以什一。

    蓋五十畝者以五畝為貢,七十畝者以七畝為助,百畝者以十畝為徹,是皆什一也。

    徹之為言,徹耕而通計之也;助之為言,借民之力,助公上以耕也。

    夏後氏之貢,雖亦取其什之一,而未免有弊者,蓋校數歲之中而立之常制故也。

    惟助法為精密,使民出其力以治上之公田,上之人收公田之入而已,其多寡視歲之登兇,與民同其豐歉也。

    然而夏後之時,其弊未至如龍子之言也。

    春秋戰國之際,用夏之貢法,而暴君污吏虐賦于民,故使民至于終歲勤動而無以養其父母。

    見民之無以自養也,則又稱貸之,名以為惠,而實取其倍稱之息以自益,使老弱轉死溝壑而後已。

    蓋先王之制,本以仁民,而後之所為,祗以為富也。

    成周之法,蓋壞于春秋戰國之際,然略有存者,如世祿是也。

    而井田之制,則壞也久矣。

    助法,周人亦兼用之于野,故引「雨我公田,遂及我私」之詩。

    惟助為有公田,以見周之亦有助也。

    夫上與民同其豐歉,而民樂共其上之事,故民之情欲先雨乎公田,以及乎吾之私,可見民之親愛其上矣。

    助法之行,固有以養民之良心也。

    民既有以自養,則庠序學校之教可行焉。

    三代之學,曰校、曰庠、曰序,名雖不同,而所以為學則一。

    庠言其養,養其材也;校言其教,教以道也;序言其射,射考德也。

    其所以學者何也?明人倫也。

    人之大倫,天之所叙,而人性所有也。

    人惟不能明其理,故不盡其分,以至于傷恩害義,而淪胥其常性。

    聖人有憂焉,為之學以教之,使之明夫君臣之有義,父子之有親,夫婦之有别,長幼之有序,求以盡其分而無失其性。

    故人倫明于上,而小民亦笃于孝愛,親其君上而不可解。

    此三代風化之所為美也。

    後有王者起,不取法于是,而何求乎?蓋三代之治,實萬世王者之師也。

    此中庸所謂「王天下有三重焉」之意也。

    「周雖舊邦,其命維新。

    」言周邦雖舊,而天命之眷顧則新。

    蓋德之流行,有以格于天心也。

    然則滕國雖小,所以新之者,豈不在文公乎?惟力行王政,斯可矣。

     使畢戰問井地。

    孟子曰:「子之君将行仁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