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春秋左氏贅言卷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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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溪後學主升著, 同邑後學吳骙校。

     桓公 經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

     傳宋華父督見孔父之妻于路,目逆而送之,曰:美而豔。

    二年春,宋督攻孔氏,殺孔父而取其妻。

    公怒,督懼,遂弑殇公。

     君子以督為有無君之心,而後動于惡,故先書弑其君。

    諸侯會于稷,以成宋亂,為賂故立華氏也。

     督蓄無君之心久矣,而憚孔氏,故殺孔氏而後能弑君。

    此理甚明,而左氏以為禍生于孔父之妻,可乎?又按左、榖皆謂督先殺孔父而後弑君。

    若然,則經文不應書及孔父。

    唯公羊言督欲弑君而憚孔父,故先攻孔父之家,殇公趨救,君臣皆死,芸同時而死,則史法固宜以尊及卑矣,此為得經意也。

    成宋亂,彭山以為非止立華,實兼子馮,蓋督之弑,凡以為馮也。

     經公及戎盟于唐。

    冬,公至自唐。

    傳公及戎盟于唐,修舊好也。

    冬,公至自唐,告于廟也。

    凡公行告于宗廟,反行飲至,舍爵策勳焉,特相會,往來稱地,讓事也。

    自參以上,則往稱地,來稱會,成事也。

    俱二年。

     凡書至者,既返而行飲至之禮也。

    飲至者,蓋以好成為幸,誇示群臣也。

    往返雖告廟,然非飲于廟中,若策勳,則必有征伐之事焉,非飲至之常也。

    魯為秉禮之國,周公之胄,不能自強,而汲汲求與戎盟,可愧甚矣,而反以誇示于人,蓋欲以此飾篡弑之惡耳。

    左氏以為往來稱地,讓事也。

    注謂兩人盟會,莫适為主,兩相讓而不必事成,故但書地。

    若然,則聖人于唐之會盟,乃嘉其讓而書地以美之耶?左氏之釋經,其缪類如此。

     經三年春正月 桓公三年而後經不書王,說者紛然,而先儒多主桓無王之說。

    夫桓固無王,十一公未必皆有王也,而獨罪桓可乎?要之阙文者近之矣。

    十四年皆阙,何也?古者以竹為簡,以韋編之,如春秋,則每公各為一冊,而簡有剝蝕斷爛者,獨桓公為甚。

    如甲戍、巳醜之疊出,夏五之不成,文四年、七年并無,秋冬二時,鹹萃于桓之編,他公之冊無是也,則十四年之阙王字,豈必以他公為例哉? 經秋,公子翚如齊逆女。

    傳修先君之好,故曰公子。

    俱三年。

    凡書公子,為卿也。

    凡公子公孫,必卿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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