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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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麼敢進去。

    ”荀瑤說:“樣子很醜,又不勇敢,怎樣為太子。

    ”回答說:“因為我能夠忍受羞恥,大概不會害趙氏的宗廟吧。

    ”荀瑤仍舊不改,趙無恤從此讨厭荀瑤,就滅亡了他。

    荀瑤貪而剛愎,故韓魏反過來滅亡他。

     附錄一 《春秋》序1:(陸曰2此元凱所作,既以釋經,故依例音之,本或題為《春秋左傳》序者,沈文何以為釋例序,今不用。

    )《春秋》者,魯史記3之名也。

    記事者,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時,以時系年,所以紀遠近,别同異也。

    故史之所記,必表年以首事,年有四時,故錯舉以為所記之名也4。

    《周禮》有史官,掌邦國四方之事,達四方之志,諸侯亦各有國史,大事書之于策5,小事簡牍而已6。

    孟子曰:“楚謂之《梼杌》,晉謂之《乘》,而魯謂之《春秋》,其實一也7。

    ”韓宣子适魯8,見《易象》與魯《春秋》,曰:“周禮盡在魯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與周之所以王。

    ”韓子所見,蓋周之舊典,禮經也9。

    周德既衰,官失其守,上之人不能使春秋昭明,赴告策書,諸所記注,多違舊章。

    仲尼因魯史策書成文,考其真僞,而志其典禮,上以遵周公之遺制,下以明将來之法。

    其教之所存,文之所害,則刊而正之,以示勸戒。

    其餘則皆即用舊史,史有文質,辭有詳略,不必改也。

    故傳曰其善志,又曰非聖人孰能修之?蓋周公之志,仲尼從而明之。

    左丘明受經于仲尼,以為經者不刊之書也。

    故傳或先經以始事,或後經以終義,或依經以辯理,或錯經以合異,随義而發。

    其例之所重,舊史遺文略不盡舉,非聖人所修之要故也。

    身為國史,躬覽載籍,必廣記而備言之。

    其文緩,其旨遠,将令學者原始要終,尋其枝葉,究其所窮,優而柔之,使自求之,餍而饫之,使自趨之。

    若江海之浸,膏澤之潤,渙然冰釋,怡然理順,然後為得也。

    其發凡以言例,皆經國之常制,周公之垂法,史書之舊章,仲尼從而修之,以成一經之通體。

    其微顯闡幽裁成義類者,皆據舊例而發義,指行事以正褒貶,諸稱書,不書,先書,故書,不言,不稱,書曰之類,皆所以起新舊,發大義,謂之變例10。

    然亦有史所不書即以為義者,此蓋春秋新意,故傳不言凡曲而暢之也。

    其經無義例,因行事而言,則傳直言其歸趣而已,非例也11。

    故發傳之體有三,而為例之情有五12。

    一曰:“微而顯。

    ”文見于此而起義在彼。

    “稱族尊君命,舍族尊夫人”“梁亡”“城緣陵13”之類是也。

    二曰“志而晦。

    ”約言示制,推以知例,“參會不地,與謀曰及14”之類是也。

    三曰:“婉而成章。

    ”曲從義訓以示大順,“諸所諱辟”“璧假許田15”之類是也。

    四曰:“盡而不污。

    ”直書其事,具文見意,“丹楹刻桷”,“天王求車”“齊侯獻捷16”之類是也。

    五曰:“懲惡而勸善。

    ”求名而亡,欲蓋而章,“書齊豹盜”“三叛人名17”之類是也。

    推此五體,以尋經傳,觸類而長之,附于二百四十二年行事,王道之正,人倫之紀備矣。

    或曰:“春秋以錯文見義,若如所論,則經當有事,同文異,而無其義也,先儒所傳,皆不其然。

    ”答曰:“《春秋》雖以一字為褒貶,然皆須數句以成言,非如八卦之爻,可錯綜為六十四也,固當依《傳》以為斷。

    ”古今言《左氏春秋》者多矣,今其遺文,可見者十數家,大體轉相祖述,進不成為錯綜經文以盡其變,退不守丘明之傳。

    于丘明之傳有所不通,皆沒而不說,而更膚引《公羊》《穀梁》,适足自亂。

    預令所以為異,專修丘明之傳以釋經,經之條貫必出于傳,傳之義例總歸諸凡,推變例以正褒貶,簡二傳而去異端,蓋丘明之志也。

    其有疑錯,則備論而阙之,以俟後賢。

    然劉子駿18創通大義,賈景伯父子19、許惠卿20皆先儒之美者也,末有颍子嚴21者,雖淺近亦複名家。

    故特舉劉、賈、許、颍之違,以見同異。

    分經之年,與傳之年相附22,比其義類,各随而解之,名曰《經傳集解》。

    又别集諸例及地名、譜第、曆數23相與為部,凡四十部,十五卷,皆顯其異同,從而釋之,名曰《釋例》。

    将令學者觀其所聚異同之說,《釋例》詳之也。

    或曰:“《春秋》之作,《左傳》及《穀梁》無明文。

    說者以仲尼自衛反魯,修《春秋》,立素王,丘明為素臣。

    言公羊者亦雲黜周而王魯,危行言孫,以辟當時之害,故微其文,隐其義。

    公羊經止獲麟,而左氏經終孔丘卒。

    敢問所安?”答曰:“異乎餘所聞。

    仲尼曰:‘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此制作之本意也。

    歎曰:‘鳳鳥不至,河不出圖,吾已矣夫。

    ’蓋傷時王之政也。

    麟鳳五靈24,王者之嘉瑞也。

    今麟出非其時,虛其應而失其歸,此聖人所以為感也。

    絕筆于獲麟之一句者,所感而起,固所以為終也。

    ”曰:“然則《春秋》何始于隐公?”答曰:“周平王東周之始王也,隐公讓國之賢君也。

    考乎其時則相接,言乎其位,則列國,本乎其始則周公之祚胤也。

    若平王能祈天永命,紹開中興,隐公能弘宣祖業,光啟王室,則西周之美可尋,文武之迹不隊,是故因其曆數,附其行事,采周之舊以會成王義,垂法将來。

    所書之王即平王也,所用之曆即周正25也。

    所稱之公即魯隐也。

    安在其黜周而王魯乎?子曰:‘如有用我者,吾其為東周乎?’此其義也。

    ”若夫制作之文,所以章往考來,情見乎辭,言高則旨遠,辭約則義微,此理之常,非隐之也。

    聖人包周身之防,既作之後,方複隐諱以辟患,非所聞也。

    子路欲使門人為臣,孔子以為欺天,而雲仲尼素王,丘明素臣,又非通論也。

    先儒以為制作三年,文成緻麟,既已妖妄,又引經以至仲尼卒,亦又近誣。

    據公羊經止獲麟,而左氏小邾射不在三叛之數,故餘以為感麟而作,作起獲麟,則文止于所起為得其實。

    至于反袂拭面,稱吾道窮,亦無取焉。

     今注 1《春秋》序:據陸德明說:“此杜元凱所作,既以釋經,故依例音之,本或題為春秋左傳序者,沈文何以為釋例序,今不用。

    ” 2陸曰:即陸德明所說。

     3魯史記:《春秋》就是魯國史記的名稱。

     4故錯舉以為所記之名也:因為四時有春夏秋冬,隻用春秋兩個字,所以說錯舉,是為的記載編年的事。

     5大事書之于策:蔡邕《獨斷》曰:“策者簡也……其制長二尺,短者半之。

    ” 6小事簡牍而已:簡牍隻有一尺長。

     7魯謂之《春秋》,其實一也:魯國人稱為《春秋》,其實楚國的《梼杌》,晉國的《乘》,而魯國的《春秋》,全是記載史事的書。

     8韓宣子适魯:晉大夫韓起,到魯國去聘問,在魯昭公二年。

     9禮經也:這是韓宣子所看的,魯國舊有的記載。

     10謂之變例:這叫改變的條例。

     11非例也:這不屬于例。

     12為例之情有五:釋例的情形有五種,就是如下面所說的。

     13“稱族尊君命”“舍族尊夫人”“梁亡”“城緣陵”:稱族尊君命,舍族尊夫人,見于成公十四年,梁亡見于僖公十九年,城緣陵見于僖公十四年。

     14“參會不地,與謀曰及”:桓公二年秋公及戎盟于唐,冬公至自唐。

     15“璧假許田”:當時魯國因為周公,得用離近京都的許田,後來周德既衰,魯國也不朝周,所以鄭國就假裝拿着玉璧來換許田。

     16“丹楹刻桷”“天王求車”“齊侯獻捷”:莊公二十三年秋,丹桓宮楹;二十四年春,刻桓宮桷。

    桓公十五年,天王使家父來求車。

    莊公三十一年,齊侯來獻戎捷。

     17“齊豹盜”“三叛人名”:昭公二十年盜殺衛侯之兄絷。

    襄公二十一年,邾庶其以漆闾來奔;昭公五年,莒牟夷以牟婁及防茲來奔;昭公三十一年,邾黑肱以濫來奔。

     18劉子駿:即劉歆。

     19賈景伯父子:賈逵字景伯,扶風人,父徽字符伯。

     20許惠卿:名許淑。

     21颍子嚴:名颍容。

     22分經之年與傳之年相附:可見經同傳本是兩部書,這次方才被杜預合成一部書。

     23諸例及地名、譜第、曆數:全舉各條例同地名同人名的譜,還有曆法。

     24麟鳳五靈:麟、鳳同龜、龍古稱為四靈,但是據疏說應該加上白虎,稱為五靈。

     25所用之曆即周正也:所用的曆法就是周朝的曆法,以分别他同夏商的不同。

     今譯 春秋這個名詞,是魯國史記的名稱。

    所謂記事的就是把事情記到日子上,把日子記到月份上,把月份記到四時上,把四時記到年上,這是為了按遠近記事,分别同異,所以史書記載必定先寫年,以說事情的開始,每年有四季,所以錯舉春秋兩季做史記的名稱。

    《周禮》說到史官是管掌着邦國四方的事情,傳達四方的意志,每個諸侯也各有他的國史,大的事情寫到大的竹簡上,所謂策。

    小的事情隻寫到簡牍上,簡牍是小的竹簡,孟子說過:“楚國叫作《梼杌》,晉國叫作《乘》,魯國叫作《春秋》,其實名稱雖然不同,事實上記事性質相同。

    ”在魯昭公二年時,晉國的韓宣子到魯國去,看見《易象》同魯《春秋》就說:“周禮全在魯國了,我現在才知道周公德行偉大,同周朝之所以稱王。

    ”韓起所看見的,大概就是周朝的舊典,所謂《禮經》就是。

    周的德行後來衰微,官吏全失掉他的職守,上位的人不能使《春秋》昭明,赴告所用的策書,諸凡所記述的,多違背了舊的章法,孔子根據魯國史書所記載的策書、舊文字,考證它的真假,而以它的典禮為标準,上為遵守周公的舊制度,下為發明将來的法則。

    其所存的教訓,文章有不對的地方,就把它修正了,以表示勸誡的意思。

    其餘皆用舊書上所寫的,史有的文雅,有的質樸,文辭有的詳有的略,也就不必更改了。

    所以《左傳》說他的志向很美,又說要不是聖人,誰能夠修正呢?這大約是周公的志向,孔子根據他而修明了。

    左丘明從孔子處接收到魯國的舊史,以為舊史是不能夠修改的書,所以《左傳》常常寫在《春秋》前面,以開啟事端,或者在《春秋》以後為表示他把這件事情完成,有的事依傍着《春秋》,以闡述他的理解,或者是跟《春秋》相錯,以表示他的不同,随着意思而發表不同。

    他條例之所重,就是剩下的文字,也不能全都舉出來,因為這不是聖人所修的要緊事。

    他既然做了國史,親自看見舊的記載,必然推廣記載而詳細地說。

    他的文章很平緩,宗旨很遠大,使學者們能夠由開始一直到最後,尋找他的枝葉,一直到根底,優柔能夠自己得到,餍饫使自己往那裡去。

    好像江海那麼大的水,膏澤能滋潤,就自然能夠冰釋,高興地理順,然後能得到義理。

    (侗案《左氏春秋》同《孔子春秋》是兩部書,在杜預以前,仍然是分存着,自從杜預“分經之年與傳之相附”以後,方使《左氏春秋》作為《春秋》解釋,詳情見于我的序中,讀者可以參考。

    )凡是發凡所說的條例,全都是經國的常制,這是周公的法則,也是史書的舊章,孔子追随周公修正他,成了一個經的通例。

    微細的使它明顯,不容易懂的說明,分成義例,都根據舊例而發明,指着一件事情,以證明褒貶。

    譬如所謂“書”“不書”“先書”“故書”“不言”“不稱”“書曰”全都是為的起新舊,發揚大義,這叫作變例。

    但也有史書上所不寫,即變成義例的,這大概是春秋的新意,所以傳裡不說,曲别而暢明了他。

    至于《春秋》中沒有義例,因為行事而言,《左傳》隻說它的結果而已,這不是例。

    所以發傳的體有三個,而為例的體裁有五種。

    一種叫作“微而顯”,文章見于此處,而意思在别處。

    “稱族尊君命,舍族尊夫人”“梁亡”“城緣陵”這類就是。

    第二種叫作“志而晦”,這是為的表示一個制度,推而成例,“參會不地,與謀曰及”這類就是。

    第三種叫作“婉而成章”,這個是根據義訓以表示順從大的訓導,凡所避諱的,譬如“璧假許田”這類就是。

    第四種叫作“盡而不污”,直接寫事情,用文章表示意見,“丹楹刻桷”“天王求車”“齊侯獻捷”這類就是。

    第五種叫作“懲惡而勸善”,求名而亡,欲蓋而章,“書齊豹盜”“三叛人名”這類就是。

    根據這五件事情,來尋找經傳,分類而推廣之,附在二百四十二年的行事,王道的規正,人倫的根基,就完備了。

    或者說:“春秋是用錯雜的文字來見意義,要像你所說的,則經中當有事情相同,而文字不同而沒有其他的意義,先儒所傳說的,大概同這個不同。

    ”回答說:“《春秋》雖然拿一個字做褒貶,但是必須拿幾句成一句話,不像八卦的爻,可以互相變化,就成了六十四卦,還是要根據《左傳》來決斷。

    ”古今說《左氏春秋》者很多家,現在剩下的材料所看見的有十幾家,大體互相轉引,進而不能叫經文錯綜來得到他的變化,退一步也不能守住《左傳》。

    對于左丘明的傳有不能理解的,全都不說,并且又引用《公羊傳》同《穀梁傳》,恰好自己亂了他的思想。

    杜預現在跟他們所作的不同,專門研究左丘明的傳,以解釋經,經的條貫必定出在《左傳》,《左傳》的義例全歸凡例來管,用變例以正規褒貶,去了《公羊》《穀梁》兩個傳,就表示去了兩個不同的說法,這也就是左丘明的志願。

    他有錯誤可疑的地方,就備論而阙疑,以等待後代的賢者。

    劉子駿(劉歆)創通《左傳》的大義,賈景伯父子(賈徽及賈逵)、許惠卿(許淑),全都是先儒最好的,後來有颍子嚴(颍容)雖然膚淺也可以成一家。

    所以特别舉出來劉、賈、許、颍的不同見解,以見同與不同的解說。

    把《春秋》的年份同《左傳》的年份放在一塊,比較它的義類,随着它來解釋,名就叫《經傳集解》。

    又另外集合各例同地名、譜第、曆數,各自分成部,凡四十部,十五卷,都分着以表示它的異同,從而解釋,名叫《釋例》。

    為的将以後的學者觀我所聚不同的說法,這在《釋例》已經詳細說了。

    有人說:“《春秋》的創作,在《左傳》及《穀梁傳》中都沒有明白地說,解說者以為孔子自衛國返回魯國,修成《春秋》,立素王,左丘明作素臣。

    說《公羊傳》者也說貶黜周而使魯為王,因為行為甚有危險,故言辭甚為謹慎,以避免當時的加害,所以文章甚細微,隐藏他的意義,公羊的經以西狩獲麟為止,而左氏的經到孔子死。

    敢問何種合理?”回答說:“這同我所聽說的不同。

    孔子說:‘文王既然死了,文就不在這裡嗎?’這就是作書的本意所在。

    孔子又歎息說:‘鳳凰不來,黃河也不出現圖,我豈不沒有希望了嗎?’這是傷感時王的政治呀!麟、鳳等五種靈物皆是王者的祥瑞,現在麒麟出現不合時,也不應失掉他的歸宿,聖人因此感歎。

    為何在這句絕筆,因為感起于此,也就以此為終。

    ”又問說:“為何《春秋》從魯隐公開始呢?”回答說:“周平王是東周的第一個王,魯隐公是讓國的好君,論他們的時代頗相連接,論他的位子就屬于列國,再論上代就是周公的後嗣。

    假設平王能禱告上天永久保天命,重開中興的機會,魯隐公也能光大祖先周公的事業,啟發周王室,西周的好政風可以尋到,周文王、武王的迹業不至于失墜,所以根據他的曆數,附上他們的行事,采用周的舊法,以成王的意義,為後來的法則。

    所寫的王就是周平王,所用的曆法就是周正,所稱的公就是魯隐公,哪裡能看出貶黜周而王魯呢?孔子說過:‘如果有人想用我,我可以做東周的臣!’這就是這種意義。

    ”至于所做的文章,就為記述以往,并考察将來,性情見于文辭,所說的話高深,宗旨就會遠大,文辭隐約,意義就會細微,這是事理的常情,并非有所隐蔽,聖人有周身的設防,既然作了以後,又再隐諱以避患難,這也不是所能知道的。

    子路想使門人作臣仆,孔子以為這是欺騙上天,現在說孔子是素王,左丘明是素臣,又不是通論。

    先儒以為作《春秋》三年,文章成功就使麒麟出現,這已經是妖妄的話,又引《春秋》至孔子死,這又近于誣聖人。

    據《公羊傳》春秋止于獲麟,而《左氏春秋》小邾射不在三叛的數目中。

    所以我以為因感麟而作《春秋》,既作因獲麟而起,文章也就止于此事,較為得實。

    至于反衣拭面貌,自稱道窮,也無所取了! 附錄二 杜預後序:大康1元年三月,吳寇始平,餘自江陵還襄陽,解甲休兵,乃申杼2(段玉裁校本作“抒”是也。

    )舊意,修成《春秋釋例》及《經傳集解》始訖,會汲郡汲縣有發其界内舊冢者,大得古書,皆簡編科鬥文字3,發冢者不以為意,往往散亂,科鬥書久廢,推尋不能盡通4,始者藏在秘府5,餘晚得見之。

    所記大凡七十五卷,多雜碎怪妄,不可訓知。

    《周易》及《紀年》最為分了,《周易》上下篇與今正同,别有陰陽說,而無彖象、文言、系辭,疑于時仲尼造之于魯,尚未播之于遠國也。

    其《紀年篇》起自夏殷周,皆三代王事,無諸國别也,唯特記晉國,起自殇叔,次文侯昭侯,以至曲沃莊伯。

    莊伯之十一年十一月,魯隐公之元年正月也,皆用夏正建寅之月為歲首,編年相次。

    晉國滅,獨記魏事,下至魏哀王之二十年,蓋魏國之史記也。

    推挍(淳熙本、監本“挍”作“校”)哀王二十年,大歲在壬戌,是周赧(石經赧字右半重刊)王之十六年,秦昭王之八年,韓襄王之十三年,趙武靈王之二十七年,楚懷王之三十年,燕昭王之十三年,齊湣王之二十五年也,上去孔丘卒百八十一歲,下去今大康三年五百八十一歲。

    哀王于《史記》,襄王之子,惠王之孫也。

    惠王三十六年卒而襄王立。

    立十六年卒而哀王立。

    古書《紀年篇》惠王三十六年改元,從一年始,至十六年而稱惠成王卒,即惠王也。

    疑《史記》誤分惠成之世以為後王年也。

    哀王二十三年乃卒,故特不稱谥,謂之今王。

    其著書文意大似《春秋經》,推此足見古者國史策書之常也。

    文稱魯隐公及邾莊公盟于姑蔑,即《春秋》所書邾儀父,未王命故不書爵,曰儀父,貴之也。

    又稱晉獻公會虞師伐虢滅下陽,即《春秋》所書虞師晉師滅下陽,先書虞賄故也。

    又稱周襄王會諸侯于河陽,即《春秋》所書天王狩于河陽,以臣召君,不可以訓也。

    諸若此輩甚多,略舉數條,以明國史皆承告據實而書時事,仲尼修《春秋》,以義而制異文也。

    又稱衛懿公及赤翟戰于洞澤,疑洞當為泂,即《左傳》所謂熒澤也。

    齊國佐來獻玉磬紀公之甗,即《左傳》所謂賓媚人也。

    諸所記多與《左傳》符同,異于《公羊》《穀梁》。

    知此二書近世穿鑿,非《春秋》本意審矣。

    雖不皆與《史記》《尚書》同,然參而求之,可以端正學者。

    又别有一卷,純集疏《左氏傳》蔔筮事,上下次第及其文義皆與《左傳》同,名曰《師春》,師春似是抄集者人名也。

    《紀年》又稱殷仲壬即位居亳,其卿士伊尹。

    仲壬崩,伊尹放大甲于桐,乃自立也。

    伊尹即位于大甲七(石經、淳熙本同,宋本作“十”)年,大甲潛出自桐,殺伊尹乃立其子伊陟、伊奮,命複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

    《左氏傳》伊尹放大甲而相之,卒無怨色,然則大甲雖見放,還殺伊尹,而猶以其子為相也。

    此為大與《尚書》叙說大甲事乖異,不知老叟之伏生,或緻昏忘,将此古書亦當時雜記,未足以取審也。

    為其粗有益于《左氏》,故略記之,附集解之末焉。

     今注 1大康:是晉武帝的年号,今作“太康”。

     2申杼:等于發明申正。

     3簡編科鬥文字:簡編是竹編,科鬥文是古文字,因為形狀頗像小蝌蚪,所以名字稱為科鬥。

     4推尋不能盡通:研究也不能完全懂。

     5秘府:是皇家圖書館。

     今譯 在晉武帝太康元年三月,始把吳國平定,我從江陵回到襄陽,解除盔甲,使軍隊休息,就發明舊的意見,修成《春秋釋例》同《經傳集解》兩部書,恰好遇見汲郡汲縣有發掘它的境内古冢的,得到大量古書,全都是竹簡,寫着科鬥似的古文字,發掘墳墓的人不甚注意,所以散開了,很亂,并且科鬥文字久已不用,研究它們的也不能完全明白,最初藏在皇家圖書館裡,我在後來才看見這些古書,大概有七十五卷,多半是雜亂零碎,奇怪同妄說,不可以完全懂。

    其中《周易》同《紀年》最明白,《周易》分為上下篇,同現在的本子正相同,别有陰陽說,而沒有彖象、文言、系辭,我很懷疑那時候孔子在魯國所作成,而尚未傳播到遠處去。

    他那篇《紀年》,從夏殷周起,全是記載三代的王事,沒有各國的分别記述,唯獨特别說到晉國由殇叔起,接着是文侯、昭侯,一直到曲沃莊伯。

    曲沃莊伯的十一年十一月,就是魯隐公的元年正月。

    晉國皆用夏正,每歲首全用的是建寅那個月,編年相次。

    晉國滅了以後,單獨記魏國的事情,下面一直到魏哀王二十年,這就是魏國的《史記》。

    我們來推算魏哀王的二十年,太歲在壬戌,這就是在周赧王的十六年,秦昭王的八年,韓襄王的十三年,趙武靈王的二十七年,楚懷王的三十年,燕昭王的十三年,齊湣王的二十五年,上邊離孔子死是一百八十一年,下邊離着大康三年,五百八十一年。

    哀王在《史記》上,是襄王的兒子,惠王的孫子。

    惠王三十六年死了,而襄王即位,立了十六年死了,而哀王立為君。

    古書《紀年篇》惠王三十六年改元,從一年開始到十六年而稱惠成王死了,就是魏惠王。

    我很疑心《史記》誤分了惠成的年代作成後王的年。

    哀王二十三年才死,所以不稱谥法,稱為今王。

    《紀年》寫書的意思大像《春秋經》,推論可以看出來古代的國史竹簡全是如此。

    文章裡又說:“魯隐公與邾莊公盟于姑蔑。

    ”這就是《春秋》所寫的邾儀父,沒有得到王命,所以不寫他的爵位,稱他叫儀父,因為尊貴他。

    又稱:“晉獻公會虞師伐虢滅下陽。

    ”即《春秋》所寫“虞師晉師滅下陽。

    先書虞,賄故也。

    ”又稱“周襄王會諸侯于河陽。

    ”即《春秋》所寫“天王狩于河陽,以臣召君,不可以訓也。

    ”諸如此類很多,略舉幾條,以證明從前的國史皆承通告,據實事而寫的。

    孔子修《春秋》,據文義而分成不同的文章。

    又稱“衛懿公及赤翟戰于洞澤”。

    我頗疑心洞當作泂,就是《左傳》所稱的熒澤。

    “齊國佐來獻玉磬紀公之甗。

    ”就是《左傳》所說:“賓媚人。

    ”紀年所記載的都同《左傳》相符,而與《公羊》《穀梁》兩書不同。

    知道這兩部書,後來人所穿鑿,不是《春秋》的本意,這是很明白的。

    雖然他的記載,不與《史記》同《尚書》相同,然而三種來比較,可以使學者端正。

    又另有一卷書,完全是抄《左傳》裡邊講占蔔的事情,上下的次序同他的文章意義,都同《左傳》相同,名字叫《師春》,“師春”似乎是抄這書的人的名字。

    《紀年》又說殷仲壬即位以後,居在亳這地方,伊尹做他的卿士。

    仲壬死了以後,伊尹驅逐大甲位在桐這地方,而自己做了君,伊尹做君以後放逐大甲,七年以後,大甲偷着從桐出來,殺了伊尹,而立了他的兒子伊陟伊奮,恢複他父親伊尹的田宅,而給他們兩人平分了。

    《左氏傳》說伊尹驅逐大甲而做他的宰相,并沒有抱怨的顔色。

    如此大甲被放逐,回來殺了伊尹,仍舊用他兒子做宰相。

    這種與《尚書》叙說大甲的事很不同,不知道是年老的伏生,或者記不清楚,或者還是這本古書,也是當時雜記,不能做憑據的。

    因為他對《左氏春秋》頗有益處,所以記在這裡,附到集解的末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