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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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城縣。

     20魏人在東:魏人在黃河的東岸。

     21請東人之能與夫二三有司言者,吾與之先:請黃河東岸的人能同魏地的官員說上話的,我同他先去。

     22使士會:秦康公派士會去。

     23晉人,虎狼也,若背其言,臣死,妻子為戮,無益于君,不可悔也:晉國人等于是虎狼的性格,他要說降而不投降,我死了以後,妻子會被殺了,這對于你全無益處,要這樣子,你也不可以後悔。

     24若背其言,所不歸爾帑者,有如河:如果魏人違反他的話,而我不把你的妻子送還給你,可以黃河為誓言。

     25繞朝:是秦大夫。

     26贈之以策:把馬鞭子送給他。

     27子無謂秦無人,吾謀适不用也:你不要說秦國無人,我的計劃恰巧不為秦國所采用。

    用以表示他明白晉國的計謀。

     28既濟,魏人噪而還:既然過了河,魏人喜歡得了士會,就歡呼擁護士會同回。

     29秦人歸其帑:秦康公也就不違背他的誓言,就将士會的妻子歸還到晉國。

     30其處者為劉氏:士會剩下的人留秦不回晉國的就改為劉氏。

     今譯 十三年春天,晉侯差大夫詹嘉住在瑕那裡,防守桃林要塞,防備秦兵。

    晉人擔心秦國任用士會。

    夏天,六卿便聚會在諸浮,趙盾說:“士會在秦國,賈季在狄國,禍患每天都可能發生,怎麼辦呢?”中行桓子說:“請讓賈季回國吧!他能夠處理外邊的事,而且他的父親是有舊功勞的。

    ”郤成子說:“賈季曾經作亂,況且罪也很大,不如士會的好,士會能夠處在卑賤地位有廉恥,雖然柔順,卻不可拿不義的事冒犯他。

    他的智謀足夠使用呢!況且他又沒有罪。

    ”便派魏壽餘假裝是拿魏地反叛晉國,去引誘士會,一面又捉住壽餘的妻子,拘禁在晉國,使他趁夜偷逃出去。

    請求自願投降秦國,秦伯允許他降秦,壽餘便在朝中私下踏士會的腳,示意士會和他一起回歸晉國。

    秦伯軍隊駐紮在河西,魏國軍隊駐紮在河東。

    壽餘說:“請打發一個東方人能夠和那邊兩三個官員說上話的,我和他先去。

    ”秦伯便派遣士會。

    士會推辭說:“晉人是像虎狼一般的,如果他們口不應心起來,臣便要被晉人殺死,妻子又要被你秦國殺戮,毫沒有益處于君,将來怕懊悔也來不及的。

    ”秦伯說:“如果他們違反了說出的話,不讓你回來,我若不送歸你的妻子,就像這河一般!”士會便動身,剛要走的時候,秦大夫繞朝将根馬鞭子送給他說:“你不要說秦國沒有人,我的計謀恰不被用啊!”士會等既然渡過黃河去,魏人便鼓噪着擁他回去,秦人也果然送還士會的妻子,士會留在秦國的家人,後來便變姓劉氏。

     經夏五月壬午,陳侯朔卒1。

     今注 1此經無傳。

     今譯 夏天五月壬午,陳侯朔死了。

     經邾子蘧蒢卒。

     傳邾文公蔔遷于繹1,史曰:“利于民,而不利于君2。

    ”邾子曰:“苟利于民,孤之利也!天生民而樹之君,以利之也3。

    民既利矣!孤必與焉4。

    ”左右曰:“命可長也,君何弗為?”邾子曰:“命在養民5,死之短長,時也,民苟利矣,遷也,吉莫如之!6”遂遷于繹,五月,邾文公卒。

    君子曰:“知命7。

    ” 今注 1繹:《一統志》說今山東省鄒縣東南二十二裡有繹山,是年邾遷都于繹山旁,今繹山山陽有邾城,是也。

     2史曰:“利于民,而不利于君。

    ”:占蔔的說:“對人民有利,而對于你沒有利。

    ” 3天生民而樹之君,以利之也:天生了人民而給他們立了君主,是為的對他們有利。

     4民既利矣,孤必與焉:人民既然有利,我必定也有份。

     5命在養民:君王的命是為養育人民的。

     6死之短長,時也,民苟利矣,遷也,吉莫如之:生死的短長,是因為時代的關系,假若對人民有益,那就遷移,沒有比這更吉祥的了。

     7君子曰:“知命。

    ”:史官說:“這是知道天命的”。

     今譯 邾文公命令太史占蔔遷到繹去,太史說:“利于人民卻不利于君主。

    ”邾文公說:“如能利于人民,就是我的利了。

    天生了人民,再設立個君主,原是要對他們有利的,現在人民既然有了利,我一定也有份兒!”左右都說:“不遷都,壽命可長些呢,君為什麼不做呢?”邾文公說:“君王的命,是為養育人民。

    而死得或早或晚,那是由于偶然的因素!對人民如果有利的,便遷去就是了,沒有再像這樣吉利的了!”便遷到繹去。

    五月,邾文公死了,當時的君子說:“像邾文公才算知道天命呢。

    ” 經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1。

     今注 1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這意思與文公二年的意思相同。

    此經無傳。

     今譯 從正月開始不下雨,一直到秋天七月。

     經大室屋壞。

     傳秋七月,大室之屋壞1,書不共也2。

     今注 1大室之屋壞:大音泰。

    大室是魯國的祖廟,太廟的屋子壞了。

     2書不共也:因為官員不恭敬,所以記載在《春秋》上。

     今譯 七月,太廟的屋壞了,《春秋》所以記載,表示官員的不恭敬。

     經冬,公如晉,衛侯會公于沓。

     經狄侵衛。

     經十有二月己醜,公及晉侯盟。

     經公還自晉,鄭伯會公于棐。

     傳冬,公如晉朝,且尋盟。

    衛侯會公于沓1,請平于晉。

    公還,鄭伯會公于棐2,亦請平于晉,公皆成之3。

    鄭伯與公宴于棐,子家賦《鴻雁》4,季文子曰:“寡君未免于此!5”文子賦《四月》6,子家賦《載馳》之四章7,文子賦《采薇》之四章8。

    鄭伯拜,公答拜。

     今注 1沓:杜預以下各家皆注地阙,疑必在衛境内。

     2棐:鄭地,《彙纂》說:“一稱棐林,今河南新鄭縣東二十五裡,林鄉城是也。

    ” 3亦請平于晉,公皆成之:衛國及鄭國全請求同晉國講和,魯文公皆為他們完成這件事。

     4子家賦《鴻雁》:子家是鄭大夫公子歸生,唱《鴻雁》這首詩。

    《鴻雁》見《詩·小雅》。

     5寡君未免于此:我的君長也未免于此,同是有弱微小國的憂患。

     6文子賦《四月》:文子是季文子,他唱《四月》這首詩,《四月》見《詩·小雅》。

     7《載馳》之四章:《載馳》是《鄘風》。

     8《采薇》之四章:《采薇》是《詩·小雅》。

    第四章裡說:“豈敢定居,一月三捷。

    ”意思說他不敢安居不管,仍舊欲往晉國為鄭國奔走。

     今譯 冬天,魯文公到晉國去朝見,并且重申從前的盟誓。

    衛侯到沓這地方去會見魯文公,請求與晉國和解。

    等到魯文公回來時,鄭伯在棐這地方會見魯文公,也為的是和晉國和平,魯文公都成全了他們。

    鄭伯跟魯文公在棐宴會時,鄭國子家歌唱《鴻雁》那篇詩。

    季孫行父說:“我國君也未能免于這事。

    ”季孫行父歌唱《四月》這篇詩。

    子家歌唱《載馳》第四章,季孫行父就歌唱了《采薇》的四章。

    鄭伯就拜謝,魯文公答拜。

     文公十四年(公元前六一三年) 經十有四年春王正月,公至自晉1。

     今注 1此經無傳,是因為回到魯國,告于祖廟。

     今譯 十四年春王正月,魯文公從晉國回來。

     傳十四年春,頃王崩,周公閱與王孫蘇争政1,故不赴2。

    凡崩薨不赴,則不書3,禍福不告,亦不書,懲不敬也4。

     今注 1周公閱與王孫蘇争政:周公閱與王孫蘇都是周王的卿士。

    他們争奪政權。

     2故不赴:所以沒有訃告給各諸侯。

     3凡崩薨不赴,則不書:凡是天子的崩,同諸侯的薨,要不赴告,那麼就不寫到《春秋》上。

     4禍福不告,亦不書,懲不敬也:禍亂同福祚不赴告,也不寫在《春秋》上,這是懲戒怠慢不恭敬的。

     今譯 周頃王死了,卿士裡周公閱同王孫蘇争政權,也不訃告魯國。

    凡是周王死了不訃告就不寫到《春秋》上,他有禍福,不告也不寫,這是為的懲戒不恭敬。

     經邾人伐我南鄙。

     經叔彭生帥師伐邾。

     傳邾文公之卒也1,公使吊焉不敬2,邾人來讨伐我南鄙,故惠伯伐邾3。

     今注 1邾文公之卒也:邾文公死在去年。

     2公使吊焉不敬:魯文公使人去吊祭,不恭敬。

     3故惠伯伐邾:惠伯即叔彭生,去打邾國。

     今譯 邾文公死的時候,魯文公派人去吊祭他,不恭敬,邾人所以來讨伐,侵掠魯國南邊邊境,所以叔仲惠伯去讨伐邾國。

     經夏五月乙亥,齊侯潘卒。

     傳子叔姬1妃齊昭公生舍2,叔姬無寵,舍無威3,公子商人驟施于國4,而多聚士,盡其家,貸于公有司,以繼之5。

    夏五月,昭公卒,舍即位。

     今注 1子叔姬:是魯國的女子。

     2齊昭公生舍:齊昭公就是公子潘,生的兒子叫舍。

     3叔姬無寵,舍無威:子叔姬不得齊侯的寵愛,而舍也沒有威嚴。

     4公子商人驟施于國:公子商人是齊桓公的兒子,叫齊懿公,屢次在國裡施舍。

     5而多聚士,盡其家,貸于公有司,以繼之:并且養很多壯士,用盡家财不足,就向齊國的官家借錢,仍舊養士。

     今譯 子叔姬嫁給齊昭公,生了兒子叫舍,叔姬不被寵愛,舍也沒有威信,公子商人經常在齊國施舍,并且聚了很多勇士,把他的家産用盡又向公家借了很多,繼續養士。

    夏五月,昭公死了,舍即國君位。

     傳邾文公元妃,齊姜生定公1,二妃晉姬生捷菑2。

    文公卒,邾人立定公3,捷菑奔晉4。

     今注 1定公:名貜且。

     2捷菑:是晉國的女兒所生。

     3邾人立定公:因為定公年長,所以邾人就立他為君。

     4捷菑奔晉:捷菑逃到晉國,因為他母親是晉國的女兒。

     今譯 邾文公的元妃齊姜生了定公,二妃晉姬生了捷菑。

    文公死了以後,邾國人立了定公,捷菑逃到晉國去。

     經六月,公會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晉趙盾,癸酉同盟于新城。

     傳六月,同盟于新城1,從于楚者服2,且謀邾也3。

     今注 1新城:宋地,《一統志》:“在今河南商邱縣西南”。

     2從于楚者服:于是服從楚國的,譬如陳、鄭、宋三國,從此皆服從晉國。

     3且謀邾也:并且計劃送邾國的捷菑回國。

     今譯 六月在新城同盟,這次原來服從楚國的陳、鄭、宋,全服從晉國,并且計謀邾國的事情。

     經秋七月,有星孛入于北鬥。

     傳秋七月乙卯,夜,齊商人弑舍而讓元。

    元曰:“爾求之久矣,我能事爾,爾不可,使多蓄憾,将免我乎1?爾為之。

    ”有星孛入于北鬥,周内史叔服2曰:“不出七年,宋齊晉之君皆将死亂3。

    ” 今注 1爾求之久矣,我能事爾,爾不可,使多蓄憾,将免我乎:你想做君很久了,我可以侍奉你,你不能夠侍奉我,你不做君長,積蓄的怨恨很多,你能赦免我嗎? 2周内史叔服:周國的内史官,名字叫叔服的。

     3不出七年,宋齊晉之君皆将死亂:在三年以後宋國是昭公,五年以後齊國是懿公,七年以後晉國是靈公,這皆在七年以内,他們全被殺。

     今譯 秋天七月乙卯夜,齊國商人殺了舍,而讓位給他的哥哥齊惠公。

    齊惠公說:“你想做君主很久了,我能夠侍奉你,你不能侍奉我。

    你不做君長,會積蓄很多怨恨,到那時,你能赦免我嗎?不如你做吧!”有彗星進入北鬥,周國的内史叔服說:“過不了七年,宋、齊、晉的君全部在亂事中死了。

    ” 經公至自會1。

     今注 1此經無傳。

     今譯 魯文公開會回來。

     經晉人納捷菑于邾,弗克納。

     傳晉趙盾以諸侯之師八百乘1,納捷菑于邾。

    邾人辭曰:“齊出貜且長2。

    ”宣子曰:“辭順而弗從,不祥3。

    ”乃還。

     今注 1八百乘:照《司馬法》說最多是六萬人。

     2齊出貜且長:齊女所生的兒子貜且年長。

     3辭順而弗從,不祥:說的話很合理,要不聽他,是不吉祥的。

     今譯 晉國趙盾用諸侯的兵車八百輛,把捷菑送回邾國。

    邾國人辭謝說:“齊國女子所生的貜且年長。

    ”趙盾說:“他說得有理,不聽他的,就不吉祥。

    ”于是,就回去了。

     傳周公将與王孫蘇訟于晉。

    王叛王孫蘇1而使尹氏與聃啟訟周公于晉2,趙宣子平王室而複之3。

     今注 1王叛王孫蘇:王是周匡王,本來周匡王之父周頃王答應與王孫蘇合作,現在周匡王不與他合作了。

     2尹氏與聃啟訟周公于晉:尹氏,是周王的卿士,聃啟是周大夫,告周公在晉國。

     3趙宣子平王室而複之:趙盾使王室裡的人能夠和睦,使周公與王孫蘇都回到周都城。

     今譯 周公閱打算和王孫蘇在晉國争訟。

    周匡王違叛了周頃王對王孫蘇的承諾,而派尹氏同聃啟在晉國替周公閱争訟。

    趙盾調停王室之間的糾紛而使各人恢複了原來的職位。

     傳楚莊王立,子孔、潘崇将襲群舒,使公子燮與子儀守而伐舒蓼1,二子作亂2,城郢3而使賊殺子孔,不克而還。

    八月,二子以楚子出,将如商密4,廬戢梨及叔麇誘之5,遂殺鬬克及公子燮6。

    初,鬬克囚于秦7,秦有殽之敗,而使歸求成,成而不得志8,公子燮求令尹而不得9,故二子作亂。

     今注 1舒蓼:就是群舒。

     2二子作亂:二子就是鬬克與公子燮,叛亂。

     3城郢:郢是楚國國都,在今湖北省江陵縣。

    修築郢都。

     4二子以楚子出,将如商密:《國語·楚語》說:“楚莊王文弱,子儀為師,王子燮為傅。

    ”二人挾持楚子離開郢都,将到商密去。

     5廬戢梨及叔麇誘之:廬戢梨和叔麇引誘他們。

     6遂殺鬬克及公子燮:鬬克号子儀。

    就把鬬克及公子燮殺了。

     7鬬克囚于秦:鬬克在秦國被囚禁。

     8成而不得志:成是求和,但是已經和平了,而鬬克沒有得到楚國的賞賜。

     9公子燮求令尹而不得:公子燮求做令尹的官,而沒有成。

    令尹等于是楚國的宰相。

     今譯 楚莊王立了,子孔、潘崇将襲擊舒蓼國,派公子燮與子儀留守而攻伐舒蓼,公子燮跟子儀作亂,修了郢都城,而派人去殺子孔,沒能成功就回來了。

    八月,公子燮與子儀挾持楚王離開郢都城,将到商密去,廬戢梨同叔麇引誘他們,殺了子儀與公子燮。

    最早時,子儀在秦國被囚禁,恰好秦國遇到殽的敗仗,就派他回楚國去要求和平,和平成了,而他沒得到賞賜,公子燮因為求做令尹而沒成功,所以他們兩人作亂。

     經九月甲申,公孫敖卒于齊。

     傳穆伯之從己氏也1,魯人立文伯2,穆伯生二子于莒,而求複3,文伯以為請,襄仲使無朝聽命,複而不出4。

    二年而盡室以複适莒,文伯疾而請曰:“穀之子弱5,請立難也6!”許之,文伯卒,立惠叔。

    穆伯請重賂以求複7,惠叔以為請,許之。

    将來,九月卒于齊,告喪請葬,弗許8。

     今注 1穆伯之從己氏也:這件事在文公八年,公孫敖到莒國找己氏女子。

     2魯人立文伯:文伯就是穆伯的兒子穀。

     3而求複:要求回魯國。

     4襄仲使無朝聽命,複而不出:公子遂叫他不要上朝,所以他回來而不能出門。

     5穀之子弱:穀的兒子就是孟獻子,這時年紀尚輕。

     6請立難也:請就趕緊立我的弟弟難。

     7穆伯請重賂以求複:穆伯用很重的賄賂,要求回國。

     8請葬,弗許:請求歸葬魯國,不準許。

     今譯 公孫敖從前到莒國跟着己氏時,魯人立了他的兒子穀,公孫敖在莒國生了兩個兒子,要求再回魯國,穀替他請求。

    公子遂叫公孫敖不要上朝,參與政事,公孫敖聽從命令,再也不出門。

    過了二年,又把全家送到莒國去。

    穀有了重病,就要求說:“穀的兒子尚年輕,請立我的弟弟難。

    ”魯國人答應他,穀死了立了難。

    公孫敖用重的賄賂,要求回國,難代他去要求,得到允許。

    公孫敖将回魯國,九月,死在齊國。

    向魯國報喪,請求歸葬魯國,不答應。

     經齊公子商人弑其君舍1。

     今注 1齊公子商人弑其君舍:見傳秋七月乙卯,夜,齊商人弑舍而讓元。

     今譯 齊公子商人殺他的君舍。

     經宋子哀來奔。

     傳宋高哀為蕭封人,以為卿1,不義宋公而出2,遂來奔。

    書曰:“宋子哀來奔。

    ”貴之也3。

     今注 1宋高哀為蕭封人,以為卿:宋國的高哀,先做宋國附庸的蕭地的封人,後來升到宋國的卿。

     2不義宋公而出:不以宋國的君為合理,而逃出。

     3書曰:“宋子哀來奔。

    ”貴之也:《春秋》上寫着,宋子哀來奔,這是尊重他。

     今譯 宋國高哀為蕭地方的守将,後來升到卿,他認為宋公不義而離去,逃奔到魯國。

    《春秋》上寫着:“宋子哀來奔。

    ”這表示對他的尊重。

     傳齊人定懿公,使來告難,故書以九月1。

    齊公子元不順懿公之為政也,終不曰公,曰夫己氏2。

     今注 1故書以九月:齊國人不服從懿公,三個月後,方才安定,因而《春秋》上寫上九月。

     2夫己氏:等于說那個人。

     今譯 齊國人已經安定了懿公,所以來告弑君的事,《春秋》上寫着九月,齊惠公不服懿公的執政,始終不稱他做“公”,而稱他為“那個人”。

     經冬,單伯如齊。

     經齊人執單伯。

     經齊人執子叔姬。

     傳襄仲使告于王,請以王寵求昭姬于齊1,曰:“殺其子,焉用其母,請受而罪之2。

    ”冬,單伯如齊,請子叔姬,齊人執之3,又執子叔姬。

     今注 1昭姬于齊:昭姬即子叔姬。

     2殺其子,焉用其母,請受而罪之:殺了她的兒子舍,何必用他的母親,請接受她并且治齊國的罪。

     3齊人執之:齊國人把單伯逮起來。

     今譯 公子遂報告周頃王,請求以周天子的尊榮往齊國求子叔姬,說:“殺她的兒子舍,哪裡還用得着他的母親,請求接納她并治齊國的罪。

    ”冬天,周卿士單伯到齊國請求送回子叔姬,齊人把他逮起來,又逮捕子叔姬。

     文公十五年(公元前六一二年) 經十有五年春,季孫行父如晉。

     傳十五年春,季文子如晉,為單伯與子叔姬故也1。

     今注 1為單伯與子叔姬故也:就是為單伯與子叔姬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