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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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之未昏于齊也,齊侯欲以文姜妻鄭大子忽,大子忽辭。
人問其故,大子曰:“人各有耦10,齊大非吾耦11也。
《詩》雲:‘自求多福12。
’在我而已,大國何為?”君子曰:“善自為謀13。
”及其敗戎師也,齊侯又請妻之,固辭。
人問其故,大子曰:“無事于齊,吾猶不敢14;今以君命奔齊之急15,而受室以歸16,是以師昏17也,民其謂我何18?”遂辭諸鄭伯19。
今注 1北戎:春秋時候齊國的邊界,北到河北省無棣縣,更以北皆為北戎地。
2使乞師于鄭:派人去要求鄭國的軍隊幫助。
3大子:大音太。
太子。
4大良、少良:戎國二帥的名字。
5甲首三百:披甲的軍隊,被割下來的首級有三百個。
6饋之饩:未煮熟的食物。
饋是贈送。
7使魯為其班:使魯國戍齊的大夫為送饩的班次。
8後鄭:把鄭國列在最後。
9郎之師:在桓公十年十二月。
10人各有耦:每人各有合适的配偶。
11齊大非吾耦:齊是大國,不适合做我的配偶。
12自求多福:《詩經·大雅·文王》篇句。
13善自為謀:自己謀算的甚好。
14無事于齊,吾猶不敢:對齊沒有幫助,我尚且不敢。
15奔齊之急:齊國有急難,而跑去奔救。
16受室以歸:接受夫人歸國。
17師昏:借着軍隊來成婚。
18民其謂我何:人民對我将如何批評。
19遂辭諸鄭伯:于是假托鄭伯之名而辭謝。
今譯 北戎攻伐齊國,齊國派使者向鄭國乞求援軍。
鄭太子忽率領軍隊去救齊國。
六月,大敗北戎的軍隊,把俘獲的兩位将領大良和少良,以及披甲的軍隊被割下的首級三百個,獻給齊國。
當時諸侯各國的大夫戍守齊國,齊國人用生的食物贈送他們,派魯國大夫負責分送,把鄭國列在最後,鄭太子忽因自己有功勞,因此很生氣,所以魯桓公十年有郎的戰役。
當魯桓公還沒有成婚于齊國以前,齊侯想把文姜嫁給鄭太子忽,太子忽拒絕了。
人家問他拒絕的理由,太子說:“每個人各有合适的配偶,齊是大國,不适合做我的配偶。
《詩經·大雅》說:‘自求多福。
’追求幸福靠我自己罷了,大國有什麼好處呢?”君子說:“太子忽很會替自己打算。
”等到他打敗北戎的軍隊,齊侯又請求把别的女兒嫁給他,他堅持推辭,人家又問他理由,太子說:“對齊國沒有幫助,我尚且不敢接受。
現在為了國君的命令奔援齊國的急難,因而接受妻室才回國,是仗着軍隊而結婚,人民将怎樣批評我呢?”于是假托鄭伯的名義而辭謝。
經秋八月壬午,大閱,蔡人殺陳佗。
傳秋,大閱1,簡車馬2也。
今注 1大閱:檢閱軍隊。
2簡車馬:檢閱車馬的數目。
因為鄭太子忽怒魯國班後鄭,所以魯人懼而備戰,故檢閱軍隊。
又按:經曰:蔡人殺陳佗。
陳佗立未會諸侯,故不稱爵位。
今譯 秋,舉行大檢閱,為的是檢閱車馬。
經九月丁卯,子同生。
傳九月丁卯,子同1生,以大子生之禮舉之2,接以大牢3,蔔士負之4,士妻食之5,公與文姜宗婦命之6。
公問名于申7,對曰:“名有五:有信、有義、有象、有假、有類,以名生為信8,以德命為義9,以類命為象10,取于物為假11,取于父為類12。
不以國13,不以官14,不以山川15,不以隐疾16,不以畜牲17,不以器币18。
周人以諱事神19,名終将諱之20。
故以國則廢名21,以官則廢職22,以山川則廢主23,以畜牲則廢祀24,以器币則廢禮25,晉以僖侯廢司徒26,宋以武公廢司空27,先君獻武廢二山28,是以大物不可以命29。
”公曰:“是其生也,與吾同物30,命之31曰同。
” 今注 1子同:莊公名。
2以大子生之禮舉之:大音太。
舉之是接待的意思。
3大牢:大音太。
指牛、羊、豕。
4蔔士負之:《禮記·内則》篇說:蔔士扶着他,以桑弧蓬矢射天地四方。
5士妻食之:蔔士的妻也以乳喂他。
6公與文姜宗婦命之:宗婦是同宗的夫人。
命之是取名字的意思。
7申:音須,魯大夫。
8以名生為信:比如唐叔虞、魯公子友及鄭穆公蘭。
9以德命為義:比如文王名昌,武王名發。
10以類命為象:比如孔子首像尼丘,故名丘,字仲尼。
11取于物為假:比如孔子之子叫孔鯉,字伯魚。
生時遇人恰好送來鯉魚,故名鯉,字伯魚。
12取于父為類:比如子與他的父親同一天生,故名叫子同。
13不以國:不能拿本國的名字為名。
14不以官:不能拿職官為名。
15不以山川:不拿山或河流的名為名。
16不以隐疾:不拿隐痛疾患為名。
17不以畜牲:不以馬、牛、羊、豕、犬、雞六畜的名字為名。
18不以器币:不拿銅器玉币為名字。
19周人以諱事神:周人對于祖先的名字避諱。
20名終将諱之:對于新死者的名字将避諱。
21故以國則廢名:所以要用本國的名字,隻好更易國名。
22以官則廢職:用官為名,隻好把這個職務去掉。
23以山川則廢主:每個山水皆有它的主神。
24以畜牲則廢祀:若以六畜為名,則當用的畜牲祭禮時不能用,如名豬則廢豬,名羊則廢羊。
25以器币則廢禮:祭祀或者盟誓所用的器物及玉币要以為名,皆不能用,所以說是廢禮。
26晉以僖侯廢司徒:晉僖侯名司徒,改為中軍。
27宋以武公廢司空:宋武公名司空,改為司城。
28先君獻武廢二山:魯獻公名具,武公名敖,就将具山同敖山改名。
29大物不可以命:大物就指以上所說的國、官、山川、畜牲及器币。
不可以命是不可以給人起名。
30同物:《史記·魯世家》也作同日。
31命之:給他起名。
今譯 九月,丁卯,子同出生。
用太子出生的禮迎接他的誕生,準備了牛羊豕的太牢來迎接。
出生三天,由蔔士背負着他,由蔔士的妻子以乳喂他。
出生三月,桓公與文姜以及同宗的夫人給太子取名。
桓公向申問取名的原則,申回答說:“取名有五種原則:信、義、象、假、類。
以出生時身上的字紋取名,就是信;以他的德行取名,就是義;以他身體的特殊形狀取名,就是像;取物品的名做他的名,就是假;取和他父親有關的事為名,就是類。
不用國名為名,不用官名為名,不用山川的名為名,不用隐痛疾病的名為名,不用牲畜的名為名,不用銅器玉帛的名為名。
周人對于祀奉祖先避諱而不稱名,一個人的名字,終究将要避諱。
所以用國名為名就要廢去國名,用官名為名就要廢去職官,用山川的名字做人名就要廢去山川的主神,用牲畜的名字做人名就要廢去祭祀,用銅器玉帛的名字做人名就要廢去禮節。
晉國為了僖侯名司徒的緣故,而廢去司徒的官名,宋國為了武公名司空的緣故,而廢去司空的官名,我們魯國為了先君獻公和武公的名字而廢去二山的名字,所以重大的事物不能拿來取名。
”桓公說:“那麼他出生和我同一天,就叫他同。
” 經冬,紀侯來朝。
傳冬,紀侯來朝,請王命1,以求成于齊2,公告不能。
今注 1請王命:請魯國代求王的命令。
2求成于齊:求與齊國講和。
今譯 冬,紀侯來魯國朝見,請魯國代他求得周王的命令,以便求和于齊國。
桓公告訴他不能辦到。
桓公七年(公元前七○五年) 經七年春二月己亥,焚鹹丘1。
今注 1焚鹹丘:焚即燒。
鹹丘:魯地,在今山東省巨野縣南有鹹亭。
此經無傳。
今譯 七年,春,二月己亥,在鹹丘地方打獵,用火焚燒原野。
經夏,穀伯綏來朝。
經鄧侯吾離來朝。
傳七年春,穀伯1、鄧侯2來朝,名賤之也3。
今注 1穀伯:伯爵,在今湖北省谷城縣北。
2鄧侯:侯爵,在今河南省鄧縣。
3名賤之也:稱他們的名字是輕視他們兩國。
今譯 七年,春,穀國的伯爵、鄧國的侯爵來魯國朝見。
經上稱呼他們的名字,是賤視他們。
傳夏,盟1向求成于鄭,既而背之2。
今注 1盟:音孟。
2既而背之:後來又反悔。
今譯 夏,盟邑和向邑求和于鄭國,後來又反悔。
傳秋,鄭人、齊人、衛人伐盟向,王遷盟向之民于郏1。
今注 1郏:又名王城,在今河南省洛陽縣西的郏鄏陌,也稱作郏山。
今譯 秋,鄭人、齊人和衛人讨伐盟邑和向邑。
周王把盟邑和向邑的人民遷徙到郏。
傳冬,曲沃伯1誘晉小子侯2殺之。
今注 1曲沃伯:曲沃武公。
2小子侯:是哀侯子。
今譯 冬,曲沃武公誘騙晉國的小子侯而把他殺死。
桓公八年(公元前七○四年) 經八年春正月己卯,烝1。
今注 1烝:是冬天祭祀。
此經無傳。
今譯 八年,春,正月己卯,舉行烝祭。
經天王使家父1來聘。
今注 1家父:是周天子的大夫。
此經無傳。
今譯 周桓王派家父來魯國聘問。
傳八年春,滅翼1。
今注 1滅翼:實在是被曲沃武公所滅。
今譯 八年,春,曲沃武公消滅翼都。
經夏五月丁醜,烝1。
今注 1烝:烝祭。
此經無傳。
今譯 夏,五月,丁醜,舉行烝祭。
經秋,伐邾1。
今注 1此經無傳。
今譯 秋,魯國讨伐邾國。
傳随少師有寵,楚鬬伯比曰:“可矣,仇有釁,不可失1也。
”夏,楚子合諸侯于沈鹿2,黃3随不會,使薳章讓黃。
楚子伐随,軍于漢淮4之間。
季梁請下之5,弗許,而後戰,所以怒我而怠寇6也。
少師謂随侯曰:“必速戰,不然将失楚師。
”随侯禦之,望楚師7。
季梁曰:“楚人上左,君必左8,無與王遇,且攻其右,右無良9焉,必敗,偏敗10,衆乃攜11矣。
”少師曰:“不當王,非敵也。
”弗從12。
戰于速杞13,随師敗績14,随侯逸15。
鬬丹16獲其戎車17與其戎右18少師。
秋,随及楚平。
楚子将不許,鬬伯比曰:“天去其疾19矣!随未可克也。
”乃盟而還。
今注 1仇有釁,不可失:仇國有間隙,機會不可丢掉。
2沈鹿:楚地。
在今湖北省鐘祥縣東六十裡有鹿湖,池深不可測。
3黃:國名,在今河南省潢川縣西潢城。
4漢淮:指漢水、淮水。
5請下之:請先服從。
6怒我而怠寇:這為的是使我軍隊激怒振奮,而使敵人懈怠。
7望楚師:遙望楚師。
8君必左:楚君必在左面。
9右無良:楚君既在左邊,他的右邊必定沒有良好的軍隊。
10偏敗:右邊一偏敗了。
11衆乃攜:衆軍必定四散。
12弗從:不從梁的計謀。
13速杞:随地,在今湖北省應山縣境。
14敗績:全軍覆沒。
15逸:逃遁。
16鬬丹:楚大夫。
17戎車:是随侯所乘的兵車。
18戎右:古代兵車上共有甲士三人,一是将,一是禦者,一是戎右。
19天去其疾:這是指随國少師被擒獲而死。
今譯 随國的少師得随侯的寵信。
楚國鬬伯比說:“可以了,我們的敵國内部有了間隙,機會不可失去。
”夏天,楚子會合諸侯于沈鹿。
黃國與随國沒有到會。
楚子便派薳章去責問黃國,而親自讨伐随國。
駐軍在漢水與淮水間的地方。
季梁請求随侯先向楚國表示服從,若不允許然後才戰,這樣做為的是使我國的軍隊激怒振奮,而使敵人的軍隊懈怠。
但是少師對随侯說:“必定要速戰,不然,将會失去打敗楚軍的機會。
”随侯聽了少師的話,率兵抵禦。
遙望楚國軍隊。
季梁說:“楚國人以左邊為上位,國君必定在左邊。
我們不要與楚王正面沖突,姑且攻擊他的右邊,右邊沒有精良的軍隊,必定要敗,右邊一偏敗了,衆軍就會四散。
”少師說:“不正面對付楚王,不算是對付敵人。
”随侯不聽季梁的話。
兩軍交戰于速杞,随軍敗績,随侯逃走。
楚大夫鬬丹獲得了随侯的戎車和他的戎右少師。
秋天,随國與楚國講和,楚子将不答應,鬬伯比說:“天已經除去了他的禍患,随國還是不可以被克服的。
”于是才會盟而回。
經冬十月,雨雪1。
今注 1十月,雨雪:周正的十月,就是夏正的八月。
此經無傳。
今譯 冬,十月,下雪。
傳冬,王命虢仲1立晉哀侯之弟缗2于晉。
今注 1虢仲:是王卿士虢公林父。
2缗:是哀侯之弟的名字。
今譯 冬,周桓王命令虢仲到晉國,立晉哀侯的弟弟缗為國君。
經祭公來,遂逆王後于紀。
傳祭公1來,遂逆2王後3于紀,禮也4。
今注 1祭公:祭是周天子所封,現為天子的三公,因為周王要求魯國為他主婚,所以祭公來受命于魯。
2逆:迎接。
3王後:桓王的後。
4禮也:這樣做法,甚為合禮。
今譯 祭公到魯國來受命,然後到紀國迎接王後,這是合于禮的。
桓公九年(公元前七○三年) 經九年春,紀季姜歸于京師。
傳九年春,紀季姜歸于京師1,凡諸侯之女行2,唯王後書3。
今注 1歸于京師:嫁與周王為後。
2諸侯之女行:諸侯的女兒出嫁。
3唯王後書:隻有關于王後的方寫在竹簡上。
今譯 九年,春,紀國的季姜嫁到京師為周王之後。
凡是諸侯的女兒出嫁,隻有關于王後的才記載在竹簡上。
經夏四月。
經秋七月。
今注 經二與經三,《左氏春秋》照例,凡無事隻書時間,例見桓公元年冬十月注。
今譯 經二與經三,皆無記事。
傳巴子1使韓服2告于楚,請與鄧為好3。
楚子使道朔4将巴客5以聘于鄧,鄧南鄙6鄾7人,攻而奪之币8,殺道朔及巴行人9,楚子使薳章讓10于鄧,鄧人弗受11。
夏,楚使鬬廉12帥師及巴師圍鄾,鄧養甥、聃甥13帥師救鄾,三逐巴師不克14。
鬬廉衡陳其師15于巴師之中,以戰而北16,鄧人逐之17,背巴師而夾攻之18,鄧師大敗,鄾人宵潰19。
今注 1巴子:巴是姬姓國、子爵,在今四川省巴縣。
2韓服:是巴國的行人官。
3為好:相為和好。
4道朔:楚大夫。
5将巴客:率領着衛國客人。
6南鄙:南郊。
7鄾:在今河南省襄城縣東北十二裡。
8攻而奪之币:攻擊他們,奪到他們所拿的貨币。
9巴行人:韓服。
10讓:責讓。
11鄧人弗受:鄧人不承認是鄾人所奪。
12廉:楚大夫。
13養甥、聃甥:皆是鄭大夫。
14三逐巴師不克:三次驅逐巴國的軍隊未能成功。
15衡陳其師:将他的軍隊橫着排列在巴國的軍隊中。
16以戰而北:作戰中僞裝戰敗。
17鄧人逐之:鄧人追逐楚國軍隊。
18背巴師而夾攻之:鄧師在其中,遂為巴師及楚師兩面夾攻。
19宵潰:在夜中崩潰。
今譯 巴國子爵派外交官韓服通告楚國,請求幫助巴國與鄧國相為和好。
楚子派道朔率領着巴國的客人去鄧國聘問。
鄧國南部邊境的鄾人攻擊他們,奪取他們的币帛,殺死道朔和巴國的外交官。
楚子派薳章責讓鄧國。
鄧國人不肯承認。
夏天,楚國派鬬廉率領軍隊,同巴國的軍隊圍攻鄾人。
鄧大夫養甥及聃甥率領軍隊援救鄾人,三次驅逐巴軍而不能成功。
鬬廉把他的軍隊橫陳在巴國軍隊的中間,與鄧軍交戰而佯裝失敗,鄧人追逐楚軍,而背對巴軍,于是楚軍與巴軍兩面夾攻,鄧國軍隊大敗。
到了夜裡,鄾人終于崩潰。
傳秋,虢仲、芮伯、梁1伯、荀2侯、賈3伯伐曲沃。
今注 1梁:梁國嬴姓,在今陝西省韓城縣南二十裡,古少梁城。
2荀:荀據《世本》說是姬姓,在今山西省绛縣西十五裡。
3賈:亦是姬姓,今山西省臨汾縣有賈鄉。
今譯 秋,虢仲、芮伯、梁伯、荀侯及賈伯一起讨伐曲沃。
經冬,曹伯使其世子射姑來朝。
傳冬,曹大子1來朝,賓之以上卿2,禮也3。
享曹大子,初獻4,樂奏而歎。
施父5曰:“曹大子其有憂乎,非歎所也6。
” 今注 1大子:大音泰,名射姑。
2賓之以上卿:以上卿之禮來對待他。
3禮也:這很合于禮。
4初獻:開始獻酒。
5施父:魯大夫。
6非歎所也:這不是歎息的地方。
今譯 冬,曹國太子來魯國朝見,用上卿的禮接待他,是合于禮的。
飨宴曹太子,開始獻酒,奏起音樂,而曹太子歎息。
施父說:“曹太子他難道将有憂患嗎?這不是該歎息的所在啊!” 桓公十年(公元前七○二年) 經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終生卒。
傳十年春,曹桓公1卒。
今注 1曹桓公:就是曹伯終生。
今譯 十年,春,曹桓公逝世。
經夏五月,葬曹桓公1。
今注 1曹桓公:曹伯終生的谥号。
此經無傳。
今譯 夏,五月,安葬曹桓公。
傳虢仲谮1其大夫詹父2于王,詹父有辭3,以王師伐虢。
夏,虢公出奔虞4。
今注 1谮:以讒誣的話告發他人。
2詹父:虢仲所屬下的周大夫。
3詹父有辭:詹父有理由可以訴說。
4虞:姬姓,周武王封太王之子仲雍之後于虞。
在今山西省解縣東北四十裡古虞城。
今譯 虢仲向周王谮害他的大夫詹父。
詹父有理由可以解釋,就用周王的軍隊讨伐虢國。
夏,虢公出奔到虞國。
經秋,公會衛侯于桃丘1弗遇2。
今注 1桃丘:在今山東省東阿縣西五十裡桃城鋪,旁有一丘,高可數仞,即桃丘。
2弗遇:先有約會相會,但未能遇見。
此經無傳。
今譯 秋,魯桓公依照約定到桃丘會衛侯,結果沒有遇到。
傳秋,秦1人納芮伯萬2于芮。
今注 1秦:嬴姓,伯爵,出自颛顼裔孫女修。
其後人非子為周孝王養馬,周人封為附庸。
2納芮伯萬:見《左傳·桓公四年》,王師、秦師圍魏執芮伯以歸,所執的君就是芮伯萬,現在方将他納歸到芮國。
今譯 秋,秦人把芮伯萬納歸芮國。
傳初,虞叔1有玉,虞公求旃2,弗獻,既而悔之。
曰:“周諺3有之:‘匹夫無罪4,懷璧其罪5。
’吾焉用此6,其以賈害7也。
”乃獻之8,又求其寶劍。
叔曰:“是無厭也,無厭将及我9。
”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10。
今注 1虞叔:虞公之弟。
2求旃:旃代表玉。
3周諺:周國習用的諺語。
4匹夫無罪:匹夫等于平民。
無罪指本來沒有罪過。
5懷璧其罪:隻因為他有玉就有了罪過。
6吾焉用此:我何必保存這塊玉。
焉等于安,此是指玉。
7賈害:買來禍害。
8乃獻之:就将玉獻給虞公。
9無厭将及我:如此不滿足,就将殺我。
10共池:杜預注地名阙,但《欽定春秋傳說彙纂》說:共池在今山西省平陸縣西。
共音洪,一音恭。
今譯 起初,虞叔有一塊玉,虞公向他要那塊玉,他不肯獻出來。
不久就後悔了,說:“周國的諺語有一句話說:‘一個人原本沒有罪,隻因他懷有玉璧就有了罪。
’我何必保有這塊玉,豈不是用它買來禍害嗎?”就将玉獻給虞公。
虞公又向他要他的寶劍。
虞叔說:“這簡直是不知道滿足。
如此不滿足,就将會殺我。
”于是他就攻伐虞公,所以虞公出奔到共池。
經冬,十有二月丙午,齊侯、衛侯、鄭伯來戰于郎。
傳冬,齊、衛、鄭來戰于郎,我有辭也
公之未昏于齊也,齊侯欲以文姜妻鄭大子忽,大子忽辭。
人問其故,大子曰:“人各有耦10,齊大非吾耦11也。
《詩》雲:‘自求多福12。
’在我而已,大國何為?”君子曰:“善自為謀13。
”及其敗戎師也,齊侯又請妻之,固辭。
人問其故,大子曰:“無事于齊,吾猶不敢14;今以君命奔齊之急15,而受室以歸16,是以師昏17也,民其謂我何18?”遂辭諸鄭伯19。
今注 1北戎:春秋時候齊國的邊界,北到河北省無棣縣,更以北皆為北戎地。
2使乞師于鄭:派人去要求鄭國的軍隊幫助。
3大子:大音太。
太子。
4大良、少良:戎國二帥的名字。
5甲首三百:披甲的軍隊,被割下來的首級有三百個。
6饋之饩:未煮熟的食物。
饋是贈送。
7使魯為其班:使魯國戍齊的大夫為送饩的班次。
8後鄭:把鄭國列在最後。
9郎之師:在桓公十年十二月。
10人各有耦:每人各有合适的配偶。
11齊大非吾耦:齊是大國,不适合做我的配偶。
12自求多福:《詩經·大雅·文王》篇句。
13善自為謀:自己謀算的甚好。
14無事于齊,吾猶不敢:對齊沒有幫助,我尚且不敢。
15奔齊之急:齊國有急難,而跑去奔救。
16受室以歸:接受夫人歸國。
17師昏:借着軍隊來成婚。
18民其謂我何:人民對我将如何批評。
19遂辭諸鄭伯:于是假托鄭伯之名而辭謝。
今譯 北戎攻伐齊國,齊國派使者向鄭國乞求援軍。
鄭太子忽率領軍隊去救齊國。
六月,大敗北戎的軍隊,把俘獲的兩位将領大良和少良,以及披甲的軍隊被割下的首級三百個,獻給齊國。
當時諸侯各國的大夫戍守齊國,齊國人用生的食物贈送他們,派魯國大夫負責分送,把鄭國列在最後,鄭太子忽因自己有功勞,因此很生氣,所以魯桓公十年有郎的戰役。
當魯桓公還沒有成婚于齊國以前,齊侯想把文姜嫁給鄭太子忽,太子忽拒絕了。
人家問他拒絕的理由,太子說:“每個人各有合适的配偶,齊是大國,不适合做我的配偶。
《詩經·大雅》說:‘自求多福。
’追求幸福靠我自己罷了,大國有什麼好處呢?”君子說:“太子忽很會替自己打算。
”等到他打敗北戎的軍隊,齊侯又請求把别的女兒嫁給他,他堅持推辭,人家又問他理由,太子說:“對齊國沒有幫助,我尚且不敢接受。
現在為了國君的命令奔援齊國的急難,因而接受妻室才回國,是仗着軍隊而結婚,人民将怎樣批評我呢?”于是假托鄭伯的名義而辭謝。
經秋八月壬午,大閱,蔡人殺陳佗。
傳秋,大閱1,簡車馬2也。
今注 1大閱:檢閱軍隊。
2簡車馬:檢閱車馬的數目。
因為鄭太子忽怒魯國班後鄭,所以魯人懼而備戰,故檢閱軍隊。
又按:經曰:蔡人殺陳佗。
陳佗立未會諸侯,故不稱爵位。
今譯 秋,舉行大檢閱,為的是檢閱車馬。
經九月丁卯,子同生。
傳九月丁卯,子同1生,以大子生之禮舉之2,接以大牢3,蔔士負之4,士妻食之5,公與文姜宗婦命之6。
公問名于申7,對曰:“名有五:有信、有義、有象、有假、有類,以名生為信8,以德命為義9,以類命為象10,取于物為假11,取于父為類12。
不以國13,不以官14,不以山川15,不以隐疾16,不以畜牲17,不以器币18。
周人以諱事神19,名終将諱之20。
故以國則廢名21,以官則廢職22,以山川則廢主23,以畜牲則廢祀24,以器币則廢禮25,晉以僖侯廢司徒26,宋以武公廢司空27,先君獻武廢二山28,是以大物不可以命29。
”公曰:“是其生也,與吾同物30,命之31曰同。
” 今注 1子同:莊公名。
2以大子生之禮舉之:大音太。
舉之是接待的意思。
3大牢:大音太。
指牛、羊、豕。
4蔔士負之:《禮記·内則》篇說:蔔士扶着他,以桑弧蓬矢射天地四方。
5士妻食之:蔔士的妻也以乳喂他。
6公與文姜宗婦命之:宗婦是同宗的夫人。
命之是取名字的意思。
7申:音須,魯大夫。
8以名生為信:比如唐叔虞、魯公子友及鄭穆公蘭。
9以德命為義:比如文王名昌,武王名發。
10以類命為象:比如孔子首像尼丘,故名丘,字仲尼。
11取于物為假:比如孔子之子叫孔鯉,字伯魚。
生時遇人恰好送來鯉魚,故名鯉,字伯魚。
12取于父為類:比如子與他的父親同一天生,故名叫子同。
13不以國:不能拿本國的名字為名。
14不以官:不能拿職官為名。
15不以山川:不拿山或河流的名為名。
16不以隐疾:不拿隐痛疾患為名。
17不以畜牲:不以馬、牛、羊、豕、犬、雞六畜的名字為名。
18不以器币:不拿銅器玉币為名字。
19周人以諱事神:周人對于祖先的名字避諱。
20名終将諱之:對于新死者的名字将避諱。
21故以國則廢名:所以要用本國的名字,隻好更易國名。
22以官則廢職:用官為名,隻好把這個職務去掉。
23以山川則廢主:每個山水皆有它的主神。
24以畜牲則廢祀:若以六畜為名,則當用的畜牲祭禮時不能用,如名豬則廢豬,名羊則廢羊。
25以器币則廢禮:祭祀或者盟誓所用的器物及玉币要以為名,皆不能用,所以說是廢禮。
26晉以僖侯廢司徒:晉僖侯名司徒,改為中軍。
27宋以武公廢司空:宋武公名司空,改為司城。
28先君獻武廢二山:魯獻公名具,武公名敖,就将具山同敖山改名。
29大物不可以命:大物就指以上所說的國、官、山川、畜牲及器币。
不可以命是不可以給人起名。
30同物:《史記·魯世家》也作同日。
31命之:給他起名。
今譯 九月,丁卯,子同出生。
用太子出生的禮迎接他的誕生,準備了牛羊豕的太牢來迎接。
出生三天,由蔔士背負着他,由蔔士的妻子以乳喂他。
出生三月,桓公與文姜以及同宗的夫人給太子取名。
桓公向申問取名的原則,申回答說:“取名有五種原則:信、義、象、假、類。
以出生時身上的字紋取名,就是信;以他的德行取名,就是義;以他身體的特殊形狀取名,就是像;取物品的名做他的名,就是假;取和他父親有關的事為名,就是類。
不用國名為名,不用官名為名,不用山川的名為名,不用隐痛疾病的名為名,不用牲畜的名為名,不用銅器玉帛的名為名。
周人對于祀奉祖先避諱而不稱名,一個人的名字,終究将要避諱。
所以用國名為名就要廢去國名,用官名為名就要廢去職官,用山川的名字做人名就要廢去山川的主神,用牲畜的名字做人名就要廢去祭祀,用銅器玉帛的名字做人名就要廢去禮節。
晉國為了僖侯名司徒的緣故,而廢去司徒的官名,宋國為了武公名司空的緣故,而廢去司空的官名,我們魯國為了先君獻公和武公的名字而廢去二山的名字,所以重大的事物不能拿來取名。
”桓公說:“那麼他出生和我同一天,就叫他同。
” 經冬,紀侯來朝。
傳冬,紀侯來朝,請王命1,以求成于齊2,公告不能。
今注 1請王命:請魯國代求王的命令。
2求成于齊:求與齊國講和。
今譯 冬,紀侯來魯國朝見,請魯國代他求得周王的命令,以便求和于齊國。
桓公告訴他不能辦到。
桓公七年(公元前七○五年) 經七年春二月己亥,焚鹹丘1。
今注 1焚鹹丘:焚即燒。
鹹丘:魯地,在今山東省巨野縣南有鹹亭。
此經無傳。
今譯 七年,春,二月己亥,在鹹丘地方打獵,用火焚燒原野。
經夏,穀伯綏來朝。
經鄧侯吾離來朝。
傳七年春,穀伯1、鄧侯2來朝,名賤之也3。
今注 1穀伯:伯爵,在今湖北省谷城縣北。
2鄧侯:侯爵,在今河南省鄧縣。
3名賤之也:稱他們的名字是輕視他們兩國。
今譯 七年,春,穀國的伯爵、鄧國的侯爵來魯國朝見。
經上稱呼他們的名字,是賤視他們。
傳夏,盟1向求成于鄭,既而背之2。
今注 1盟:音孟。
2既而背之:後來又反悔。
今譯 夏,盟邑和向邑求和于鄭國,後來又反悔。
傳秋,鄭人、齊人、衛人伐盟向,王遷盟向之民于郏1。
今注 1郏:又名王城,在今河南省洛陽縣西的郏鄏陌,也稱作郏山。
今譯 秋,鄭人、齊人和衛人讨伐盟邑和向邑。
周王把盟邑和向邑的人民遷徙到郏。
傳冬,曲沃伯1誘晉小子侯2殺之。
今注 1曲沃伯:曲沃武公。
2小子侯:是哀侯子。
今譯 冬,曲沃武公誘騙晉國的小子侯而把他殺死。
桓公八年(公元前七○四年) 經八年春正月己卯,烝1。
今注 1烝:是冬天祭祀。
此經無傳。
今譯 八年,春,正月己卯,舉行烝祭。
經天王使家父1來聘。
今注 1家父:是周天子的大夫。
此經無傳。
今譯 周桓王派家父來魯國聘問。
傳八年春,滅翼1。
今注 1滅翼:實在是被曲沃武公所滅。
今譯 八年,春,曲沃武公消滅翼都。
經夏五月丁醜,烝1。
今注 1烝:烝祭。
此經無傳。
今譯 夏,五月,丁醜,舉行烝祭。
經秋,伐邾1。
今注 1此經無傳。
今譯 秋,魯國讨伐邾國。
傳随少師有寵,楚鬬伯比曰:“可矣,仇有釁,不可失1也。
”夏,楚子合諸侯于沈鹿2,黃3随不會,使薳章讓黃。
楚子伐随,軍于漢淮4之間。
季梁請下之5,弗許,而後戰,所以怒我而怠寇6也。
少師謂随侯曰:“必速戰,不然将失楚師。
”随侯禦之,望楚師7。
季梁曰:“楚人上左,君必左8,無與王遇,且攻其右,右無良9焉,必敗,偏敗10,衆乃攜11矣。
”少師曰:“不當王,非敵也。
”弗從12。
戰于速杞13,随師敗績14,随侯逸15。
鬬丹16獲其戎車17與其戎右18少師。
秋,随及楚平。
楚子将不許,鬬伯比曰:“天去其疾19矣!随未可克也。
”乃盟而還。
今注 1仇有釁,不可失:仇國有間隙,機會不可丢掉。
2沈鹿:楚地。
在今湖北省鐘祥縣東六十裡有鹿湖,池深不可測。
3黃:國名,在今河南省潢川縣西潢城。
4漢淮:指漢水、淮水。
5請下之:請先服從。
6怒我而怠寇:這為的是使我軍隊激怒振奮,而使敵人懈怠。
7望楚師:遙望楚師。
8君必左:楚君必在左面。
9右無良:楚君既在左邊,他的右邊必定沒有良好的軍隊。
10偏敗:右邊一偏敗了。
11衆乃攜:衆軍必定四散。
12弗從:不從梁的計謀。
13速杞:随地,在今湖北省應山縣境。
14敗績:全軍覆沒。
15逸:逃遁。
16鬬丹:楚大夫。
17戎車:是随侯所乘的兵車。
18戎右:古代兵車上共有甲士三人,一是将,一是禦者,一是戎右。
19天去其疾:這是指随國少師被擒獲而死。
今譯 随國的少師得随侯的寵信。
楚國鬬伯比說:“可以了,我們的敵國内部有了間隙,機會不可失去。
”夏天,楚子會合諸侯于沈鹿。
黃國與随國沒有到會。
楚子便派薳章去責問黃國,而親自讨伐随國。
駐軍在漢水與淮水間的地方。
季梁請求随侯先向楚國表示服從,若不允許然後才戰,這樣做為的是使我國的軍隊激怒振奮,而使敵人的軍隊懈怠。
但是少師對随侯說:“必定要速戰,不然,将會失去打敗楚軍的機會。
”随侯聽了少師的話,率兵抵禦。
遙望楚國軍隊。
季梁說:“楚國人以左邊為上位,國君必定在左邊。
我們不要與楚王正面沖突,姑且攻擊他的右邊,右邊沒有精良的軍隊,必定要敗,右邊一偏敗了,衆軍就會四散。
”少師說:“不正面對付楚王,不算是對付敵人。
”随侯不聽季梁的話。
兩軍交戰于速杞,随軍敗績,随侯逃走。
楚大夫鬬丹獲得了随侯的戎車和他的戎右少師。
秋天,随國與楚國講和,楚子将不答應,鬬伯比說:“天已經除去了他的禍患,随國還是不可以被克服的。
”于是才會盟而回。
經冬十月,雨雪1。
今注 1十月,雨雪:周正的十月,就是夏正的八月。
此經無傳。
今譯 冬,十月,下雪。
傳冬,王命虢仲1立晉哀侯之弟缗2于晉。
今注 1虢仲:是王卿士虢公林父。
2缗:是哀侯之弟的名字。
今譯 冬,周桓王命令虢仲到晉國,立晉哀侯的弟弟缗為國君。
經祭公來,遂逆王後于紀。
傳祭公1來,遂逆2王後3于紀,禮也4。
今注 1祭公:祭是周天子所封,現為天子的三公,因為周王要求魯國為他主婚,所以祭公來受命于魯。
2逆:迎接。
3王後:桓王的後。
4禮也:這樣做法,甚為合禮。
今譯 祭公到魯國來受命,然後到紀國迎接王後,這是合于禮的。
桓公九年(公元前七○三年) 經九年春,紀季姜歸于京師。
傳九年春,紀季姜歸于京師1,凡諸侯之女行2,唯王後書3。
今注 1歸于京師:嫁與周王為後。
2諸侯之女行:諸侯的女兒出嫁。
3唯王後書:隻有關于王後的方寫在竹簡上。
今譯 九年,春,紀國的季姜嫁到京師為周王之後。
凡是諸侯的女兒出嫁,隻有關于王後的才記載在竹簡上。
經夏四月。
經秋七月。
今注 經二與經三,《左氏春秋》照例,凡無事隻書時間,例見桓公元年冬十月注。
今譯 經二與經三,皆無記事。
傳巴子1使韓服2告于楚,請與鄧為好3。
楚子使道朔4将巴客5以聘于鄧,鄧南鄙6鄾7人,攻而奪之币8,殺道朔及巴行人9,楚子使薳章讓10于鄧,鄧人弗受11。
夏,楚使鬬廉12帥師及巴師圍鄾,鄧養甥、聃甥13帥師救鄾,三逐巴師不克14。
鬬廉衡陳其師15于巴師之中,以戰而北16,鄧人逐之17,背巴師而夾攻之18,鄧師大敗,鄾人宵潰19。
今注 1巴子:巴是姬姓國、子爵,在今四川省巴縣。
2韓服:是巴國的行人官。
3為好:相為和好。
4道朔:楚大夫。
5将巴客:率領着衛國客人。
6南鄙:南郊。
7鄾:在今河南省襄城縣東北十二裡。
8攻而奪之币:攻擊他們,奪到他們所拿的貨币。
9巴行人:韓服。
10讓:責讓。
11鄧人弗受:鄧人不承認是鄾人所奪。
12廉:楚大夫。
13養甥、聃甥:皆是鄭大夫。
14三逐巴師不克:三次驅逐巴國的軍隊未能成功。
15衡陳其師:将他的軍隊橫着排列在巴國的軍隊中。
16以戰而北:作戰中僞裝戰敗。
17鄧人逐之:鄧人追逐楚國軍隊。
18背巴師而夾攻之:鄧師在其中,遂為巴師及楚師兩面夾攻。
19宵潰:在夜中崩潰。
今譯 巴國子爵派外交官韓服通告楚國,請求幫助巴國與鄧國相為和好。
楚子派道朔率領着巴國的客人去鄧國聘問。
鄧國南部邊境的鄾人攻擊他們,奪取他們的币帛,殺死道朔和巴國的外交官。
楚子派薳章責讓鄧國。
鄧國人不肯承認。
夏天,楚國派鬬廉率領軍隊,同巴國的軍隊圍攻鄾人。
鄧大夫養甥及聃甥率領軍隊援救鄾人,三次驅逐巴軍而不能成功。
鬬廉把他的軍隊橫陳在巴國軍隊的中間,與鄧軍交戰而佯裝失敗,鄧人追逐楚軍,而背對巴軍,于是楚軍與巴軍兩面夾攻,鄧國軍隊大敗。
到了夜裡,鄾人終于崩潰。
傳秋,虢仲、芮伯、梁1伯、荀2侯、賈3伯伐曲沃。
今注 1梁:梁國嬴姓,在今陝西省韓城縣南二十裡,古少梁城。
2荀:荀據《世本》說是姬姓,在今山西省绛縣西十五裡。
3賈:亦是姬姓,今山西省臨汾縣有賈鄉。
今譯 秋,虢仲、芮伯、梁伯、荀侯及賈伯一起讨伐曲沃。
經冬,曹伯使其世子射姑來朝。
傳冬,曹大子1來朝,賓之以上卿2,禮也3。
享曹大子,初獻4,樂奏而歎。
施父5曰:“曹大子其有憂乎,非歎所也6。
” 今注 1大子:大音泰,名射姑。
2賓之以上卿:以上卿之禮來對待他。
3禮也:這很合于禮。
4初獻:開始獻酒。
5施父:魯大夫。
6非歎所也:這不是歎息的地方。
今譯 冬,曹國太子來魯國朝見,用上卿的禮接待他,是合于禮的。
飨宴曹太子,開始獻酒,奏起音樂,而曹太子歎息。
施父說:“曹太子他難道将有憂患嗎?這不是該歎息的所在啊!” 桓公十年(公元前七○二年) 經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終生卒。
傳十年春,曹桓公1卒。
今注 1曹桓公:就是曹伯終生。
今譯 十年,春,曹桓公逝世。
經夏五月,葬曹桓公1。
今注 1曹桓公:曹伯終生的谥号。
此經無傳。
今譯 夏,五月,安葬曹桓公。
傳虢仲谮1其大夫詹父2于王,詹父有辭3,以王師伐虢。
夏,虢公出奔虞4。
今注 1谮:以讒誣的話告發他人。
2詹父:虢仲所屬下的周大夫。
3詹父有辭:詹父有理由可以訴說。
4虞:姬姓,周武王封太王之子仲雍之後于虞。
在今山西省解縣東北四十裡古虞城。
今譯 虢仲向周王谮害他的大夫詹父。
詹父有理由可以解釋,就用周王的軍隊讨伐虢國。
夏,虢公出奔到虞國。
經秋,公會衛侯于桃丘1弗遇2。
今注 1桃丘:在今山東省東阿縣西五十裡桃城鋪,旁有一丘,高可數仞,即桃丘。
2弗遇:先有約會相會,但未能遇見。
此經無傳。
今譯 秋,魯桓公依照約定到桃丘會衛侯,結果沒有遇到。
傳秋,秦1人納芮伯萬2于芮。
今注 1秦:嬴姓,伯爵,出自颛顼裔孫女修。
其後人非子為周孝王養馬,周人封為附庸。
2納芮伯萬:見《左傳·桓公四年》,王師、秦師圍魏執芮伯以歸,所執的君就是芮伯萬,現在方将他納歸到芮國。
今譯 秋,秦人把芮伯萬納歸芮國。
傳初,虞叔1有玉,虞公求旃2,弗獻,既而悔之。
曰:“周諺3有之:‘匹夫無罪4,懷璧其罪5。
’吾焉用此6,其以賈害7也。
”乃獻之8,又求其寶劍。
叔曰:“是無厭也,無厭将及我9。
”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10。
今注 1虞叔:虞公之弟。
2求旃:旃代表玉。
3周諺:周國習用的諺語。
4匹夫無罪:匹夫等于平民。
無罪指本來沒有罪過。
5懷璧其罪:隻因為他有玉就有了罪過。
6吾焉用此:我何必保存這塊玉。
焉等于安,此是指玉。
7賈害:買來禍害。
8乃獻之:就将玉獻給虞公。
9無厭将及我:如此不滿足,就将殺我。
10共池:杜預注地名阙,但《欽定春秋傳說彙纂》說:共池在今山西省平陸縣西。
共音洪,一音恭。
今譯 起初,虞叔有一塊玉,虞公向他要那塊玉,他不肯獻出來。
不久就後悔了,說:“周國的諺語有一句話說:‘一個人原本沒有罪,隻因他懷有玉璧就有了罪。
’我何必保有這塊玉,豈不是用它買來禍害嗎?”就将玉獻給虞公。
虞公又向他要他的寶劍。
虞叔說:“這簡直是不知道滿足。
如此不滿足,就将會殺我。
”于是他就攻伐虞公,所以虞公出奔到共池。
經冬,十有二月丙午,齊侯、衛侯、鄭伯來戰于郎。
傳冬,齊、衛、鄭來戰于郎,我有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