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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饑:無食曰饑。
來告無食。
2請籴:籴音笛,是買谷。
請求買谷。
3禮也:《左傳》中所記禮也或非禮也在昭公以前皆常有,但是到了昭公以後,可以說是等于零,無論是禮或非禮,史官全都不加以批評。
可以說到了春秋的末代,對于傳統的尊重漸漸地愈來愈少,這我在《史官制度——附論對傳統之尊重》一文中已經詳細地說過,這是《中國上古史》(待定稿)第一篇,亦見于“台大”《文史哲學報》第十四期,讀者可以參考。
今譯 冬,京師有人來魯國報告發生饑荒。
隐公為此向宋、衛、齊、鄭四國請求籴谷。
這是合于禮的。
傳鄭伯如1周,始朝桓王2也。
王不禮3焉,周桓公言于王曰:“我周之東遷,晉鄭焉依4。
善鄭5以勸來者6,猶懼不蔇7,況不禮焉,鄭不來矣。
” 今注 1如:往。
2桓王:周平王之子。
3不禮:不以禮敬。
4晉鄭焉依:唯依靠晉及鄭兩國。
5善鄭:善與鄭交誼。
6勸來者:獎勸将來的人。
7猶懼不蔇:蔇(音既)等于至。
猶恐怕他不來。
今譯 鄭伯到周,第一次朝見周桓王。
周桓王不以禮敬接待他。
周桓公就對桓王說:“我們周王室的東遷,是依靠了晉、鄭兩國。
對鄭國友善以便獎勵以後來朝見的人,這樣都還怕各國不肯來,何況對他不禮貌呢?鄭國将從此不再來朝見了。
” 隐公七年(公元前七一六年) 經七年春王三月,叔姬歸于紀1。
今注 1叔姬歸于紀:叔姬是伯姬之娣。
幼時女弟從姐同嫁,但女弟年過幼的時候,就在母國等候,所謂“待年于國”。
等至年齡及時,就獨自嫁過去,叔姬就是遵行此禮。
此經無傳。
今譯 七年,春,周王曆三月,魯國的叔姬嫁到紀國。
經滕侯卒。
傳七年春,滕侯1卒。
不書名2,未同盟3也。
凡4諸侯同盟,于是稱名,故薨則赴5以名,告終稱嗣6也。
以繼好7息民8,謂之《禮經》9。
今注 1滕侯:文王子叔繡所封,今山東省滕縣西南十五裡有古滕城。
後至戰國為田齊所滅。
2不書名:隻寫滕侯而不寫其名。
3盟:劉熙釋名:“盟,明也,告其事于神明也。
”因告神必須用名,且必須歃血為誓言。
4凡:凡者以為例,《左傳》中言凡者前後共五十見,以後不再贅注。
5赴:用竹簡記其事以送往各國曰赴。
6告終稱嗣:通知君之終及嗣君之立,宋刊本及相台嶽刻本皆作“告終稱嗣”,後刊本作“告終嗣”,非,可見兩事雖相連但仍宜分為兩件。
7繼好:繼續兩國的和好。
8息民:和好則兩國人民皆得安息。
9《禮經》:杜注以為“此言凡例乃周公所制《禮經》”。
或有人疑之,以為非是。
然細思之,魯為極保守的國家,雖然在昭公之時已漸變化(顧炎武《日知錄》周末風俗條下引李康運命論雲:“文薄之弊漸于靈景。
”景王正與魯昭公同時),但在《左傳·昭公二年》中尚載有:“晉韓宣子來(魯)聘,觀書于太史氏,見易象與魯春秋,曰:‘周禮盡在魯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與周之所以王也!’”可見在對傳統尊重漸衰的時候,仍然“周禮盡在魯”。
因為吾人不可忘記,在伯禽初封之時,分以“祝、宗、蔔、史,備物典策”(皆見《左傳·定公四年》),史所以記事,而典策為“春秋之制”,即此節所謂“禮經”就是。
今譯 七年,春,滕侯死了。
隻寫滕侯而不寫他的名字,因為滕國沒有和魯國締結同盟。
凡是諸侯各國同盟,就稱名以告于神。
因此國君薨也就以名赴告,一面赴告死者之終,一面稱嗣位君主的名,以便繼續兩國的和好,從而安定兩國的人民,這是緣于周公所制定的《禮經》。
經夏城中丘。
傳夏,城中丘1,書不時也2。
今注 1中丘:今山東省臨沂縣東北三十裡有中丘城。
2書不時也:因不合農時故寫在《春秋》上。
今譯 夏,修築中丘的城牆,因為不合農時所以把這件事寫在《春秋》上。
經齊侯使其弟年來聘。
傳齊侯使夷仲年1來聘2,結艾之盟3也。
今注 1夷仲年:齊僖公的母弟,名年,夷仲是谥法。
2來聘:來魯國聘問。
3艾之盟:在隐公六年。
今譯 齊侯派夷仲年來魯國聘問,因兩國已經締結艾的同盟。
經秋,公伐邾。
傳秋,宋及鄭平1。
七月庚申,盟于宿2。
公伐邾,為宋讨3也。
今注 1平:和平。
2宿:在今山東省東平縣東二十裡。
3為宋讨:邾人導鄭伐宋在隐公五年,現宋鄭既盟,魯乃為宋讨邾以示好于宋。
今譯 秋,宋國與鄭國講和。
七月庚申,宋鄭兩國結盟于宿。
魯隐公讨伐邾國,這是為了示好于宋的緣故。
經冬,天王使凡伯來聘。
戎伐凡伯于楚丘以歸。
傳初,戎1朝于周,發币2于公卿3,凡伯4弗賓5。
冬,王使凡伯來聘6,還7,戎伐之于楚丘8以歸。
今注 1戎:在今山東省曹縣附近。
2發币:獻布币。
3公卿:周之公卿。
4凡伯:周公之子,始封于凡,在今河南省輝縣西南二十裡。
5弗賓:不用對賓客的禮節招待他。
6來聘:來魯國聘問。
7還:回去洛陽。
8楚丘:戎邑,在今山東省曹縣東南五十裡,與衛文公所遷之楚丘同名而異地。
今譯 起初,戎人朝見周桓王,獻布币給公卿做禮物。
凡伯不用對賓客的禮招待他。
這一年冬天,周桓王派凡伯來魯國聘問。
他回洛陽的途中,戎人在楚丘攻擊他,把他捉了回去。
傳陳及鄭平1,十二月,陳五父2如鄭莅盟3。
壬申,及鄭伯盟,歃如忘4。
洩伯5曰:“五父必不免6,不賴盟7矣!”鄭良佐8如陳莅盟,辛巳,及陳侯盟,亦知陳之将亂也。
今注 1陳及鄭平:平是講和。
六年,鄭侵陳大獲,今始談和。
2陳五父:陳公子佗。
3莅盟:莅臨盟會。
4歃如忘:歃血的時候,意不在盟,如忘卻此事。
5洩伯:鄭大夫洩駕。
6不免:不免于難。
7不賴盟:對盟事不仰仗。
8良佐:鄭大夫。
今譯 陳國與鄭國講和,十二月,陳公子佗到鄭國去莅臨盟會。
壬申,與鄭伯盟誓,歃血的時候,五父不專心。
鄭大夫洩伯說:“五父必定不免于禍患,他對盟事毫不仰賴!”鄭大夫良佐到陳國去莅臨盟會,辛巳,與陳侯盟誓,他也看出陳國将發生亂事。
傳鄭公子忽在王所1,故陳侯請妻之2,鄭伯許之,乃成昏3。
今注 1王所:隐公三年,周、鄭交質,鄭公子忽曾為質于周王都城。
2陳侯請妻之:陳侯誤以為鄭得王寵,故請成婚姻。
3成昏:古代成婚于夜晚,故用昏以名禮。
今譯 鄭公子忽在周桓王那裡做人質,陳侯誤以為他得周王的寵信,就請求把女兒嫁給他。
鄭伯允許了,于是就成婚了。
隐公八年(公元前七一五年) 經八年春,宋公衛侯遇于垂。
傳八年春,齊侯将平宋衛1,有會期2。
宋公以币3請于衛,請先相見4,衛侯許之,故遇5于犬丘6。
今注 1平宋衛:使宋、衛兩國與鄭國講和。
2有會期:已有會盟的日期。
3币:布币。
4請先相見:在會期以前見面。
5遇:相會。
6犬丘:犬丘即垂,一地有兩名。
在今山東省曹縣北句陽店。
今譯 八年,春,齊侯将使宋、衛兩國同鄭國講和,已有了會盟的日期。
宋殇公用布币請求衛侯先期相會,衛侯答應了,所以宋公與衛侯相遇于犬丘。
經三月,鄭伯使宛來歸祊。
庚寅,我入祊。
傳鄭伯請釋1泰山之祀2,而祀周公,以泰山之祊3易許田4。
三月,鄭伯使宛5來歸祊,不祀泰山也。
今注 1請釋:請求免除。
2泰山之祀:鄭桓公初封時,有助祭泰山之儀在祊,鄭以天子現在不能夠東巡到泰山,所以請求免除泰山之祀。
3祊:在今山東省費縣故祊城。
4許田:近許昌之田。
《寰宇志》謂在許昌城南四十裡。
《魯頌》所謂“居常與許,複周公之宇”即此。
5宛:鄭大夫。
今譯 鄭伯請求免除泰山的祭祀,而改為祭祀周公,便把祭泰山的祊田來交換許昌附近的田。
三月,鄭伯派大夫宛來歸還祊田,因為他不再祭泰山了。
傳夏,虢公忌父1始作卿士于周。
今注 1忌父:虢公之名。
今譯 夏,虢公忌父開始做周王的卿士。
傳四月甲辰,鄭公子忽如陳,逆婦妫1。
辛亥,以妫氏歸。
甲寅,入于鄭。
陳鍼子2送女,先配而後祖3。
鍼子曰:“是不為夫婦,誣其祖矣4!非禮也5,何以能育6。
” 今注 1婦妫:公子忽之夫人,陳女妫姓。
2陳鍼子:陳大夫。
3先配而後祖:迎接夫人者,必先告于祖廟而後行婚禮。
如楚公子圍曾告于莊王、共王之廟。
4誣其祖矣:對祖先不恭敬。
5非禮也:不合于正禮。
6何以能育:如何能養育子孫。
今譯 四月,甲辰,鄭公子忽往陳國去迎娶他的夫人妫氏。
辛亥,帶着妫氏歸國。
甲寅,進入鄭國國都。
陳國的大夫鍼子給妫氏送嫁。
因為先行婚禮再回鄭國去告祖廟,所以鍼子說:“這是不成夫婦的。
對祖先不恭敬!是非禮的,怎能養育子孫呢!” 經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1卒。
辛亥,宿男2卒。
今注 1蔡侯考父:蔡為祭仲所封,曾為周公卿士,在今河南省新蔡縣。
考父即蔡叔名。
2宿男:隐公元年,宋、魯大夫盟于宿,宿亦必參與盟。
宿為男國故稱宿男。
此經無傳。
今譯 夏六月,己亥,蔡叔考父死了。
辛亥,宿國的男爵死了。
經秋七月庚午,宋公、齊侯、衛侯盟于瓦屋。
傳齊人卒1平宋衛于鄭。
秋,會2于溫3,盟4于瓦屋5,以釋東門之役,禮也6。
今注 1卒:終于。
2會:會見。
3溫:今河南省溫縣西南三十裡有古溫城。
4盟:盟誓。
5瓦屋:鄭地。
在今河南省洧川縣南二十裡。
6禮也:鄭國未來與盟,所以三國自己盟誓,以表示三國的原意,所以說是合于禮。
今譯 齊人終于使宋、衛兩國同鄭國講和。
秋,會見于溫,盟誓于瓦屋,從此放棄東門之役的仇恨,這是合于禮的。
經八月,葬蔡宣公。
1 今注 1此經無傳。
今譯 八月,下葬蔡宣公。
傳八月丙戌1,鄭伯以齊人朝王,禮也2。
今注 1丙戌:杜注謂七月庚午、九月有辛卯,故八月不得有丙戌,似有誤。
2禮也:鄭伯雖以虢公得政,而反以齊人朝王,故稱為合于禮。
今譯 八月,丙戌,鄭伯陪着齊人朝見周桓王,這是合于禮的。
經九月辛卯,公及莒人盟于浮來。
傳公及莒人盟于浮來1,以成紀好2也。
今注 1浮來:今山東省莒縣西二十裡有浮來,但是浮來為莒邑。
杜注說是紀邑為誤。
2成紀好:為的是完成魯與紀的和好。
今譯 魯隐公與莒國人結盟于浮來,為的是完成魯國與紀國的和好。
經螟1。
今注 1螟:食谷之蟲,有災故寫于簡上。
此經無傳。
今譯 發生螟蟲的災害。
傳冬,齊侯使來告成三國1。
公使衆仲對曰:“君釋三國之圖2,以鸠其民3,君之惠4也,寡君聞命5矣!敢不承受君之明德6。
” 今注 1告成三國:使宋、衛、鄭三國和平相處。
2釋三國之圖:解釋三國的圖謀。
3以鸠其民:使三國人民能夠安居。
4惠:恩惠。
5聞命:從命。
6明德:聰明的德惠。
今譯 冬,齊國派人來魯國報告調和了宋、衛、鄭三國。
隐公派衆仲對他說:“您齊君和解了三國的圖謀,安居了他們的人民,這是您齊君的恩惠。
我國國君當要從命的,豈敢不承受您齊君的賢明德惠呢?” 經冬十有二月,無駭卒。
傳無駭1卒,羽父請谥與族2。
公問族于衆仲,衆仲對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3,胙之土而命之氏4,諸侯以字為谥5,因以為族,官有世功則有官族6,邑亦如之7。
”公命以字為展氏8。
今注 1無駭:為魯卿,是公子展之孫。
2族:諸侯之子稱公子,再次一輩稱公孫,再次一輩則須賜族。
3因生以賜姓:因所生如禹的母親,吞薏苡而生禹,故姓姒。
商因吞玄鳥卵而生,故姓子。
4胙之土而命之氏:周語說:“胙四嶽國,賜姓曰姜,氏曰有呂。
” 5谥:孫志祖說:“《禮記·檀弓》魯哀公诔孔子。
鄭注雲:‘诔其行以為谥也,尼父因其字以為之谥。
’明用《左傳》此語。
” 6官有世功則有官族:比如晉的士氏。
7邑亦如之:比如韓、趙、衛,皆由于他們的封邑。
8展氏:因為他是公子展之孫,故為展氏。
所以用其祖的字,而不用其父者,因祖孫同昭穆而父子異昭穆。
今譯 魯大夫無駭死了。
羽父請求賜給他谥号及族氏。
隐公問衆仲賜族氏的原則,衆仲回答說:“天子立有德的人為諸侯,因他所由生而賜他的姓;分給他土地而命他的氏。
諸侯的臣子則以他的字做谥号,并且用來賜給他的孫子做族氏。
若是做官有世代的功勞,則可用官名為族氏,也可用舊有封邑的名為族氏。
”于是,隐公便以無駭的祖父公子展的字,命他的族為展氏。
隐公九年(公元前七一四年) 經九年春,天王使南季1來聘。
今注 1南季:天子的大夫。
南是氏,季是字。
此經無傳。
今譯 九年,春,周桓王派大夫南季來魯國聘問。
經三月癸酉,大雨震電。
庚辰,大雨雪。
傳九年春王三月癸酉,大雨霖1,以震2書始3也。
庚辰,大雨雪4,亦如之5,書時失6也。
凡雨自三日以往為霖7,平地尺為大雪8。
今注 1霖:《爾雅》雲:“久雨謂之淫,淫雨謂之霖。
” 2以震:震是打雷。
有雷震。
3書始:記載雷的開始。
4雨雪:雪落如雨。
5亦如之:也記其開始。
6書時失:言曆法之錯誤。
7凡雨自三日以往為霖:這是解釋寫明霖雨的用意。
8平地尺為大雪:落雪地上高一尺以上稱為大雪。
今譯 九年,春,周王曆三月,癸酉,淫雨成霖并有雷電。
經上記載了開始下雨的日子。
庚辰,下大雪,也是一樣記載了開始的日子。
這是說曆法有錯誤之處。
凡是下雨,三天以上就叫作霖,下雪而地上積雪一尺以上就叫作大雪。
經挾1卒。
今注 1挾:魯大夫。
此經無傳。
今譯 魯大夫挾死了。
經夏,城郎。
傳夏,城郎1書不時2也。
今注 1郎:此郎非隐公元年之郎。
此郎與曲阜相近,所謂近郊之地。
2書不時:不合農時。
今譯 夏,修築郎城,記這件事表示築城不合農時。
經秋七月1。
今注 1《左氏春秋》之經與《公羊》《穀梁》兩傳不同,《左氏春秋》雖無事可記,仍須四時皆備,并非有深文大義存在。
今譯 秋,七月。
(這一條經文下無記事,因《左氏春秋》每年必使四時全備,雖無事隻寫四時。
) 傳宋公不王1,鄭伯為王左卿士2,以王命3讨之,伐宋,宋以入郛之役4怨公不告命,公怒絕宋使。
今注 1不王:王念孫說:“猶言宋公不朝。
” 2左卿士:王有左右二卿士。
3以王命:用王的命令。
4入郛之役:在隐公五年。
今譯 宋殇公不往周朝朝見王,鄭伯做周王的左卿士,便借着周王的命令聲讨他,而攻伐宋國。
宋國因為入郛那次戰役而怨恨魯隐公,便不來通告。
隐公很生氣,謝絕了宋國派來的使者。
傳秋,鄭人以王命來告伐宋1。
今注 1鄭人以王命來告伐宋:鄭人伐宋沒能戰勝,所以又派人往告魯國。
今譯 秋,鄭人用周王的命令來魯國通告讨伐宋國。
經冬,公會齊侯于防。
傳冬,公會齊侯于防1,謀2伐宋也。
今注 1防:《公羊傳》,防作邴。
2謀:讨論。
今譯 冬,魯隐公在防會見了齊侯,謀劃讨伐宋國。
傳北戎1侵鄭,鄭伯禦之,患2戎師。
曰:“彼徒我車3,懼其侵轶4我也。
”公子突曰:“使勇而無剛者,嘗寇5而速去之。
君為三覆6以待之。
戎輕而不整7,貪而無親,勝不相讓,敗不相救,先者見獲,必務進8,進而遇覆9必速奔,後者不救則無繼10矣!乃可以逞11。
”從之12,戎人之前遇覆者奔,祝聃13逐之14,衷戎師15,前後擊之,盡殪16,戎師大奔17。
十一月甲寅,鄭人大敗戎師18。
今注 1北戎:大約在今河北省。
2患:憂慮。
3彼徒我車:戎人用步兵,而鄭人用戰車。
4侵轶:侵略突襲。
5嘗寇:引誘戎兵。
6三覆:三批埋伏。
7戎輕而不整:戎人性格輕浮而隊伍又不整齊。
8務進:服虔以為“各自務進,言其貪利”。
9遇覆:碰見伏兵。
10無繼:沒有後援。
11逞:戰役可勝。
12從之:照公子突的話去做。
13祝聃:鄭大夫。
14逐之:追逐。
15衷戎師:将戎師切為兩段。
16盡殪:全殺死。
17戎師大奔:所餘戎師皆大逃奔。
18鄭人大敗戎師:至此戎師遂完全為鄭師所敗。
今譯 北戎侵略鄭國,鄭伯出兵抵禦。
他很憂慮戎人的軍隊,因而說:“他們用徒兵,我們用戰車,我恐怕他們會侵略突襲我們。
”公子突說:“先派那些勇敢而不剛毅的人為前鋒,引誘戎人入寇,就迅速退後。
您準備三批伏兵等待戎人深入。
戎人性情輕浮而隊伍又不整齊,貪婪而不互相親愛,勝利不相退讓,失敗不相援救,前面的戎人看到有所獲,必定努力前進,前進而碰見伏兵,必定迅速逃奔,後面的戎人又不肯援救,就不再有後援了!于是我們就可以得勝。
”鄭伯聽從了他的話。
果然,戎人的前鋒遇到伏兵就奔逃,鄭大夫祝聃帶兵從後追趕,把戎師從中切為兩段,然後前後夾擊,全部殲滅。
所餘的戎師就都趕緊逃奔。
十一月,甲寅,鄭國人打敗了戎人的軍隊。
隐公十年(公元前七一三年) 經十年春王二月,公會齊侯鄭伯于中丘。
傳十年春王正月1,公會齊侯、鄭伯于中丘2。
癸醜,盟于鄧3為師期4。
今注 1正月:經作二月,疑誤。
2中丘:今山東省臨沂縣東北三十裡有中丘城。
3鄧:魯地。
4為師期:為決定出兵的日期。
今譯 十年,春,周王曆的正月,隐公與齊侯、鄭伯會見于中丘。
癸醜,結盟于鄧,為決定出兵的日期。
經夏,翚帥師會齊人、鄭人伐宋。
傳夏五月,羽父1先會齊侯、鄭伯伐宋。
今注 1羽父:魯大夫公子翚。
今譯 夏,五月,魯大夫羽父在約定的日期以前先會合齊侯、鄭伯攻伐宋國。
經六月壬戌,公敗宋師于菅,辛未取郜,辛巳取防。
傳六月戊申,公會齊侯、鄭伯于老桃1。
壬戌,公敗宋師于菅2。
庚午,鄭師入郜3。
辛未,歸于我4。
庚辰,鄭師入防5,辛巳,歸于我。
君子謂:“鄭莊公于是乎可謂正矣!以王命讨不庭6,不貪其土7以勞王爵8,正之體也。
” 今注 1老桃:杜注為宋地,但《彙纂》以為既在濟甯縣北六十裡,當在齊、魯邊境上。
今山東省濟甯縣北有桃鄉城。
2菅:音堅,當在山東省單縣北。
3郜:為文王子所封,在山東城武縣東南二十裡。
4歸于我:鄭國将郜歸給魯國。
5防:宋地,在今
來告無食。
2請籴:籴音笛,是買谷。
請求買谷。
3禮也:《左傳》中所記禮也或非禮也在昭公以前皆常有,但是到了昭公以後,可以說是等于零,無論是禮或非禮,史官全都不加以批評。
可以說到了春秋的末代,對于傳統的尊重漸漸地愈來愈少,這我在《史官制度——附論對傳統之尊重》一文中已經詳細地說過,這是《中國上古史》(待定稿)第一篇,亦見于“台大”《文史哲學報》第十四期,讀者可以參考。
今譯 冬,京師有人來魯國報告發生饑荒。
隐公為此向宋、衛、齊、鄭四國請求籴谷。
這是合于禮的。
傳鄭伯如1周,始朝桓王2也。
王不禮3焉,周桓公言于王曰:“我周之東遷,晉鄭焉依4。
善鄭5以勸來者6,猶懼不蔇7,況不禮焉,鄭不來矣。
” 今注 1如:往。
2桓王:周平王之子。
3不禮:不以禮敬。
4晉鄭焉依:唯依靠晉及鄭兩國。
5善鄭:善與鄭交誼。
6勸來者:獎勸将來的人。
7猶懼不蔇:蔇(音既)等于至。
猶恐怕他不來。
今譯 鄭伯到周,第一次朝見周桓王。
周桓王不以禮敬接待他。
周桓公就對桓王說:“我們周王室的東遷,是依靠了晉、鄭兩國。
對鄭國友善以便獎勵以後來朝見的人,這樣都還怕各國不肯來,何況對他不禮貌呢?鄭國将從此不再來朝見了。
” 隐公七年(公元前七一六年) 經七年春王三月,叔姬歸于紀1。
今注 1叔姬歸于紀:叔姬是伯姬之娣。
幼時女弟從姐同嫁,但女弟年過幼的時候,就在母國等候,所謂“待年于國”。
等至年齡及時,就獨自嫁過去,叔姬就是遵行此禮。
此經無傳。
今譯 七年,春,周王曆三月,魯國的叔姬嫁到紀國。
經滕侯卒。
傳七年春,滕侯1卒。
不書名2,未同盟3也。
凡4諸侯同盟,于是稱名,故薨則赴5以名,告終稱嗣6也。
以繼好7息民8,謂之《禮經》9。
今注 1滕侯:文王子叔繡所封,今山東省滕縣西南十五裡有古滕城。
後至戰國為田齊所滅。
2不書名:隻寫滕侯而不寫其名。
3盟:劉熙釋名:“盟,明也,告其事于神明也。
”因告神必須用名,且必須歃血為誓言。
4凡:凡者以為例,《左傳》中言凡者前後共五十見,以後不再贅注。
5赴:用竹簡記其事以送往各國曰赴。
6告終稱嗣:通知君之終及嗣君之立,宋刊本及相台嶽刻本皆作“告終稱嗣”,後刊本作“告終嗣”,非,可見兩事雖相連但仍宜分為兩件。
7繼好:繼續兩國的和好。
8息民:和好則兩國人民皆得安息。
9《禮經》:杜注以為“此言凡例乃周公所制《禮經》”。
或有人疑之,以為非是。
然細思之,魯為極保守的國家,雖然在昭公之時已漸變化(顧炎武《日知錄》周末風俗條下引李康運命論雲:“文薄之弊漸于靈景。
”景王正與魯昭公同時),但在《左傳·昭公二年》中尚載有:“晉韓宣子來(魯)聘,觀書于太史氏,見易象與魯春秋,曰:‘周禮盡在魯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與周之所以王也!’”可見在對傳統尊重漸衰的時候,仍然“周禮盡在魯”。
因為吾人不可忘記,在伯禽初封之時,分以“祝、宗、蔔、史,備物典策”(皆見《左傳·定公四年》),史所以記事,而典策為“春秋之制”,即此節所謂“禮經”就是。
今譯 七年,春,滕侯死了。
隻寫滕侯而不寫他的名字,因為滕國沒有和魯國締結同盟。
凡是諸侯各國同盟,就稱名以告于神。
因此國君薨也就以名赴告,一面赴告死者之終,一面稱嗣位君主的名,以便繼續兩國的和好,從而安定兩國的人民,這是緣于周公所制定的《禮經》。
經夏城中丘。
傳夏,城中丘1,書不時也2。
今注 1中丘:今山東省臨沂縣東北三十裡有中丘城。
2書不時也:因不合農時故寫在《春秋》上。
今譯 夏,修築中丘的城牆,因為不合農時所以把這件事寫在《春秋》上。
經齊侯使其弟年來聘。
傳齊侯使夷仲年1來聘2,結艾之盟3也。
今注 1夷仲年:齊僖公的母弟,名年,夷仲是谥法。
2來聘:來魯國聘問。
3艾之盟:在隐公六年。
今譯 齊侯派夷仲年來魯國聘問,因兩國已經締結艾的同盟。
經秋,公伐邾。
傳秋,宋及鄭平1。
七月庚申,盟于宿2。
公伐邾,為宋讨3也。
今注 1平:和平。
2宿:在今山東省東平縣東二十裡。
3為宋讨:邾人導鄭伐宋在隐公五年,現宋鄭既盟,魯乃為宋讨邾以示好于宋。
今譯 秋,宋國與鄭國講和。
七月庚申,宋鄭兩國結盟于宿。
魯隐公讨伐邾國,這是為了示好于宋的緣故。
經冬,天王使凡伯來聘。
戎伐凡伯于楚丘以歸。
傳初,戎1朝于周,發币2于公卿3,凡伯4弗賓5。
冬,王使凡伯來聘6,還7,戎伐之于楚丘8以歸。
今注 1戎:在今山東省曹縣附近。
2發币:獻布币。
3公卿:周之公卿。
4凡伯:周公之子,始封于凡,在今河南省輝縣西南二十裡。
5弗賓:不用對賓客的禮節招待他。
6來聘:來魯國聘問。
7還:回去洛陽。
8楚丘:戎邑,在今山東省曹縣東南五十裡,與衛文公所遷之楚丘同名而異地。
今譯 起初,戎人朝見周桓王,獻布币給公卿做禮物。
凡伯不用對賓客的禮招待他。
這一年冬天,周桓王派凡伯來魯國聘問。
他回洛陽的途中,戎人在楚丘攻擊他,把他捉了回去。
傳陳及鄭平1,十二月,陳五父2如鄭莅盟3。
壬申,及鄭伯盟,歃如忘4。
洩伯5曰:“五父必不免6,不賴盟7矣!”鄭良佐8如陳莅盟,辛巳,及陳侯盟,亦知陳之将亂也。
今注 1陳及鄭平:平是講和。
六年,鄭侵陳大獲,今始談和。
2陳五父:陳公子佗。
3莅盟:莅臨盟會。
4歃如忘:歃血的時候,意不在盟,如忘卻此事。
5洩伯:鄭大夫洩駕。
6不免:不免于難。
7不賴盟:對盟事不仰仗。
8良佐:鄭大夫。
今譯 陳國與鄭國講和,十二月,陳公子佗到鄭國去莅臨盟會。
壬申,與鄭伯盟誓,歃血的時候,五父不專心。
鄭大夫洩伯說:“五父必定不免于禍患,他對盟事毫不仰賴!”鄭大夫良佐到陳國去莅臨盟會,辛巳,與陳侯盟誓,他也看出陳國将發生亂事。
傳鄭公子忽在王所1,故陳侯請妻之2,鄭伯許之,乃成昏3。
今注 1王所:隐公三年,周、鄭交質,鄭公子忽曾為質于周王都城。
2陳侯請妻之:陳侯誤以為鄭得王寵,故請成婚姻。
3成昏:古代成婚于夜晚,故用昏以名禮。
今譯 鄭公子忽在周桓王那裡做人質,陳侯誤以為他得周王的寵信,就請求把女兒嫁給他。
鄭伯允許了,于是就成婚了。
隐公八年(公元前七一五年) 經八年春,宋公衛侯遇于垂。
傳八年春,齊侯将平宋衛1,有會期2。
宋公以币3請于衛,請先相見4,衛侯許之,故遇5于犬丘6。
今注 1平宋衛:使宋、衛兩國與鄭國講和。
2有會期:已有會盟的日期。
3币:布币。
4請先相見:在會期以前見面。
5遇:相會。
6犬丘:犬丘即垂,一地有兩名。
在今山東省曹縣北句陽店。
今譯 八年,春,齊侯将使宋、衛兩國同鄭國講和,已有了會盟的日期。
宋殇公用布币請求衛侯先期相會,衛侯答應了,所以宋公與衛侯相遇于犬丘。
經三月,鄭伯使宛來歸祊。
庚寅,我入祊。
傳鄭伯請釋1泰山之祀2,而祀周公,以泰山之祊3易許田4。
三月,鄭伯使宛5來歸祊,不祀泰山也。
今注 1請釋:請求免除。
2泰山之祀:鄭桓公初封時,有助祭泰山之儀在祊,鄭以天子現在不能夠東巡到泰山,所以請求免除泰山之祀。
3祊:在今山東省費縣故祊城。
4許田:近許昌之田。
《寰宇志》謂在許昌城南四十裡。
《魯頌》所謂“居常與許,複周公之宇”即此。
5宛:鄭大夫。
今譯 鄭伯請求免除泰山的祭祀,而改為祭祀周公,便把祭泰山的祊田來交換許昌附近的田。
三月,鄭伯派大夫宛來歸還祊田,因為他不再祭泰山了。
傳夏,虢公忌父1始作卿士于周。
今注 1忌父:虢公之名。
今譯 夏,虢公忌父開始做周王的卿士。
傳四月甲辰,鄭公子忽如陳,逆婦妫1。
辛亥,以妫氏歸。
甲寅,入于鄭。
陳鍼子2送女,先配而後祖3。
鍼子曰:“是不為夫婦,誣其祖矣4!非禮也5,何以能育6。
” 今注 1婦妫:公子忽之夫人,陳女妫姓。
2陳鍼子:陳大夫。
3先配而後祖:迎接夫人者,必先告于祖廟而後行婚禮。
如楚公子圍曾告于莊王、共王之廟。
4誣其祖矣:對祖先不恭敬。
5非禮也:不合于正禮。
6何以能育:如何能養育子孫。
今譯 四月,甲辰,鄭公子忽往陳國去迎娶他的夫人妫氏。
辛亥,帶着妫氏歸國。
甲寅,進入鄭國國都。
陳國的大夫鍼子給妫氏送嫁。
因為先行婚禮再回鄭國去告祖廟,所以鍼子說:“這是不成夫婦的。
對祖先不恭敬!是非禮的,怎能養育子孫呢!” 經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1卒。
辛亥,宿男2卒。
今注 1蔡侯考父:蔡為祭仲所封,曾為周公卿士,在今河南省新蔡縣。
考父即蔡叔名。
2宿男:隐公元年,宋、魯大夫盟于宿,宿亦必參與盟。
宿為男國故稱宿男。
此經無傳。
今譯 夏六月,己亥,蔡叔考父死了。
辛亥,宿國的男爵死了。
經秋七月庚午,宋公、齊侯、衛侯盟于瓦屋。
傳齊人卒1平宋衛于鄭。
秋,會2于溫3,盟4于瓦屋5,以釋東門之役,禮也6。
今注 1卒:終于。
2會:會見。
3溫:今河南省溫縣西南三十裡有古溫城。
4盟:盟誓。
5瓦屋:鄭地。
在今河南省洧川縣南二十裡。
6禮也:鄭國未來與盟,所以三國自己盟誓,以表示三國的原意,所以說是合于禮。
今譯 齊人終于使宋、衛兩國同鄭國講和。
秋,會見于溫,盟誓于瓦屋,從此放棄東門之役的仇恨,這是合于禮的。
經八月,葬蔡宣公。
1 今注 1此經無傳。
今譯 八月,下葬蔡宣公。
傳八月丙戌1,鄭伯以齊人朝王,禮也2。
今注 1丙戌:杜注謂七月庚午、九月有辛卯,故八月不得有丙戌,似有誤。
2禮也:鄭伯雖以虢公得政,而反以齊人朝王,故稱為合于禮。
今譯 八月,丙戌,鄭伯陪着齊人朝見周桓王,這是合于禮的。
經九月辛卯,公及莒人盟于浮來。
傳公及莒人盟于浮來1,以成紀好2也。
今注 1浮來:今山東省莒縣西二十裡有浮來,但是浮來為莒邑。
杜注說是紀邑為誤。
2成紀好:為的是完成魯與紀的和好。
今譯 魯隐公與莒國人結盟于浮來,為的是完成魯國與紀國的和好。
經螟1。
今注 1螟:食谷之蟲,有災故寫于簡上。
此經無傳。
今譯 發生螟蟲的災害。
傳冬,齊侯使來告成三國1。
公使衆仲對曰:“君釋三國之圖2,以鸠其民3,君之惠4也,寡君聞命5矣!敢不承受君之明德6。
” 今注 1告成三國:使宋、衛、鄭三國和平相處。
2釋三國之圖:解釋三國的圖謀。
3以鸠其民:使三國人民能夠安居。
4惠:恩惠。
5聞命:從命。
6明德:聰明的德惠。
今譯 冬,齊國派人來魯國報告調和了宋、衛、鄭三國。
隐公派衆仲對他說:“您齊君和解了三國的圖謀,安居了他們的人民,這是您齊君的恩惠。
我國國君當要從命的,豈敢不承受您齊君的賢明德惠呢?” 經冬十有二月,無駭卒。
傳無駭1卒,羽父請谥與族2。
公問族于衆仲,衆仲對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3,胙之土而命之氏4,諸侯以字為谥5,因以為族,官有世功則有官族6,邑亦如之7。
”公命以字為展氏8。
今注 1無駭:為魯卿,是公子展之孫。
2族:諸侯之子稱公子,再次一輩稱公孫,再次一輩則須賜族。
3因生以賜姓:因所生如禹的母親,吞薏苡而生禹,故姓姒。
商因吞玄鳥卵而生,故姓子。
4胙之土而命之氏:周語說:“胙四嶽國,賜姓曰姜,氏曰有呂。
” 5谥:孫志祖說:“《禮記·檀弓》魯哀公诔孔子。
鄭注雲:‘诔其行以為谥也,尼父因其字以為之谥。
’明用《左傳》此語。
” 6官有世功則有官族:比如晉的士氏。
7邑亦如之:比如韓、趙、衛,皆由于他們的封邑。
8展氏:因為他是公子展之孫,故為展氏。
所以用其祖的字,而不用其父者,因祖孫同昭穆而父子異昭穆。
今譯 魯大夫無駭死了。
羽父請求賜給他谥号及族氏。
隐公問衆仲賜族氏的原則,衆仲回答說:“天子立有德的人為諸侯,因他所由生而賜他的姓;分給他土地而命他的氏。
諸侯的臣子則以他的字做谥号,并且用來賜給他的孫子做族氏。
若是做官有世代的功勞,則可用官名為族氏,也可用舊有封邑的名為族氏。
”于是,隐公便以無駭的祖父公子展的字,命他的族為展氏。
隐公九年(公元前七一四年) 經九年春,天王使南季1來聘。
今注 1南季:天子的大夫。
南是氏,季是字。
此經無傳。
今譯 九年,春,周桓王派大夫南季來魯國聘問。
經三月癸酉,大雨震電。
庚辰,大雨雪。
傳九年春王三月癸酉,大雨霖1,以震2書始3也。
庚辰,大雨雪4,亦如之5,書時失6也。
凡雨自三日以往為霖7,平地尺為大雪8。
今注 1霖:《爾雅》雲:“久雨謂之淫,淫雨謂之霖。
” 2以震:震是打雷。
有雷震。
3書始:記載雷的開始。
4雨雪:雪落如雨。
5亦如之:也記其開始。
6書時失:言曆法之錯誤。
7凡雨自三日以往為霖:這是解釋寫明霖雨的用意。
8平地尺為大雪:落雪地上高一尺以上稱為大雪。
今譯 九年,春,周王曆三月,癸酉,淫雨成霖并有雷電。
經上記載了開始下雨的日子。
庚辰,下大雪,也是一樣記載了開始的日子。
這是說曆法有錯誤之處。
凡是下雨,三天以上就叫作霖,下雪而地上積雪一尺以上就叫作大雪。
經挾1卒。
今注 1挾:魯大夫。
此經無傳。
今譯 魯大夫挾死了。
經夏,城郎。
傳夏,城郎1書不時2也。
今注 1郎:此郎非隐公元年之郎。
此郎與曲阜相近,所謂近郊之地。
2書不時:不合農時。
今譯 夏,修築郎城,記這件事表示築城不合農時。
經秋七月1。
今注 1《左氏春秋》之經與《公羊》《穀梁》兩傳不同,《左氏春秋》雖無事可記,仍須四時皆備,并非有深文大義存在。
今譯 秋,七月。
(這一條經文下無記事,因《左氏春秋》每年必使四時全備,雖無事隻寫四時。
) 傳宋公不王1,鄭伯為王左卿士2,以王命3讨之,伐宋,宋以入郛之役4怨公不告命,公怒絕宋使。
今注 1不王:王念孫說:“猶言宋公不朝。
” 2左卿士:王有左右二卿士。
3以王命:用王的命令。
4入郛之役:在隐公五年。
今譯 宋殇公不往周朝朝見王,鄭伯做周王的左卿士,便借着周王的命令聲讨他,而攻伐宋國。
宋國因為入郛那次戰役而怨恨魯隐公,便不來通告。
隐公很生氣,謝絕了宋國派來的使者。
傳秋,鄭人以王命來告伐宋1。
今注 1鄭人以王命來告伐宋:鄭人伐宋沒能戰勝,所以又派人往告魯國。
今譯 秋,鄭人用周王的命令來魯國通告讨伐宋國。
經冬,公會齊侯于防。
傳冬,公會齊侯于防1,謀2伐宋也。
今注 1防:《公羊傳》,防作邴。
2謀:讨論。
今譯 冬,魯隐公在防會見了齊侯,謀劃讨伐宋國。
傳北戎1侵鄭,鄭伯禦之,患2戎師。
曰:“彼徒我車3,懼其侵轶4我也。
”公子突曰:“使勇而無剛者,嘗寇5而速去之。
君為三覆6以待之。
戎輕而不整7,貪而無親,勝不相讓,敗不相救,先者見獲,必務進8,進而遇覆9必速奔,後者不救則無繼10矣!乃可以逞11。
”從之12,戎人之前遇覆者奔,祝聃13逐之14,衷戎師15,前後擊之,盡殪16,戎師大奔17。
十一月甲寅,鄭人大敗戎師18。
今注 1北戎:大約在今河北省。
2患:憂慮。
3彼徒我車:戎人用步兵,而鄭人用戰車。
4侵轶:侵略突襲。
5嘗寇:引誘戎兵。
6三覆:三批埋伏。
7戎輕而不整:戎人性格輕浮而隊伍又不整齊。
8務進:服虔以為“各自務進,言其貪利”。
9遇覆:碰見伏兵。
10無繼:沒有後援。
11逞:戰役可勝。
12從之:照公子突的話去做。
13祝聃:鄭大夫。
14逐之:追逐。
15衷戎師:将戎師切為兩段。
16盡殪:全殺死。
17戎師大奔:所餘戎師皆大逃奔。
18鄭人大敗戎師:至此戎師遂完全為鄭師所敗。
今譯 北戎侵略鄭國,鄭伯出兵抵禦。
他很憂慮戎人的軍隊,因而說:“他們用徒兵,我們用戰車,我恐怕他們會侵略突襲我們。
”公子突說:“先派那些勇敢而不剛毅的人為前鋒,引誘戎人入寇,就迅速退後。
您準備三批伏兵等待戎人深入。
戎人性情輕浮而隊伍又不整齊,貪婪而不互相親愛,勝利不相退讓,失敗不相援救,前面的戎人看到有所獲,必定努力前進,前進而碰見伏兵,必定迅速逃奔,後面的戎人又不肯援救,就不再有後援了!于是我們就可以得勝。
”鄭伯聽從了他的話。
果然,戎人的前鋒遇到伏兵就奔逃,鄭大夫祝聃帶兵從後追趕,把戎師從中切為兩段,然後前後夾擊,全部殲滅。
所餘的戎師就都趕緊逃奔。
十一月,甲寅,鄭國人打敗了戎人的軍隊。
隐公十年(公元前七一三年) 經十年春王二月,公會齊侯鄭伯于中丘。
傳十年春王正月1,公會齊侯、鄭伯于中丘2。
癸醜,盟于鄧3為師期4。
今注 1正月:經作二月,疑誤。
2中丘:今山東省臨沂縣東北三十裡有中丘城。
3鄧:魯地。
4為師期:為決定出兵的日期。
今譯 十年,春,周王曆的正月,隐公與齊侯、鄭伯會見于中丘。
癸醜,結盟于鄧,為決定出兵的日期。
經夏,翚帥師會齊人、鄭人伐宋。
傳夏五月,羽父1先會齊侯、鄭伯伐宋。
今注 1羽父:魯大夫公子翚。
今譯 夏,五月,魯大夫羽父在約定的日期以前先會合齊侯、鄭伯攻伐宋國。
經六月壬戌,公敗宋師于菅,辛未取郜,辛巳取防。
傳六月戊申,公會齊侯、鄭伯于老桃1。
壬戌,公敗宋師于菅2。
庚午,鄭師入郜3。
辛未,歸于我4。
庚辰,鄭師入防5,辛巳,歸于我。
君子謂:“鄭莊公于是乎可謂正矣!以王命讨不庭6,不貪其土7以勞王爵8,正之體也。
” 今注 1老桃:杜注為宋地,但《彙纂》以為既在濟甯縣北六十裡,當在齊、魯邊境上。
今山東省濟甯縣北有桃鄉城。
2菅:音堅,當在山東省單縣北。
3郜:為文王子所封,在山東城武縣東南二十裡。
4歸于我:鄭國将郜歸給魯國。
5防:宋地,在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