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 堯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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堯曰1:“咨,爾舜!天之曆數在爾躬。

    允執其中。

    四海困窮,天祿永終2。

    ” 舜、亦以命禹3。

     曰:“予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于皇皇後帝:有罪不敢赦;帝臣不蔽。

    簡在帝心。

    朕躬有罪,無以萬方;萬方有罪,罪在朕躬4。

    ” “周有大赉;善人是富5。

    雖有周親,不如仁人。

    百姓有過,在予一人6!” “謹權量;審法度;修廢官:四方之政行焉。

    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天下之民歸心焉。

    所重:民食;喪、祭7。

    ” “寬則得衆;信則民任焉;敏則有功;公則說8。

    ” 今注 1 《堯曰》篇首一百五十餘字,可以說都是殘簡斷文。

    自“堯曰”至“在予一人”,好像是述堯、舜、湯、武的誓诰的。

    自“謹權量”至“公則說”,又好像通論治道的話;而誰人所說,已不可考了。

    現在略依文義分為六節。

    翻譯從略。

     2 “天之曆數”四句,散見《尚書·大禹谟》中,而《堯典》裡沒有。

    《大禹谟》乃是僞書。

    《集解》:“曆數,謂列次也。

    ”包曰:“允,信也。

    困,極也。

    永,長也。

    言為政信執其中,則能窮極四海,天祿所以長終。

    ”《集注》:“曆數,帝王相繼之次第;猶歲時氣節之先後也。

    中者,無過不及之名。

    四海之人困窮,則君祿亦永絕矣!戒之也。

    ”按:四海二句,《集注》比包注本講得合理。

     3 《論語》一書裡,沒有提到堯舜禹禅讓的事情;但上節好像是堯禅位給舜的命辭,而這節則記舜禅位給禹亦是用這個命辭的。

     4 《程子遺書》:“‘曰’字上少一‘湯’字。

    ”《集注》:“履,蓋湯名。

    簡,閱也。

    言:桀有罪,己不敢赦;而天下賢人,皆上帝之臣,己不敢蔽:簡在帝心,惟帝所命。

    此述其初請命而伐桀之辭也。

    又言:君有罪非民所緻;民有罪實君所為。

    見其厚于責己薄于責人之意。

    此其告諸侯之辭也。

    ” 5 《集注》:“此以下述武王事。

    赉,予也。

    武王克商,大赉于四海:見《周書·武成》篇。

    此言其所富者、皆善人也。

    ” 6 《集注》:“此《周書·大誓》之辭。

    孔氏曰,周,至也;言纣至親雖多,不如周家之多仁人。

    ”按:《集注》所稱的《武成》和《大誓》,都是僞《古文尚書》的篇名;所稱的孔氏,則指僞孔傳的作者。

     7 《漢書·曆志》:周衰官失,孔子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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