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憲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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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子産。

    子曰:“惠人也1。

    ”問子西2。

    曰:“彼哉彼哉3!”問管仲。

    曰:“人也4,奪伯氏骈邑三百;飯疏食,沒齒無怨言5。

    ” 今注 1 《說文》:惠,仁也。

     2 子西,朱子以為是指楚公子申。

     3 馬曰:“彼哉彼哉,言無足稱。

    ”馬氏這個解釋,自是出于臆測,但可能孔子當時亦講不出這樣人的一句好話。

     4 “人也”:“這個人呀”。

     5 飯,扶晚切;疏,所居切;食音嗣。

    飯疏食,意為“吃粗米飯”。

    孔曰:“伯氏,齊大夫。

    骈邑,地名。

    伯氏食邑三百家;管仲奪之,使至疏食而沒齒無怨言:以其當理也。

    ”(按:“管氏有三歸”和“奪伯氏骈邑”二事,我們現在難知道得清楚。

    ) 今譯 有人問孔子子産是一個怎樣的人。

    孔子說:“他是個惠愛的人。

    ”又問到子西。

    孔子說:“他就是那樣的人!”又問到管仲。

    孔子說:“這個人呀,籍沒了伯氏骈邑封地三百家,而伯氏一生吃粗米飯,到死也沒有一句怨恨的話。

    ” 子曰:“貧而無怨,難;富而無驕,易1。

    ” 今注 1 易,以豉切。

    “無怨”“無驕”,都是做人的修養。

    勞苦的人難平心;閑适的人易知禮。

     今譯 孔子說:“貧窮而不怨恨,比較難;富貴而不驕傲,比較容易。

    ” 子曰:“孟公綽,為趙、魏老則優;不可以為滕、薛大夫1。

    ” 今注 1 孔曰:“公綽,魯大夫。

    趙、魏,皆晉卿。

    家臣稱‘老’。

    公綽性寡欲。

    趙、魏貪賢,家老無職:故優。

    滕、薛小國,大夫職煩:故不可為。

    ”劉疏:“《弟子傳》:‘孔子之所嚴事,于魯孟公綽。

    ’是公綽為魯人。

    雲‘大夫’,以意言之。

    下章言‘公綽之不欲’,是性寡欲也。

    貪賢者,言務多賢也。

    ” 今譯 孔子說:“孟公綽,做趙、魏的家臣是很好的,但不可以做滕、薛的大夫。

    ” 子路問成人1。

    子曰:“若臧武仲之知2,公綽之不欲3,卞莊子之勇4,冉求之藝,文之以禮樂,亦可以為成人矣!”曰5:“今之成人者何必然!見利思義,見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6,亦可以為成人矣!” 今注 1 劉疏:“成人為成德之人。

    ” 2 臧武仲,魯大夫臧孫纥。

    知音智。

     3 馬曰:“孟公綽。

    ” 4 周曰:“卞邑大夫。

    ”《荀子·大略》篇:“齊人欲伐魯;忌卞莊子,不敢過卞。

    ”孔廣森疑卞莊子即孟莊子:“孟莊子有勇名;或嘗食采于卞,因以為号。

    《楚語》:魯有弁費。

    謂孟孫季孫也。

    弁卞一字。

    ”(《經學卮言》)江永說略同。

     5 “曰”字以下的話,皇、邢、朱都以為是孔子說的;《集注》:“複加曰字者,既答而複言也。

    ”(劉疏:“《集注》引胡說獨以為子路言;于義似較長。

    ”) 6 孔曰:“久要,舊約也。

    ”(楊樹達以為這裡的“要”當讀為“不可以久處約”的“約”。

    按:楊說亦可通。

    )《集注》:“平生,平日也。

    ” 今譯 子路問:“怎樣才是成人?”孔子說:“一個人如果有臧武仲的智慧,孟公綽的不貪,卞莊子的勇敢,冉求的才藝,并且娴習于禮樂,就可以說是成人了!”又說:“現在講成人何必這樣!隻要财利當前而能想到義,危難時能不顧生死,久守約言而不忘記平日的話,也就可以說是成人了!” 子問公叔文子于公明賈曰1:“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公明賈對曰:“以告者,過也。

    夫子時,然後言,人不厭其言;樂,然後笑2,人不厭其笑;義,然後取,人不厭其取。

    ”子曰:“其然?豈其然乎3!” 今注 1 孔曰:“公叔文子,衛大夫公孫拔;文,谥。

    ”劉疏:“公明賈,疑亦衛人。

    ”按:蓋公明賈仕于文子,所以孔子問他。

     2 樂,音洛。

     3 馬曰:“美其得道;嫌不能悉然。

    ”按:馬蓋以“美其得道”釋“其然”;以“嫌不能悉然”釋“豈其然乎”。

    (《集注》以“其然”為疑詞,亦可。

    ) 今譯 孔子向公明賈問公叔文子,說:“他是真的不言、不笑、不取的嗎?”公明賈回答:“傳話的人說錯了。

    他在應該說話的時候才說話,所以别人就不讨厭他的話;他真正高興時才笑,所以别人就不讨厭他的笑;他應該取的時候才取,所以别人就不讨厭他的取。

    ”孔子說:“是這樣的嗎?難道真是這樣的嗎!” 子曰:“臧武仲以防求為後于魯1;雖曰‘不要君2’,吾不信也。

    ” 今注 1 防,是臧氏的私邑。

    魯襄公二十三年,臧氏為孟氏所谮,出奔邾;又從邾到防,使人向魯國的國君請求為臧氏立後,說:“纥非能害也;知不足也。

    非敢私請;苟守先祀,無廢二勳,敢不辟邑。

    ”〔所謂“二勳”,指武仲的祖父(文仲)、和父(宣叔)而言。

    “辟邑”,是說把防邑交還給魯國。

    〕魯國于是把文仲的異母兄名叫“為”的立起來做臧氏的後。

     2 要,一遙切,意為要挾(《廣韻·四宵》注:“俗言要勒”)。

    蓋孔子時曾有武仲“不要君”的傳說。

     今譯 孔子說:“臧武仲用防邑向魯國請求為臧氏立後;雖然有人說他并沒有要挾君上的意思,我不相信!” 子曰:“晉文公谲而不正;齊桓公正而不谲1。

    ” 今注 1 晉文公,名重耳;齊桓公,名小白。

    齊桓和晉文,都是春秋前期諸侯的霸主。

    谲,古穴切。

    《說文》:“谲,權詐也。

    ”(《春秋·繁露玉英》篇:“《論語》:晉文公谲而不正;齊桓公正而不谲。

    谲,權也;正,經也。

    言:晉文公能行權而不能守經;齊桓公能守經而不能行權。

    各有所長,亦各有所短也。

    ”) 今譯 孔子說:“晉文公能權謀而不很正派;齊桓公能正派而短于權謀。

    ” 子路曰:“桓公殺公子糾:召忽死之;管仲不死1。

    曰2,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諸侯3,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

    如其仁4!如其仁!” 今注 1 召,音邵。

    齊襄公的時候,鮑叔牙知道國家将亂,便和襄公的兄弟公子小白逃往莒國;後來襄公被他的從弟無知所弒,管仲和召忽又同襄公的另一兄弟公子糾逃往魯國。

    等到齊人殺了無知,魯國便用兵送子糾回齊國,但小白已從莒先進齊國了。

    小白就是後來的桓公。

    當時齊國打退魯國的兵,叫魯人殺子糾而把管仲和召忽送回齊國。

    召忽以身殉公子糾;管仲則沒有同死。

    管仲回到齊國,桓公用他為相。

    (見《左傳·莊公九年》及《管子·大匡》。

    ) 2 這個“曰”字,好像現在人說的“是否可說”四字。

     3 這九,古多作次數講;朱子據《左傳·僖公二十六年》“桓公糾合諸侯”,以九為糾的借字。

    (《說文》:“糾,繩三合也。

    ”引申為有結合的意義。

    )譯文取朱說。

     4 如,意同乃。

    (《經傳釋詞·七》。

    ) 今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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