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子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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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方言:南楚,病愈者謂之差,或謂之閑。
《廣雅·釋诂·一》:閑,愈也。
4 久似應讀作疚。
鄭曰:“孔子嘗為大夫,故子路使弟子行其臣之禮。
”劉疏:“為即是僞;無臣而僞有臣也。
”按:孔子這時并沒有官位,因以子路為行詐。
5 馬曰:“無甯,甯也。
”(“二三子之手乎”的“乎”,似應作“也”。
) 今譯 孔子病了,病得一天比一天厲害。
子路使門人用家臣的名義以預備喪事。
後來孔子的病好一點了,說:“仲由的詐僞真使人痛心!我根本沒有家臣,卻要裝作有家臣的樣子!我騙誰?我騙天嗎?我死的時候,與其有什麼臣在身邊送終,我還是更願意有我的學生在身邊送終!就算我不能用大官的喪禮,難道就沒有人來料理我的喪事嗎?” 子貢曰:“有美玉于斯,韫匮而藏諸1?求善賈而沽諸2?”子曰:“沽之哉!沽之哉!我待賈者也3!” 今注 1 馬曰:韫,藏也;匮,匮也:謂藏諸匮中。
(鄭注:“韫,裹也。
”按:鄭以下面經文出藏字,所以訓“韫”為“裹”。
)“韫匮而藏”,是說“包裹起來藏于匮内”。
但這句經文,文理上實不能有這個解釋。
所以我們還是用馬注。
當然,說“藏在匮裡藏起來”,實犯了言辭重複的毛病。
不過這種毛病,比較常見。
(我們在譯文中,用一“藏”字當經文的“韫、藏”兩字,乃是要使語句比較簡明的緣故。
) 2 賈音嫁。
善賈,意為高價。
“價”字在漢代似已有,但《說文》不錄,當是沒有盛行的緣故。
《說文》:“賈,市也。
”《說文》這裡的“市”,意同“買”或“賣”。
(買和賣都可稱賈。
)買賣中最重要的事情是定貨物所值,因而貨物所值亦稱賈。
《經典釋文·周禮音義》于地官司市将“以商賈阜貨”的賈音古,将“以度量成賈”和鄭注“物有定賈”的賈音嫁。
并說:“聶氏及沈雲,成賈、定賈、奠賈、物賈、其賈、平賈、大賈、小賈、賈賤、恒賈、而賈、故賈,凡十二,音嫁;餘音古。
”(《釋文》的音,雖出自漢魏以後經師,但我們可以說,經師定音,不是承襲舊讀,亦必斟酌語言的聲音,必不會任意杜造。
賈,有價音,或先秦既然。
這對語言本身,似是一種進步。
) 3 馬曰:“沽,賣也。
”《四書考異》:“漢石經‘沽諸’‘沽之哉’的沽,俱作賈。
”(按:依《說文》,則“賈”字的本義當為“買、賣”;而用于商賈或物賈,實是引申的用法。
不過在今本《論語》裡,商賈和物賈,倒仍用“賈”字,而買賣兩個意義,則不用本字“賈”而借用同音字“沽”。
馬本作“沽”,或出古論;而漢石經作“賈”,當是《魯論》舊文。
《經典》中“賈”字用于買或賣的意義的,《周禮·外》《左傳》《國語》都有。
)皇疏引王弼說:“重言‘沽之哉’,賣之不疑也。
”(按:重言“沽之哉”,好像現在人說“賣!賣”語急而意決。
配合後面一緩句,活畫出孔子對子貢講話的神氣,也寫出孔子随時可為人世服務的忠誠。
)“待賈”的“賈”,作賈人或物價講都可。
譯文依朱注。
今譯 子貢說:“這裡有一塊美玉,我們是把它藏在匮子裡不讓人見到呢,還是尋一個高價賣了它呢?”孔子說:“賣了它!賣了它!我是在等待一個出高價的!” 子欲居九夷1。
或曰:“陋,如之何?”子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2?” 今注 1 夷,是指文化較低的民族言。
九夷,當是夷人所住的地方。
(孔子時,魯國境内或有地方名“九夷”的。
《戰國策·秦策》有“楚包九夷”的話;《魏策》有“楚破南陽九夷”的話。
也許當時夷人雜居的地方叫“九夷”。
宋呂祖謙作《大事記》,認為孔子曾居陳蔡,去楚地的九夷不遠,所以有意移居。
這雖屬臆測,卻還合情理。
至于馬融“東方之夷有九種”的話,當是經師的附會!) 2 “欲居九夷”,或是孔子一時的幻想;“何陋之有”,則是一個君子所應有的存心。
(《孟子·盡心》篇:“夫君子所過者化;所存者神。
”) 今譯 孔子想要到九夷去住。
有人說:“那地方陋得很,怎麼可以住呢!”孔子說:“得有君子住在那裡,便不會陋了!” 子曰:“吾自衛反魯1,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2。
” 今注 1 孔子自衛反魯,據《左傳》是在魯哀公十一年冬天。
2 鄭曰:“是時道衰樂廢,孔子來還乃正之,故《雅》《頌》各得其所。
”(劉疏:“二鄭皆以《雅》《頌》得所為整理其篇第。
”按:劉氏這話,是據鄭玄《鄉飲酒禮注》和《周官鄭注》而言的。
但從這兩注似亦難斷定二鄭都以“《雅》《頌》得所為整理其篇第”。
)自來學者都重在孔子的正樂;“樂正”則《雅》《頌》便“得其所”了。
至于怎樣正樂,怎樣得其所,說不全同。
毛奇齡《四書改錯》:“正樂,正樂章也;正《雅》《頌》之入樂部者也。
部者所也。
”包慎言《敏甫文鈔》:“《論語》《雅》《頌》以音言;非以詩言也。
樂正而律與度協、聲與律諧,鄭衛不得而亂之,故曰得所。
”(毛包兩說,劉疏都詳錄。
)黃式三《論語後案》:“各得其所,定其體之分、辨其用之異而已。
”(黃氏詳論詩的分體和異用;文長不錄。
)這三家可能都有說對的話。
不過關于古代的樂制,在不能十分明白的地方,應以阙疑為是。
《史記·孔子世家》:“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頌》之音。
”這便是“樂正”,亦便是“得其所”。
我們用司馬遷的話以了解《論語》
《廣雅·釋诂·一》:閑,愈也。
4 久似應讀作疚。
鄭曰:“孔子嘗為大夫,故子路使弟子行其臣之禮。
”劉疏:“為即是僞;無臣而僞有臣也。
”按:孔子這時并沒有官位,因以子路為行詐。
5 馬曰:“無甯,甯也。
”(“二三子之手乎”的“乎”,似應作“也”。
) 今譯 孔子病了,病得一天比一天厲害。
子路使門人用家臣的名義以預備喪事。
後來孔子的病好一點了,說:“仲由的詐僞真使人痛心!我根本沒有家臣,卻要裝作有家臣的樣子!我騙誰?我騙天嗎?我死的時候,與其有什麼臣在身邊送終,我還是更願意有我的學生在身邊送終!就算我不能用大官的喪禮,難道就沒有人來料理我的喪事嗎?” 子貢曰:“有美玉于斯,韫匮而藏諸1?求善賈而沽諸2?”子曰:“沽之哉!沽之哉!我待賈者也3!” 今注 1 馬曰:韫,藏也;匮,匮也:謂藏諸匮中。
(鄭注:“韫,裹也。
”按:鄭以下面經文出藏字,所以訓“韫”為“裹”。
)“韫匮而藏”,是說“包裹起來藏于匮内”。
但這句經文,文理上實不能有這個解釋。
所以我們還是用馬注。
當然,說“藏在匮裡藏起來”,實犯了言辭重複的毛病。
不過這種毛病,比較常見。
(我們在譯文中,用一“藏”字當經文的“韫、藏”兩字,乃是要使語句比較簡明的緣故。
) 2 賈音嫁。
善賈,意為高價。
“價”字在漢代似已有,但《說文》不錄,當是沒有盛行的緣故。
《說文》:“賈,市也。
”《說文》這裡的“市”,意同“買”或“賣”。
(買和賣都可稱賈。
)買賣中最重要的事情是定貨物所值,因而貨物所值亦稱賈。
《經典釋文·周禮音義》于地官司市将“以商賈阜貨”的賈音古,将“以度量成賈”和鄭注“物有定賈”的賈音嫁。
并說:“聶氏及沈雲,成賈、定賈、奠賈、物賈、其賈、平賈、大賈、小賈、賈賤、恒賈、而賈、故賈,凡十二,音嫁;餘音古。
”(《釋文》的音,雖出自漢魏以後經師,但我們可以說,經師定音,不是承襲舊讀,亦必斟酌語言的聲音,必不會任意杜造。
賈,有價音,或先秦既然。
這對語言本身,似是一種進步。
) 3 馬曰:“沽,賣也。
”《四書考異》:“漢石經‘沽諸’‘沽之哉’的沽,俱作賈。
”(按:依《說文》,則“賈”字的本義當為“買、賣”;而用于商賈或物賈,實是引申的用法。
不過在今本《論語》裡,商賈和物賈,倒仍用“賈”字,而買賣兩個意義,則不用本字“賈”而借用同音字“沽”。
馬本作“沽”,或出古論;而漢石經作“賈”,當是《魯論》舊文。
《經典》中“賈”字用于買或賣的意義的,《周禮·外》《左傳》《國語》都有。
)皇疏引王弼說:“重言‘沽之哉’,賣之不疑也。
”(按:重言“沽之哉”,好像現在人說“賣!賣”語急而意決。
配合後面一緩句,活畫出孔子對子貢講話的神氣,也寫出孔子随時可為人世服務的忠誠。
)“待賈”的“賈”,作賈人或物價講都可。
譯文依朱注。
今譯 子貢說:“這裡有一塊美玉,我們是把它藏在匮子裡不讓人見到呢,還是尋一個高價賣了它呢?”孔子說:“賣了它!賣了它!我是在等待一個出高價的!” 子欲居九夷1。
或曰:“陋,如之何?”子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2?” 今注 1 夷,是指文化較低的民族言。
九夷,當是夷人所住的地方。
(孔子時,魯國境内或有地方名“九夷”的。
《戰國策·秦策》有“楚包九夷”的話;《魏策》有“楚破南陽九夷”的話。
也許當時夷人雜居的地方叫“九夷”。
宋呂祖謙作《大事記》,認為孔子曾居陳蔡,去楚地的九夷不遠,所以有意移居。
這雖屬臆測,卻還合情理。
至于馬融“東方之夷有九種”的話,當是經師的附會!) 2 “欲居九夷”,或是孔子一時的幻想;“何陋之有”,則是一個君子所應有的存心。
(《孟子·盡心》篇:“夫君子所過者化;所存者神。
”) 今譯 孔子想要到九夷去住。
有人說:“那地方陋得很,怎麼可以住呢!”孔子說:“得有君子住在那裡,便不會陋了!” 子曰:“吾自衛反魯1,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2。
” 今注 1 孔子自衛反魯,據《左傳》是在魯哀公十一年冬天。
2 鄭曰:“是時道衰樂廢,孔子來還乃正之,故《雅》《頌》各得其所。
”(劉疏:“二鄭皆以《雅》《頌》得所為整理其篇第。
”按:劉氏這話,是據鄭玄《鄉飲酒禮注》和《周官鄭注》而言的。
但從這兩注似亦難斷定二鄭都以“《雅》《頌》得所為整理其篇第”。
)自來學者都重在孔子的正樂;“樂正”則《雅》《頌》便“得其所”了。
至于怎樣正樂,怎樣得其所,說不全同。
毛奇齡《四書改錯》:“正樂,正樂章也;正《雅》《頌》之入樂部者也。
部者所也。
”包慎言《敏甫文鈔》:“《論語》《雅》《頌》以音言;非以詩言也。
樂正而律與度協、聲與律諧,鄭衛不得而亂之,故曰得所。
”(毛包兩說,劉疏都詳錄。
)黃式三《論語後案》:“各得其所,定其體之分、辨其用之異而已。
”(黃氏詳論詩的分體和異用;文長不錄。
)這三家可能都有說對的話。
不過關于古代的樂制,在不能十分明白的地方,應以阙疑為是。
《史記·孔子世家》:“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頌》之音。
”這便是“樂正”,亦便是“得其所”。
我們用司馬遷的話以了解《論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