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裡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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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裡1,仁為美2;擇不處仁3,焉得知4!”
今注
1 鄭曰:“裡者,民之所居也。
” 2 這裡的“仁”,是指有仁風講。
3 擇,意謂選擇一種做人的道理。
處,昌呂切;處仁,志行依于仁。
這個“仁”字,意為“仁道”。
《孟子·公孫醜上》:“孔子曰:‘裡,仁為美;擇不處仁,焉得智!’夫仁,天之尊爵也;人之安宅也。
莫之禦而不仁,是不智也。
”從孟子的話中我們可以知道,孔子用的“擇”字是指選擇做人的德行講。
皇疏:“沈居士雲,言所居之裡,尚以仁地為美;況擇身所處而不處仁道,安得智乎!”按:皇引沈說以正《集解》所引的鄭注。
(鄭以“求居”釋“擇”。
)朱氏《集注》,于孟子不誤,于《論語》則誤同鄭氏。
4 焉,于虔切。
知音智。
(知道的“知”,平聲。
知慧的“知”,去聲;音義同“智”。
平聲的“知”,注中例不音。
) 今譯 孔子說:“住家,尚且以有仁風的地方為好;選擇一種做人的道理而不知道選擇仁,這還可以算得上是聰明嗎!” 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處約1,不可以長處樂2。
仁者安仁;知者利仁3。
” 今注 1 約,窮困。
(約本訓束;引申為契約;又引申為儉約;又轉變為貧困。
)不仁的人,久處窮困,多流于為非作歹。
2 樂,音洛。
不仁的人,長處安樂,必驕奢淫逸。
3 知,音智。
安仁,天性自然;利仁,擇善固守。
《禮記·表記》:“仁者安仁;知者利仁;畏罪者強仁。
”《大戴禮記·曾子立事》篇:“仁者樂道;智者利道。
”按:這章後兩句和上文不必為一時的話,實可各自為一章。
今譯 孔子說:“一個沒有道德修養的人,不能長久過窮困的生活,也不能長久過安樂的生活。
一個天生有道德的人,以道德為他生活中最大的快樂;一個聰明的人,把道德當作最安穩的生活規範。
” 子曰:“唯仁者,能好人,能惡人1。
” 今注 1 好,呼報切;惡,烏路切。
(“好”“惡”二字,作名詞或形容詞用。
一上聲,一入聲;作動詞或動名詞用,則都去聲。
注中隻音作動詞或動名詞的。
若“惡”讀作烏訓安,則亦音出。
)因為仁者的善惡标準能夠合于正道,所以他的好惡亦能合于正道。
(“能好,能惡”,就是好得對、惡得對。
仁者能夠公正而沒有私心,好惡便自然合于正道。
) 今譯 孔子說:“隻有仁人能夠愛人愛得對,能夠惡人惡得對。
” 子曰:“苟志于仁矣,無惡也1。
” 今注 1 志,立志去做。
一個人如果時常以正大的道德自勉,時常以愛人利物為懷,則所作所為便不會有不好的地方了。
《釋文》:“惡,如字;又烏路反。
”(按:《集注》讀惡“如字”,對。
) 今譯 孔子說:“一個人如果立志為仁,那他就不會有什麼壞的行為了。
” 子曰:“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1,得之不處也。
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2;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君子去仁,惡乎成名3!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4!” 今注 1 其道,指緻富貴或免貧賤的正當道理。
以,意同“由”。
2 惡,烏路切。
(王充《論衡·問孔》篇:“貧賤何故當言‘得之’?顧當言: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去之,則不去也。
”按:王充于“得之”絕句,所以疑孔子說話不當,而要改第二個“得之”為“去之”。
若記《論語》這章的人本來于“得之”絕句的,則王充的修改亦頗有理。
但将“去之”寫作“得之”,
” 2 這裡的“仁”,是指有仁風講。
3 擇,意謂選擇一種做人的道理。
處,昌呂切;處仁,志行依于仁。
這個“仁”字,意為“仁道”。
《孟子·公孫醜上》:“孔子曰:‘裡,仁為美;擇不處仁,焉得智!’夫仁,天之尊爵也;人之安宅也。
莫之禦而不仁,是不智也。
”從孟子的話中我們可以知道,孔子用的“擇”字是指選擇做人的德行講。
皇疏:“沈居士雲,言所居之裡,尚以仁地為美;況擇身所處而不處仁道,安得智乎!”按:皇引沈說以正《集解》所引的鄭注。
(鄭以“求居”釋“擇”。
)朱氏《集注》,于孟子不誤,于《論語》則誤同鄭氏。
4 焉,于虔切。
知音智。
(知道的“知”,平聲。
知慧的“知”,去聲;音義同“智”。
平聲的“知”,注中例不音。
) 今譯 孔子說:“住家,尚且以有仁風的地方為好;選擇一種做人的道理而不知道選擇仁,這還可以算得上是聰明嗎!” 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處約1,不可以長處樂2。
仁者安仁;知者利仁3。
” 今注 1 約,窮困。
(約本訓束;引申為契約;又引申為儉約;又轉變為貧困。
)不仁的人,久處窮困,多流于為非作歹。
2 樂,音洛。
不仁的人,長處安樂,必驕奢淫逸。
3 知,音智。
安仁,天性自然;利仁,擇善固守。
《禮記·表記》:“仁者安仁;知者利仁;畏罪者強仁。
”《大戴禮記·曾子立事》篇:“仁者樂道;智者利道。
”按:這章後兩句和上文不必為一時的話,實可各自為一章。
今譯 孔子說:“一個沒有道德修養的人,不能長久過窮困的生活,也不能長久過安樂的生活。
一個天生有道德的人,以道德為他生活中最大的快樂;一個聰明的人,把道德當作最安穩的生活規範。
” 子曰:“唯仁者,能好人,能惡人1。
” 今注 1 好,呼報切;惡,烏路切。
(“好”“惡”二字,作名詞或形容詞用。
一上聲,一入聲;作動詞或動名詞用,則都去聲。
注中隻音作動詞或動名詞的。
若“惡”讀作烏訓安,則亦音出。
)因為仁者的善惡标準能夠合于正道,所以他的好惡亦能合于正道。
(“能好,能惡”,就是好得對、惡得對。
仁者能夠公正而沒有私心,好惡便自然合于正道。
) 今譯 孔子說:“隻有仁人能夠愛人愛得對,能夠惡人惡得對。
” 子曰:“苟志于仁矣,無惡也1。
” 今注 1 志,立志去做。
一個人如果時常以正大的道德自勉,時常以愛人利物為懷,則所作所為便不會有不好的地方了。
《釋文》:“惡,如字;又烏路反。
”(按:《集注》讀惡“如字”,對。
) 今譯 孔子說:“一個人如果立志為仁,那他就不會有什麼壞的行為了。
” 子曰:“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1,得之不處也。
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2;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君子去仁,惡乎成名3!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4!” 今注 1 其道,指緻富貴或免貧賤的正當道理。
以,意同“由”。
2 惡,烏路切。
(王充《論衡·問孔》篇:“貧賤何故當言‘得之’?顧當言: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去之,則不去也。
”按:王充于“得之”絕句,所以疑孔子說話不當,而要改第二個“得之”為“去之”。
若記《論語》這章的人本來于“得之”絕句的,則王充的修改亦頗有理。
但将“去之”寫作“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