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八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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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謂季氏八佾舞于庭1:“是可忍也2,孰不可忍也3!”
今注
1 這裡的“謂”,是“講到……而說”或“論及……而言曰”的意思。
季氏,是魯國的三家之一。
佾音逸。
佾,意同行列;八佾,就是八列。
據馬融注,古代祭祀時的樂舞,天子八佾,諸侯六佾,卿大夫四佾,士二佾;每佾八人。
季氏是魯國大夫,應有四佾;而竟用八佾于家廟,實為僭禮。
在孔子意中,一個僭禮的人對國家造成的危害很大,所以說這樣的人不可容忍。
2 這個“是”字,向來注家多指“八佾舞于庭”這件事;那麼,下面的“孰”字,也應該是指事而言的。
但經傳裡的“孰、誰”指人言的為多,所以這裡的“是”亦以指人—季氏—講為較合。
好在兩講都可通。
3 孰,意同誰。
今譯 孔子講到季氏在家廟中用八佾的樂舞這件事說:“這種人如果可以容忍,那還有什麼人不可以容忍呢!” 三家者以雍徹1:子曰:“‘相維辟公;天子穆穆2。
’奚取于三家之堂3!” 今注 1 三家,魯國的仲孫(後改稱孟孫)、叔孫、季孫三氏的家。
這三家都是孔子時魯國最有權勢的貴族。
《雍》,于容切,是《詩經·周頌》的一篇。
徹,直列切,祭祀完畢時撤去祭品那一個節目。
“以雍徹”:歌《雍》詩以徹祭。
2 “相維辟公;天子穆穆”是《雍》詩中的兩句。
相,息亮切,意同助;維,語詞。
辟,必亦切。
包曰:“辟、公,謂諸侯及二王之後。
”按:“二王之後”指夏後的杞和殷後的宋。
包意蓋以“辟”指凡諸侯,“公”指二王的後代。
這和《詩·周頌·烈文序》以“諸侯”兼該“辟公”的意義相合,但作詩序的人未必以為詩中的“辟公”二字是分指兩種諸侯講的。
鄭玄的《烈文》箋則似以“百辟卿士”和“天下諸侯”分釋“辟、公”。
《雍》詩箋則以“百辟與諸侯”釋“辟公”。
顯然,鄭以“辟”專指在朝的卿士而以“公”通指一切諸侯。
朱子的《詩集傳》和《論語集注》都訓“辟公”為“諸侯”,非特有《烈文》詩的序可據,當亦是《爾雅·釋诂》裡“辟、公”二字都訓“君”的緣故。
包、鄭、朱三說都可用;無論哪一說,對孔子引詩的意思都不會有害。
到底哪一說較對呢?這當以詩的本義來定。
就《雍》詩講,如詩中所稱助祭的人包括當日在朝的卿士,則鄭說似勝。
而朱子的不從鄭,則因他以為詩中助祭的人隻指外來的諸侯。
(《雍》詩首句:“有來雍雍。
”)這種地方的是非,我們現在已難決定了。
穆穆,形容天子安和的樣子。
3 三家祭祀時,廟堂中既沒有諸侯,也沒有天子。
孔子引《雍》詩中這兩句以證明三家“以雍徹”的不合禮并且不合事實。
今譯 三家徹祭時歌《雍》詩。
孔子批評說:“‘相維辟公;天子穆穆。
’這種情景,怎麼能在三家的廟堂裡見到呢!” 子曰:“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1!” 今注 1 這章的意思是:要興禮樂,必以修德行仁為本;如果做不到仁,禮樂便沒有意義了。
《儒行》:“禮節者,仁之貌也;歌樂者,仁之和也。
禮樂所以飾仁,故惟仁者能行禮樂。
” 今譯 孔子說:“一個不仁的人,怎麼能夠制禮呢!一個不仁的人,怎麼能夠作樂呢!” 林放問禮之本1。
子曰:“大哉問!禮,與其奢也甯儉;喪,與其易也甯戚2。
” 今注 1 鄭曰:“林放,魯人。
” 2 易,以豉切。
《集注》:“易,治也。
(孟子曰:‘易其田疇。
’)在喪禮,‘易’則節文習熟而無哀痛慘怛之實者也;‘戚’則一于哀而文不足耳!禮貴得中;然質乃禮之本也。
” 今譯 林放問,行禮時最重要的原則是什麼。
孔子說:“你這個問題實在很有意義!在禮節上,與其偏于太奢侈,甯可偏于太儉省;在喪事上,與其過于節文習熟,甯可過于哀戚。
” 子曰:“夷狄之有君1,不如諸夏之亡也2。
” 今注 1 這章的夷狄、諸夏,是就文化程度來加以區分的,并不是以種族或地域來加以區分的。
這章的“君”字,當指國家的政府言,并不是專指居君位的人言。
2 亡,音無。
包曰:“亡,無也。
”(按:凡古書中訓無的“亡”,都應讀為無。
)孔子意中的君,代表法律和治安。
文化低的國家如果有法律和治安,文化便可漸高而民生亦日以進步。
文化高的國家如果沒有法律和治安,則文化必日以衰落而民生亦日以凋敝。
(孔子論政,最重安人!) 今譯 孔子說:“文化程度低的國家如果有政府和法律,就不會像文化程度高而沒有法律和治安的國家那樣壞!” 季氏旅于泰山1。
子謂冉有曰2:“女弗能救與3?”對曰:“不能。
”子曰:“嗚呼!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4!” 今注 1 馬融曰:“旅,祭名也。
禮,諸侯祭山川在其封内者;今陪臣祭泰山,非禮也。
”(按:陪臣,意同重臣。
魯君是周天子的臣,季氏是魯君的臣,所以是天子的陪臣。
) 2 《仲尼弟子列傳》:“冉求,字子有;少孔子二十九歲。
”這時冉求為季
季氏,是魯國的三家之一。
佾音逸。
佾,意同行列;八佾,就是八列。
據馬融注,古代祭祀時的樂舞,天子八佾,諸侯六佾,卿大夫四佾,士二佾;每佾八人。
季氏是魯國大夫,應有四佾;而竟用八佾于家廟,實為僭禮。
在孔子意中,一個僭禮的人對國家造成的危害很大,所以說這樣的人不可容忍。
2 這個“是”字,向來注家多指“八佾舞于庭”這件事;那麼,下面的“孰”字,也應該是指事而言的。
但經傳裡的“孰、誰”指人言的為多,所以這裡的“是”亦以指人—季氏—講為較合。
好在兩講都可通。
3 孰,意同誰。
今譯 孔子講到季氏在家廟中用八佾的樂舞這件事說:“這種人如果可以容忍,那還有什麼人不可以容忍呢!” 三家者以雍徹1:子曰:“‘相維辟公;天子穆穆2。
’奚取于三家之堂3!” 今注 1 三家,魯國的仲孫(後改稱孟孫)、叔孫、季孫三氏的家。
這三家都是孔子時魯國最有權勢的貴族。
《雍》,于容切,是《詩經·周頌》的一篇。
徹,直列切,祭祀完畢時撤去祭品那一個節目。
“以雍徹”:歌《雍》詩以徹祭。
2 “相維辟公;天子穆穆”是《雍》詩中的兩句。
相,息亮切,意同助;維,語詞。
辟,必亦切。
包曰:“辟、公,謂諸侯及二王之後。
”按:“二王之後”指夏後的杞和殷後的宋。
包意蓋以“辟”指凡諸侯,“公”指二王的後代。
這和《詩·周頌·烈文序》以“諸侯”兼該“辟公”的意義相合,但作詩序的人未必以為詩中的“辟公”二字是分指兩種諸侯講的。
鄭玄的《烈文》箋則似以“百辟卿士”和“天下諸侯”分釋“辟、公”。
《雍》詩箋則以“百辟與諸侯”釋“辟公”。
顯然,鄭以“辟”專指在朝的卿士而以“公”通指一切諸侯。
朱子的《詩集傳》和《論語集注》都訓“辟公”為“諸侯”,非特有《烈文》詩的序可據,當亦是《爾雅·釋诂》裡“辟、公”二字都訓“君”的緣故。
包、鄭、朱三說都可用;無論哪一說,對孔子引詩的意思都不會有害。
到底哪一說較對呢?這當以詩的本義來定。
就《雍》詩講,如詩中所稱助祭的人包括當日在朝的卿士,則鄭說似勝。
而朱子的不從鄭,則因他以為詩中助祭的人隻指外來的諸侯。
(《雍》詩首句:“有來雍雍。
”)這種地方的是非,我們現在已難決定了。
穆穆,形容天子安和的樣子。
3 三家祭祀時,廟堂中既沒有諸侯,也沒有天子。
孔子引《雍》詩中這兩句以證明三家“以雍徹”的不合禮并且不合事實。
今譯 三家徹祭時歌《雍》詩。
孔子批評說:“‘相維辟公;天子穆穆。
’這種情景,怎麼能在三家的廟堂裡見到呢!” 子曰:“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1!” 今注 1 這章的意思是:要興禮樂,必以修德行仁為本;如果做不到仁,禮樂便沒有意義了。
《儒行》:“禮節者,仁之貌也;歌樂者,仁之和也。
禮樂所以飾仁,故惟仁者能行禮樂。
” 今譯 孔子說:“一個不仁的人,怎麼能夠制禮呢!一個不仁的人,怎麼能夠作樂呢!” 林放問禮之本1。
子曰:“大哉問!禮,與其奢也甯儉;喪,與其易也甯戚2。
” 今注 1 鄭曰:“林放,魯人。
” 2 易,以豉切。
《集注》:“易,治也。
(孟子曰:‘易其田疇。
’)在喪禮,‘易’則節文習熟而無哀痛慘怛之實者也;‘戚’則一于哀而文不足耳!禮貴得中;然質乃禮之本也。
” 今譯 林放問,行禮時最重要的原則是什麼。
孔子說:“你這個問題實在很有意義!在禮節上,與其偏于太奢侈,甯可偏于太儉省;在喪事上,與其過于節文習熟,甯可過于哀戚。
” 子曰:“夷狄之有君1,不如諸夏之亡也2。
” 今注 1 這章的夷狄、諸夏,是就文化程度來加以區分的,并不是以種族或地域來加以區分的。
這章的“君”字,當指國家的政府言,并不是專指居君位的人言。
2 亡,音無。
包曰:“亡,無也。
”(按:凡古書中訓無的“亡”,都應讀為無。
)孔子意中的君,代表法律和治安。
文化低的國家如果有法律和治安,文化便可漸高而民生亦日以進步。
文化高的國家如果沒有法律和治安,則文化必日以衰落而民生亦日以凋敝。
(孔子論政,最重安人!) 今譯 孔子說:“文化程度低的國家如果有政府和法律,就不會像文化程度高而沒有法律和治安的國家那樣壞!” 季氏旅于泰山1。
子謂冉有曰2:“女弗能救與3?”對曰:“不能。
”子曰:“嗚呼!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4!” 今注 1 馬融曰:“旅,祭名也。
禮,諸侯祭山川在其封内者;今陪臣祭泰山,非禮也。
”(按:陪臣,意同重臣。
魯君是周天子的臣,季氏是魯君的臣,所以是天子的陪臣。
) 2 《仲尼弟子列傳》:“冉求,字子有;少孔子二十九歲。
”這時冉求為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