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為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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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為政以德1,譬如北辰2;居其所而衆星共之3。

    ” 今注 1 為政,是執行政治的事務。

    德,指德行;和詐術、威力相對。

     2 北辰,就是天的北極。

    我們想象,通過地球中心連地球南北極作一直線,叫作地軸;地軸和地球的赤道圈成正交。

    地球以外,我們好像看到一個“日月星辰系焉”的天球;我們的地球,就在這個天球的正中間浮着,而地球的中心,亦就是我們所想象的天球的中心。

    從地球的兩極直向太空引長地軸而假設這個引長的地軸各遇天球于一點:從地球的北極引長的地軸遇着天球的那一點是天的北極;從地球的南極引長的地軸遇着天球的那一點是天的南極。

    天軸即地軸的引長;天的赤道即地球赤道的放大。

    地球每二十四點鐘自轉一周;但我們住在地球上的人感覺不到地球在動,隻看見在我們周圍的日月星辰在動,亦可以說整個天球在動。

    在晴天的夜裡,我們靜看衆星在天空旋運,可以發現越近北極的星,所循行的圓周便越小;若正在北極有一顆星,它必是完全不動的。

    就人類目力講,現在的北極所在實沒有星可以看見。

    天文學家所說的“北極星”,乃是一顆離北極最近的星,并不正在北極。

    因為這顆星離北極不到一度,僅憑目力,很難看出它的旋動。

    天文學家所以要指定它為北極星,隻是取以做北極的标識;至于普通人,自亦可借以辨方正位。

    這顆北極星,的确給居住在北半球的人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在天的南極附近,就沒有像這樣的一顆星了。

    凡在北半球的人,都可看到北極星。

    它出地平線上的高度,約和觀測人所在地的緯度相同。

    設使觀測人立在赤道上,則正北地平線上那顆明星就是北極星;設使觀測人立在北極,則北極星正照在他的頭頂。

    其餘情形,自容易推知。

    《爾雅·釋天》:“北極謂之北辰。

    ”李巡說:“北極,天心;居北方,正四時:謂之北辰。

    ”郭注:“北極,天之中。

    ”“天心”和“天中”,都含有不動的意義;又叫“天極”或“天樞”。

    這些都是異名而同實的。

    《朱子語類》:“南極、北極,天之樞紐;隻是此處不動,如磨臍然。

    ” 3 《釋文》:“共,鄭本作拱,俱勇反。

    ”《說文通訓定聲》:“共,假借為宮。

    《論語》:‘而衆星共之。

    ’按讀如‘大山宮小山’之宮。

    ”(《爾雅·釋山》注:“宮,謂圍繞之。

    ”)按:鄭本共作拱。

    何休《公羊僖三十三年傳注》:“拱,可以手對抱。

    ”拱有圍繞的意義,當由對抱的意義引申而得。

     今譯 孔子說:“用德行來搞政治,像天的北極,靜居在它的地位而滿天星鬥都環繞它運行。

    ” 子曰:“《詩》三百1,一言以蔽之2,曰‘思無邪3’!” 今注 1 《詩》就是我們現在的《詩經》。

    《詩經》可以說是這部書的“俗名”;這個俗名很早就有,但元以前學人的書裡似沒有稱《詩》(或《毛詩》)為《詩經》的。

    漢以來傳世的《詩經》有三百零五篇;可能孔子所見到的《詩》,也和現在的《詩經》一樣。

    孔子常說“詩三百”,當是就大數來講的。

     2 這裡的“蔽”,有涵蓋或概括的意思。

    (《集注》:“蔽,猶蓋也。

    ”但就“蓋”字講,亦可有兩義:一是說,詩雖有三百篇,而大意不外乎使人思想入于正;一是說,詩雖有三百篇,學得“思無邪”的道理,就可以說學得全詩最好的道理了。

    兩說都可通。

    ) 3 思無邪,是《魯頌·》篇中的一句。

    依照《詩》序,《》篇是頌魯僖公的詩。

    《鄭箋》釋“思無邪”說:“思遵伯禽之法,專心無複邪意也。

    ”不管這句詩原來的意思怎樣,孔子引用這句詩,應當是把它解作“用心不違于正道”(或“心裡不生邪念”)的意思。

     今譯 孔子說:“三百篇的《詩經》,可用裡邊一句話來概括,那就是‘心裡沒有邪念’!” 子曰:“道之以政1;齊之以刑2:民免而無恥3。

    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4。

    ” 今注 1 道,音導。

    (皇本正平本作導,下同;《史記》《漢書》引亦多作導。

    )劉疏:“道如道國之道,謂教之也。

    禮、缁衣雲:‘教之以德,教之以政。

    ’文與此同。

    ”(上篇馬注:道,謂為之政教。

    )這章的“之”字,指“民”言;施政教于一國,當然就是教導這一國的人民。

     2 馬曰:“齊整之以刑罰。

    ”(整齊的意思,是使所有不從政教的人從起政教來。

    漢《祝睦碑》:“導濟以禮。

    ”齊作濟,義亦可通。

    濟,義同益。

    ) 3 免,是免于刑罰;意為不犯法。

    恥,訓羞愧;意義和孟子所謂“羞惡之心”相近。

     4 《集解》釋“格”為“正”;《集注》釋“格”為“至”。

    “格”,訓為“正”似較好;但是如果把“格”字當作“革”字(改革、革新)講,于義更合。

    革和“正”“義”相通。

    (黃式三《論語後案》:“格、革音義并同;〔格〕當訓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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