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叔本華到尼采
關燈
小
中
大
行徑方是意志自由的表現。
舍理性的實現,人格的擴展外,便無所謂意志自由。
至于黑格爾的矛盾法約有兩方面,一為矛盾之分析,以求發現相對界的矛盾,一為矛盾之揚棄,即超越相對以達絕對的本體。
今班生隻知分析矛盾,發現矛盾,而認矛盾為不可超拔的真實,足見他缺乏形而上學的眼光,對于黑格爾知其一而不知其二,自陷于悲觀抑郁不能自拔。
無怪乎文德爾班謂班生的學說乃是他個人意志沖突、生活苦悶的宣洩,而乏科學的準效。
哈特曼總算得叔本華的弟子中最有才氣、最有魄力的人了。
他不似班生、麥蘭德之流入多元論,而仍能保持叔本華的一元論,是他的特點之一。
他調和叔本華、黑格爾而提出昧覺說于思想界亦不無小補。
“昧覺”一概念開後來變态心理學對于“下意識”的研究的先河,他所謂理性與意志為人與萬物同具之本則,不過茫昧而不自覺,亦略近于“天理自在人心”、“仁義禮智非由外铄”之先天主義,但此種先天的昧覺的意志與理性隻須提撕喚醒啟發擴充罷了。
至于他根據科學事實以證明自然物象之具有理性與意志,實與菲希納的泛心論有相似處。
但泛心論之心,是自然的、外在的,與黑格爾的自覺的絕對理念或精神不同,不可以認作形而上學的本體。
且黑格爾的理念,就其在人心中的發展過程而言,也許由昧覺而漸趨自覺。
但此絕對理念之自身,就其為形而上學之本體言,乃系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永恒地靈明寂照,不得用心理學名詞“昧覺”去形容它的。
且黑格爾所謂理性或理念,本身就是健動不息、征服一切矛盾的原動力,換言之,即含有意志作用在内,是具體的而不是死的,一如費希特所謂意志,是兼合理性成分,非如叔本華所謂意志是盲目的,反理性的,所以依我看來,哈特曼于修正叔本華使接近黑格爾或費希特誠然有之,但于黑格爾卻無何修正,反犯了心理化黑格爾的毛病。
尼采,就表面上看來,好象是打叔本華的翻天印的人。
他幾乎處處持與叔本華正相反對的學說。
且因攻擊叔本華之故而犧牲他與瓦格納的友誼,且遷怒及耶教。
但就天才之奇卓,性情之古怪,學說之偏激,以及藝術之陶養論,尼采實又處處與叔本華相同,為傳叔氏衣缽的唯一的人物。
所以雖然兩人的學說表面上如此相反,但叔本華、尼采兩個名字總是聯在一起,而喜歡讀叔本華著作的人同時也必定喜歡尼采的書,不禁令我們聯想到他們是同心同德又同道。
而且,叔本華雖平日詛咒黑格爾,詛咒人生,但他并不詛咒自我,輕視自我,差不多有舉世皆濁而己獨清,舉世皆沉溺于苦海,而己獨登彼岸的氣概,由此種自尊自大的觀念而到尼采的超人主義實可謂一帆風順。
叔本華認由意欲的沖動而演出的人生,為苦多樂少,而求解脫于無欲的科學與藝術的領域,實已具有超人生的襟懷,故由叔氏的“超人生”到尼采的“超人”,實極自然的趨勢。
叔本華已不信傳統宗教,而求解脫于藝術與科學,認至真與至美的價值界為安身立命的天國,但獨保持悲憫的同情說,實為傳統宗教觀念的殘餘。
而尼采本其重新估定一切價值的精神,鏟淨姑息的同情說,推翻傳統的宗教,建立合乎進化論的超人主義的新宗教,恐怕也正是叔本華所嘉許的。
叔本華愛好藝術,其著作富于文學意味,但生平不長于作詩(叔氏全集僅載有十餘首短詩,其中有一首詠康德之死)。
而尼采則大都用詩的方式以表現思想,這正是青出于藍的好例。
叔本華指出盲目的意志為宇宙的主宰,為最後的真實,但因不能忍受意志的活動所生出來的痛苦,于是便欲掩耳盜鈴般解除求生之意欲(第一,不能自殺以滅生,生存意欲亦存。
第二,在藝術的欣賞與真理的追求中,隻能說意欲得較高的滿足,不能謂為無意欲。
故隻能叫做掩耳盜鈴的解除求生欲)。
尼采看出叔氏的矛盾處,故勸人據生物的沖動力與生命力,去生存競争,采取戴翁裡莎斯式的搏鬥的人生觀,紮硬寨,打死仗,以企求權力之意志的滿足。
所以尼采的學說正是肯定的積極的從生物學的立腳點以為叔本華所提出的意志去謀妥善的安頓,尋最高的出路的學說。
故與叔氏意志說,雖貌似相反,而适以相成。
——因為以上種種的理由,我敢斷言,其餘的叔本華學派中人,均非真知叔氏者,于叔氏之研究最有心得,真正能傳叔氏衣缽者,厥為貌似打叔氏翻天印之尼采。
以上這番議論,為讀趙女士此書後的一些感想,希望趙女士及讀者指正。
吾國專門介紹或譯述叔本華、尼采書籍,至今尚比較少見。
希望趙女士能本其精研所得,用其簡明流暢的筆,多多介紹二氏的思想,以饷讀者。
此文于1934年在天津《大公報·文學副刊》發表後,曾得趙懋華女士來函,謂她在德國柏林大學德索阿(Dessoir)教授研究班上,曾先後提出了關于叔本華倫理思想的藝術基礎及宗教基礎的報告。
唯因限于篇幅,刊印論文時,未将此部分材料加入。
據此足見我篇中所論,不為無見,而懋華女士的研究,亦本來較為全面。
舍理性的實現,人格的擴展外,便無所謂意志自由。
至于黑格爾的矛盾法約有兩方面,一為矛盾之分析,以求發現相對界的矛盾,一為矛盾之揚棄,即超越相對以達絕對的本體。
今班生隻知分析矛盾,發現矛盾,而認矛盾為不可超拔的真實,足見他缺乏形而上學的眼光,對于黑格爾知其一而不知其二,自陷于悲觀抑郁不能自拔。
無怪乎文德爾班謂班生的學說乃是他個人意志沖突、生活苦悶的宣洩,而乏科學的準效。
哈特曼總算得叔本華的弟子中最有才氣、最有魄力的人了。
他不似班生、麥蘭德之流入多元論,而仍能保持叔本華的一元論,是他的特點之一。
他調和叔本華、黑格爾而提出昧覺說于思想界亦不無小補。
“昧覺”一概念開後來變态心理學對于“下意識”的研究的先河,他所謂理性與意志為人與萬物同具之本則,不過茫昧而不自覺,亦略近于“天理自在人心”、“仁義禮智非由外铄”之先天主義,但此種先天的昧覺的意志與理性隻須提撕喚醒啟發擴充罷了。
至于他根據科學事實以證明自然物象之具有理性與意志,實與菲希納的泛心論有相似處。
但泛心論之心,是自然的、外在的,與黑格爾的自覺的絕對理念或精神不同,不可以認作形而上學的本體。
且黑格爾的理念,就其在人心中的發展過程而言,也許由昧覺而漸趨自覺。
但此絕對理念之自身,就其為形而上學之本體言,乃系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永恒地靈明寂照,不得用心理學名詞“昧覺”去形容它的。
且黑格爾所謂理性或理念,本身就是健動不息、征服一切矛盾的原動力,換言之,即含有意志作用在内,是具體的而不是死的,一如費希特所謂意志,是兼合理性成分,非如叔本華所謂意志是盲目的,反理性的,所以依我看來,哈特曼于修正叔本華使接近黑格爾或費希特誠然有之,但于黑格爾卻無何修正,反犯了心理化黑格爾的毛病。
尼采,就表面上看來,好象是打叔本華的翻天印的人。
他幾乎處處持與叔本華正相反對的學說。
且因攻擊叔本華之故而犧牲他與瓦格納的友誼,且遷怒及耶教。
但就天才之奇卓,性情之古怪,學說之偏激,以及藝術之陶養論,尼采實又處處與叔本華相同,為傳叔氏衣缽的唯一的人物。
所以雖然兩人的學說表面上如此相反,但叔本華、尼采兩個名字總是聯在一起,而喜歡讀叔本華著作的人同時也必定喜歡尼采的書,不禁令我們聯想到他們是同心同德又同道。
而且,叔本華雖平日詛咒黑格爾,詛咒人生,但他并不詛咒自我,輕視自我,差不多有舉世皆濁而己獨清,舉世皆沉溺于苦海,而己獨登彼岸的氣概,由此種自尊自大的觀念而到尼采的超人主義實可謂一帆風順。
叔本華認由意欲的沖動而演出的人生,為苦多樂少,而求解脫于無欲的科學與藝術的領域,實已具有超人生的襟懷,故由叔氏的“超人生”到尼采的“超人”,實極自然的趨勢。
叔本華已不信傳統宗教,而求解脫于藝術與科學,認至真與至美的價值界為安身立命的天國,但獨保持悲憫的同情說,實為傳統宗教觀念的殘餘。
而尼采本其重新估定一切價值的精神,鏟淨姑息的同情說,推翻傳統的宗教,建立合乎進化論的超人主義的新宗教,恐怕也正是叔本華所嘉許的。
叔本華愛好藝術,其著作富于文學意味,但生平不長于作詩(叔氏全集僅載有十餘首短詩,其中有一首詠康德之死)。
而尼采則大都用詩的方式以表現思想,這正是青出于藍的好例。
叔本華指出盲目的意志為宇宙的主宰,為最後的真實,但因不能忍受意志的活動所生出來的痛苦,于是便欲掩耳盜鈴般解除求生之意欲(第一,不能自殺以滅生,生存意欲亦存。
第二,在藝術的欣賞與真理的追求中,隻能說意欲得較高的滿足,不能謂為無意欲。
故隻能叫做掩耳盜鈴的解除求生欲)。
尼采看出叔氏的矛盾處,故勸人據生物的沖動力與生命力,去生存競争,采取戴翁裡莎斯式的搏鬥的人生觀,紮硬寨,打死仗,以企求權力之意志的滿足。
所以尼采的學說正是肯定的積極的從生物學的立腳點以為叔本華所提出的意志去謀妥善的安頓,尋最高的出路的學說。
故與叔氏意志說,雖貌似相反,而适以相成。
——因為以上種種的理由,我敢斷言,其餘的叔本華學派中人,均非真知叔氏者,于叔氏之研究最有心得,真正能傳叔氏衣缽者,厥為貌似打叔氏翻天印之尼采。
以上這番議論,為讀趙女士此書後的一些感想,希望趙女士及讀者指正。
吾國專門介紹或譯述叔本華、尼采書籍,至今尚比較少見。
希望趙女士能本其精研所得,用其簡明流暢的筆,多多介紹二氏的思想,以饷讀者。
此文于1934年在天津《大公報·文學副刊》發表後,曾得趙懋華女士來函,謂她在德國柏林大學德索阿(Dessoir)教授研究班上,曾先後提出了關于叔本華倫理思想的藝術基礎及宗教基礎的報告。
唯因限于篇幅,刊印論文時,未将此部分材料加入。
據此足見我篇中所論,不為無見,而懋華女士的研究,亦本來較為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