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爾學派的分裂與費爾巴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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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民”,而乃是社會中一個自由份子、個人。

    不要國王,不要婚姻,無私有财産,無民族,也無民族特殊性,無任何道德的束縛。

     他和布魯諾·鮑威爾的見解基本上相同。

    由批判宗教、批判政治進而持“純批判”主義,批判一切,為批判而批判。

    他把辯證法作為無條件無目的地否定一切的工具。

    他所肯定的“自我意識”是一種“自我神聖化”的否定一切、輕蔑一切的“自我”,“自由人”。

    他說,自由人必不能假定任何東西有絕對價值。

    我們肯定一個東西,是為了否定它。

    自由人甚至不能絕對肯定無神論。

    一個東西一經被承認便停止其為真理。

    他提出“打倒公式”的口号。

    他撰寫文章,但他認為一個著作受到群衆的歡迎,是最壞不過之事。

    這充分表示出他輕視群衆、人民的高傲态度。

    他喜歡以主觀上否定一切,摧毀一切的境界或情緒自慰、自己欣賞。

    他寫了許多冊書談法國革命,以“内心的貧乏招緻毀滅”來說明曆史事變所遭受的失敗。

    他把黑格爾辯證法的“内在矛盾”解釋成“内在貧乏”,完全抹煞了否定中包含肯定的積極意義。

    他這種主觀唯心論,注重孤立的“自我意識”、“自由人”、純批判主義的思想,在1848年革命以前,于摧毀舊社會制度、舊權威有其一定的進步意義,但經過1848年革命之後就被抛擲在後面了。

    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識形态》裡,特别在《神聖家族》[這書名應理解為“自以為神聖的鮑威爾弟兄的家族”]裡,對他們作了尖銳而嚴肅的批判。

     最後斯蒂納(1806—1856)于1845年出版了《自我和他的特性》一書,給鮑威爾兄弟的至高無上的“自我意識”戴上一頂至高無上的“自我”的帽子,成為近代“無政府主義的先知(巴枯甯從他那裡抄襲了好多東西)”。

    在這書裡,斯蒂納倒反而指責鮑威爾和費爾巴哈的宗教氣味太濃厚了。

    他認為鮑威爾的“自我意識”,費爾巴哈的“人”還仍然是至高無上的存在,是正統宗教中上帝的鬼影,他們都忘記了“個人”才是主要的東西。

    隻有“自我”才是真實的。

    崇拜理想,尊崇任何一種社會都是宗教性的。

    這種肯定孤立的個人的絕對權利的思想當然會導緻無政府主義。

     總括幾句:青年黑格爾派主要是在批判宗教。

    馬克思說:“對天國的批判就變成對塵世的批判,對宗教的批判就變成對法的批判,對神學的批判就變成對政治的批判。

    ”所以他們的宗教批判直接間接影響政治,并為1848年以後的地上(現世)的法律、政治的批判準備了一定的條件,是有其一定的進步作用的。

    不過他們不唯沒有對黑格爾的唯心論作深刻意義的批判,反而陷于主觀唯心論。

    他們輕蔑群衆的極端個人主義及其無政府主義傾向,反映出激進的小資産階級知識分子的局限性。

    所以馬克思、恩格斯早年是革命民主主義者時,也可說是曾屬于青年黑格爾派,但到1843年後,很快就和他們分手并展開了對他們的唯心主義、自由主義、個人主義的無情的批判了。

     二、費爾巴哈 費爾巴哈(1804—1872)是民主資産階級的哲學家。

    他擁護民主共和國政體,反對君主立憲政體。

    在19世紀30年代至40年代期間,他在德國宣揚并保衛唯物論和無神論。

    1832年他曾因他的第一部著作《論死與不朽》(1830)被認為宣傳無神論而被迫離開愛爾朗根大學講師的職位。

    從此以後,一直到他死時都為大學講壇所不容。

    他隐居在柏林附近一個鄉間,從未參加過社會活動。

    1848年的革命他也沒有參加。

    隻是在1848年冬,應海岱山大學學生之請在海岱山市政廳大會堂作了“宗教本質”的演講,共三十講,1851年才整理出版。

    革命後他幾乎沒有寫過任何著作。

    費爾巴哈的暮年生活非常凄涼。

    馬克思曾在1843年和他通過信,批評謝林的學說。

    他在晚年也閱讀過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

    1870年他參加了德國的社會民主黨。

    恩格斯曾在他的墓地發表演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