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馬斯·希爾·格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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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到。
人們真正追求的東西是欲望的滿足,生活的不斷改善,他的才能的實現。
快樂不是人的欲求的對象。
雖然欲求對象的欲望可以為欲求其中快樂的想望所加強,但并不因此欲望的對象就是快樂。
(三)如果一貫地注重享樂主義,那就會沮喪人的犧牲精神,削弱人的首創性。
所謂道德的首創性是指個人的責任心和意識的主動而言。
或者用格林自己的話說:“認為快樂是欲望的唯一可能的對象,邏輯上就會排斥企望個人的高潔和努力尋求自己本身的美德的可能性。
”但是,這裡格林對于功利主義者說了幾句公道話。
他指出他們的理論主要是一種公衆的政策,他們并沒有一貫地應用他們的學說來指導個人的行為。
(四)功利主義者混淆了什麼是被欲求的東西和什麼是值得欲求的東西。
理性存在為自己所尋求的目的是值得欲求的(不是被欲求的)意識,因此它就不可能是快樂。
假如一種意識在同一人身上是作為快樂被欲求的,而同時又設想這意識是值得欲求的,這是互相矛盾的。
這些論證雖然很簡單,但對格林時代流行的享樂主義卻是一個沉重的打擊。
格林攻擊享樂主義的主要動機是因為享樂主義理論與他的道德理想,永久自我的永久滿足不相容。
我們可以把格林的倫理學同西吉威克和摩爾的倫理學加以簡單的比較。
我們可以這樣說,不管西吉威克和摩爾比格林有什麼長處,但至少格林有一點是超過他們的,即格林在他的體系裡把形而上學、倫理學和宗教組成一個和諧的整體。
他的《倫理學導論》是一部形而上學的著作,一部倫理學的教導,同時也是一部理性宗教的教義。
在摩爾的《倫理學原理》那裡,我們可以發現倫理概念的邏輯分析,雖然他的内在價值與外在關系的理論不協調,但對鍛練人們的理智分析,則是很好的方劑。
在西吉威克的《倫理學諸方法》(TheMethodsofEthics,1922)那裡,他把倫理學方法分成自利主義、直覺主義、功利主義三流派,分别以霍布斯、康德、邊沁、穆勒為代表。
格林強調“是欲求與應欲求”的原則區别。
西吉威克則宣稱他解決這個矛盾,認為“人是尋求快樂與人應尋快樂”是相通的。
換言之,自利主義與功利主義是可以不違背的,他的中心思想是以康德的道德律的直覺為形式而以穆勒等人的功利主義為内容的綜合性功利主義。
他的方法是以理智分析的方法去說明人們的健康常識對于道德問題的想法。
所以西吉威克與從康德的認識論批判出發達到反享樂主義的道德上的自我實現主義的格林,方法和觀點都是不同的。
格林一方面把倫理學同形而上學結合起來,一方面把倫理學同宗教結合起來,形而上學、倫理學和宗教達到高度的統一。
這是柏拉圖主義和斯賓諾莎主義的精神,因此格林的倫理學說同柏拉圖和斯賓諾莎的學說同樣具有倫理的美德、形而上學的深度和理性範圍内宗教的滿足。
格林的政治觀點可以認為是他的形而上學和倫理學觀點的發揮。
他反對當時保守黨政府向海外派兵作戰、掠取殖民地的侵略活動,向往世界性的兄弟愛,同情被壓迫民族,表現了他的自由的激進的立場。
在他關于《政治義務原則》一書中,他試圖考察法律的道德作用,為服從法律找出理性的道德的根據和理由。
他結論說,政府的價值在于給予意志和理性能力以實在性,使它們真正能夠實現,他也主張公民有反抗非正義的責任,為了公共福利的緣故,公民可以不服從政府。
最後,我們可以簡略地把格林的思想概括如下: 從倫理學和哲學觀點看來,格林是一個徹底的唯心主義者。
他的永垂不朽和神的思想是柏拉圖的;他的批判的認識論方法來源于康德而取消了康德的物自體;他的信仰與理性一緻、宗教與科學的調解和個人利益與公共福利的結合的思想,顯然是來自黑格爾而看不出黑格爾的辯證法痕迹。
他的自我意識概念或他對自我和别人的相互關系的說明是直接受費希特的道德自我的觀念所影響。
但是格林是一位具有強烈個性的人物,是一位具有獨創思想的人物,他融會了諸家的理論,建立了他自己的獨特的形而上學體系,他自己的公共福利理論以及他的自我實現的道德理想。
他是從康德到黑格爾的德國古典唯心論哲學在英國維多利亞時代的學術思想形勢下的真正繼承人。
附釋:本文寫成于1928年暑期,是本書中最早的一篇文章。
此後在講課和寫文時也常常有吸收和引用格林的著作和思想的地方,在“新黑格爾主義批判”一文中也曾批判過他的政治和玄學思想。
這篇文章表明了兩個特點: 第一,我不滿于芝加哥大學偶爾碰見的那種在課上空談經驗的實用主義者,所以在1928年下半年轉往哈佛大學,目的在進一步學習古典哲學家的哲學。
第二,因我采用對格林的哲學、政治态度以及他的為人是推崇備至的材料,認為他一反英國經驗主義的傳統思想,是康德和黑格爾哲學在英國的繼承人和先驅,而這恰與芝加哥大學的個别倫理學教授存有分歧。
本文在概括地叙述格林哲學思想的同時,也大緻地表述了我當時對格林的基本看法和主要傾向。
人們真正追求的東西是欲望的滿足,生活的不斷改善,他的才能的實現。
快樂不是人的欲求的對象。
雖然欲求對象的欲望可以為欲求其中快樂的想望所加強,但并不因此欲望的對象就是快樂。
(三)如果一貫地注重享樂主義,那就會沮喪人的犧牲精神,削弱人的首創性。
所謂道德的首創性是指個人的責任心和意識的主動而言。
或者用格林自己的話說:“認為快樂是欲望的唯一可能的對象,邏輯上就會排斥企望個人的高潔和努力尋求自己本身的美德的可能性。
”但是,這裡格林對于功利主義者說了幾句公道話。
他指出他們的理論主要是一種公衆的政策,他們并沒有一貫地應用他們的學說來指導個人的行為。
(四)功利主義者混淆了什麼是被欲求的東西和什麼是值得欲求的東西。
理性存在為自己所尋求的目的是值得欲求的(不是被欲求的)意識,因此它就不可能是快樂。
假如一種意識在同一人身上是作為快樂被欲求的,而同時又設想這意識是值得欲求的,這是互相矛盾的。
這些論證雖然很簡單,但對格林時代流行的享樂主義卻是一個沉重的打擊。
格林攻擊享樂主義的主要動機是因為享樂主義理論與他的道德理想,永久自我的永久滿足不相容。
我們可以把格林的倫理學同西吉威克和摩爾的倫理學加以簡單的比較。
我們可以這樣說,不管西吉威克和摩爾比格林有什麼長處,但至少格林有一點是超過他們的,即格林在他的體系裡把形而上學、倫理學和宗教組成一個和諧的整體。
他的《倫理學導論》是一部形而上學的著作,一部倫理學的教導,同時也是一部理性宗教的教義。
在摩爾的《倫理學原理》那裡,我們可以發現倫理概念的邏輯分析,雖然他的内在價值與外在關系的理論不協調,但對鍛練人們的理智分析,則是很好的方劑。
在西吉威克的《倫理學諸方法》(TheMethodsofEthics,1922)那裡,他把倫理學方法分成自利主義、直覺主義、功利主義三流派,分别以霍布斯、康德、邊沁、穆勒為代表。
格林強調“是欲求與應欲求”的原則區别。
西吉威克則宣稱他解決這個矛盾,認為“人是尋求快樂與人應尋快樂”是相通的。
換言之,自利主義與功利主義是可以不違背的,他的中心思想是以康德的道德律的直覺為形式而以穆勒等人的功利主義為内容的綜合性功利主義。
他的方法是以理智分析的方法去說明人們的健康常識對于道德問題的想法。
所以西吉威克與從康德的認識論批判出發達到反享樂主義的道德上的自我實現主義的格林,方法和觀點都是不同的。
格林一方面把倫理學同形而上學結合起來,一方面把倫理學同宗教結合起來,形而上學、倫理學和宗教達到高度的統一。
這是柏拉圖主義和斯賓諾莎主義的精神,因此格林的倫理學說同柏拉圖和斯賓諾莎的學說同樣具有倫理的美德、形而上學的深度和理性範圍内宗教的滿足。
格林的政治觀點可以認為是他的形而上學和倫理學觀點的發揮。
他反對當時保守黨政府向海外派兵作戰、掠取殖民地的侵略活動,向往世界性的兄弟愛,同情被壓迫民族,表現了他的自由的激進的立場。
在他關于《政治義務原則》一書中,他試圖考察法律的道德作用,為服從法律找出理性的道德的根據和理由。
他結論說,政府的價值在于給予意志和理性能力以實在性,使它們真正能夠實現,他也主張公民有反抗非正義的責任,為了公共福利的緣故,公民可以不服從政府。
最後,我們可以簡略地把格林的思想概括如下: 從倫理學和哲學觀點看來,格林是一個徹底的唯心主義者。
他的永垂不朽和神的思想是柏拉圖的;他的批判的認識論方法來源于康德而取消了康德的物自體;他的信仰與理性一緻、宗教與科學的調解和個人利益與公共福利的結合的思想,顯然是來自黑格爾而看不出黑格爾的辯證法痕迹。
他的自我意識概念或他對自我和别人的相互關系的說明是直接受費希特的道德自我的觀念所影響。
但是格林是一位具有強烈個性的人物,是一位具有獨創思想的人物,他融會了諸家的理論,建立了他自己的獨特的形而上學體系,他自己的公共福利理論以及他的自我實現的道德理想。
他是從康德到黑格爾的德國古典唯心論哲學在英國維多利亞時代的學術思想形勢下的真正繼承人。
附釋:本文寫成于1928年暑期,是本書中最早的一篇文章。
此後在講課和寫文時也常常有吸收和引用格林的著作和思想的地方,在“新黑格爾主義批判”一文中也曾批判過他的政治和玄學思想。
這篇文章表明了兩個特點: 第一,我不滿于芝加哥大學偶爾碰見的那種在課上空談經驗的實用主義者,所以在1928年下半年轉往哈佛大學,目的在進一步學習古典哲學家的哲學。
第二,因我采用對格林的哲學、政治态度以及他的為人是推崇備至的材料,認為他一反英國經驗主義的傳統思想,是康德和黑格爾哲學在英國的繼承人和先驅,而這恰與芝加哥大學的個别倫理學教授存有分歧。
本文在概括地叙述格林哲學思想的同時,也大緻地表述了我當時對格林的基本看法和主要傾向。